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不大,却异常清晰。
一个男人的声音。
白衣女子心头一震。
她对自己的武功一向很有信心,在同门当中,她绝对是出类拔萃的,就连宫主都对她赞赏有加。
可是,她竟然听不出这个人的声方位。
“什么人?出来。”
她提高了声音。
不说话她会更觉得紧张。
没有回答。
忽地“啪啪”两声,树上那两盏粉红色的灯同时炸开,破碎的残焰坠落在地上,瞬间又熄灭了。
林中一片黑暗。
“到底是什么人,竟敢毁我无花宫的莲荷灯,你怕出来见人么?”
白衣女子感觉自己的心跳正在加快,象是下子有什么东西重重地压在了心上。
无边的黑暗也让她的心里生出一丝恐惧。
“我出来你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黑暗中的人忽然说话了。
声音低沉、平和,而且飘飘荡荡,让人辨不清方位。
白衣女子一下子静了下来。
那个声音又道:“不要以为无花宫真的无所不能无人敢惹,我毁了你的灯就是要告诉你,不是你们的东西就不要去碰,否则,就是自取其祸,记得把我的话转告孟飞花。”
“好大的口气,我家宫主的名讳是你叫的?”
那人又“哼”了一声。
白衣女子吸了一口气,道:“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那人道:“把打灭你莲荷灯的东西交给孟飞花,她自然知道我是什么人了。”
白衣女子从怀里掏出火折子晃亮,来到了悬挂宫灯的树门户之间旁。
刚才挂灯的地方果然钉着一枚东西。
她用两指捏住,一运力,拔了出来。
原来竟是一枚小小的铜钱。
很普通的铜钱。
此人竟能用一枚小小的铜钱把一盏若大的宫灯击得破碎纷飞。
白衣女子忽然举起手中的小刀,把铜钱在小刀上一比,铜钱的边缘刚好和小刀上的痕迹相吻合。
也就是说刚才就是这个人,以铜钱击中了她的“风刀”,放跑了秦不还。
好一枚铜钱。
可是表面看起来,这枚铜钱再普通不过了,它能代表一个人的身份么?
这个人到底是谁?
她抬起头,朗声道:“刚才那个人关系到我们宫主的大事,你把人放跑了,这笔帐我一定会找你算的,现在你不站出来,我也迟早要找到你。”
她说完半天,四周竟没有任何声息。
心头的那股压力也一下子消失了。
她忽然意识到,那个人已经走了。
………【第三十七章 逃】………
事实上从开始拔腿飞奔的一刹那起,他就再没有停过。
他不知道背后有刀射来,但他模糊听到白衣女子似乎说了一个“刀”字,他意识到有危险,只是管不了那么多了。
停下来必死,管他什么危险,就当是赌一把了。
所以,他并没有停下来,而是更足狂奔。
好象是赌对了。
没有什么事情生,但是他不敢停,他不知道白衣女子是不是就在后面。
凭白衣女子的轻功,不要说停顿,哪怕是一点的迟缓就足够了。
天渐渐亮了。
他感觉到体内的精力正一点一点地流失,脚下越来越软。
他这才省起,自己足足有一天的时间没有吃饭了,此刻还能以这样的度飞奔简直就是奇迹,怕是只有逃命的人才有这种力量。
没想到吃饭还好,一想到这点,饥饿、疲劳、虚弱,所有的问题一下子都作了。
他忽然觉得脚下似乎给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身体立刻失去重心,象个倒空的麻袋的一样,一头栽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了。
迷迷糊糊,也不晓得过了多长时间,他挣扎着坐起来,倚在一棵大树上喘气。
天已经亮了,小茜在那个山崖上呆了一夜,她还平安么?
朱庄主呢?
徐正明有没有见到他?
是不是已如他们计划好的那样放了他。
朱庄主该不会被他蒙敝,把他当成好人吧?
那可真的危险了。
不行,得尽快赶回南阳,把一切告诉朱庄主。
徐正明已经害了西门寨主,已经毁了秋风寨,绝不能再让他加害朱庄主。
他挣扎着站了起来,想走,却现四周根本无路可走。
他昨夜只想逃命,一味狂奔,却没有注意路径,没有注意方向,更不知道跑了多远,此刻自然也就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了。
连在哪都不知道,怎么会知道往哪里走?
