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探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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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探千王- 第1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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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于是偷偷把发簪塞进口袋。

    做贼心虚,发簪藏在身上,阿四总觉得周围的人看自已的眼光都不一样了,说起话来,总好象探问自已的虚实,是不是偷了主家的东西,而且他也怕丢了发簪的那位主子想起是在哪儿丢的找来,也不敢在树墙后呆着,连地也没扫,直接就扫别的地方去了,而且连着两天,树墙背后那块地儿也成了他的心病,不要说再去打扫,就连路过时也会目不斜视,加快脚步,赶快过去,生怕被人看出问题,起了疑心,没想到最后还是被我发现了疑点,找上门来。

    人算不如天算,阿四这也算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吧。胆小不得将军作,起了贪念却又没有足够的胆量,这种人一辈子也甭想发大财,假如他不是那么胆小,完全可以借扫地的机会把树墙后边的地面打扫干净,那样一来,不要说我不可能找到他头上,就算发簪的主人想起东西丢在那里找上门来,他也大可以推说自已没看到就能糊弄过关,终究那个地方属于公共通道,他只是经常经过的人之一。

    “江先生,我知道的可都全说出来了,您可要说话算数,不要告诉孙警长,那样我的后半辈子可就完了!”阿四苦苦哀求,秘密说出,也就等于把自已的把柄交在我的手中,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是生是死,全看我的心情了。

    “予人方便,于已方便,你既然肯合作,我也没必要陷你于不义,而且,那对我也没什么好处。发簪在哪里?你只要交出来,这件事我就当不知道。”我笑笑答道。

    “是,是,我交出来,我交出来。”

    阿四别无选择,爬到炕上来到墙边,踮起脚尖,伸手探到房顶横梁处摸索一阵,不大一会儿摸出一个破布卷。

    “江先生,这就是那支发簪。”把布卷放在桌上,阿四全身象是散了架一般的无力。

    证物出现,李茹男也管不了屋里的气味难闻,几步来到了桌边,伸手把布卷打开,里边包着的东西露了出来。

    “咦?!”李茹男惊讶出声——里边的东西她认识!



………【第二百六十二章 嫌疑人】………

    这是一支翡翠发簪,长约四寸,通体碧绿,顶端雕着一只凤凰,凤头高举,羽翼飞扬,雕功精细,栩栩如生,特别是一对眼珠,生动传神,仿佛会动一般。

    “这不是”拿着这支发簪翻过来,掉过去仔细看了几天,李茹男确定自已没有看错。

    这么沉不住气,你该不会打算在这里说吧?!

    没等她后边半句话出口,我用膝盖在她腿上轻轻撞了一下儿,条件反射,李茹男下意识地转头看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撞她,却见我向对面的阿四微微扬了下下巴,马上意识到这里不是讨论案情的地方,连忙把嘴闭上。

    “阿四,发簪我们拿走了,我会告诉孙警长是我们在树墙后发现的。孙警长或许会找你来询问情况,该怎么回答你自已先想清楚,如果说漏了被他看出破绽,吃苦头的只会是你自已。”随口叮嘱了两句,在阿四的千恩万谢中我和李茹男离开了这个房间——我们是协助办案,并非是孙福堂的下属,事情曝光,他并没有指责我们俩的权力,更没有追究我们俩责任的能力,所谓有恃无恐,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又一次上到厨房所在的屋顶——讨论案情又不想被别人听到,在陈家大院,屋顶无疑是最安全的地方之一,不仅视线良好,而且只要你不扯着嗓子大叫,院子里的人绝不可能听到。

    确定不会有人偷听后,李茹男迫不及待的把发簪拿了出来,“一凡,你还记得咱们来雾灵山时半路上碰到的那个小货郎吗?”她兴奋地问道。

    “当然记得,孙二柱嘛,咱们前天上雾灵山时不还碰到过他吗。怎么了?”我答道,不过才去两天时间,我的脑子没那么差。

    “我看过他的货箱,在装首饰的匣子里,也有一支凤头翡翠发簪,无论尺寸,雕功还有翡翠的质地几乎一模一样!”李茹男口中说的是几乎,但她的表情,却是十拿九稳,确定无疑。

    “你能肯定?”来时路上,李茹男翻看孙二柱的货箱时我虽然也在旁边,不过对于一个乡村货郎的货物我并没有多大兴趣,那支发簪在他的货里尽管算得上是最上档次的,但从鉴赏的角度,在大城市的珠宝玉器店,最多勉强排为三流货色,所以粗粗扫过一眼,便没再仔细去看。反之,李茹男当时闲得无聊,用那支发簪为借口开孙二柱的玩笑,看得应该比我仔细得多。

    “嗯!”李茹男用力点了点头。

    应该是错不了了。

    李茹男是大户人家的千金,珠宝首饰多得连自已都搞不清楚,常言道,久病成良医,珠宝首饰见得多了,她的鉴别水平自然也不会低,这支玉簪的用料并非顶级,而且手工制做的东西,总会有些与不同的地方,李茹男既然有把握确定这同一件东西,八成就是真的了。

    莫非孙二柱是杀害胖丫的凶手?

