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那样站在院子唯一的一棵槐树下,有还未褪黄的树叶间或落下,扫过他的额角、肩头、发梢,他却丝毫不觉似的,定定地立在那里,眼神深邃而遥远。
白衣如雪,淡月色的花纹缀于领口袖间,衬得他的神情有说不出的缱绻,这漫不经心之中,却又带着丝丝的疲倦。冷酷而多情的双眼,红枫般鲜艳的嘴唇,衣带飘举,垂直黑发,单薄到让人心惊的颀长身躯。
他是个绝美到让人窒息的男子。
大概,我真的是寂寞了。朝公子默然地想,原来寂寞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当你的生命之中,有过一段欢快的记忆之后的日子,那种巨大的落空。
莫峰雪,他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思绪则飞回当初见到她的时节。
当初,他在轿中坐着,正要去拜访江湖上的一个隐士,路经一处山下,她就这样直直地从上面掉了下来。
想起来,她每次回想这段初次相遇的过程,总会捧着肚子笑个不停。
“这就是缘分哪,而且,绝对是从天而降的缘分。”
朝公子常常想,如果当时他选择的反应是一掌将破轿而入的她击飞,那之后,他的生活是不是就会依旧那样波澜不惊地继续着。毕竟,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大约真的是注定了的,人生若只如初见的设想,很多时候,就是因为一切是改变不了的。
当时,“嗖嗖”从天上掉下来的莫峰雪,因为砸到了一顶非常舒适柔软的白色软轿,所以除了因为落下来时弄得满头满脸的尘土,倒很幸运的毫发无伤。
她爬起来,拍拍身上的泥灰,似乎心情不错:“跳崖都死不掉,早知道我就去学怎么赌钱了,这么好的运气,实在不该浪费啊。”
不知道哪里触动了坐在旁边冷眼看着她的朝公子,或许是她强盛到可以媲美蟑螂的生命力,也许是她乐观到有些无知者无畏的心态,还可能是她那一双活灵活现,几乎流光溢彩的双眼,又或者只不过是她那张清秀却不乏生动表情的容颜,总之,本不可能和她说话的朝公子先是伸出手去,让外面的十二雪不要靠近轿子,然后居然开了口,而他开口说出的话,却连自己都有些惊讶了:“跳崖却没有死,你该难过自己的目的没有达成吧。”
虽然语气之中带着嘲讽,他却还是一惊,怎么会跟她说这好似玩笑的话?
后者好像这才发现,原来这个被她砸了一个大洞的软轿里还坐着一个人,还是一个这么好看的人。
她很自来熟地分了朝公子一半的座位:“你以为我是自愿跳崖的啊,我有病啊我,年纪轻轻我干嘛想不开。”
朝公子略微将身子离她远了几分,他不喜欢陌生人靠自己这么近。对他而言,距离有时不仅是安全,不仅是威严,更是一种习惯。但是,此时他倒也没有要将她杀死或者赶出去的意愿。“哦?既然如此,你是被逼跳崖的?”
少女重重地点点头:“当然了,不然你以为我吃饱了撑得跳崖来玩吗?”
朝公子不由一笑,这笑容来得莫名,连他自己还没有意识到,唇角便自动完成了这样轻轻上扬的动作。
笑了便笑了吧,这一路过来,倒也实在是无趣得很,这少女活泼得紧,和她说上几句话,倒也没什么。朝公子想着,不知为何便放松了下来。他慵懒地靠坐着,只手撑住头颅,如墨一般的长发因为没有束紧,随意地披散在了肩头。
“那你为什么要跳崖?”他随口问道,心里盘算着离那隐士的家还有些距离,今日不去也罢。
“还不是因为我倒霉!”她气呼呼地道,“我知道本小姐长得漂亮,所以我一向都大隐隐于市,来到江南以后,和兄弟们去要饭时,没有哪个人脸上抹的锅底灰有我多,偏偏那次跑到芬芳楼去要饭,不知谁那么不长眼,一盆水哗啦啦就从上面泼下来,活该我走背字儿,其他人身上连点水星子都没溅到,我倒好,整个就和刚从河里捞出来似的。”
她说得口沫横飞,一脸郁闷,却拉拉杂杂地讲了一堆也没说到重点。朝公子没什么耐心地打断她的话,问道:“然后呢?”
她瞥了他一眼,啰啰嗦嗦地道:“你有点耐心好不好,要是天桥下面说书的碰见你这样的,那还做不做生意了?”
