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天有眼 作者: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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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天有眼 作者:方华- 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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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真,在蓬莱市公安局,郭、李两人拿到了有关立案的证明材料。就在两人准备返回高邑时,徐志堂及其闻讯而来的一帮亲属突然提出要请两人吃饭。郭、李二人感到事情麻烦了,这顿饭可能是“鸿门宴”!但此时两人已处于无奈之地,立刻硬拉上公安局法制科科长祝金奎一同去。他们想:有公安局的人在场,总能有个“保护”吧! 

        谁知,一出公安局大门,徐志堂就命令出租车司机把车开往徐家集镇。 
        在徐家人开的酒店里,郭建朝、李占国紧紧地跟着“保护神”祝金奎,不敢轻易动一步。祝金奎倒是明白,在酒桌上说了一句话:“你们(指徐家人)不能动他们一根毫毛!”当晚22点左右,祝金奎“打道回府”。临行前,他竟没有忘记给两法官“道别”;你们就在这儿吧,我明天还来看你们! 

        可是,在以后两法官被扣作“人质”的9天里,祝金奎就再也没有露面。让人气愤的是,他也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告。事后,有着30多年公安工作经验的祝金奎是这样解释的:“我以为他们已经走了!”这岂不是自欺欺人! 

        在以后的9天里,两位法官一直被扣押在徐家大院里,日夜有人看守,一举一动都受到监视,即使被允许打电话,也被人监听。 
        这9天里,两位法官曾试图假装醉时逃跑。谁知,他们只跑了200多米就被徐家的人给抓回! 
        这9天里,两位法官曾有机会与蓬莱法院徐家集镇法庭的庭长和派出所民警在一起吃饭。对方明知他们被非法扣作“人质”,却无动于衷。 
        这9天里,两位法官只是在案发第6天时,看到蓬莱市法院的人员来到徐家做“工作”,但也无济于事。 
        1月7日晚,已获得人身自由的两位法官仍惊魂未定,执意要马上离开蓬莱,而不愿在此“仙境”之地多呆一分钟!郭建朝气愤地表示:我们依法执行公务竟落得如此下场。这些天里,不知当地的有关部门为何麻木不仁?如果高邑不来人,不知我们还要被扣押多久?我们强烈要求对徐志堂的不法行为予以查处。 

        被扣作“人质”的河北省高邑县法院的两位法官终于获得自由了,制造这起“人质事件”的山东省蓬莱市徐家集镇人氏徐志堂自然引起人们的注意。 
        谁也不曾想到,徐志堂也被河北省高邑县的人绑架过,也当过“人质”。早在1995年12月份,他经人介绍与河北省高邑县东南岩村的耿振义等人开始做起了一年多的买卖,当时双方账目早已结清,他根本不欠对方一分钱。未曾想,1996年11月,他却被高邑县公安局民警陈某及现在该县法院受理的债务纠纷案的“原告”耿俊杰等人连人带车强行绑架,索要所谓的欠款。后来人虽被救出,但是轿车等物却至今仍未归还。徐志堂说他把两位法官强留在家中,只是想求他们帮忙把所扣的轿车等物要回。他对两位法官热情招待,并没有太为难他们。 

        由此看来,徐志堂仍然没有意识到自己扣押“人质”的行为是违法的,他以为“强留”与“扣押”并不是一回事! 
        蓬莱市公安局记载着徐志堂曾被高邑县人氏抓作“人质”的大致经过。 
        那还是1996年11月25日,高邑县人耿俊杰和一个自称是该县土产公司陈经理及另一个姓宋的人,以联系买海带为名,找到徐志堂。在徐志堂家中吃过晚饭后,耿俊杰等人便硬要徐志堂开着他的“捷达”轿车送他们到市里住宿。途中,徐志堂被骗把车子停下后,就被他们3人弄到轿车后座,并用手铐铐起来。徐随身带的手表、戒指、手机及九百多元钱被抢去,还被打得昏死过去。 

        第二天,徐志堂被带到河北省高邑县城一家宾馆,便被逼着给家里打电话。耿振义、耿俊杰等人硬逼着徐志堂承认欠款,并按着他的手强行在事先制作好的写有“徐志堂自愿把捷达轿车送来,抵押所欠耿振义等人9。5万元欠款”内容的6份“协议书”上按上指印。但是,耿俊杰等人仍不放人,又一次次地逼着徐志堂给家里打电话,让送来9。5万元钱。直到6天后,徐志堂才被接到报案后赶来的蓬莱市公安局的民警解救出去。 

        1997年卫月3日,蓬莱市公安局正式对耿俊杰等人绑架勒索徐志堂案件立案,不久,就派民警与徐志堂一同开车前往高邑县调查取证。不料,徐志堂在高邑县公安局看到了身着警服的陈某,这才意识到,参与绑架勒索他的那个自称是土产公司陈经理的人竟是公安局的民警! 

