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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长,您的意思是说这是一起密室案件?”叫做胡小燕的女记者插话问道。
“是的。案发现场是死者的卧室,经过仔细调查,进入卧室的方法只有两条,一条是从门口,另一条是从窗户,窗户离地面五尺,高两尺,宽一尺五寸,并且是从里边插上,窗户内外窗台上的灰尘都很均匀,如此狭小的空间,无论谁从这里通过都肯定会留下痕迹。至于房门,据发现死者的仆人所讲,她是按平时习惯叫死者起床,推门没有推开,透过门缝才发现了死者倒在地上,死者母亲就住在死者隔壁房间,听到叫喊声后马上赶到,她曾经试图将门撞开,但并没有成功,门是后来被其他人撞开的。我已经看过门拴的断裂处,很明显,是因来自外边的力量而断裂的。所以,正如你所说的,这是一间密室案件。”孙探长说道。
听说是密室案件,记者们兴奋了起来,他们的职业决定了他们就是一群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事情越大,过程越曲折,感觉越神秘,他们就越有兴趣,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写出耸人听闻的文章,吸引更多的读者。
“探长,这是自杀案件还是他杀案件?”
“探长,请问这是谋杀还是因入室盗窍造成的杀人案件?”
有记者大声问道。
“经确认,死者房间内虽然被翻得很乱,但并没有遗失什么物品,另外,屋内虽有打斗迹象,但在散乱在地上的纸片书本上只发现到一种脚印,经对比,和死者的脚型完全吻合。所以,依我多年办案经验,这应当是一起自杀案件。当然,
死者轻生的原因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我所预感的事情果然发生了,这个只会摆架子唬人的白痴探长居然如此草率就给这个案子定了性,真搞不清楚,他这个探长是怎么当上的。
不过想想也是,如果是自杀案件,那就没警方什么事,他乐得轻松,而如果归为他杀案件,他就得费尽脑汁想办法查案,破案,抓到真正的罪犯,尽管那是他的本职工作,所以,他如此简单地做出结论,大概是想在记者面前显示自已明查秋毫的才干,并想尽快结案了事,落个清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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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不是没货】………
“不是,绝不可能,云天他才十四岁,怎么可能想不开,自寻短见!”
受害者的家属就近在跟前,爱子惨死,这样的结论,怎么能让他们接受,李德林声嘶力竭地叫道,浑身颤抖,也不知是气的还是急的。wWw.23uS.coM
“孙探长,您说话可得要负责任,什么叫‘这应当是一起自杀案件’,难道是在影射我们李家对云天不好?!今天你得把话说明白,不然这事儿没完!”李德林旁的李云杰也是怒火满腔,也不管对方是探长的身份,指着孙大志的鼻子大声质问。
咦?那是什么?
一瞬间,一种有什么地方不大对劲儿的感觉突然从心底冒了出来。
所谓的直觉,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它是基于个人的职业,阅历,知识和本能存在的一种思维方式,但却不受个人意志控制,类似于夏日雷雨时的闪电霹雳——当你想要捕捉到它的时候,它往往不见踪迹,而当你不在意的时候,它却会突然闪现,划破天空,让你身神为之震颤。
直觉有原因,却不需要理由,更可能是不需要原因,也不需要理由,直觉并不总是对的,但直觉是否敏锐往往体现了一个人的头脑的是否好用,特别是对做我这一行的人来说,直觉的重要性就更加重要,因为,本身就生活在一个尔虞我诈的世界中,一个弱肉强食,处处危机四伏的狩猎场中,很多时候等你想明白,看明白了,你已经成为别人口中的食物。
现在,我虽然还不清楚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但我知道,那绝不会是没有来由的。
“吵什么吵!你们是警察还是我是警察?听我的还是听你们的?!我孙大志从警八年,大案小案,奇案怪案,破了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我怎么办案难道还用得着你们来教吗?”
大厅广众之下,本想在记者面前摆摆威风,显显本事,却没成想被李家的人这样闹场,孙大志恼羞成怒,把眼一瞪,摆起了官威。
俗话说,民不与官争,李德林虽然有钱,但终究还是一个生意人,孙大志这一板起脸来发起官威,心中先就胆虚几分,一腔愤怒无处发泄,剩得只有浑身发抖了,李云天是李家的大少爷,平时少有和官面上的人打交道,刚才凭一时气火冲动才冲上来质问对方,现在孙大志把脸一拉,把眼一瞪,气势汹汹,好象要马上伸巴掌打人似的,顿时勇气全消,没了脾气。
这两个人软了,但有一个人没软,李家还是有人的!
