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探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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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探千王- 第1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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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话不说,陈东华马上带人直奔张老汉家,不由分说破门便入,见孙二柱正在院子里帮着张老汉的媳妇搓老玉米,也不废话,几个人扑上去就扭胳膊按腿动上了手,孙二柱不明所以,一边大声质问一边拼命挣扎,所谓一人舍命,众人难敌,孙二柱怎么说也是二十几岁的年轻小伙子,这一拼命,一时半会儿几个家丁还真按不住他。

    陈东华一看急了,这么多人对付不了一个小货郎,成何体统,说出去丢不丢人!于是叫住众家丁,自已冲上去就是一个冲天炮。他自小习武,陈家有的是钱,请不到真正高手,有名的武师还怕不肯上门传艺吗?几十年下来,功夫不说有多高明,一身的蛮力还是很可观的。孙二柱只是年轻力壮,应付几个普通护院家丁马马虎虎,碰上陈东华这样的练家子就完全没戏可唱了,当面一拳,立时被打得仰天倒地,口鼻喷血,失去了反抗能力,余者家丁借机扑上,不管三七二十一,一通拳打脚踢,孙二柱身体再怎么结实,也经不住这样的暴打乱踢,不大一会儿功夫便昏了过去。

    总算陈东兴还记得他爹要的是活人,不是死人,见孙二柱昏死过去,他叫住自已的手下,从张家翻出根绳子,把孙二柱五花大绑,绑得象个粽子似的给扛回陈家,至于张老汉的媳妇,什么时候见过这样的场面,当时就给吓傻了,人给抓走了半天,还呆呆地站在院子里没有回过神来。

    人被带回陈家,陈万仁决定要亲自过问,他现在对警方的查案能力很不满意,而且退隐这么多年,他也想再体验一下当官的感觉。

    审讯的地点就选在后院一个比较大的空房,参家审讯的人除了陈万仁外还有我和李茹男,当然,孙福堂也肯定在场,他代表着官方,陈万仁就算不喜欢这个警察,也不能把他排除在外。

    人被押进屋内,此时孙二柱的神智已经清醒,但刚刚经过一顿殴打,身体却是非常虚弱,无力地坐在地上,满脸惊慌恐惧的神情。

    没有马上问话,陈万仁先是给孙二柱相面,这是他的习惯作法,所谓相由心生,一个人的品质,往往可以从他的外表上显示出来。

    说起来,这个小货郎的长相不错,眉清目秀,皮肤白皙,虽被打得鼻青脸肿,嘴角淌血,但也当得起一表人材这四个字,单看外表,真的很难想象会是能做出杀人害命那么残忍事情的凶手。不过,这个人被突然抓到这里,恐惧害怕的反应属于正常,但在和自已的目光接触时,他的眼睛会不自觉地转到一旁,表情也变得更加慌张,由此可见,必定是心中有鬼!

    陈万仁得出了结论。

    “你叫孙二柱?”陈万仁打破沉默,突然开口问道。

    “啊是,我是孙二柱。”孙二柱一惊,有些结巴的答道。

    “你知道我是谁吗?”陈万仁再问。

    “知知道。您是陈老爷。”孙二柱下意识地抬起头望向陈万仁,当目光和陈万仁的眼神碰在一起时,又如触电一般地马上低了下去。

    “你见过我?”陈万仁是作过县官的人,审案的经验非常丰富,从孙二柱的反应上,他的直觉告诉他,孙二柱肯定有问题。

    “见,见过。”孙二柱答道。

    “哦,什么时候?”陈万仁面无表情的问道——他是陈家的大老爷,不会有事没事象一般农村老农那样常在村里串门儿,聊天,晒太阳,孙二柱怎么会见过他?

    “去年年底,您家有人要买针线,绢花,就让我带着货箱进院让她们慢慢挑选。快要离开的时候,恰好您送一位客人出门。”孙二柱答道。

    “哦,只有那一次吗?”孙二柱的回答倒也合情合理,陈家平常所用的东西虽然大多是从县城直接采购,但难免有一时断缺的时候,如果用量不是很大,不值得单独派人去县城采购,那么正好有货郎在村里卖货,叫进院里买一些急用也很正常。

    “是,一次,真的只有一次。”孙二柱连忙答道,头稍稍抬起,马上又低了下去。

    一次?真是一次才怪了呢!

