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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已经做好了失望的准备,美国人的文字是一向不喜欢的,总觉得有漂浮感,再宁静的时代都动荡不安,这是他们文化的问题。
但《调琴师》不一样,它美得像来自古老的英国,带着些许苍冷,有种冷眼旁观的淡漠。一个镜头一个人镜头地看过去,有点像古旧的黑白默片,沉默素净。
那艳俗的封条估计是出版社临时安上的,由一个满眼桃花的编辑写的。仅这一句话,几乎让人错过它。
其实这本书写的远远不是爱情,爱情在这里只是一抹光影,而主角是心灵的逃逸与追逐。
文中引用《奥德赛》的一段话:
“我的同伴往前走,一会儿,遇到了食莲人,这些食莲人倒也没有加害我同伴的意图但是他们给了我的同伴一些莲花,叫他们尝一尝。吃了蜜一般甜的莲子的人,无一例外都不愿意捎信回来了,也不愿意离开,他们只想留在那里,与食莲人待在一起,忘了回家的路。”
其实这一段是对《调琴师》主旨最完美的诠释。
调琴师的死亡是因为他对这片土地的恋慕,他终于留在了那里。他不舍回家,对他来说死亡是两全之策。
结尾重复了开头的段落,死亡也是在这片土地上扎根、重生。
埃德加&;#8226;德雷克。这个人很美。并不是说他的容貌有多好看,相反,对他的容貌作者只字不提美。
淡色的眼睛。他整个人都很淡,几乎没什么存在感。眼角爬满了鱼尾纹,“不过上校注意到,这或许是一个人笑了一辈子的结果。”
“笑了一辈子的结果”这句话美得惊人。如同那句“1840年的埃拉尔美妙绝伦,他心想。他把信轻轻地折叠起来装进了外套的口袋里。缅甸却很遥远。”
对于这个人,最多的是语言和动作描写,很能触及灵魂。埃德加的温蔼平和是一种来自遥远时代的神圣。像耶稣。他去救赎一架1840年的埃拉尔钢琴,这是他最神圣的使命。
使命,便总会使人丢掉性命。但并不觉得悲伤。
看过情节惨烈至极的故事,却只会有锐痛,很短暂,但深夜看完调琴师后心里钝钝地,呼吸滞闷,越是回想越觉得震动。然而眼前却是一片清朗,像是看到了雨林碧绿的光影。
这本书几乎没什么激烈的剧情,一直很淡,淡得不能再淡,一直是没什么感情一般的白描。本来不该有震撼的效果。
可又看了遍结尾,再翻到前一页看看那段《奥德赛》后,愣神很久。
采莲人那段的下面是淡淡的一句话:
“献给埃德加,他已经品尝过了。”——医生写在纸条背面的字。
然后埃德加将这页《奥德赛》塞到神像旁,“我给你留下一个故事。”他说。
心里空荡荡的,像《调琴师》空荡荡的封面和雾霭般空渺的文字一样。
看完以后,总是回味着,却不敢读第二遍,怕毁掉第一次阅读时的感觉。如同太珍惜一个人便会不敢靠近。
不去靠近,可是却永远也忘不了。
失物之书、素年锦时
《失物之书》
看完这本书后,觉得有一个词可以用来形容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只是一个词。
想了老半天,就是没法把那个词从潜意识里揪出来。后来偶然瞟到《素年锦时》淡色的封脊,那个词就这么猛然蹦出来了。
——释然。
只有这个词可以形容了。更深入、更复杂也更扭曲的东西我不想去追究。真的,只是觉得释然。
小男孩戴维的妈妈去世了,继母占据了妈妈的位置,不久后继母与父亲的孩子又渐渐侵蚀了戴维的位置。
失去了妈妈、失去了父亲的独爱、失去了亲人的重视、失去了存在感,戴维正在一步步失去对这个世界的爱和希望,渐渐迷失在幻想里,封闭了自己,仇恨越来越多,宽容越来越少——直到有一日,他和继母吵架了,继母打了他,而父亲又骂了他,戴维的恨意才彻底爆发。
他听到了母亲的声音,呼喊他,叫他过去,他似乎下了决心要逃避现实的世界——于是他追随着母亲的声音去了。
故事从这里开始成了魔幻小说,或者也可以说是成了寓言故事,总之戴维从此走上了冒险的路途。他穿进了另一个世界,在那里有狼人、有各种危险的精灵、有矮人、有鹿人,戴维为了找到并就出“妈妈”和回家这两个目的在新的世界里杀出一条血路。
路途是让人神经紧张的,不过最后戴维终于明白了妈妈早已死去,只不过是他自己不愿接受现实,而他如今所经历也是别人的邪恶幻想。他苦苦寻求的《失物之书》不过是个背叛者搜集起儿时的物什拼贴起来的回忆之书。
