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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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之,我幸-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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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之看那些文字仿佛回到自己的二十岁。 

      二十岁,那时候,也曾发自内心地笑过,也觉得自己笑容可以该变世界…… 

      二十岁时觉得缘份奇妙,却不知命运深浅。 

      二十岁那年,因为遇见一个人什么都改变了…… 

      加完班已经是九点,这个时候,小朋友们已经上床睡觉,可是有些人的 

      夜才刚刚开始,坐在出租车里看着路两边的灯,微微有些睡意,还记得卫家齐喜欢在山上看灯海,轻轻把她拥进怀里,好像一手就可以握住这些世间繁华。 

      可是,有些事,有些人,你终究握不住。 

      回到家,肩膀总有一些微微酸痛,有时在得之想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份工作? 也许是因为自己害怕寂寞,害怕再一个人的时候面对碧海青天夜夜心。 

      闲暇时光她喜欢在SHOPPINGMALL里徘徊,没有人认识你,肆意的这样走着走着,仿佛可以忘记一些东西。 

      或者是在健身房里面挥汗如雨,那种接近虚脱的疲惫,让她觉得满足,觉得自己还有一点事情做,可以忘得快一点。 
       可是真的可以忘记吗?七年够不够漫长? 


      第三章 旧梦 

       
      年初又去了一次新疆,变化很大,得之渐渐找不到七年前的感觉。 
      喜来登12楼的房间,被子和枕头都是整洁的气息,得之将身体缩在大床上,回忆一点一点的沉淀。有时她真的以为自己忘记了,可是有时做梦,有些人有些是依然清晰。 


      那年,他们在乌鲁木齐待了两天。 

      这个离海洋最远的城市干燥而灼热,得之一群人在夜市上大快朵颐,几位男生吃的手指缝里都淌了油,得之找到旧时侠女的风范,大杯喝酒,大块吃肉。 
          几杯下肚,眼神渐渐迷蒙,正在这时,听得有人惊喜的大叫,“太有缘了,又遇到你们!” 

      得之抬眼,只见一年轻人,高大英俊,眉宇间有股卓然的气质,呵,得之记得这人叫卫家齐。 

       这三个字,于口中兜兜转转,平仄用尽,似一根羽毛,于心底柔软处落下。 

      得之那样恍惚的望着他,她不知道自己是否在傻笑,朋友们一起喝酒划拳,已有几个支撑不住,却还没有尽兴,卫家齐对得之说,“我们去走一走。” 
        得之忙不迭从座位上跳起来,不理那群自顾自的醉鬼。夜市的摊位上尽是照明的白炽灯,看来很普通,却在这夜色里显得无限暧昧。 

      她问他,为什么来这里? 

      他扬眉看着她,“只是想看风沙呼啸过大漠。” 

      得之却道,“其实什么比得上这尘世苍凉……” 

      他却深深望着她,眸子宛若暗夜星光,眼光深不见底。 

      她跳开,跑去买维吾尔人做的冰淇淋吃,用舌头狠狠地将糖霜卷到口中,浓浓奶香迅速在口中扩散。 

      不知不觉夜市的热闹已在她们身后,她对他说,真好吃,他笑,指了指她的嘴角,她伸出舌头去舔,只这样一个小动作,已让他的喉头一紧,她还来不及反应,他已俯下身来吻在她的唇上;她甚至闻得见他身上清新的剃须水味,以及清凉的薄荷香气…… 


      一时间她忘了反应,脑中一片空白。 

      他不知自己是为了什么 ,她亦不清楚。 

      最后他终于放开她,轻声说,“真的很香。” 

      这些场景有时候会出现在得之的梦里,可是醒来却依旧是巨大的寂寞和空洞,什么都抓不住,什么都是虚空。他的味道,他的眼神,他说话的语气,他的一切一切,她都抓不住,甚至在清醒的那一刻,她都怀疑那一切是不是都是自己的想像,这一切甜蜜,哀伤,伤痛,以及最后无止境的羞辱,从来不曾出现过,一切都只是她的想象。 


      真奇怪,最后那么伤痛的日子,心仿佛天天都在滴血,她居然从来没有梦到过,从来也不曾想起,恐怕是因为从来也没有忘记。 

      起床时分依旧是面孔浮肿,眼底青黑,得之每次恨不得把头整个埋入凉水里面才可以彻底清醒。 

      半个小时之后,她又是一枚衣衫端丽的OL,好像重新做了一次人。门铃却在这时响了起来,迟疑着去开门,却是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一个硕大的文件袋交到得之手里,打开来看,居然是出生证明,医院病例,入学证书等等手续文件,文件上的名字是一个人——宋言臻,她的闺密宋歆沂的儿子! 


