《灵异手札》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灵异手札- 第103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他赶紧将自己的书童叫起来,两人跟盲人一样,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前抹黑走路,不管怎么说也得找一个有人家的地方,哪怕是借宿一晚也行,总比在野外要强得多吧?

    走了不知道多久,眼前真的出现了一抹灯光,虽然还远,但是这一点灯光却点燃了两人心中的希望。

    就像郑智化的一首歌:“星星点灯照亮我的家门,让迷失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

    虽然回的不是自己的家,但是起码有人家的地方就有人气,总比自己两人露宿野外强吧?

    再者说了,两人也吃了一天的干粮了,还没见到热汤热水呢,找个人家投宿,加上自己还带着一些钱财,吃顿热乎饭还是可以的。

    两人就赶紧向灯光处走去,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到了,眼前是一所农家小院,院子是用篱笆围起来的,里面还种着一些蔬菜,刚刚泛青。

    范连海便直接叫门,不大会儿,门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小家碧玉的女孩,大约十五六岁的样子,明媚皓齿,整的那叫一个标志。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范连海自然也不例外,看到这样一个美女。眼睛都直了,连话都不会说了。还是小书童将意思表达清楚,说两人本来是踏青的。结果遇到了下雨,在野外不小心睡着了,想在这里投宿一晚怎么样怎么样的。

    那女孩犹豫了一下,踟蹰的说:“家里老母刚刚去世,她正在为母亲守孝,不方便接待外人,让他们别投他家。”

    再者说了,男女授受不亲,孤男寡女的在一个房檐下。没事也能被人编出点事来,实在不便收留。

    可是现在周围一片漆黑,让范连海到哪里去投宿呢?只能软磨硬泡的央求女孩收留自己,而且信誓旦旦的说自己乃是读书人,知廉耻懂进退,绝对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的。

    其实范连海一来是真的没地方去,二来看到这么漂亮的女孩,他也着实走不动道。

    那女孩让他磨得实在没辙了,便只得答应让他们借宿一宿。但是有条件,天不亮就得走,免得别人看到了说闲话,他一个未出门的姑娘家。必须顾及脸面。

    这时候,只要能让他留下来,就算是让他磕头下跪范连海都会毫不犹豫的去做。更不要说只是早点走了,便一口答应下来。

    进到房间。发现这是一个连三间,正中间一间。中间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个牌位,上面写着女孩母亲的名讳,桌子上点着两盏长明灯,香炉里插着香,烟雾缭绕,左边这间是女孩的闺房,自然不便让他们居住,右边的这间原本是女孩的母亲的房间,母亲过世之后房间便空了下来,当下打扫了一番,让两人在这里休息。

    范连海在刚才已经睡了一阵子,倒是不怎么困了,而且一整天没吃东西了,便拿出一些钱财来,让女孩费心给自己和书童做点吃的。

    那女孩并没有要他的钱财,而是径直去厨房,端来还微有温度的窝窝和一条清炖鱼。

    因为紧靠着钱塘江,吃鱼倒是很方便,无论男女都会几手捉鱼的绝活。

    虽然清炖鱼有些凉了,但是两人还是吃的很香,范连海觉得,这辈子锦衣玉食,但是却没有这一顿饭这么好吃。

    原因无他,他在吃饭的时候眼睛根本就没有看盆子里的鱼,而是一直盯着女孩看。

    虽然女孩一身素服,但是天生丽质,就算是麻衣素面也比那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孩看起来更加养眼。

    吃过饭,女孩收拾了桌子上的残局,便催促两人去休息,范连海根本就没心思睡觉,总想琢磨着怎么才能跟女孩多说几句话,打听一下她现在的情况。

    那书童虽然也曾经睡过一段时间,可是小孩子毕竟困性大,也没有推辞,赶紧跑那屋睡觉去了。

    范连海拗不过女孩,只得过去和衣躺下,可是躺下了也睡不着,一来身上的衣服还是湿的,二来心里面有事,怎么也睡不着。

    躺了不到五分钟,他就又起来了来到正房,也不说话,就盯着那女孩痴痴地看。

    他的这种表情让女孩扑哧一乐,脆生生的问他怎么不睡了?

