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探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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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探千王- 第1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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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兄,你家在城东,不顺路,这个劳还是由我来效吧。”陈东兴笑着插言道。

    这两个人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热心?

    我眼角余光一扫,看到旁边的胡小燕,心里马上明白了。

    李茹男眼光太高,身家显赫,能追上手固然是天大的好事,但也正因为如此,所以竞争者众多,成功的可能性极小,两个人又不是对李茹男情深似海,非卿不娶,看重得更多是李家的财势,故此,独占花魁固然是好,但若没有成功,却也不会如丧考妣,痛不欲生,既然这样,那又何必一棵树上吊死?胡小燕论人模样身材并不输给李茹男,兼且性格柔顺,更有一番淑女的味道,至于身家如何,现在虽不清楚,不过从李存舟见到她时的反应和对话来看,肯定也不会是普通人家,鸡不成,鸭也可以,追不到李茹男,把胡小燕搞到手也不错,娶不聚进家门是一回事儿,玩一玩总没问题吧?所谓饱暖思**,花花公子喜欢的就是这种调调儿。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就你们这两块料儿还想打人家正经人家的姑娘,作梦!我虽非良善之辈,却也不会让你们趁心如意,不为别的,就是‘乐意’二字!

    “两位公子的好意心领了,不过胡小姐是和我一起来的,送她回家自然也是在下应做之事,不敢有劳二位公子大驾。”我笑着说道。

    “哪里哪里,江先生此言差矣,常言道,一回生,两回熟,虽然今天只是初见,但大家都是茹男的朋友,彼此自然也是朋友,既然都是朋友,那还客气什么。你大概不知道,我那辆车是法国的雪铁龙,造型典雅,车厢宽敞,乘座舒适,坐四五个人绝不成问题。”陈东兴没那么容易放弃,继续纠缠着说道,有意无意间还炫耀着自已的身家,殷勤的笑容中带着几分铜臭味儿。

    脸皮真够厚的,这大概是这个人身上唯一可取的优点吧?

    “呵,胡小姐,你看呢?”我向胡小燕问道。虽然相识时间不长,不过我很清楚这位女记者的为人,以她的性格,绝对不会对这种纨绔子弟有好感,否则的话,她也不会抛头露面,放着好好的富家千金小姐不当,非要做什么记者。

    “这”,胡小燕有些迟疑——我没有猜错,她的确对这两个人没有好感,并不想领他们的情让他们来送,问题是她的性格不象李茹男那样简单直接,敢说敢做,心里不高兴,谁的面子都可以不给,当面拒绝别人的好意,(尽管那种好意并非出于真诚)这种事她可做不出来。

    她不好意思说的话,我好意思呀。

    “胡小姐,刚才来的时候见你精神有点不好,是不是人习惯坐车,有些晕车?”

    “呃,是呀,我是有点晕车。”胡小燕微微一愣,旋即明白过来,她也是冰雪聪明的女子,知道这是我在替她找下坡的台阶,连忙点头称是。

    “噢,原来真是这样。呵,陈公子的好意看来只能心领了。春梅,你也不必去叫车了,我和胡小姐坐黄包车好了。”我微笑说道。

    有钱又能怎么样?头脑才是最重要的。我就不信你能说放着自家的车不坐,非得送人家女孩子回家吧?就算你的脸皮够厚,当着李茹男的面敢说出来吗?

    “这,那就没办法了。”陈东兴没招了,本以为年少多金,家底丰厚,是个人见人爱风月场上的常胜将军,哪想今天连连受挫,连献殷勤都被人拒绝,实在是失败到家了。

    向李茹男告辞后,春梅代她送我们来到大门外,见离小楼已经很远,别的客人不会听到声音,于是好奇地问道,“胡小姐,你真的晕车吗?”显然,她是不太相信。

    “嘻嘻,当然不是啦。”胡小燕笑道,没有了外人,她又恢复了女孩子的活泼。

    “啊,那你为什么说会晕车呢?害得我们家小姐一个劲儿的后悔。”春梅叫道。

    “呀,对不起。我只是不想让那个陈东兴送我回家,所以才不得不那么说,春梅,待会儿你告诉茹男姐,我没有事儿的,让她千万不要担心。”胡小燕连忙告罪,她讨厌的是那两个人,并不想因此惹得李茹男不安。

    “呵,没那么严重。我待会儿会跟她说的。其实那两个人小姐也很讨厌,不过老爷特意叮嘱不能怠慢,所以才不得不应付。你刚才驳了他们的面子,小姐也很高兴呢。”春梅笑了,她是李茹男身边最亲近的人,对李茹男的了解比谁都更多。

    女人啊!

    为什么总喜欢在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上动脑筋,很有趣吗?