      正想打电话问清事情原委,却看见了一个信封,上面是宋歆沂那笔肉乎乎的小字: 
          
      亲爱的得之,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往美国的飞机上,原谅我的不辞而别,因为一些不得已的原因,请你将小臻送往她他生父卫家同处,将这些文件一并交给他,我会在可能的时候跟你们联络。 

      小臻参加学校活动下午回来,他会去找你,放心这孩子聪明着呢! 
      PS:至于为什么选中你,因为你是当年的知情人啊知情人,你去跟那混蛋交接最合适,谢谢你得之! 
                                你不知所措的朋友歆沂上 

      这是什么?这种事情怎么会落到她叶得之的身上,她再次跟卫家牵扯上居然是因为给卫家同送儿子!宋歆沂还真有想象力,她为什么要走,为什么要把小臻送回去?这一切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还来不及想清楚对策,公司的电话已追到身边,PETER又是大吼,“叶得之!你怎么回事,快来会场我们全数在等你一个人!” 
      得之悻悻,怎么这么倒霉。 

      今天确实不是叶得之幸运日,会场布置程序严重滞后,双方在一些细节上面出现了严重分歧,恒信拍卖的现场负责人急的跳脚,就差没有把策划书砸到得之脸上来,又和得之在开幕流程上发生矛盾,口气坏的就差让得之的团队滚蛋,得之也气的咬牙只恨不能发作,只好双手叉腰冲着手底下那票人狂吼。 


      殷其雷第一次看见得之就是那副小茶壶的样子。 
      得之没想到恒信拍卖的负责人如此年轻,穿黑色西服无比妥当,一双眼睛让得之觉得很是眼熟,带着一丝邪魅的气质,伸出手对得之微微点头, 

      “叶小姐,你好,我是殷其雷。” 

      声音低沉悦耳,像是大提琴的音色,见得之愣在那里,不自觉的露出笑容,他笑的样子更是让得之觉得熟悉,嘴角微翘,眼睛不自觉的微微眯起来…… 
      得之伸手相握,突然福至心灵,不禁脱口而出,“我想起来了……” 



      第四章 殷其雷 

        

      听到得之说我想起来了,殷其雷眼中露出一抹玩味,“我见过叶小姐?” 

      他的眼睛真是好看,深邃的好像夜空一样,在说话的那一刹那一丝精光闪过眼角。 

      得之立刻觉得自己说话造次,“没有,只是突然想起了这个开幕流程的一个细节。” 

      她又不是不想混下去了,她怎么能告诉大客户“我想起来你长的像谁了,你长得像千与千寻里面那个小白嘛!”这种掉脑袋的话,还是烂在肚子里面比较科学。 

      殷其雷于是笑,“叶小姐真是专心投入,尽心尽力。” 

      得之一阵心虚,只得赔笑,“哪里,殷先生过奖。” 

      殷其雷似笑非笑深深望得之一眼,转身巡视到别处,得之望着他身后的那一票人马,如众星捧月一般浩浩荡荡,不仅长出一口气,这男人的存在感是在太强,放在人堆儿里面亦是熠熠发光,让人不可忽视,好似一颗钻石,亮眼的紧。 


      不过说这人像钻石一般倒也应时应景,这个展览便是以古董首饰为主题, 

      光投保额度便是一个天文数字。身为恒信拍卖的负责人,殷其雷经手的奇珍异宝恐怕不计其数,钻石更是如恒河沙粒一般,恐怕在他眼里从来也没有无价之宝,任何东西都是待价而沽。 


      一口气忙到下午十分,连午饭都没时间吃,得之觉得脸上浮油出尽,所谓的恒莹全天候属于二十五岁以前,现在还未下班脸上早已惨不忍睹。好在各项事宜终于妥当,只等明日展览开始。 


      得之这时才想起来下午小臻会来报到,不禁头疼,这个宋歆沂这么多年来除了找麻烦其他什么都不会。这么多年,真的是这么多年,连小臻都已经六岁,新的生命催着自己往另一条路上狂奔,有时想来心酸的紧,像是让岁月一拳打在鼻梁上,不由得落泪。 


      终于按时下班,小臻的电话也按时到来,“小叶子,你下班了没?没有 

      我可以等,我在你公司附近的肯肯,下班来找我。” 

      这小子也不知道像了谁,从来都是没大没小,得之叹口气,看到这样早熟的小孩,不知是该高兴还是要心酸,“在那儿等着我,我这就去。” 
      好在离公司不远,出了门被凉风一吹顿时有些发抖,将大衣上的围巾裹得紧了些,想着明天是不是要戴一顶帽子,这还是那年留下来的毛病,受不得一点冻。 

      还没走到路边就见地库里面驶出一辆车子,得之啧啧惊叹,两双R小天使的这款国内还真不常见,一看就知道是定制,尊贵啊尊贵,气势非凡啊非凡,她一向喜欢研究人家车子,这时不由得多看两眼。 


      谁知这车却在她身后停下来,后座的车窗摇下,是一张含笑的脸, “叶小姐,我送你。”他嘴角微微上翘,“这个时候怕是很不好叫到车子。” 
      见是殷其雷,得之从心底冒出一丝莫名的情绪,有点烦躁,不明所以的烦躁,但嘴上还是温和有礼,“不用麻烦殷先生,就在前边,步行五分钟还可以呼吸新鲜空气。” 


      那殷其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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