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探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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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探千王- 第1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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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李小姐把发簪还给了你,你亲手把发簪放回暗格并关好。当然,你也可以说我和李小姐是一伙的,说话自然向着她,但张老汉我们非亲非故,总不会偏坦李小姐吧?只要把他找来一问,事情也就明白了。不过那样一来,你可就多了一条诬告之罪,你真的希望那样吗?”我微笑问道。

    孙二柱眼珠乱转,显见内心正在进行激烈斗争,他也知道自已的这番托辞人家不会相信,他只想争取点儿时间,好让自已想出对策。

    “呵呵,想用缓兵计,给自已多争取点儿时间吗?不错,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不过你应该明白,无论做什么事,有一得必有一失,有好处,就肯定要付出代价。你应该不知道这位李小姐是谁吧?呵呵,我可以告诉你,她的父亲过生日时,上门送礼贺寿的客人超过三百以上,其中包括北平市市长,市警察局局长,税务总长,全市各行业行会会长,此外还有各帮各派的门主、帮主,当然,这么多人你没必要知道是谁,你只要明白,一旦女儿被人诬告的消息传到李小姐父亲的耳中,你要面对的将会是什么。”我淡然说道。

    啊!这位李小姐的背景竟然如此深厚?!

    原本以为只是普通富豪人家的子女,没想到不仅是钱,而且还有势,连北平市长,警察局长都要过府道贺,那可不是光有钱就管用的。

    陈万仁和孙福堂看向李茹男的眼神都变了,特别是孙福堂,一个劲儿的后怕,早知道这个女人惹不得,就不该没事挑事儿。

    孙二柱整个人都僵住了,他万也想不到,这位来自北平的小姐是这样的背景,想想,连陈万仁这样一个偏远地区小县退休县长的权势都如此庞大,那么连北平市市长都要巴结的人物的权势又会如何呢?这样的人要自已死,那岂不是比辗死只蚂蚁都容易呢?

    “呵呵,不要误会,我不是想用权势来压你,只要你说的是事实,李小姐的父亲是谁并不重要,事实就是事实。问题是,你这样一来,势必要把张家一家牵连进来,因为发簪既然是在这两天丢失的,那么张家人窃取的嫌疑自然最大,为了查案,他们一家人势必要接受审讯查问,如果是他们偷的,自做自受,罪有应得,自然无话可说,可若他们没有做过,岂不是很冤枉?审问的情况你刚才也见识过了,你真的忍心让张家一家人无端受苦?孙二柱,看的出来,你是一个心地善良的老实人,如果张家人被屈打成招,冤枉入狱,你的良心过意得去吗?”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如果孙二柱真的还是死咬不放,任由无辜的人吃苦受罪,我就真的不打算帮他,任由他自生自灭好了。

    孙二柱低下头去,他的良心在折磨着他——他知道,我说的是事实,他如果死咬东西丢了,那么张家一家人肯定会被抓来问话,他们又没偷过自已的东西,肯定不会承认,那么自已刚才所受的酷刑必定会落在张家人身上,自已年轻力壮,尚且难以承受,张老汉上了年纪,就更不要说了,若真是有个三长两短,自已家辈子也不会安心。

    “那支发簪是我的。”

    孙二柱终于开口了。



………【第二百七十一章 认罪】………

    承认了?不错,这就是进步。

    陈万仁,孙福堂,李茹男暗自松了一口气。

    承认了发簪是他的,也就是说调查的大方向没错,接下来便是乘胜追击,扩大战果的事了。

    “很好,实话实说,这才是明智的选择。那么,你是不是应该告诉大家,这支发簪为什么会出现在凶案现场呢?”我轻轻拍了拍孙二柱的肩膀以示鼓励。

    “因为,因为,我就是杀人凶手!”孙二柱紧咬着嘴唇,这样的后果他早就想到,承认了发簪是自已的,就必然会面对这个问题,与其否认而被严刑审问,索性不如痛痛快快的全都认下来好了,至少可以免受皮肉之苦。

    “你就是杀人凶手?”

    孙二柱如此爽快的认罪倒有些出乎我的预料,以他刚才的表现,我原还以会再耍什么花样呢。

    “好,肯招供就好。”陈万仁笑道——他是陈家的家长,陈家出了人命案,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丫环,但也终究是一个事儿,现在凶手认罪,对内,可以安抚家人,不再人人自危,胡乱猜疑,对外,也算有个交待,给胖丫家人一个说法。

    “你真的是凶手?你为什么要杀害胖丫?”案子破得如此轻易,连李茹男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望着孙二柱那并不能称之为强壮的身体,还有被打得有些变形的脸,她甚至怀疑自已是不是听错了。

    “我,那天,我来到雾灵山庄,半夜失眠睡不着觉,就出来在村子里随便转转,想等转累了再回去睡觉。后来转着转着,就到了陈家后院院墙,那里长着一棵树,那棵树的树冠很大,其中一根树杈正好伸在墙头。鬼使神差,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心里突然冒出一股邪念,想翻进院去转转,万一运气好,能偷到什么价钱的东西,就有本钱在县城里租房开店做生意,再不用辛辛苦苦走乡串村的卖那些赚不了几个钱的便宜货了。

