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胡萝卜加大棒。这是非常典型的手段。比如达能对付宗庆后伸头乱刀,缩头6000万。
二、政府公关。外方利用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弱点如冗员、缺乏资金、需要技术升级等,和急于招商引资的心理,争取与地方政府搞好关系(若条件适合,会采用贿赂手段),然后通过地方政府官员对中国企业施压,以逼企业就范合资。
三、不公平交易条款。①合资优良资产,通常是中方企业具有核心技术和最赢利的部分,收编控制我方技术研发部门;②要求控股、独资;③压低中方股权估价;④控制企业经营权,如总经理、财务主管职位,独揽零部件购置及产品销售权;⑤外方派驻人员拿高薪;⑥大量裁员,逃避下岗员工的补偿和社保费用。其中④⑤两项通常成为合资企业亏损的主要因素。
战争警示:20万合资企业何去何从(2)
四、拖垮蚕食。实现对合资企业的完全控制后,即可连年制造账面亏损让资产缩水,再提出增资扩股建议,拖垮中方意志,迫使中方出让全部股权。
而低估资产,有以下几种手段:
一、按账面净资产估价。企业产权定价谈判,剥离不良资产成了标准程序。但不良资产与精华资产,原本是共生的,前者本是后者成本的一部分。把精华资产抽出来单独定价出售,实际上构成资产低估,剩下的不良资产或破产逃债由中央核销,或地方财政补偿。跨国公司不承担改制成本,最终丢给全国人民或本企业职工。
二、忽略无形资产。跨国公司不断地呼吁中国尊重知识产权,但在收购中国企业时却并不尊重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不计算中国企业的无形资产。在我国,别说无形资产,连矿权都曾零价格出让过。
三、缺少审查程序。许多民营企业家都在从事属于工业体系核心的产业,如能源、钢铁、矿业、制造业等。在国外,如IBM和尤尼科收购案,尽管是私营企业公开竞价出售,但美国政府仍以威胁国家利益进行审查,阻挠与中国企业的并购交易。经济问题会经常牵涉到国家利益,这都是政治问题。必须高度警觉,也不能任由“崽卖爷田心不疼”!
四、损失配套资源。企业需要水、电、气和上游产品,会制造环保问题,会消耗大量其他资源。企业营利需要的是优势产品和品牌,如果做帐做亏,那地方政府就是双重的净损失,损失了政绩,背上了包袱,还把自己的奶给别人的白眼狼孩子喝。
外商对中国企业不可能有感情,用一点钱把企业收购了,钱赚够了就走人。即使不走人,也垄断了大部分市场,而我们自己的企业在螺蛳壳里做道场。合资企业的初衷都很美好:补充企业资金不足;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提高竞争力,激发企业进步;促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但结果呢,往往没有得到技术,连自己原有的产品都丢了;没有得到税收,合资企业亏损,变独资后也拿不到多少税;没有增加就业,反而因外资裁员背上包袱;对行业自主创新能力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同时也削弱了政府贯彻产业政策的能力——行业排头兵企业是国家组织新产品开发的牵头单位,也是贯彻产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基础。被外资并购后,行业联合研发也就失去了依托。
因此,我们在很大程度上被外资利用,受其盘剥。合资的合同条款不利于中方,导致外资绝对主导合资企业;合资企业多数从事非核心部件的配套生产,即使是从事核心部件生产,也多由外方技术人员占据核心岗位,因此合资无法真正引进技术;合资公司享受两免三减税收优惠,国家及地方税收没有得到增长;在相当一部分合资企业中,还以关联结算(高价进口设备零部件、低价出口产品)控制合资公司不盈利或少盈利,故意把账做亏损,把收入转移到境外总部。一些案例表明,国企被外方控股后,上交税费还不及贱卖国资损失的零头,通常还把一半以上的职工赶走下岗——就这样,外资获得了超额利润。
合作应该是平等互利和双赢,但摸着石头过河的中国也应自问:“连产权都送给狼了,哪来的双赢?”