少夫人见丈夫被训,心头火起,马上冲了上来,“警察,警察就了不起了?你是警察就能一手遮天,信口开河了吗?告诉你,我哥还是北平市长的秘书,你要是胡说八道,诋毁我们李家的名声,我找我哥评理去!”
女人发起火来那可是概不赁,什么都不管不顾,何况少夫人本就是一个泼辣货,雌威一起,顿时把孙大志蓄意制造的严肃气氛冲得七凌八落。
孙大志一时愣住不知该如何反应,一方面固然是没料到李家的女眷会暴起发难,另一方面,那一句‘我哥还是北平市长的秘书‘打乱了他的方寸。但那些记者可不管那套,快门按下,闪光灯连续亮起,把眼前发生的这一幕全都如实记录下来。
尴尬,孙大志此时脸上写着的就是这两个字,记者另有一个头衔叫做‘无冕之王’,事非黑白,全凭手中一杆笔,如此囧态若是被报纸刊登出来,那整个北平城的人不都知道了?真若是那样,自已这脸可就丢大发了!不行!一定要想办法马上扭转局面!
想要喝止这些记者是不可能的,当记者的都是一些出殡不怕殡大的家伙,你越阻止,他们就越来劲儿,如果一开始没让进来倒也罢了,现在采访到一半再把轰出去,这些记者能干吗?
记者这边没招儿,那就只能从李家这边想办法了。这个泼辣女人说市长秘书是她哥哥,真的假的不清楚,不过万一是真的,那自已还真不能摆官架子去压人家,常言道,宰相门前七品官,连大官门口看门的下人都不能轻易得罪,何况这是能直接跟市长说得上话的人物。
不能强攻,只可智取,我要用自已的专业水准扳回局面!
孙大志当然不是一个只会摆架子唬人的废物,多多少少,脑子里还是有些东西的,不然也当不上这个探长。
“咳,这位女士,请稍安忽躁,有理不在声高,我的判断源自于我的专业知识,并非是信口开河,所以,请不要吵闹,因为——真相只有一个。”
干咳一声,把众人的注意力重新集中到自已身上,孙大志故做高深地说道。
“把你的理由说出来,别光拿空话唬人!”少夫人不信这个邪,当场叫起了阵。
这个丑女人!还真是要逼我拿出真本事来!孙大志被逼到了墙角。
“当然。首先,刚才我已经说过,经调查,案发现场是一间典型的密室,门和窗者是从里边反插,而且屋内到处散落的纸张书本上只发现死者一人的脚印,这也就意味着,从死者昨晚把门关上,到今晨被发现尸体,破门而入,屋内始终只有死者一人。此外,死者是被吊死在室内衣柜上,除颈部,身上并无其他外伤,由以上三点,可以得出死者系轻生自杀的结论。至于自杀轻生的原因,死者是一个十四,未成年的孩子,思想还不成熟,有可能做错了什么事,怕被别人知道而有了轻生念头;也可能出于好奇怪好玩儿,结果出了意外;还有,也许精神方面出现了什么问题。去年珠市口耳朵眼儿胡同也曾经发生过一起案件,死者就是一位年纪不到十五岁的少年,因为不小心打碎家传的一个翡翠烟壶,怕被父亲责罚便留下遗书,吃了耗子药”
侃侃而谈。
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孙大志再怎么草包,终究当了八年的警察,见过不少的案子,此时拿出来说事儿,倒也头头是道,让别人不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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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抱歉】………
孙大志的解说应该算是成功了,也许是他胸有成竹,自信满满的模样让人不敢质疑,又或许他所列举的案例确有实事,总之,大部分记者显然是认同了他的分析,一个个低着头在本上记录,李家人虽心有不服,但要反驳却也无从辩起。(看小说到顶点。。)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没有问题。
“耳朵眼胡同那件案子的家里非常穷困,又赶上母亲得了重病需要治疗,翡翠烟壶原本是打算当掉换钱请大夫用的,所以失手打碎以后,那位少年才一时想不开而轻生的。但李家是殷实商人,家境富足,死者是家中的小少爷,就算失手打坏什么东西应该也算不了什么吧?探长,这两件案子除了死者的年龄外,似乎没有相近的地方吧?”
提出问题的是那个叫做胡小燕的女记者,厚厚镜片后的一双眼睛瞪得很大,显的非常执着。
我在旁边暗自发笑——呵,这个女人,还真是认真。不过这个社会,做事认真的人大多不招人待见,估计孙大志此时掐死她的心都有吧。
“小姐,你是警察还是我是警察?不要对你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