    应该是吧。



………【第一百六十二章 如意坊】………

    李家找来的黄包车卖相都很不错,不仅车子漂亮至少七成新,连拉车的也都是二三十岁的壮小伙儿,原本打算和胡小燕分坐两辆车,不过见这种情况,便改变主意共坐一辆,一方面这样可以更好保护胡小燕路上的安全,另一方面,拉车的人也可以多赚一点儿车费。

    拉车的小伙子车拉的不错,跑得既快又稳,车身随着迈动的脚步有节奏地上上一下颠动,就象春日在郊外树林荡的秋千,只不过此时旁边是昏暗的街灯,天上是点点的繁星。

    “胡小姐,你的家庭似乎非常神秘,能跟我说说吗?”坐在同一辆车上,不说点什么气氛总显得有点尴尬,于是我便开口问道。我并不指望她真能讲出实话,终究我们之间的关系还没熟到那种程度。

    “这”果然,胡小燕有些迟疑。

    “呵,不好说的话就不要说,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已的秘密,不想被别人知道的。”我微笑说道,虽然夜色很暗,不过我知道她能感觉到我的善意。

    “呃,那倒不是。其实也算不上什么秘密,再说刚才李叔叔已经认出了我,对你们再隐瞒下去也没有意义了。这样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轻轻咬了咬嘴唇,胡小燕做出了决定,与此同时,她的心情似乎也放松了许多。

    秘密就象是一块石头,你越是把它藏在心底的最深处,它就越发的沉重,而一旦决定放下,那么压力也会随之消失,现在胡小燕的心情大概正是如此吧?

    “车夫,麻烦你,去虎坊桥。”胡小燕吩咐道。

    “好嘞您哪。”

    拉车的小伙子拖着北平人所特有的那种长音高声应道,随后脚下转向,黄包车改朝南边而去。

    此时已接近九点,大街上少有行人,店铺大多早已关门打烊,整条街静悄悄的半天也看不到一个人影,车夫奔跑时脚踏地面的声音显得格外的清晰。

    黑灯下火,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在一个丁字路口向右一转,眼前一亮,一条格外热闹的街道现了出来,两侧店铺虽然也有关门打烊的,不过却有几家门前灯笼高挂,屋内灯火通明,人声嘈杂,看门口招牌幌子,酒楼,妓院,赌坊,戏院居多,难怪这个时间还能如此热闹,却原来是玩乐一条街。

    “到了,就停在这儿吧。”胡小燕吩咐道。

    黄包车在路边停了下来,我先下车,然后伸手扶着胡小燕下车,旁边马上就有招揽生意的伙计迎了过来,热情地招呼着想把我俩拉进自已的店里。

    “谢谢,我们只是逛逛。”把那些热情得有些过份的人打发走,付完车费,我和胡小燕顺着人流向前走去。

    虽然到北平的时间不长,不过类似这样的地方倒也不是没有见过,有人的地方就有社会,有社会的地方就会存在阴暗,所谓保暖思**,普通百姓生活的再怎么辛苦也总有富裕的人存在,衣食无忧以后怎么办?还不就是花天酒地,吃喝玩乐。有需求就会有供给,有人钱多的想找刺激,自然就会有相应的场所出现,而这条街显然就是这样的存在。

    不知怎的,目的地到了胡小燕反而变得拘谨起来,把戴的帽子压到眉边,头垂得低低的,有意无意地把身子隐在我的背后,似乎是不想被什么人看到。

    怪了,至于这样吗?虽说这样的地方并不适合象胡小燕这样的年轻女孩儿出现,不过既然是报社的记者,按理她也不必这么不好意思吧?

    走得很慢,就象一对情侣在逛马路一般,这种感觉很不错,不好意思就不好意思吧,女人,还是这样温温顺顺,柔柔弱弱的好。

    就这样走了两三分钟,在一座赌坊前胡小燕停下了脚步,“就是这里。”她的声音小得就象是一只蚊子。

    抬头仔细观看,这是一座颇有些年头的赌坊,大门上方挂着的金漆荒额有些地方的漆皮都已经剥落,能形成这样的样子,往少说也得有十年以上的历史,借着门楼上高挂的两盏大红灯笼照出的光线,匾额上“如意坊”三个斗大的方块字清晰可见。

    “如意坊?,你带我到这里做什么?”我奇怪问道。

    东西南北,北平城有四大赌王,城东赌王“鬼手”朱礼庆,城西赌王“神算”黄维忠,城南赌王“鹰眼”胡全忠,城北赌王“神耳”段天德。

    千门中人,每到一地,最先要先了解的当然是当地赌业情况,因为高手而言,赌场就象是自家开的银号,随时都是提取现钱的地方,自然不能疏忽。而据我所知,“如意坊”正是城南赌王胡全忠的地盘,当年他就是以如意坊发家,凭借一双锐利的“鹰眼”绝技横扫城南十三家赌场,成为城南赌业的霸主,至今已享誉近四十年,论资格,是四大赌王中最老的一位,如果单论辈份,恐怕朱礼庆见到他也要叫一声师爷。

    这里是胡全忠发家的地方,为什么把我带到这里?胡全忠姓胡,胡小燕也姓胡,难道说两者之间?

    “进去吧。”胡小燕没有回答,只是小声催促。

    既然不愿意说,那就顺其自然吧。

    赌场于我而言就象家一样熟悉,没什么特别可言,迈步入屋,胡小燕则紧紧跟在旁边,进来时,更把帽沿压低了许多。

    俊男美女作伴到赌场来玩的并不少见,自古嫖赌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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