因此,本土企业需要控制经营风险、法律风险,才能保证本企业的合理利润。从操作层面讲,这需要有本行业的经营专家与法律专家主刀的谈判小组;从宏观层面讲,与技术高超、经验丰富的跨国公司过招,一方面能够促进发展中国家法治意识、法治水平的提升,一方面真枪实弹的竞争中,大批的企业会败走麦城,甚至惨遭屠戳。
战争警示:20万合资企业何去何从(3)
这是一切进步都需要付出的代价。
自身经验积累决胜全球竞争
中国企业对抗跨国资本,就要占尽天时地利,保住本国市场,形成自主的品牌与技术。宗庆后用毛泽东思想指导企业管理与营销,为他的工厂塑造本地特色的全员持股、家长式管理模式,用传统智慧与文化迎接“外来合作者”,无论是合作还是对抗,最终他都成功了。宗庆后的启示就是,坚守着中国智慧与文化,适应新竞争时代的要求,对不可预测、充满机遇的未来,去理性尝试。
达娃之争之前,中国民营企业家最大的敌人就是不自信。由于近代中国经济落后,人们在许多领域都存在着不自信的情况。
现代国家政治侵略会先从思想着手,击溃一个民族的自信;经济渗透与竞争也是同样:打击对手企业的自信,可以争得行业与市场的主导权。
梁启超曾愤然地写道:“西人之侮我甚矣,西人之将灭人国也,则必上之于议院,下之于报章,日日言其国政之败坏,纲纪之紊乱,官吏之苛黩。其将灭人种也,则必上之于议院,下之于报 章,日日言其种族之犷悍,教化之废坠,风俗之糜烂,使其本国之民士,若邻国之民士闻其言也。仁者愀然思革其政,以拯其难,鸷者狡焉思乘其弊,以逞其志。夫然后因众人之欲,一举再举而墟其国,奴其种,而俨然犹以仁义之师自居。”大致意思是说西人辱我太甚,他们想灭哪个国家,由政治家、媒体出面,说这个国家*、全是恶吏;他们想灭亡一个种族,同样由政治家、媒体出面,说这个民族没有文明、道德败坏。然后各国民众听了,仁人志士就想着策动革命,拯救民族,小人就想着乘虚而入了。利用民意就可乘势将这个国家焚为废墟、种族沦为奴隶——而俨然犹以仁义之师自居!
改革开放三十年,又是一次西学东渐,中国人景仰地看着西方文化渗透进来,文学、艺术、资金、管理,并且全盘接受;只是吃的时候有点难受,太不合胃口,比如麦肯锡在中国的战略咨询少有成功的,因为他们的案例库里没有中国企业的案例。
我读外国书读的很少,基本都是看文摘,看中国的专家引用。我的孩子在北大念法律,看外国法律思想著作,经常跟我说,这外国人写东西简直是车轴话,翻来覆去说一个意思,读了半本了,其实就表达了一个意思。比如,中国哲学思想自古以来就是辩证的,但在西方,形而上是西方哲学的痼疾。所以古典哲学和法律思想的著作,对于形而上与辩证,既要破,又要立,论述起来非常的费劲,中国人看了,就认为这简单的谁都懂的道理,这外国人说来说去的,都把人说糊涂了。我窃以为中国人有五千年文化熏陶,是最聪明的;而这个聪明,又被妖魔化为“窝里斗”、不团结、以及自作聪明,但是在欧洲,“决斗精神”与“会耍阴谋”一向是两项传统的美德,并且是贵族品质的美德。“西人”的互相倾轧与明争暗斗的传统可不比中国差。我不认为一个有上进心的民族会没有嫉妒心,倾轧与人事斗争是全人类的本性,绝不仅只中国人独有。
一场胜仗能够掀起一场暴风雨,宗庆后的胜利让中国人民从此知道,面对竞争,我们最缺乏的是理性与自信。
在全球化的合作与竞争中,把跨国公司看成平等的对手,是中国企业国际化水平提高的标志。而市场经济与法治社会,就是在这种国际化、平等竞争的经验积累中形成的。在企业家与决策者的尝试与不断学习中,中国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企业治理结构与市场竞争、调控结构;在企业家与律师的尝试与不断学习中,中国将建立起法治化的市场。
相反,“舶来”与“引进”永远不是进步的源动力。
例如,宗庆后与达能合资,希望引进新技术。多年来,我们很多人总是把自己技术进步的希望寄托在外国人身上。自己技术落后,搞研发、消化技术又辛苦又费钱,眼前看不到效果,不如引进外资、拿来技术;用最小代价获得最大收入。但后来我们才明白,我们可以买产品,买专利,买图纸,买设备,但永远不可能买到这些凝结在产品和专利上的技术能力,因为能力来源于组织内部的学习、实践和积累,学习是不可能由别人代替的。
又以法治实践为例:宗庆后特别头痛于一个问题:宗庆后有“竞业禁止”义务,而合资合同中却没有规定达能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这个问题困扰了宗庆后很长一段时间。其实这个问题上我国很早就开始了司法实践。早在1999年,江苏高院、北京高院,广东高院等都先后出台了对旧《公司法》明确的指导意见,解决公司董事竞业禁止的问题;在新《公司法》出台后,“宗庆后”困局已经得到了根本的解决。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并就其职业操守及法律责任、救济程序做出了规定。宗庆后却不知道,只能干着急;他们咨询的律师也没有给到他们有效的帮助。
法学界的专家们从英美法系、大陆法系,舶来大量的、成体系的法律、法规。2005年以后,立法突飞猛进,每天都有新法规,但是这样快速的立法行为却似乎仍旧不够用。与此同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