    于是,我爬上那棵树,顺着树杈攀上墙头,翻进院内,院子里很黑,我也分不清哪里是哪里,东一头西一头的乱找。正找着,忽然发现前边有人走过来,我就赶紧躲起来,想等那个人过去后再接着碰运气,谁想没有藏好,被那个人发现,还叫了起来。她一叫,我慌了神,怕招来别人就麻烦了,情急之下,就把她的脖子扭断了,当时太过紧张,等人断气了,我才认出她是胖丫。

    杀了人,我吓坏了,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不知道,过了半天才回过神来。想起刚才摸过来的路上有一个院子的门是开着的,里边有一间柴房,门也没有锁,我就把胖丫的尸体搬到那里藏了起来,再然后顺着原路从后墙翻出院外。离开陈家后,我不敢再乱转,直接回张家上床睡觉,那时张家的人都还在熟睡中,一点也没有察觉。江先生,我说的都是实话,真的,张家人和这件事半点关系都没有,他们一家都是本份的老实人,您可千万不要冤枉他们!”

    把案件的发生经过讲述一遍,孙二柱哀求道。

    临时起意,入院行窃,事情败露,杀人灭口,整个过程清晰合理,符合大多数案件的特点。

    “张家人的事,我们会去核实的,你可以放心,如果你说的是实话,我们不会为难他们的。不过有一点我有些奇怪,你半夜失眠睡不着在村子里乱逛,虽然少见,但也不是讲不通。可为什么你大半夜的闲逛,还把发簪带在身上?你不是一直把它放在货箱的暗格中仔细保存吗?”我问道。

    “这,”孙二柱一愣,是呀,发簪不是鞋子不是帽子,他也不是女人,大半夜的在村子里随意闲逛,为什么要从货箱里拿出来带在身上,这之间并没有必然的逻辑。

    “;噢,这是我的习惯,您也知道,这支发簪对我有特别的意义,并不是要卖的货物,放在货箱里,只是为了保藏安全。于我而言,什么东西都可以丢,但这支发簪绝不能丢。而那个时候,我不可能背着个沉甸甸的货箱到处乱转,所以,我就把发簪取出带在身上,随身保管。后来回到张家,发现发簪丢了,急得我差点儿没疯了。仔细一想,应该是丢在陈家了。想要去找,一是心虚不敢,二是陈家那么大,当时又是深更半夜,也不知丢在什么地方,想找也没办法找。”孙二柱答道。

    这个回答虽然有点牵强,倒也勉强可以自圆其说。

    我不置可否。

    “哼,一派胡言!”陈万仁冷哼一声。

    “什么半夜睡不着四处乱逛!黑灯下火,随便逛逛怎么那么巧就逛到我陈家的后院,又偏偏那么巧,又碰到一棵树枝探在院墙上的树?!一次叫巧合,两次还是巧合吗?你根本就是以货郎做伪装的惯盗,以做生意为由,走村串镇,到处踩点,一有机会,便入室行窃,盗取钱财。这一次是不小心被胖丫无意撞破,所以才狗急跳墙,杀人灭口,不然不知我陈家会遭到多大的损失。孙警长,这个人肯定是个惯窃,做过的肯定不只这一个案子,你一定要严查下去!”

    到底是做过官的人,联想就是丰富,陈万仁义正辞严,虽然退隐多年,却还是官威森然。

    “是,陈老先生您放心,职责所在,我是不会放过一个坏人的!”孙福堂认真答道。



………【第二百七十二章 疑点】………

    孙二柱招了供,案件调查也就算告一段落,既然凶手有了下落,对上对下,对内对外都有了交待,也就没有必要废寝忘食的敬业了,来日方长,再急也不急在这一两天。

    虽然有了口供,但一些细节和证供还需要核实确认,这些都需要时间,所以,审讯结束后,警方并没有马上带孙二柱返回县城,而是暂时在陈家住下,这里的闲房很多,不要说五六个人,就算再多个五六十也不成问题。至于孙二柱,陈家有专门用来关人的房子,窗上安着铁条,门上挂着铁锁,此外还有一个家丁在门外看守,除非孙二柱象孙悟空那样会七十二变,化身为一只苍蝇,又或者如土行悄那样能钻地打洞,否则绝不可能逃出升天。

    晚餐只是应酬了事,家里出了这样的事,谁也不会有心情大吃大喝,陈家的女眷没有出面,陈万仁也只是出来应了个景,打个招呼后便托词离开,只有陈东华这个粗人没心没肺,依旧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和孙福堂等一班警察称兄道弟,聊得不亦乐乎。

    一班警察,而且还是小县城的警察,其素质文化能有多高,刚开始还有些分寸,三杯酒下肚,脑子一热,嘴上就没有把门的了,一群粗人凑在一起能聊些什么?一是女人二是耍钱,我倒不觉什么,李茹男就难以接受了。

    道不同,不同为谋,和这些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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