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歌舞团的高爱?”我惊讶地看着他,“你是……”“我是孔辉,8年前曾给你送过999朵玫瑰。”8年前的他是一个过于清瘦的小伙子,如今却微微发福,显得很强壮,难怪我一下子认不出来。“你怎么到这种地方来?”“跟朋友来的。”“男朋友吗?”“如果是男朋友我能跟你跳舞吗?”“这种地方你不应该来,你去跟朋友打个招呼,我带你离开这里。”“我为什么不能来这里?那你呢?”“男人没有什么地方不可以去的,而且有些地方就是为男人开办的。”
我跟孟睿打招呼要走时,她看到我身边站着一个男士,脸上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笑意。我明白,被男人伤透的她希望所有的良家妇女都背叛婚姻,痛击男人。
孔辉开车带我来到海边,他从车里拿出一瓶红酒,我们坐在海边,边喝边聊。月光皎洁,涛声阵阵,不远处的海滩上坐着一对对窃窃私语的情侣。男人通常会在这个时候向女人炫耀事业的辉煌,然后向女人诉说婚姻的不幸。然而孔辉却没有。我问他现在做什么,他简单地说了一句,当年是个高级打工仔,如今给别人当老板。他问我当年为什么拒绝他,我说因为你太优秀了。他说,难道你不想找一个优秀的人做丈夫吗?难道你现在的丈夫不是一个优秀的人吗?我摇摇头,拒绝再谈这个话题。
夜渐渐地深了,我有些醉了,孔辉说,我送你回家吧。在家门口道别时,孔辉给了我一张名片,“以后心情不好时可以找我,大上海那种地方不要再去了。”我看着他,觉得他像兄长一样可亲。
回到家丈夫已经睡着了,他给我写了一封道歉信,干巴巴的几句话却让我的心一下子软了。
这一夜,孔辉的影子一直浮现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第五部分 第42节:温暖的灯光
一个月后的一天,我在下班时接到孔辉的电话。他说晚上一个美国老板邀请他和他的太太一起吃饭,他想让我陪他出席这个晚宴。我说,你太太呢?他说,她在国外,一年前走的。在我犹豫时,他说请你务必帮我这个忙。我说,行,但我得回家换换衣服。他说,你不用回家了,就在国际商城门口等我就行了。
十几分钟后,我们在国际商城门口见面。半个小时后,我将这家国际商城里最昂贵的一件晚礼服穿走了。
那晚我成了孔辉风采照人的太太。觥筹交错之间,我不禁痴痴地想,如果当年我没有拒绝他,眼前的一切都将是现实。
那晚我为孔辉赚足了脸面。为了感谢我,第二天晚上他请我去本市最高档的饭店吃饭。虽然只是两个人吃,却花了3000多元。年轻时我很反感男人一掷千金,觉得他们那样做除了一种愚蠢的张扬,就是居心不良,而如今我却被男人一掷千金所打动。那个晚上,我没有回家。
与孔辉在一起的每个日子都是快乐而浪漫的。他的生意圈里的朋友有各种各样的私人派对,每参加一次这样的派对,他就会给我买一件昂贵的晚礼服。我已经迷恋上这种富贵气派的生活,再也无法忍受每天下班在菜市场跟小贩斤斤计较的生活,无法忍受没有鲜花的房间,无法忍受每周换一次衬衫的丈夫。
丈夫很快觉察出我的变化,在这个时候他表现出了惊人的宽容和沉默。他每天照顾孩子,做家务,把家庭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但我并不为此而感动,反而觉得他有些窝囊。
我曾问孔辉,我们有没有将来,他不置可否地笑笑。我再问,他就说她在国外蹲“移民监”,我早晚要过去的。我脱口而出,难道你不可以为我留下来吗?他摇摇头,然后就闭口不谈这个话题。
就这样,我们不问结局,不问将来地爱着。想到有一天我们将分离,我就感到很难过。这种难过转瞬就会变成一种热情,便加倍地爱他,仔细地体味和他在一起的每一种感受。
那天我从大上海俱乐部门口经过时,看到了孔辉,一个身穿裘皮大衣的女人挽着他的胳膊,那个女人露出精致性感的脚踝,一抹紫色在裘皮大衣的下摆忽隐忽现,她里面一定穿着一件紫色的晚礼服。我跟了进去,看到那个女人在他怀里婀娜多姿地舞着。孟睿看见了我,惊讶地问:“你怎么又来了?”“这地方这么好玩,我为什么不能来?”“这些地方都是给男人玩的,女人在这里都是消费品。我是无业游民,没工作没家庭,你和我不一样,还是注意点影响啊!女人来这里是为了男人的钱,男人来这里是冲着女人的美色。这个地方除了门口那对狮子勉强干净,再没有干净的了。你如果还想和你丈夫过日子,就不要一吵架就来这种地方发泄。”
离开大上海时,天已经很晚了。走到楼下,看到家里还亮着灯,这灯光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温暖。我看着看着眼泪就流了下来,我想这个时候回去也许还来得及。
第五部分 第43节:风霜染过的痕迹