        曾去高邑县调查取证的蓬莱市公安局民警们证实,去年1月4日,当他们找到高邑县公安局要求协助时,却得到答复:徐志堂之事是县某委“清欠办”办理的,不属公安局管。徐志堂则明确地说,一直到现在,绑架他的人包括公安局和“清欠办”也没有给他出示过任何法律文书。 

        同年1月15日上午,蓬莱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又找到该县政法委一负责人,该负责人让他们到县公安局三楼找“清欠办”有关人员接洽。当办案人员准时赶到“清欠办”时,却找不到人。当办案人员下楼后,却遭到闻讯赶来的耿俊杰、耿振义为首的六十多人的围攻。该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耿某则宣布:“扣押蓬莱车辆。”于是耿振义等人就将大门锁上,不许办案人员离开公安局大院。就这样办案人员被围困长达38个小时,直到蓬莱市公安局领导通过石家庄市公安局和石家庄市政法委的协调后才得以解围。其间,办案人员曾找到高邑县公安局的领导,请求排除干扰,却得到答复:这件事是上面交办的,我们管不了!办案人员被解围后,又找到高邑县公安局的领导,要求协助办案,却遭到拒绝。 

        如今,蓬莱市公安局强烈要求,追究高邑县公安局民警陈某耿俊杰等人绑架勒索徐志堂的法律责任。 
        河北省高邑县公安局个别民警缘何参与绑架了徐志堂?该县某委“清欠办”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 
        经过追查,耿俊杰、耿振义二人不得不承认,绑架徐志堂是他们和县公安局民警秦富国共同所为。原来,绑架徐志堂时,自称是土产公司“陈经理”的人确实是高邑县公安局民警秦富国,而那位姓宋的真实姓名则叫耿振义。 

        据介绍,他们是与徐志堂一同做煤炭生意的,徐从中吃差价。开始,徐志堂还挺讲信誉,后来就拖着不给钱。他们意识到是徐志堂在骗他们,为此,二耿曾找到高邑县公安局,被答复说经济纠纷不归公安局管;他们也想到在蓬莱市法院起诉,但考虑开支太大,又害怕有地方保护,官司打不赢,即使赢了也不一定能要回钱。于是,他们就想出最恶的一招:绑架徐志堂,逼他还款! 

        耿俊杰、耿振义二人辩解,当初,蓬莱市公安人员带着徐志堂到了高邑县公安局时,通过双方对账,查出徐志堂还欠款十万多元。而蓬莱市公安人员不但不承认这笔欠款,还让徐志堂躲在车里不出来。这样,他们索性把徐志堂及蓬莱公安人员“围”在高邑县公安局大院里,目的是想让徐志堂承认欠款。 

        高邑县“清欠办”只是1996年年底时成立的一个临时机构,由该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四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帮助县里的工商企业和银行清理债务、索要欠款。其实,它的真实名称是“法律咨询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公安局,既不挂牌,又没有公章和介绍信,当地干部和群众戏称它为“清欠办”。 

        据有关人士介绍,“清欠办”成立后动作起来有很多困难,因为没见什么成效,运转了一个多月就关门解散了。而秦富国就是被抽调到“清欠办”后参与绑架徐志堂之事的,但这一违法行为纯系秦富国个人所为,跟“清欠办”无关。 

        但是,人们不禁要问,蓬莱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在高邑县被耿俊杰等几十人围困长达38个小时,高邑县公安局的领导们为何视而不见、置之不理? 
        河北省高邑县耿俊杰、耿振义为讨债,伙同该县公安局民警秦富国绑架了山东省蓬莱县徐志堂;徐志堂为索回被扣财物又将执行公务的高邑县法院两法官非法拘禁。 

        如此看来,围绕各自经济利益而引发的这场“人质大战”,蓬莱、高邑两地都“事出有因”,这种“以牙还牙”,大搞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不法行径,最终亵渎了法律的尊严。 


                  七、恶法官酗酒滋事淹死儿童 

          法官酒后无法无天,将一13岁儿童扔进水库溺水而亡。令人气愤的是 
        在场的还有3名法官,竟不闻不问!最高法院院长肖扬批示:对人民法官 
        中的个别败类一定要严惩不贷。 

        1998年7月22日下午2时许,山东省枣庄市回民小学三年级学生米勇和哥哥米新,正在该市北部山区山亭区徐庄乡境内石门水库浅水处戏水。此时,一辆带有“法院”字样的金杯面包车嘎然而止,从车上急匆匆走下4名身着制服的法官。他们酒意十足地摇晃着,急不可待地扒光了身上的衣服。这粗野的行径,把岸边一年轻女子吓得扭头便跑。 

        4法官走进米勇兄弟身旁的浅水处,其中一个说,谁能从这头游到那头,我给谁一千块钱。这一“悬赏”使得在场者一阵嚷嚷;山亭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王永强抢过话茬,把大拇指一伸:“我能游一百米!”站在他身旁的小米勇看着这个又矮又胖的中年人,天真地说:“你不行!”“谁说我不行,不行咱试试。”王永强一把抓过小米勇,双手托起,欲将其抛入水中。比米勇大两岁的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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