戴维战胜了邪恶,回了家。童话故事一般都是这样的结局。
但《失物之书》不是一般的童话。
在戴维失去了单纯,不再幻想、面对现实以后,在他的现实世界里,残酷的成分几乎占据了他的整个人生。
这是现实。
可书的最后,年老的戴维却是知足而安详的,他已经失去了一切,也即将失去生命,可是他看到了一种安宁——他所失去的一切其实一直存在于他内心的天堂里,从未离开他。
他又回到了那个童话世界,他的幻想,他的童真,他所失去的一切都在那里等待着他。一直在马不停蹄地奔往现实、奔往成熟,待到老时,却是返璞归真了。
书的结尾写道:“一生的光阴也不过是一瞬,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中天堂。”
这本书写尽了人的一生。因为它的结局,之前的所有阴暗都显得甜美起来,一切释然。
《素年锦时》
在这本书里,她开始回忆朴实而美好的事情。
觉得学会宽容、涵纳和博爱是人成熟的标志,这具有神性。所以在大树底下纳着凉、喝着茶的老人总是有几分仙风道骨的。
要说最喜欢的作家,还是三毛。大隐隐于世,王维、白居易、三毛等等都是大隐者。即使过了很久很久,他们的光辉还是那样温和素淡。
月棠记里的宋清祐也是,最完美的男子便是这样了。
非常喜欢书的末尾处所描写的庭院,人间安宁应如此。 txt小说上传分享
蒂凡尼的早餐、洛丽塔
时隔很久,书已不在我身边,而对着屏幕翻阅或是看电子书都是没有质感的,只能回忆着、写着。或许回忆会让剧情有些出入,但没有关系,它们是触觉重于剧情的,像印象派一样沉醉的是光感,可以忽略部分真实。
文字是有色调的,蒂凡尼的早餐、洛丽塔,这两本书给我的色调是一样的,一种非洲荒野的暖黄和极具韧性的深色草木绿调。湿热的丛林感其实是源自城市,荒漠的漂泊感其实是来自隔离的空气。
那种色调和一部片子的色调相似,那部片子名叫《我是传奇》。末日的恐慌与不安、动荡与闲适、激烈与祥和交织,光感,夜色,所有的矛盾掺合在一起,显出彼此冲撞而又浑然一体的美。
在杜鲁门·卡波特的笔下,总有种幻觉,幻视,沙漠色泽的,蒸腾不定的海市蜃楼,同样在热浪下蒸汽翻滚的氧气稀薄的城市,许多燥热不安定的灵魂聚集同行, 脸上抹着化妆品,眼睛浑浊,有着美国式的享乐与迷茫,他们不美,可是真实。《蒂凡尼》的主角叫什么我记不得了,但觉得她是在那些浑浊的人群中唯一清晰的身影,黑白分明的衣服,画着妆的脸,嘴角一定有某种坚定的神采在。
《蒂凡尼》的电影是赫本演的,不像女主角,很让人失望。
至于《洛丽塔》,说到它就不得不想到卓亚君的歌。
如果说有什么调子可以和它完美匹配,那就是这首歌了,每一个音符都可以让人联想到明媚到荒芜的光照,如同年少的时光。歌词是这样的,
和我跳舞吧 Lolita
白色的海边的沙
爱情还是要继续吧
十七岁 漫长 夏
喜欢一个人 Lolita
只喜欢一天好吗
或许从没有爱上他
只是爱了童话
那个野*开满的窗台
窗帘卷起我的发
我把红舞鞋轻轻的丢下
不在乎了 Lolita
田野金黄了 Lolita
舞台就快搭好了
我们一样吗 Lolita
对孤单习惯了
如果我不做自己的观众
还以为在爱着他
我坐着飞机到海边找他
多疯狂啊 Lolita
喜欢一个人 Lolita
只喜欢一天好吗
爱情还是要继续吧
十七岁 漫长 夏
那个野*开满的窗台
窗帘卷起我的发
我把红舞鞋轻轻的丢下
不在乎了 Lolita
如果我不做自己的观众
还以为在爱着他
我坐着飞机到海边找他
多疯狂啊 Lolita
都会忘记吗 Lolita
来不及带走的花
努力开放了一个夏十七岁
爱情还是要继续吧
十七岁 漫长 夏
这首歌听不腻。
不是说歌词和《洛丽塔》这本书有多匹配,而是它很美,它已经不是陪角了,它可以另立门户。
对读者来说,洛丽塔不是什么美人,无论外在还是内在,可是她有着来自恶魔的迷人魅力,天真的诱惑力。像一道来自地狱的光。罗伯特,故事的讲述者,他一直自言自语,从来关心的只有自己,最后才发觉他给这个孩子带来了怎样的伤害,他毁了这个孩子。《洛丽塔》的末尾,罗伯特的忏悔处,他看见洛丽塔照着镜子一个人流泪。孤独感像空气一样环绕周身。
直到此时,对于这个没有道德观念的洛丽塔,我们怜悯了。
直到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