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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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之,我幸-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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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仰之看看锅里的馄饨,只一个字,“吃。” 
      她就知道,关键时刻只有这样才可以叫他闭嘴,要让旁人知道风流倜傥的叶三公子有这么个灵魂背面不知道会不会让一票人跌破眼镜,特别是他那些女朋友们,想来就好笑。不过这样的安静只持续到了吃饱喝足,叶仰之又开始了对得之的疲劳轰炸。 

      “我听说,你和卫家齐一起从酒会上离开,这是怎么回事?”这回叶仰之说的不疾不徐,得之反而有些怕了。 
      仰之对她跟叶景之不同,那段日子,叶仰之放下一切陪在她身边,法国,美国,加拿大……他看她看的很紧,起初是怕她自杀,后来照拂变成一种本能。得之不敢想如果没有他,今天的她会是什么样子,也许……也许并没有什么也许,一切都是注定,注定会有天使救赎我们千疮百孔的心灵。 

      得之放下手中的碗筷,“哥,你是知道的,我已经忘记了。” 
      “忘了?叶得之,你要是真的忘了我反倒放心,你也不小了,想这样到什么时候?”他眉心似乎有一个解不开的结,“我前两天见过四叔。” 
      “哦。”得之冷笑,“你忘了,我早和叶治中三击掌。” 
      叶仰之气结,只好换话题,“那辆MINI怎么还在车库,不喜欢颜色可以去换。” 
      “哥哥哎,我可不想让人家误会我是谁谁的小三,你知道的我一开车就晕,连前座都不敢坐,。” 
      她表情夸张,嘴角上扬,连眼睛都眯了起来,好像一只小猫。 
      叶仰之忽然觉得自己不敢面对这样的她,这么些年,终于又在她脸上看见到了笑容,实属不易,他不会允许别人再伤害她,谁都不可以。 
      “小小,被一个人伤害两次就真的是愚蠢了,我希望你离那个人远一点。” 
      叶仰之有些咬牙切齿,仿佛是恨铁不成钢。 
      得之只好说,“这个故事结束了,真的结束了。” 
      叶仰之穿大衣的动作忽然停滞,声音低沉的有些不可思议,“这个世上没有未完的故事,只有未死的心。” 
      他的话让得之心虚,不知道为什么她竟然心虚,因为她的心已经在那片焦土里面蠢蠢欲动,仿佛明年春天就会有嫩芽破土而出。 
      天涯不可回首,逆风只可逐流,叶得之现在不知道怎么靠岸,彼岸又在何方…… 
      不知是不是真的心虚,还是真的想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她居然一口答应殷其雷的约会,什么都不问,什么都不管。看着她放下电话发呆,Kit又凑过来,“啧啧,看你怅然若失的样子,心思早跑到铃兰极品那里去了哦,啧啧,终于开花了……” 

      得之忍不住笑出来,“你说谁开花了?” 
      铃兰的香气漫漫弥散,直到人心里面去。 
      下班时分又下起了小雪,很细很密,落在地上像是满地的碎金子,闪闪发光,殷其雷远远看着得之走在细雪里面,美得好像那些价值连城的大和绘,哀伤而华丽,心中那根弦被狠狠拨弄。 

      也许真的是心虚吧,得之对殷其雷多了几分随意,“我们去干嘛?”不知为什么,他喜欢看她笑的样子,觉得像一只小动物,温暖的,甜蜜的,可以放在怀里互相取暖。这样的念头让殷其雷有些不自在,故意不看她,“先吃饭,之后我们去看Salome。” 

      “你没搞错吧。”得之眯起眼睛,“你要带我去看莎乐美?” 
      他被她的样子逗笑了,“是,货真价实的莎乐美。” 
      结果真的是去看莎乐美,大名鼎鼎的麦斯舞蹈团演出的弗拉明戈舞剧,她和殷其雷坐在VIP包厢里面,得之有些后悔自己穿的随便。 
      她喜欢这样的故事,关于欲望,爱情,鲜血,她为舞者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沉醉。她也喜欢莎乐美这样的具有超凡神力的缪斯,只有这样的人,会让任何人为她疯狂。妖冶,魅惑,充满激情,又满布欲望。 

      在那场著名的七纱舞开场的时候,得之飞快的扫了殷其雷一眼,笑问,“你是不是就等着这一段呢?”殷其雷却一本正经,“我等着她亲吻约翰的头。” 
      那七纱舞真的是很魅惑,纱衣被舞者一件件脱下,轻纱飞舞,美得动人心弦,却象是罂粟一般,美丽中带着邪恶,一舞尽后,空余芳华。 
      最后,莎乐美终于吻着约翰血淋淋的的嘴唇,终于得到爱人的吻。得之微微抽气,殷其雷微笑着观察她,想起自己十几岁时带着女生去看恐怖电影,女孩子在身边尖叫抽气流泪,而他只觉得有趣,心里暖洋洋。 

