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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他们的国家已经永远失去了,万劫不复。只留下一些青铜器,已经粉化,一捏就碎。我在那里挖荒时,多次挖出大批的箭簇和矛头,只是都非常小,比书上看到的要小得多,显示出当年金属的稀贵,必须用得十分俭省。这些出土物被本地人见多不怪,不当回事,全都弃之地边道旁,小崽子们装上一篮篮的,拿来打架玩耍而已。我后来见到博物馆里一些森严保护下的青铜器的展品,总是有点不以为然。这些东西算什么呢?我在马桥的时候,随便踩一脚,都踩到汉代以前去了,脚下吱吱吱不知要踩掉多少文物珍品。
下(以及穿山镜)
下流、下贱、下作的简称,词义源于不正当的性行为,甚至一般的性行为。湘方言在八十年代以后有“稀下的”一词,指流氓无赖的习气,显然也是“下”的延伸和扩展。
就人的体位来说,头脑在上,二此人的思维和精神从来就具有上的指向,享有“高尚”、“崇高”、“形而上”之类方位标志。而性器官在下,因此性行为从来属于“下流”。
由此看来,寺庙建在高山,罪犯囚于地狱,贵族居于殿堂。贱民伏拜阶下,胜者的旗帜升向高空,败者的旗帜践踏足底……这一切很难说是偶然的择位,一定是某种信念的外化和物化。我怀疑,这一切源于古代穴居人对自己身体的困惑和最初的认识,从那时候开始,寺庙、贵族、胜利的旗帜,成了穴居人脑袋的延伸,获得了上的方向。而相反的一切,则只能同处感的下体一样永远屈居于下。
据说马桥以前特别的下,公社干部狠狠整过一下,才正经多了。公社何部长下到村里收缴超额的自留地、自留粪、自留鸡鸭等等,还在大会上出示了一个奇怪的东西,是两个长长的镜筒:“这是什么2穿山镇!有了这个东西,你们不管做什么下事,我都看得见!抓住一个,处分一个!抓住十个,处分十个!决不手软1”
其实是望远镜,是公社林业站的,用来观察山火的。
连本义听这话也面色紧张,对望远镜不安地看了一眼,又看一眼。人们以后果然不敢乱说乱动,万玉一连几个月一都要闭臭了,打死他也不唱觉觉歌。一到夜晚,大家早早睡了,村里安安静静,没有灯火。好多人还说,那一段他们连老婆都不敢碰。
万玉对穿山镜很不满意,曾经对我抱怨:“不公平,太不公平。你们城里人有电影戏看,有动物园看,有汽车火车着,我们乡里人有什么?就是这一点文化生活,”
他是指觉觉歌和男女之事,“也要用穿山镜照,什么世道!再说,共产党不准大家下,以后小共产党哪里来呢?”
万玉对何部长的抱怨是否合理,暂二不论。把望远镜所代表的性保守观念当作共产党的特产,却不是事实。国民党统治中国的时候,在广州、武汉等地都出现过军政府禁止交谊舞的事件,交谊舞被视为“有伤社会风化”的淫乱。更早一点,清王朝统治中国的时候,《西厢记》被列为禁演戏曲名录的榜首,爱情小说和诗词都是官方眼中的“秽恶之作”,一批批被搜缴和焚烧。一个“下”字,不仅仅是马桥人现在的用词,几乎贯串了漫长历史,透出了汉语思维几千年来对性爱行为一脉相传的道德偏见。只要这个“下”的命名没有取消或改变,人们要真正、全面、彻底走出偏见的阴影都是相当困难的。何部长即便是一个十分开明的人。也不一定能够摆脱已经内化于他骨雪中的心理定势。他只不过是一个传统词典的运用者,操着望远镜在词义的轨道上向前滑行,就像一只驴戴上了笼套,只能往前走。在这个意义上,到底是人说话,还是话说人?到底是何部长应该对他的刻板和僵硬负责,还是一个“下”字早已成了何部长的笼——因此。包括马桥人在内的一切这样运用汉语的人应该对何部长负责?当然就成了一个问题。
打起发
《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江苏教育出版社1993年)已经收录了这个词,解释如下:
(1)小偷小摸;逃兵荒时,城里好多人跑光了,他乘机进城去打起发。
(2)占便宜:他蛮厉害,你莫想打他的起发(你休想占他的便宜)。又:打秋风是明的,打起发是暗的。
马桥人也使用这个词,用出一种津津有味乐不可支的味道。
这个词特指那一年马疤子的队伍赶走国民党军队H系的彭叫驴子,打进了平江县城,罗地十几个乡足有上万的农民跟着涌了进去,狠狠地发了一次财。有的抢了盐,有的抢了米,有的一身鼓胀胀地套上十层妇人的裙子,热得满头大汗、还有的运气不大好,什么也没捞着,就提一个桶或者背一张门板回家。最不可思议的是本义他爹,叫马样元,担着上百皮瓦出城,累得大口喘气,走着走着就落在后面。同村的人笑他醒理,何不担一担泥巴回去?你在家里连泥巴都没有见过么?他满意地说,她家不缺盐米,也不缺衣,就是砌猪栏屋时少了几十皮瓦。他看中了这些长茅洲的好瓦,正合适;他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吃了什么亏。
