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呐阃裁挥行棵诺脑焓疲蔚ビ爸坏爻鱿郑媸痰男∪右裁挥懈础A庑┨炖吹钠鹁硬鸵际撬约呵琢η孜翟谑翘训锰梢闪恕�
根据以上的推断,易玲珑得出结论,宇文轩这厮,此番跑到辰江城里来,怕是真如她一开始所料一样,是来寻花问柳的!
孤身一人是为了行事方便,既不用受到下属的阻挠,又不用担心授人以柄;而隐姓埋名就更容易理解了,分明是因为行龌龊事时,实在不好意思让人家知道自己是谁么。
这个,杀千刀的妖孽!祸害完了景阳城,又把魔爪伸到了辰江城。可怜公孙玉瑾那朵娇花,刚刚绽放就被这个没良心的东西给冷落;可怜辰江城内的无数黄花,依据宇文轩这厮日渐增长的强大杀伤力,恐怕这次要色洗辰江城了。
妖孽!易玲珑一边想,一边狠狠地剜了宇文轩一记眼刀:死妖孽,就算牺牲了我一人,也要拼死保住辰江城里的无数待嫁闺中,对未来充满了美好憧憬的黄花闺女们。有我看着你,拖着你在辰江城里到处乱转。让你没有时间踩点,没有机会下手,看你还怎么去踩花。哎哟,可怜我那能走路能蹦跳强有力的小腿呦,酸疼酸疼的。
正在一边低头品茶,一边凝神聆听先生说书的宇文轩被易玲珑的眼刀剜地平白打了个激灵,忙放下茶杯,陪着笑脸将桌子上的桂花糕向易玲珑的面前推了推:“珑儿,听说这里的桂花糕不错,你尝尝,你尝尝。”
(长安:话说,小轩轩,你那熙泽国就没有别的什么点心了么?怎么除了桂花糕还是桂花糕啊?)
(宇文轩:还不是娘亲你见识短浅,想不出别的什么了…_…!)
咦,这么快已经打听到辰江城的特产了?看来这厮犯案的实力不容小觑,还得看得更紧一点。易玲珑一面想着,一面不动声色地拈了块桂花糕放进嘴里:“嗯,果然不错,甜而不腻,香糯绵软,值得一尝。这么好吃的东西,可不能我一个人独占了。焉哥哥也尝一块吧。”
宇文轩正要去拿桂花糕的手僵了一僵,只好顺势将点心盘子往宇文焉的方向推了一推,佯笑着:“四弟也,吃一块吧。”
“吃”字吐得重了些,惊得宇文焉拿着桂花糕的手一抖,已经拿到手的桂花糕又掉了下来。
“哎呦,这么好吃的东西,怎么就给掉了呢?”易玲珑说着伸手。搭了点心盘子的另一边,亲自推到了宇文焉的面前,“焉哥哥也太不小心了。来,再吃一块吧。”不得不说,当易玲珑发起嗲来,可以让茶馆的小二扫上一天的鸡皮疙瘩。
嗖——一记眼刀从宇文轩的方向射向了宇文焉:碍眼的还不快闪一边去!
我我我~~~宇文焉战战兢兢地拈起桂花糕,苦巴巴地望向宇文轩:我不是,我不是故意要夹在你们中间的。是你女人逼我的~~~
宇文轩目光落到宇文焉手里拿着的桂花糕,眼神犀利:桂花糕!我都吃不到的桂花糕!你居然能吃!珑儿还叫你叫得那么亲热,你们两个之间究竟有什么猫腻,还不快老实交待?为什么她叫你焉哥哥,她都从来没有叫过我轩哥哥。焉哥哥焉哥哥,早晚让你变成阉哥哥!
宇文焉全身一凛,出了一身的冷汗,放下桂花糕,眼神怯懦地:我,我不吃了。我,我跟她之间真的没有什么,你别,别误会。我,我们是清白的。
易玲珑一脸霸道地:焉哥哥为啥不吃?哪个来不让你吃,尽管告诉我,看我不揍扁他!
宇文焉进退两难:这……我……
宇文轩恨恨地:吃吧吃吧。赶紧吃吧。小心被噎死。
香糯绵软的桂花糕吃在嘴里如同嚼蜡一般难以下咽。宇文焉一边艰难地梗着脖子,一边在心里默默地流泪:天啊,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他们两口子吵架,非要把我拉进来?我不是已经把他女人交给她了么,为什么还不让我回家?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易玲珑牙咬得咔咔作响:胆敢出卖我,还在我酒里下药,让我又落到妖孽轩的手里,可恶之至,看我玩不死你!
宇文轩牙磨得霍霍作响:胆敢窝藏珑儿,还吃掉我派出去找珑儿的鸽子,让我一番好找。罪大恶极,看不整不死你!