      得之在回去的路上一直沉默,殷其雷于是开玩笑,“你今天不会以为我带你去看肚皮舞吧?” 
      “我是这样认为的。”她的坦诚让他气结,她却开心的笑,“神说的真的很对。” 
      “什么?” 
      “世界上只有两种感情能把人永恒地联系在一起,要么是爱,要么是恨。如果他不能爱你,那么就让他恨你吧,巴比伦神庙上神的喻示,爱恨纠缠,永不分离。” 
      殷其雷扯动嘴角,不置可否。 
      得之在车上不知不觉睡起来,到了自家楼下还未清醒。她的脸脸微微泛红,头靠在车窗上像个小孩子,嘴唇出奇的干净红润,没有唇彩的颜色。殷其雷的喉头发紧,理智已经控制不住身体,不由得倾身向前,只是刚凑上前,就被什么东西击中右眼,酸痛无比,他立刻低咒出声。 

      得之挥着拳头慢慢清醒,“到家了,你怎么不叫我?你眼睛怎么了?” 
      “还不是你?”他咝咝抽气 
      “我?我怎么了?”得之凑向前去,只见他眼眶微微泛红,立刻明白自己干了什么好事,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见他不语,她陪笑道,“不然,你也打我一拳?” 
      殷其雷斜睨她一眼,凉凉的说,“我干嘛打你。” 





      第二十四章  如是我闻 



      殷其雷的表情让得之觉得好笑,伸出手就往他眼角抚去,“不要意思,真的不好意思,我知道我有这个习惯的,不过你放心,你不会变熊猫的。” 
      想到这里,她更加忍不住,如果让记者拍到他熊猫眼的样子……她真的不敢想象那样的场景。她努力憋笑的样子让他郁闷,“想笑就笑吧,这样会内伤。”随即自己也大笑起来,扯动眼角的伤处,微微抽气。 
         
      得之没见过他大笑的样子,先前几次见面,他总是让人捉摸不透,虽然嘴角常常挂着一丝浅笑,但总觉得他神秘莫测。现在他大笑起来,眉头舒展愈发显得英气,让她想起清晨的松林,有种说不出的神清气朗,记忆中的一些影子重现眼前。 

      她的手还留在他的眼角,帮他一点点揉按,她的手很漂亮,白皙,干净,带一串紫色水晶手链,不时扫在他脸上,残存着她身体的温度。她的指尖微凉,让他想起小时候有次发烧,大姐就是这样把手放在他额头,那是他最幸福的时光,而现在一切都不复存在。 

      车内的暖气很足,让殷其雷的觉得浑身发烫,有些口干舌燥,只好转移话题,“你的手怎么这么凉。” 
      “啊。”得之把手收回来,嘴角带一丝寂寥,“因为心里没有春天。 
      她凑近他的脸,“没事了吧?” 
      “本来就没什么。”他没好气。 
      “好了,对不起,那天我请你吃饭赔罪?” 
      他终于相当满意的点头,“一言为定。” 
      得之很久很久没这样开心过,也没有一个人能让自己这样开心,直到第二天她还时不时想起殷其雷红了眼眶的样子,弄的程迦闵相当诧异,“要见大客户就这么开心?” 

      开心,才不。特别是去振亚这种地方,还好已经过去多年,要是前几年,她不当场神经崩溃了才怪。她计算过遇见卫家齐的可能,只一瞬间就觉得自己可笑,怎么会,他如今在整个卫氏的地位举足轻重,怎么会随便出现在子公司里面。 

      现在的振亚规模已经相当可观,寸土寸金的地段,气派明亮的写字楼,仿佛直插入云端,比七年前那幢更胜一筹。程啧啧称赞,“就这样还只是卫氏企业的冰山一角。” 

      得之在心里苦笑,是,这还只是冰山一角,振亚,振华,美华酒店,兴亚科技……每一个都足够仰望许久。 
      曾经,那个人在远处给她看这栋大厦,那时候这里还是工地,他说要和她分享所有的成就和荣耀,一转眼,已过了这些年,物是人非事事休,有些事情说起来怕是真的要欲语泪先流,不提也罢。 

      会客室宽敞明亮,跟他们见面的是企划部主管,她认得那是当年的同事刘凝,极为精明强悍的一位铁娘子,人家大概没有认出她,也对,都过去了这些年,谁还会把她这样一个人记在心里。 

      不过是谈一些框架的东西,没有一点细节,她在一边不时微笑。因为空调温度有点高,额头上面微微泛起油光,她最不喜欢拜见客户,不知怎么越老越有些自闭倾向,看来真的是累了。 

      告辞时分刘凝却忽然开口道,“几年不见,得之倒是没怎么变。” 
      她没意料她刘凝会这样说,只好微笑颔首。 
      原来,还有人没有忘记,想她当年在振亚也是出了名吧,那样轰轰烈烈,最后还不依不饶跑到人家公司来,哭得那样狼狈,人尽皆知。她忘不了她最后一次来振亚,躲在人家卫生间里面流泪,无声的啜泣,哭到没有一丝力气再哭下去,心都被烧成了灰烬。 

      现在想起来,只觉得自己傻,再没有别的感觉。 
      出电梯的时候,看见的大队人马簇拥着一个人,很熟悉的侧脸,挺直的鼻梁,坚毅的下巴,她迅速转过脸不敢看过去,不觉加快了脚步,可是终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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