    人在表现自已诚意时,正常的反应是直视对方的眼睛,所谓眼是心灵之窗,这种反应就是希望对方通过自已的眼神而相信自已所说的事情,孙二柱抬头的那一下就是出于本能的反应,而之后突然把眼光避开,不敢正视陈万仁的眼睛,也就是心里没底,怕对方看穿自已的内心。

    单凭一根发簪就认定孙二柱是杀人凶手或许有些武断,不过他现在的反应,很难不让人从心中冒出一个大大的问号。



………【第二百六十六章 狡辩】………

    “你是什么时候到的雾灵山庄?这几天住在哪里?”陈万仁开始询问和案件有直接关系的问题。

    “两天前的下午,到了雾灵山庄后,就住在村东赶车的张老汉家里。”孙二柱答道。

    “那么两天前的晚上,确切的是,是前天凌晨两点到五点,这个时间你在做什么?”陈万仁问道。

    “凌晨两点到五点,当然是在房间里睡觉了。”孙二柱稍稍迟疑了一下,随后答道。

    “谁能证明?”陈万仁再问。

    “这,张老汉一家人都可以证明。”孙二柱答道。

    时间在凶杀案中是一个非常关键的要素,没有作案时间,其他都是假的,如果孙二柱那段时间真的在张老汉家睡觉,他就绝不会是凶害胖丫的凶手。

    陈万仁轻捻胡须,心里暗自琢磨。

    “你是和张家人睡在一起吗?”说起审问经验,自然还是孙福堂更多一些,见陈万仁思路一时有阻,便开口问道。

    “呃,那倒不是。我睡在东屋,他们两口子睡在西屋。”孙二柱答道。

    “如此说来,入睡以后,你在西屋做什么,张老汉夫妇并不能知道,对不对?”孙福堂声音突然变得严厉起来。

    “这,对。”孙二柱愣了一会儿,最后不得不无奈的答道。

    “换言之,在前天凌晨两点到五点之间,你并没有真正的时间证人证明你在张家睡觉。”孙福堂得出了结论。

    “呃,这么说是没错,可是,那时候我真的在张家睡觉啊!”时间问的如此仔细,而且对有没有证人如此强调,孙二柱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陈家刚死了人,现在就把自已抓来,审问的人里还有穿制服的警察,难道他们把自已当成了杀人凶手?想到这里,孙二柱脸色大变。

    “是不是真的在张家睡觉,我们自然会查,你在这里大喊大叫也没用。我问你,你认得这件东西吗?”孙福堂向旁边使了个眼色,一名警察来到孙二柱跟前,把那支翡翠凤头发簪出示给他。

    盯着发簪,孙二柱仔细端详,他想拿在手里看得更清楚些,但那名警察把眼一瞪,吓得他赶紧把抬起来的手又放了下去。

    “不认得。”踌躇再三,孙二柱摇头否认。

    不认得?参与审问的几个人交换了一下眼色,对孙二柱的怀疑更加重了几分——在陈万仁这样的地方豪富眼中虽难入法眼,但在孙二柱这样的乡村小货郎的货品中,肯定属于高档品,孙二柱不可能不特别在意,这支发簪或许真不是他那一支,可能让李茹男如此肯定确信是同一支,那么这支发簪至少在玉质,色泽,造型,雕功等方面极其相似,孙二柱并不是把发簪拿在手中仔细查看,以那样的距离,不可能分出连对珠宝首饰有相当研究的李茹男都分辨不出的细节,正常情况下,孙二柱应该回答“眼熟”或“看不清楚”,要求拿在手中仔细研究,但他的回答居然“不认得”,欲盖弥张,刻意掩饰,不是心虚又是什么?

    “你在撒谎!”李茹男直接了当地大声说道。

    “呃”,主审的是陈万仁和孙福堂,我和李茹男则是在侧座旁听,孙二柱被抓来受审,慌乱紧张,光注意两位主审,没有留意到我们俩个,李茹男一说话,他的眼光这才转到我们身上,马上认出了我们俩个,脑中一闪,想起在来这里的路上,李茹男曾经见过这支发簪,顿时心里一凉,脑中一片空白。

    “这支发簪大前天来雾灵山庄的时候我在你的货箱里见过,你敢说没有吗?”李茹男严词质问。

    “这”孙二柱无言以对——否认是没有意义的,先不说当时同车有张老汉和我在场,就算没有我们二人,一个是走村串乡的小货郎,一个是从北平来的大小姐,谁的话更让人相信;傻子也知道。

    无声即是默许,孙二柱不吭声,也就是没有否认李茹男曾在他的货箱里见过这支发簪的事实。

    “孙二柱,李小姐既然曾在你的货箱里见过这支发簪,也就是说这支发簪是你的。为什么否认见过这支发簪?别告诉我这支发簪太便宜,便宜到你连看都不想看一眼!”冷哼一声,孙福堂嘲讽的问道。他在心里几乎已经将这个人和杀人凶手画间上了等号。

    孙二柱脸色苍白,他脑子又不笨,虽然人家查案查到了什么他不知道,但拿出发簪审问自已,这支发簪肯定就和案件有关,自已若是不能合理解释这个问题,这些人就绝不可能放过自已。

    “这,发簪的样子都差不多,这一支未必就是我的那一支。”承认是惹祸上身,否认又难以自圆其说,孙二柱眼珠连转,终于憋出这么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

    还真是个问题。

    这只是一支非常普通的玉簪,上面并没有刻谁的名字,之前仔细看过的人只有李茹男一个,依她的口供把孙二柱列为嫌疑没问题,但因此认定一定是他的,未免就牵强了些。



………【第二百六十七章 刑讯】………

    “刁民!在我面前还敢花言狡辩!来人!”陈万仁猛地一拍桌子大声叫道——一个小小的货郎敢在自已面前撒谎,把自已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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