他更不明白什么电灯不电灯。当时有几个后生用砍刀割下了城里的灯泡,准备带回去挂在自家的屋梁上,说那家伙到了晚上就亮,风都吹不黑。马锌元觉得那完全是诳人,世上不可能有那样的宝贝。
打起发后来成了马文杰的“罪行”之一。他没料到有这么多人跟着他进了城,为了治理乱局,他曾经命令手下人弹压劫匪,其中受伤的就有本义他爹——他因为肩上的瓦太重,出城时落在最后面,被士兵追上了。
他还没有来得及回头,只觉一阵凉风嗖嗖而过,半边脑袋包括一只眼和一只耳朵,已经随着雪亮的刀刃而去,飞向了空中。剩下的另一半架在肩上。随着肩膀还冲冲地走了十多步。整个身子甩手撩脚的,担子一跃一跃,好一阵才颓然仆地。身后的杀手惊得好半天说不出话来。
马桥的老人们说,清点尸体的时候,幸好有人发现本义他爹的脚还能动弹,摸一摸,手还是温的,口里还有一丝活气。马文杰从这里过,认出了本村的熟人,连忙找来郎中疗救,搅一盆止血的药泥糊住伤口,像严严实实封住了一个坛子四。郎中又往他口里灌了些米汤,等一等,见米汤居然咽下去了,就说:“还不该死。”
本义他爹被人们送回马桥以后还活了五年多,虽然只剩了半个头,做不了田里的工夫,也说不了话,但在根下打个草鞋,铡点猪食,还是可以的。
半头人从不到人多的地方去,免得骇了大家,尤其是骇了娃崽。他成天躲在屋里,有点耐不住闲,只好做事。这样下来,他比一般正常人做的事还要多。
我觉得这种说法难以让人相信,更无法想象一个只有半个脑袋的人忙里忙外的情景,但老人们都这样说,硬说他们都穿过本义那个半头老爹编织出来的草鞋、我只好让他们说去。
军头蚊
一种很小的蚊子,特别黑,细看的话黑头上还有一个小白点,咬得出来的红斑不算大,却奇痒无比,可以持续三天左右。马桥人把它叫作“军头蚊”。人们说,马桥以前没有这种蚊子,只有菜蚊子,就是那种体积肥大的灰色家伙,咬出来的红斑虽然大,但片刻工夫就消散了,也是特别痒。马桥人还说,军头蚊是省军带来的,那年彭叫驴子的省军打到了长乐街,驻了十来天,留下了一堆堆猪毛和鸡毛,还留下了这些好生毒辣的蚊种。
军头蚊的名字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
我在乡下领教过蚊子的厉害。尤其是夏天收工很晚的时候,蚊子发出嗡嗡嗡的宏大音响,密密扑在人面和赤脚上,几乎可以把人抬起来。归家人太饿,双手只能照顾吃喝,管不了别的。因此我们一边端着碗狼吞虎咽一边必须跳动双脚,跳出惯有的餐时舞蹈,稍有停歇,就可能惨遭蚊群的围食。偶尔腾出手来,往脚杆子上随意摸一摸,就能摸下几条纹尸。人们已经习惯了摸蚊子而不是打蚊子,因为手脚毕竟是自己的皮肉,不堪重复无数的拍击。
夜深,蚊子似乎也累了,休息了,嗡嗡声会变得稀薄一些。
马疤子(以及1948年)
光复在县里当体育老师,是马桥少有的知识分子之一,也是马桥唯—一个在城里定居吃上国家粮的人。
他的父亲是马桥历史上唯一的大人物。但很长一段时间,马桥人不愿意提起这个大人物,对有关他的往事吞吞吐吐。我后来才知道,大人物叫马文杰,一九八二年才获得政府的甄别平反,去掉了“大土匪”。“反动官僚”的帽子,获得了起义功臣的身分。光复当上县政协常委,后来又当上政协副主席,同他爹的平反当然不无关系。我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才访问光复,多少了解了一些马文杰一九四八年出任国民党县长的内情。
我已经说过,这是在一九八二年。这是一个阴沉多雨的傍晚,在一个河街上的小豆腐店里——光复连体育老师的饭碗都不牢靠的时候,开下了这个小店。我在小本子上录下他的话,满园子酸酸的豆法味。我突然有一种感觉;对于我来说,对于我所知道的马文杰来说,一九四八年并不是一九四八年。它向后延迟了,甚至发酵成酸味了。也就是说,它实际上延迟到一九八二年这十多雨的傍晚才出现。就像炸死马桥雄狮的那颗炸弹,那颗中日战争的炸弹,在泥土中悄悄把时间凝固了三十多年,推迟到一个明媚的春天才在孩子的胸前发出一声古老的爆炸。
我们不知道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