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角》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奸角- 第26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周远志被这样逗弄得哭笑不得,或是摇著头跟著柳恒澈一起笑,但在笑容的底下,却总有块挥不开逃不掉的阴影。
  “只是因为彼此都是第一次而已。”他这麽说服自己。
  孩童般的恶作剧与亲昵,几乎像学生早恋似的纯情,只是因为不习惯。恋爱这种东西,一千个人便有一千个人的样子,一旦交错组合起来更是叫人目不暇接,并非一上来便都要如漆似胶,天雷勾动地火,小心翼翼地接近,慢慢地发展,自然会有水到渠成的一天,以後便会是比激情澎湃更甜美的长长久久……
  是的,长久!
  柳恒澈过去是周远志心目中仰慕的高高在上的“神”,如今是他心目中第一个殷殷期望著愿意与之长长久久的人,但这样的心思,周远志从未甚至从没想过要对柳恒澈说。
  “何必说出来呢?放在心里就好,欢乐的时候便尽情欢乐,明日愁来明日愁吧!”他对自己这样说。
  在这样亦喜亦忧的情绪下,春节眨眼便来到了两人的眼前。
  年三十这天,他们谁都没有出门打工,两人前几日难得肉疼地花了几百块买了点年货,这一天便一起动手打扫、装点租屋。他们好好收拾了一番屋子,然後往门上贴春联和倒“福”字,还挂上了八十年代的彩色小灯炮。
  这是一种现在市面上几乎看不到了的装饰品,柳恒澈也是一时兴起管前几天一个拍年代剧的剧组讨来的。整整一长串被做成藤蔓状的电线上垂著许多花朵形状的小灯泡,花瓣是彩色塑料,花蕊则是彩色发光二极管,虽然粗糙,往门上一挂一通电,一亮一亮的闪烁起各种颜色时,却漂亮又喜气
  柳恒澈看周远志在彩灯串下对“福”字的高低,前些天才理过的短发精神地竖著,他抿著嘴唇,歪著头仔细琢磨位置,一点点地挪动,一点点地粘贴,全放上了,又觉得不妥,後退两步去看,然後再调整,一丝不苟的样子几乎如同在完成一件多麽重要的大事。
  他不知不觉地就停下了手,专注地去看那人,他忽然觉得,自己心里的某个角落就像是被人狠狠捏了一下般,有种钝痛的印迹缓慢而清晰地逐渐呈现出来。
  他想,这个人从以前开始就应该是这样的。一个踏实的、本分的人,对待任何一件事情,任何一样事物都无与伦比的认真,梦想、人生、工作,等等。哪怕生活并不善待甚至欺负了这个人,他却还是能够抖擞精神,一路坚持著顽强走到今天。而现在,他所郑而重之对待的东西里,又多了一样,爱情。
  是他柳恒澈给的爱情!
  他一时几乎有些迷惘起来,尽管未必完全明白周远志对自己的感情到底深到了何种程度,他却也知道,在两人如今的关系中,那个人投入和付出的恐怕要远比自己多得多,也深得多!而他本人所付出和给予的究竟是什麽,坦白来说,有些时候连他自己也会弄不清楚。或许就是因为这样的犹疑,才使得他们如今的关系还是处在简单而维系松散的阶段……
  但是这样真的好吗?
  是该进还是该退?他凝神看著对方的背影,这一阵子那人不知怎麽又瘦了些,本来就比自己矮的身材,如今裹了厚衣服看起来更显瘦。套头毛衣下显得空落落的,他甚至有种错觉,似乎一阵风吹过,那人便要乘风离去,远远消失不见……
  他的心里因为这个想法猛然就“咯!”了一下,在自己也未觉察到的情况下,已经上前一步,将那人牢牢锁在怀里。
  “阿……阿澈?”被惊吓到了的人只疑惑地喊了一声,便放松下绷紧了的身体,任他拥抱。对待他,周远志总是宽容又包容的,那种几乎带著宠溺的深深的感情,简直让柳恒澈为自己的吝啬而面红耳赤,无地自容。
  “远志!”他轻声唤著,“远志!”
  “嗯?”
  “我……我喜欢你。”
  对方的身体在怀抱中刹那僵硬了一下,随即便有微微的颤抖传了过来。他听到周远志力持镇定的声音,低弱却清晰地:“我也爱你,阿澈。”
  同样是表白,却还是有区别。
  喜欢和爱的分界点,究竟在哪里?
  柳恒澈在心底轻轻叹了口气。至少不管是退还是进,不管究竟是什麽样的感情,有一点到底是确凿无疑也无法更改的,他再次确信自己无论如何也受不了有一天那个人离开他的身边!