一个男人最终在一个女人身边留下来,不会是因为她的美貌和年轻,也不会是因为她会说甜言蜜语,而是因为真实的爱。爱不是一场激情约会,也不是物质的堆砌,而是风雨中我们曾一起走过。
妇言
我和丈夫都是1963年出生的。我们年轻那会儿如果有“小资”这个词儿,那丈夫就是一个“准小资”。他身材挺拔,面貌俊美,性情温和,不酗酒,不嗜烟,喜欢穿白衬衫,爱读小说,喜欢古典音乐。他生活的每个细节都很清新,没有一丝污浊感。他的思想浪漫、多情、富有幻想。××爬过墙头——别人想到的是“虫子”,而他想到的却是“情人”。
我那时是个记者,他在一家国企搞宣传工作。我是到他的单位采访时认识他的。当时我只知道他很有文采,写了不少有影响的报告文学。对于这一点,我是丝毫不感兴趣的,因为我身边都是写文章的人,他们或相轻相诋,或恃才傲物,啥德性的都有,我挺烦的。后来我对他产生好感就是因为他的那种“小资”风格。在那个不懂得浪漫的年代,他给了我梦想和激情。
我工作优越,相貌不俗,家人总觉得我嫁给他有点亏,他们希望我能嫁个机关公务员什么的。但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我不顾家人的反对,与他如火如荼地爱着。
他虽然不在文化单位工作,但他的气质和风格是个准文人。他那么富有生活情趣,跟他在一起,我觉得生活很轻松,很纯净,没有世俗的纷争和压力。
当然我除了欣赏他的风度,更看重他的才华、品质以及有待挖掘的诸多潜质。我觉得他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有影响力的纪实作家,而丝毫没有想到多年以后他会成为红男绿女所追逐的款爷。
那时他最大的理想就是能和我一样在报社工作。我借助多年在新闻单位经营的人际关系使他梦想成真——他被调进一家杂志社做编辑。从此,我们夫唱妇随,琴瑟和鸣。
进入商品经济时代,文学青年越来越少,老板越来越多。他不再钟情书斋,对舞文弄墨失去了兴趣,整天与一些做生意的人混在一起,千方百计寻找发达的机会。我劝他要耐得住寂寞,坚守文学阵地。后来那家杂志社经营极其惨淡,竟到了无法开资的地步,我便没有阻止他弃文经商。毕竟,生存是第一位的。
由于他有头脑,朋友多,生意做得很顺。他成了家的过客,每天应酬不断,几乎每晚都在酒店吃饭、唱卡拉OK。那时最火爆的曲目是《新鸳鸯蝴蝶梦》,里面有一句歌词说:“由来只闻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男人女人每唱到这一句都声情并茂。我不曾怀疑丈夫,我觉得我们的感情经得起考验,而且丈夫是有钱男人当中的“真品”。他欣赏智慧女性,鄙视“绣花枕头”或“花瓶”式的女人。
作为知识女性,我不会像有些女人那样把自己放在贤良之列,然后将丈夫身边的所有女人都视为“狐狸精”。那是一个各方面都不错的女孩子,丈夫是在生意场上认识她的。他们一见钟情,爱得忘乎所以。爱到深处不能离,丈夫就向我提出离婚。他这样对我说:“你知道,我是一个沉稳的男人,绝非轻浮之徒。我绝不是单纯追求肉体的快乐,我很清楚我和她的交往是不正常的,是很危险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感到自己从肉体到灵魂都和她结合在一起……”安安静静地听着丈夫对一个女孩的深情剖白,我的心早已碎成万片。作为一个有身份、有孩子的中年女性,我已经失去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刚烈,并有了诸多如“聪明的人是不追求完美”的灰色人生哲学。面对丈夫递上来的《离婚协议书》,我说:“在离与不离之间,我希望你能和我一样选择第三条路,那就是暂时分居,你可以像夫妻一样与她生活在一起。
经过实际生活,你才能知道她究竟适不适合你。我们毕竟是十几年的夫妻了,即便离了,我也希望你有一个好的归宿。如果她不适合你,你还可以回来,我很珍惜我们的家。”对于我这个建议,他很感激。然后他问我怎么跟孩子说,我说,你放心吧,这些事我会处理好的。他迟疑地走近我,拍拍我的肩,这一拍,我的心翻江倒海似的难受。当他收拾好衣物离开家时,我的泪如决堤的江水涌出。
也许有人说我傻,将丈夫拱手相让。其实我明白,女人在丈夫外遇这件事上一哭二闹三上吊,只会招来男人更大的厌恶和更快的遗弃。婚外恋就像弹簧,外力压得越紧,它的反弹就越强。对于一些男女来说,如果没有了偷偷摸摸,就少了乐趣。
总有一种感觉,我不会输给那个女孩子,虽然她比我年轻、漂亮。
我告诉14岁的女儿,爸爸到外地工作了,短则几个月,长则一年。我没有向任何人说我和丈夫的事,这使丈夫没有一点压力,全心投入新生活。我努力将日子过得心平气和。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