也许他现在唯一能辨别的就是大致方向。
因为有一个方向的天正渐渐红。
他知道,那是东方。
太阳就要升起来了。
他从前就经常站在崂山之巅,看着如火的朝阳从辽远的海平面跃动着升起,感受着大自然的神奇与壮阔。
可是,现在只辨别出方向没有用。
他要去五里坡,却不知道身在五里坡的何方。
这半夜的飞奔,以他的度,行程至少要在五十里开外,南阳地界他又不熟,根本无法预测现在究竟身在哪里。
四周还是一片树林。
他最后决定,还是先走出这片林子,找到一条路就好说了。
找到路了,就可以碰到人,碰到人,自然就什么都可以打听出来了。
能找到个村镇什么的当然是再好不过了。
因为那就意味着能找到吃的东西。
这个对现在的秦不还来说才是最重要的,他现在最大的敌人就是饥饿,只有吃了东西才有体力,才能去做事情。
他在思量了一翻之后,选择了东方。
没有什么理由,总要有一个方向前进。
他的运气还算不错,走了大约一顿饭的功夫,终于上了一条大路,而且很快就遇到了一位上田的农夫,打听到这里属南阳的西北,距南阳约有一百里路,由此向东五六里光景,有一座颇为不小的南山镇。
这是一个让人振奋的消息。
本来觉得自己要奄奄一息的秦不还重新又打起精神。
五六里的路程,一段前面就是希望的路程,一点也不遥远。
太阳爬上屋脊,阳光变得明媚起来的时候,秦不还终于看见了南山镇房舍上冒出的炊烟,那一刻,他几乎忍不住要欢呼起来。
假如他还有力气的话。
走上了南山镇虽不宽阔但平整的大街,看着两旁的商铺酒家,他觉得世界上没有比南山镇再漂亮再美好的地方了。
实际上南山镇根本谈不上漂亮,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小镇而已,镇上也没有什么象样的酒家,饭馆,而且加起来也不过三家。
秦不还从西面进了镇子,远远地看见有一家“南仙居”,便径直走了过去。
也许是时间早,刚开张,“南仙居”里的人并不多,或者说少得很。
秦不还走了进去,就只见到一个客人。
这可是个不一般的客人,看到她,秦不还几乎当场晕过去。
那个客人坐在进门左的一张桌子旁,侧对着门,白衣胜雪,没有半点纤尘,一领白纱遮住了面庞,只露出如秋水般明亮清澈的眸子,不时闪动着灵动娇媚的神采。
正是他拚了性命好容易逃开的白衣女子。
如果你是秦不还,现在你会是什么感觉?
秦不还总算反应还不算太慢,他立刻把刚迈进去的第二只脚收了回来,想趁白衣女子还没有现他溜掉。
可还没等他的另一只脚跨过门槛,“嗖”地一声,一件东西飞了过来,钉在门槛上,就钉在秦不还的脚边。
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秦不还就僵在了哪儿。
他低头,现钉在门槛上的不过是一根筷子。
四寸厚的门槛竟被穿透。白衣女子这才抬起头,居然冲他笑了:“没进门,怎么就要走啊?”
秦不还想笑,可他怎么能笑得出来。
这根筷子当然是白衣女子的杰作,她当然是要秦不还留下来,她的意思很明显,如果秦不还退出去,那么他一定比这个门槛要难受得多。
秦不还只能又迈进来,走了过去,临走前他低头看了一眼那根筷子,心里骂道:“这死丫头,非但有准头,手劲儿还真不小。”
他走到白衣女子对面,大马杀金刀地坐了下来。
“老板,有什么好吃的赶紧端上来,少爷我可饿了,赶快赶快,慢了小心我折了你的店。”
已经到了这一步,他还能怎么样?
先吃饱了再说吧。
就算给这丫头杀了也得做个饱死鬼。
白衣女子也正在吃饭,她面前放着一个馒头、一碗稀粥、一碟盐水花生米,还有一碟翠绿的炝拌小菜。
馒头只咬了两口,看来也刚开始吃。
秦不还有点纳闷,这丫头吃饭也带着面巾,就不怕别人把她当怪物?
白衣女子却不在乎这个,她正看着秦不还,眼里满是笑意,笑得开心极了。
秦不还却觉得她这笑可恨极了。
这时,一个年轻的小伙计走了过来,在秦不还身边小心翼翼地道:“这位公子,一大清早,小店实在没什么好吃的,只有稀粥馒头牛肉和小菜,您来点什么。”
他说话格外小心,似乎生怕秦不还站起来咬他一口。
或者怕秦不还真的会折了他的店。
秦不还不耐烦地道:“两大碗稀粥,十个馒头,一斤牛肉,再来四个小菜,快。”
“是。”
小伙计连声答应着退了下去,始终没敢看白衣女子一眼。
白衣女子看着秦不还,眼里笑意不减:“你走了半夜,怎么才走到这里?秦家庄在这儿么?还是天黑迷了路,到现在还没有找到你舅舅?”
秦不还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也不说话,抓起伙计刚端上来的馒头,用力咬了一大口。
白衣女子手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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