  之後,在新的一年来到的头一天,柳恒澈带著周远志一起去了H市一处十公里外的郊区游玩。他们没有钱,便挑了最便宜的玩法。两人买了些面包矿泉水,乘了公交车去那座叫做凌云山的景点,花了三十元钱,爬山游玩。
  虽然叫做凌云山,但那只是一座高不过五百多米的矮小山丘罢了,山势平缓,说是登山不如说是沿阶梯散步更合适。柳恒澈也是在考虑了周远志身体条件的情况下,才选择了此处。
  因为邻近便有H影视基地的缘故,这处景点平时便少有人来,此时年节,更是无人问津。他们两人一路沿著石砌山阶向上,不时停下来看看古树野花或是在供游人休憩的凉亭中休息闲聊。
  柳恒澈向别人借了部相机,一路上拍著山景也抓拍了不少周远志的相片。他微微笑著看自己的,蹲下‘身皱眉研究野果的,或是休息时俯瞰山景的,又或走路时的一个背影,抬头的一个刹那,柳恒澈没有发现,他在以一种自己也无法捉摸的心态,尽可能多地留存著他与周远志两人第一次共同出游的记忆。
  一直到山顶,才看到稀疏的几个游客,大多是年轻人,还是情侣。柳恒澈这才想起来,这座山顶据说有一处保佑人姻缘的庙宇,供奉著一位叫做“幸姑”的年轻女子。
  不大的庙宇门前却种植著一颗巨大的榕树,无数的气生根向下直直深深插入地面,树干上枝叶如冠,系满了许许多多红色的愿望绸带。进到庙宇里面,单进的屋子中央仅仅供奉著一尊年轻女子的塑像,幸姑被雕饰得端庄慈祥,眉目含笑而望世间,仿佛真有无上愿力,能聆听万众心声。
  有个老头坐在一旁的桌前,戴著老花眼镜正在誊录供奉,红色的愿望绸带被分门别类一沓沓地码在他身後小小的木制柜子里。
  柳恒澈他们看了看觉得无趣刚要走,恰见到一对年轻情侣进来请愿,便停了一停。那两人皆是十七八岁的样子,青嫩得能掐出水来。女孩子爽气地捐了二十元钱,然後一气请了一大堆各种种类的愿望绸带,拖著男孩子一起拜了幸姑,然後“嘻嘻哈哈”地走出去系纸条。在里面都能听到女孩指挥男孩的声音:“系高点系高点,越高越灵验!”
  周远志偷偷碰碰柳恒澈的手:“我们走吧。”
  柳恒澈却忽然间改了主意,他走到老人跟前,掏出十元钱问:“只捐十元可以吗?”
  老人头也不抬,只单手做了个请的姿势:“随喜。”
  柳恒澈道了谢,放了钱,在簿子上签了名字後问:“可以请两根绸子吗?”
  这回老人抬起眼皮来,从眼镜後看了他一眼,然後又转到周远志身上看了一眼。
  “要哪一种?”
  “幸姑什麽都保佑吗?”
  “什麽都保佑,不过最灵还是姻缘。”
  “那就请两份姻缘的吧。”柳恒澈又掏出钱递过去,然後毕恭毕敬地接过那两根红得俗烂的绸子,用笔在上面迅速写了名字,又拉著周远志飞快地拜了拜幸姑。
  “远志,我们出去系绸子。”
  “年轻人,”老人却忽然喊住他们,“要心诚!”
  “当然。”柳恒澈礼貌地笑笑,“心诚则灵。”
  “神仙是什麽都知道的,”老人慢悠悠地说,“欺骗神明的话,是会遭到报应的。”
  周远志皱了下眉头,拉了拉柳恒澈:“我们走吧。”他对老人微微颔首,“多谢指教。”
  老人点下头,重又拿起毛笔开始誊录供奉记录。
  “那个老人家说话有点怪。”周远志出了庙门说。
  “管他呢!”柳恒澈倒是不以为意,来回比划著看哪里还有空的枝条,“系哪里好呢?到处都满了。啊,那里还有!”他仗著身高优势,到底将两根红绸子系在了极高的地方。
  “这样一定会灵验的,比别人都早!”他孩子气地说著,回过头看到周远志似乎有些呆愣的样子,“怎麽了?”
  “不,没什麽。”周远志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笑笑,“我只是……只是太高兴了。”
  “说得跟我平日虐待你似的。”柳恒澈不满地捏了他的脸一下,“下山吧。”
  “嗯,好。”
  周远志任由那人拖著他下山,那人的背影高大,手掌温热,周远志想,这一天,他可以记一辈子

!
  第三章

  转变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的,渐渐地,柳恒澈真的越来越有群众演员的样子了。他像其他人一样地早起排队等工时,一样地安静服从安排,一样地在人堆中饰演面目模糊的角色,等到人们终於发现找不到“柳恒澈”这个人的时候,他已经完完全全从一个差强人意的偶像剧明星“倒退”成了一个合格的群众演员!
  周远志是最早发现到这一点的人。对於同处一个屋檐下的青年,排除掉两人似近又似远的交往关系,他见证了青年的气场在一点一滴地思考与演练中逐渐产生的改变。
  他常常可以看到青年在各个剧组转悠,琢磨导演的导戏方式,琢磨其他人的演戏方式,甚至琢磨一只野猫一只野狗一棵树一朵云的动态,他一面打著各种各样的工赚钱还债,一面却也趁机与形形色色的人来往乃至交上朋友,他学习他们的思维与习惯,学习他们说话动作的方式然後化为己用。以至於,有时候,就算是看了柳恒澈六年的周远志,都不会发现刚才擦肩而过的那一个面目模糊的陌路人正是青年本人。
  而柳恒澈恶作剧的套路也在这样的改变中改变,不再是初中生的把戏,而是很糟糕地倒退到了小学。周远志每每想起这一点都要叹气,除却打工上戏看书�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