莫峰雪那时压根就没有想到,眼前这人就是名满江南的朝公子,她只是觉得自己真的非常倒霉,心情真的非常郁闷,眼前有个长得如此俊秀,间接救了她性命,并且虽然不算谦谦君子倒也没有将她一脚踢开的年轻男子肯听自己诉苦,那这种博同情的事情干嘛不做,再说了,这会儿上面芬芳楼的打手不知走没走,反正她一时半刻也不会上去,在这里说个话打发时间也不错。
记忆之中,自从他成为落夕榭的主人后,几乎没有人敢这么随意地跟他说话。朝公子忽然觉得有趣,大概是已经习惯被人怕了,眼前这个说话还加比划的少女不由竟勾起了他的一丝兴趣。
她似乎,一点也不怕他。
正文 第四十二章 灿然之请
莫峰雪倒是很怡然自得,大概是因为逃离魔掌很开心。她很爽快地将自己为什么会弄到被人追着无奈跳崖的境地的原因都告诉了朝公子。
原来,当时,那盆水一下泼出了她的庐山真面目后,芬芳楼的妈妈出来了,看她长得不错,就问她想不想发财。
莫峰雪把鼻子一抬:“我也是有骨气的好不好,她问我愿不愿意在芬芳楼发财,我当然不愿意啦,不过后来我有个弟兄的儿子生了病,偏偏这江南的大夫一个个挂着悬壶济世的牌子,却都是些只认钱不认人的家伙,我们没钱,眼看那小孩子都要病死,我这人一向重义气,一咬牙就去卖身了。不过当时讲好是卖艺不卖身的。还写了凭证的,我也按了红手印的。”
朝公子听她这样说着,便猜测道:“结果后来,那芬芳楼的妈妈说话不算数,强逼你卖身,而你抵死不从,这才逃了出来,结果被追至这悬崖边上时,发现前无退路,后有追兵,于是便跳崖了?”
朝公子几乎很少一次说这么长的话。基本上,他很少说话,如果必须说什么话时,这些话就一定都有他的目的,不像现在,好似闲扯一般。不知为什么,这少女身上就有一股感染力,她自己叽叽喳喳不算,还能带动着旁边的人也跟着聒噪起来。
聒噪?想着自己用的这个形容词,朝公子不由心中自嘲,江湖上怕是没有人会将聒噪这个词和他挂上钩。
谁知,他猜得并不对。莫峰雪说出来的原因实在是叫人觉得匪夷所思:“非也非也。那个妈妈倒还算好,没有食言。但是,问题是,我虽然说卖艺不卖身,但是我根本就没啥艺啊。”
朝公子几乎很少会兴起的好奇心此时居然随着少女活灵活现的叙述,而在心中悄然抬头:“哦?所以呢?”他的心情不知为何便轻松起来,就好像是一个长提跋涉的行者,本是在沙漠之中踽踽独行,却路过一处绿洲,见到一片盎然生气。这种感觉很奇妙,十分舒服,却又非常的自然,就好像是迎面而来的一阵风,又好似是温暖却不强烈的阳光。
大约是心情的愉悦让他少了些许防备,他的嘴角又扬了上去,笑得美不胜收。
莫峰雪偏了偏头,忽然冒出一句题外话:“我要死了。”
“什么?”朝公子问道,奇怪这少女怎么说着说着就前言不搭后语起来。
莫峰雪捂住嘴,大眼睛滴溜溜地转了好几圈,终于泄气一般地放下手来:“哎,我总算知道为什么那么多青年才俊一掷千金,见到我们芬芳楼的花魁之后,就说这么一句话了。”
“什么话?”朝公子这才反应过来,“你是说,‘我要死了’?”
莫峰雪耸耸肩:“是啊,我从来没有见过花魁长什么样儿,但是,我敢肯定的是,要是芬芳楼也坐小倌生意的话,你只要去了,哪怕不笑不说话,只要像现在这样随意地靠坐在那里,却也不知道有多少人也会说这么一句话呢。”
朝公子皱了皱眉,倒是从来没有人会将他和那些勾栏之地的下作男子相提并论:“你这么说,是在夸奖我的外貌吗?”
莫峰雪夸张地点点头:“当然啦。”
那时的朝公子虽然性子也是阴郁的,却还不似现在,那时的阴郁之中,终究还有一丝可以攻破的柔软,偏偏这个从天而降的少女,这个叫莫峰雪的女子,就这样直直地闯进了他心中的那片柔软之地。
又或许,很久很久之前,他就隐隐地期待可以有这么一个活泼而灵动的女子,不需要有多少才学,不需要知多少书礼,却自有一番神采的女子,能打破自己生活的平静与死寂。
谁知道呢,有太多可能了,偏偏那么多的或许,那么多的也许,那么多可能的契机,却只造就了他和她彼时的相遇。
冥冥之中,天注定。
也许,有些事情,真的是无法逃开的劫数,很多年前也许就已经注定,那时那日,他会遇见她,从此生活不再一样。
很想发怒,却发现自己心中竟然涌不起怒气,朝公子想着,今日的自己修为倒真是不错,居然没有兴起要杀了这个不敬丫头的念头。
莫峰雪可是一点也没有察觉,自己已经在死亡的边缘走了一圈,她迅速将话题又拉回了她为什么会逃跑这一点上:“因为我除了会些小曲,懂得如何要饭,其余一概不知,但是芬芳楼的妈妈又说,那些小调是根本不可能博得那些去那儿谈风月的文人的喜爱的。所以,她就给我请了个师傅教我。”
“嗯。”朝公子点了点头,算是表示自己还有耐心听她这么长篇大论下去。轿外寂静无声,想来十二雪都安静地站外外面。幸好她们都已经什么也听不见了,不然,自己怕也没这耐心与心情和这个少女这样今夕不知是何夕地闲聊下去。
他是落夕榭的主人呵,这个身份给予了他太多一般人无法拥有的,却同时也夺取了他太多普通人都能拥有的,这个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