宇文焉顿悟:我终于明白了,这两口子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绝配啊~~~
一盘桂花糕下肚,说书先生的书已经告了一个段落。一声惊堂木响过,先生舌尖一转,又说起了新的桥段。这回说的事却相隔不远,正是当时,便是当朝皇帝宇文轩的丰功伟业——火烧凌阳,以十万兵马大破戈特国三十万大军的英雄往事。
因为说的正是当今的圣上,所以毫无悬念的,主人公一点污秽瑕疵的地方都没有,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令敌人闻风而逃望影而化,犹如神一般的存在。然而贵在说书人的口才了得,饶是这么一桩结局已定,人人知晓的往事,经他唾沫横飞、加油添醋的这么一说,也能说得如火如荼,茶馆里的听客们听了,也不觉得枯燥,反而眉飞色舞,如醉如,待到精彩处,更是齐齐地拍手称快,纷纷交头称赞当今圣上精明神武,惊采绝艳,乃是天神下凡。
只听那说书先生上下嘴唇翻飞地正讲到宇文轩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利用献木牛流马之计,亲率亲兵混入到了戈特国军营中,忽然话锋一转,又提到了佯装被擒,实则混入敌营伺机里应外合的玲珑郡主身上。
那书里的易玲珑,乃是一位英姿飒爽,五岁降服烈马,六岁开得满弓,七岁舞得七七四十九路银枪。十岁开始在江湖上行走历练,锄强扶弱又从来不曾留姓名的无名巾帼女英雄。十六岁学成归来时,正好赶上戈特国入侵,为了免除家中老父再受战役之苦,女扮男装替父从军,随着宇文轩上了战场,屡建奇功,尤其是在决战之前,不顾个人安危,主动请缨佯装俘虏混入敌营,并放出了藏在木马腹中的宇文轩等人,点燃了戈特军营的第一把火。
故事的结局被说书先生说的颇有戏剧性。戈特军营里的大火烧红了半个凌阳城,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头戴紫金冠,身披白金甲威风八面的宇文轩扬手招来了千里马,一手按着尚泛着有血光的削铁宝剑,一手则抱着,将将从修罗战场上退下来,还抽了个时间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女儿衣裳的巾帼英雄易玲珑,啪嗒啪嗒打马远去。
这两个人一匹马,在茫茫的夜色中绝尘而去,扬起一路的黄土。马后,是红火通透的凌阳城,战马嘶鸣,兵戈铁索,敌人瑟瑟;马前是五颜六色的烂漫春花,在夜色中徐徐绽放,香气绕马蹄。大路通天,通天大路,一路行来,鸟兽仰头长鸣,鱼龙雀跃翻舞。说书先生用了这样一幅场景为故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寓意不言而喻。
听客们纷纷动容,有抚掌称快大赞宇文轩的,有唏嘘感慨憧憬易玲珑的,更多的人则在或大声或小声地说着,当今皇上与那玲珑郡主,可真是天造地神的一对妙人儿,真真绝配啊~~~
绝配么?绝配哪。宇文焉觉得自己似乎明白了点什么。这些天来的陪同看来并不是白费的,终于还是让他抓住了点什么。
宇文焉意味深长地看向宇文轩。
宇文轩则一脸淡定地用茶盖拂着杯里的浮茶,对于宇文焉目光中的调笑,既不肯定,也不否定,只拿一双桃花眼瞅着易玲珑。
只见那女人,半张着一张樱桃小口,盈盈泛着诱惑的光芒,鲜艳欲滴;忽闪着一双亮晶晶的杏眼,长且黑的睫毛如两把小扇子一般上下扇动;眼神迷离,如深思似神往,像是在回忆着什么美好的时光,又像是在挂念着什么要紧的故人。
古人云,红颜祸水,看来也是有一番道理的。那红颜可以不漂亮,可以不倾国倾城,却不能没有她的独特之处。便如眼前这位,如一汪清澈透明的潭水,清冽甘醇,那即便是深不见底的古潭,也令人忍不住诱惑想要一跳随之吧。
祸水么?祸水吧。
宇文轩这般想着,眼角边浮出淡淡的笑。
宇文焉这般想着,嘴角边浮出浅浅的笑。
良久,祸水慨然长叹一声,道:“我的天啊,真是太巧了,这说书先生讲的故事里的那个女英雄,居然跟我同名呢……”
一一六、辰江城里的声色犬马生活
转眼已在辰江城中消磨了有五六天的光阴。宇文焉几次想找个机会提回京城的事情。最终却总是会因为某女哀怨的表情,或是某男犀利的眼神而话到嘴边又咽下。如此反复几次过后,宇文焉终于彻彻底底地放弃了回京城的念头,偷偷打发了随来的车夫小厮先行回府中报信,免得老娘担心,他自己则认命地留在了辰江城里,陪着那一对男女吃喝玩乐,继续做他的电灯泡,兼出气筒,兼解铃人,兼传话筒,兼……
易玲珑这些日子以来也安分了许多,没再折腾出什么新鲜的动静出来,主要也是因为辰江城实在太小,除了一条石桥横贯辰江,三座酒楼鼎足而立,五间客栈分布成五饼,再没什么像样的地方可以供她折腾的了,实在是有碍于正常水平的发挥啊。
主要的几个娱乐场所,完全没有达到她想象中声色犬马的境界,十足地令她失望。酒楼。吃腻了;画舫,坐烦了;茶馆听书,没有新意了;去戏院听戏,呃,饶了她吧,她这辈子都再也不想跨进戏院一步了。
是谁告诉她,唱戏的女戏子们个个都长得如花似玉,一双大眼睛好像会说话一样的不间断地发出五百多伏的勾魂电波?是谁告诉她,那些女戏子们个个都长着杨柳枝一般的身段,窈窈窕窕地立在戏台上,一面不停地扭着水蛇一般的腰身,一面把那似水柔情,柔情似水哗哗啦啦地流向观众?
本着看美女的心态走进了戏院,才明白,什么叫伪娘,什么叫人妖,什么叫男扮女装……戏台上的伊咿呀呀唱着戏的戏子分明是个男的!华丽的头冠黑发掩不住喉咙下拇指大的喉结,厚重的胭脂水粉遮不住嘴唇上嘘嘘的胡渣子。那花团锦簇的装扮,那长垂到肩的流苏,那大尺码的粉嫩绣球鞋,还有那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