    范连海便拽文的说自己仰慕女孩的绝世容颜,问女孩有无人家什么的。

    按说,像这样的愣头青,直接挡着女孩的面问人家有没有许配人家,不被抽个大嘴巴子才叫有鬼了。

    可是那女孩却并没有怒,而是侃侃而谈,跟他聊起了自己的身世。

    通过聊天范连海认识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百里冰。当然,也是梦中的范连海,跟现实中的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两人越聊越投机,结果聊来聊去就聊到一起去了,范连海说自己家多么的有钱,让他跟自己降服去,不用在这里受罪。

    女孩倒也爽快,只是说要等守孝期满才行,再说了范连海有先定未娶的未婚妻,自己去了怎么说,按进门先后次序来说,自己应该是正房,而人家虽然没过门,可是已经定下来了,所以自己还是做妾。

    做妾就做妾吧,毕竟那个年代女人没地位,能够攀上高枝,在大户人家的家里做妾也比在穷苦老百姓家里做正房要好,起码可以衣食无忧。

    当下,两人便说定了一切,自然而然的,两人也到那女孩的闺房中提前行了周公之礼。

    看到这刘的时候,我不由得吗这个范连海梦中的范连海是个白痴。

    他也不想想,自己是怎么来的,三更半夜的,刚下过雨,还是一个刚刚死了娘的人家,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怎么可能在守孝期间做这种事?这不是摆明了有问题吗?

    可惜,有句古话说得好,叫色令智昏,当时范连海根本就没有想这么多,他完全沉浸在温柔乡里了。

    第二天天不亮,范连海就被女孩推醒了,让他赶紧走,如果有心的话,过半个月再来找她。(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二章 进入画中世界
    事有凑巧,回家以后,钱塘就出了变故,虽然没有太过危及这些公子哥们的生活,可是范连海却被父亲禁足了,严禁他外出。

    初尝禁果的范连海自然是日日夜夜都在想念着心中的美人儿,可是父亲的话又不能违背,便偷偷派遣了几个家丁带着自己的信物去自己投宿的那个地方去找百里冰,无论如何也得将他带回来,甚至立她为正房都行。

    对于那些家丁们来说,公子爷的话就是圣旨啊!他们哪敢不听?卯足了劲去寻找,然而,等到了那里才发现,哪里有什么民房宅院?竟然是一个非常大的坟头,上面长满了荒草,也不知道多久没有人祭扫过了,连个墓碑也没有,不知道是谁家的坟墓。

    那群家丁们面面相觑,出来的时候跟公子爷夸下了海口,说保证将小娘子活蹦乱跳的带来,可是眼前连房子都找不到,更别说人了,这回去怎么回复啊?

    这群忠仆们倒也忠心不二,遇到这样的事情,摆明了是有东西在作祟,迷惑了自己家的公子爷,可是他们却仍旧不死心,向附近的一些渔民们打听,可是那些渔民们也不知道这里还有人居住,说这里从多少年前就是一片荒芜,只有一个坟头。

    这下那些家丁们真的害怕了,一窝蜂的回去向范连海报告说那里根本就没有什么民房宅院,连一块砖瓦都没有,只有一堆坟头,公子爷莫不是遇到不干净的东西了?

    范连海那里肯相信?大骂手下办事不力。在这里范连海倒是家了一些注释,说应该是有不干净的东西迷惑梦中的自己。可是梦毕竟是梦,如此香艳的梦。就算不合理又怎么样?就让他继续下去把。

    看到这儿我不由得大骂这位已经死去的范连海,这也忒不是人话了,早知道这样,这梦就不该做下去,可是梦境不是人能控制的,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

    看不到这里已经是第三天的梦境了,人家都说一梦黄粱,做个梦一辈子都会过去,可他倒好。这梦还分集来做。

    这时候我已经隐隐有些猜到是怎么回事了,这很有可能是他前生的事情,存在于记忆的深处,平时根本就想不起来,一旦人进入睡眠状态,对大脑的控制就小了很多,这时候,潜藏在记忆深处的东西就会以梦境的方式出现,形成所谓的怪梦。

    当然了。这也仅仅是我的猜测而已,具体是不是我也不知道,便继续往下看去。

    那些人没有找到所谓的民房宅院,被梦中的范连海大骂了一通之后委委屈屈的退走了。范连海却坐不住了,这么温柔可人地方小娘子去哪里找?怎么会没有呢?一定是家丁们敷衍了事,根本就没有去找。拿这样的鬼话来应付自己。

    可是知道归知道,他自己也出不去。只能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在家里团团乱转。每天也不用心攻读了,本来不会喝酒的他也学会了喝酒,只要一睁眼就喝得烂醉如泥。

    老太太看在眼里,疼在心上,可是也没有办法,为了避免孩子痛苦,几乎是要什么给什么,同时也跟自己的亲家商量,说要不就将春娇娶过门来,让春娇来安慰他,同时让他振作起来,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女方家里也隐约听说了这件事,自己家姑爷迷上了一个民间的女子,还为之神魂颠倒,萎靡不振,也感觉挺丢人的,便同意了,那家人对自己的女儿春娇的容貌品德也非常的自信,认为一个民间的女子就算再怎么漂亮也不会比自己家女儿漂亮了。

    选择良辰吉日,置办嫁妆等等,忙了个不亦乐乎,一切准备停当,欢欢喜喜的办起了喜事,范连海倒也争气,那天没有喝酒,一切都顺顺利利的忙完了。

    �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