    这还真不好说。

    孙二柱是一位走乡串镇的小货郎,胖丫是陈家大院里的一名普通小丫环,按道理,这两个人之间不应该存在特别的交集,陈家大院也不是市集,由得他一个小货郎随便进,随便出的。他有什么理由深更半深跑时陈家?孙二柱年纪不大,身体也很好,但我可以肯定,他并没有武功底子,陈家大院高门大院,有看家的恶犬,有守夜的家丁,他是怎么通过戒备森严的外院进入内院呢?另外,来时路上李茹男曾拿那支发簪调侃孙玉柱,孙玉柱说发簪不卖,是留着送人的,问是送谁,他又不肯说,但从他当时窘迫的表情上,不难猜到是送给相好的女人。胖丫今年十三岁,孙二柱二十出头,一个是还没有长开的黄毛小丫头,一个是年轻力壮,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如果说这两个人之间有男女私情,那就真的太让人难以想象了。况且,哄胖丫那样的小姑娘开心用得着下这么大本钱,送一支翡翠发簪吗,几个大子儿一包的糖块就能让她开心得又蹦又跳,一支翡翠簪,那得卖多少小百货才换得回来呢?如果说是夜入陈家为的是偷窃财物,他要是真有那样的身手,又何至于当一个小小的货郎呢?还有,胖丫遇害的那天上午,我和李茹男上雾灵山游玩,出发的时候还在路上碰见他出摊卖货,言谈行为没有一点异常的地方,他若是杀人凶手,为什么不想办法赶快离开事非之地?如果是怕太早离开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而在演戏,那他的演技真的只能用‘精湛’两字来形容,都快赶上我了!

    看来,这个问题只有孙二柱才能回答了。

    “接下来怎么办?去找孙二柱吗?”见我沉默不语,李茹男问道,她是行动派,此时已是跃跃欲试了。

    “呵,有别的选择吗?”我笑笑答道。

    不管孙二柱是不是和凶杀案真的有关,既然发簪出现在凶案现场,他就必须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好,咱们马上去找。”李茹男这就要行动。

    “不,我是咱们,而是孙福堂。”我笑着制止道。

    “呃为什么?”李茹男一愣,一解地问道——如果事实证明这支发簪真是孙二柱的那一支,那么孙二柱便是此案的最大嫌疑人,那么抓到他的自已,岂不是破解此案的最大功臣?

    “强龙不压地头蛇,这里是农村,有些事还是交给警方出面比较好。”我答道。

    凡事都有个度,发现了这么重要的线索而不同警方沟通,就真的太目中无人了。



………【第二百六十三章 矛盾】………

    当李茹男把发簪交在孙福堂手中的时候,孙福堂的表情显得非常古怪,他没想到这个年纪轻轻的女人还真有两下子,不仅先于自已找到了案发第一现场,而且还找到了关键性的证据,都说女人的容貌和智商成反比,长得越漂亮,头脑也就越简单,怎么这个女人长得不赖,脑子却比自已还好?

    李茹男很得意,一个小小的县城警察,还敢看不起自已!现在怎么了?不说话了?事实面前,不服不行了吧!

    “,你是说,这根发簪是一个叫孙二柱的小货郎的?”沉默半晌,孙福堂问道——不管他对李茹男个人有什么看法,线索就是线索,他不能因为自已的个人感觉而影响到案件调查。

    “对。”李茹男答道。

    “你怎么肯定这不是陈家人遗失在那里的?”孙福堂问道。

    “什么?”李茹男一愣——她看过这支发簪,先入为主,所以根本就没考虑这个问题。

    “,这明明就是孙二柱的!你看,发簪的颈上有一个芝麻粒儿大的浅棕色斑点儿,这是玉石里边混入的杂质,每块玉都不会完全一样,我可以肯定!”李茹男答道。

    “这只是你的一面之词。这支发簪很普通,造型也很一般,类似的发簪,我以前也曾经见过。”孙福堂说道。

    的确,玉是普通的翡翠,造型是民间常见的丹凤朝阳,以此为题材的发簪首饰何止百千万。有相似的并不奇怪,问题是在现在这种语境中孙福堂提出这个问题,这不是在鸡蛋里挑骨头吗?就算真可能有两支翡翠相似到连材料中的杂质也一样(真正的造假高手连千多年前的皇帝玉玺都能仿造出来,何况只是一支普通发簪,北平城硫璃厂这样的高手不敢说多,至少不会低于两位数),难道你就不去找孙二柱了吗?既然总得要去,说这些不咸不淡的话是什么意思?

    我冷眼旁观,这些道理孙福堂不会不知道,之所以这样,大概是因为自已一个专门查案办案的警察居然比不过一个私家侦探(还是个女的),他心理上还转不过这个弯儿。

    “喂,你什么意思你?!”李茹男可没有我那么好的脾气,不平则鸣,觉出孙福堂是故意找碴,她的脸立时阴了下来。

    “李小姐,我只是在就事论事,你不要想太多。”孙福堂只是在发牢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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