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探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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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探千王- 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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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现在这一招显然是不灵了,人家是侦探,办案查案那也是行家里手,什么事都门儿清,唬人家没用,而且侦探事务所十有**和警察有来往,贝克侦探事务所是什么背景自已现在也不清楚,万一和哪位警界前辈或当官的扯上关系,这事儿还真麻烦了。

    这可怎么办?

    孙大志眼珠乱转——既然来硬的不行,那就来软的好了,虽然你问我的问题我答不上来,我问你,你也未必能接的住!哼,把你问倒了,我的面子不就又挣回来了吗?对了,就是这个道理!

    定下策略,孙大志镇静了一些。

    “噢,原来是名侦探,眼拙,眼拙,江先生,刚才多有冒犯失礼之处,还请见谅。”拱了拱手,孙大志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呵呵,哪里。不知者不为过,孙探长客气了。”我拱手相还。

    “呵,您是上海滩来的大侦探,常言道,不是猛龙不过江,来到北平开业,想必是很有真本事了,我有几个问题想要当面请教,不知可否?”

    先礼后兵,还跩上文了,就这两把刷子还想跟我玩儿?呵呵,玩就玩吧,看你还有多少斤两,“好说。”我微笑答道。

    “您方才说,死者不是自杀,依据是颈部伤痕存在疑点,那么请问,您是怎么解释这道伤痕形成的原因呢?”孙大志以挑衅的眼神质问道,他心里想的是:我解释不了的问题你也未必解释的了,这就象画画,挑别人毛病容易,自已去画就是另一回事儿,别看你刚才把我问得哑口无言,现在由我发问,哼哼,但凡被我抓住半点儿破绽,我要不把你损得抬不起头,我就跟你的姓!

    这个问题早就在意料之中,如果连这样的问题都回答不了,我也枉在上海滩纵横一时,成为那些富商大官头疼的人物了!

    “这难道很难理解吗?伤痕处存在纹路重叠的现象只会有两种可能,一种如刚才您所说的那样,因为死者在临死前的拼命挣扎导致绳索的位置出现偏移,从而造成绳索上的凸起部分改变,形成新的勒痕。不过,这种可能已经被排除了,因为衣柜顶部的马头装包饰物套绳索的痕迹说明死者并没有激烈挣扎。那么剩下来便只有另外这种可能——死者是先被人勒死或者勒晕,然后再被吊在衣柜上。这样一来,无论绳索是解开后再套上去,还是一直套在死者颈部直到吊在衣柜,绳索都不可能完全不移动位置,也因此,伤处才会出现绳索纹路重叠相压的现象。”我泰然自若地答道。

    “好,现在暂且假定你的推理是正确的,那么照你的分析,这场命案必定存在一个凶手,这个凶手昨晚潜入死者房间,杀死死者后再伪造出死者自杀假像后逃走,那么我倒要问了,现场桌椅倒地,也就是说当时死者和凶手进行过一番打斗,只是因年小体弱,敌不住凶手才遭遇不幸。不过死者的母亲就住在死者旁边的屋子里,中间虽隔着一道墙,但桌椅倒地的声音绝不会小。刚才口录时,死者母亲说过,她平时睡觉很轻,有时儿子晚上起夜咳嗽一声都能醒过来,为什么当时那么激烈的打斗却没有一点儿感觉?”孙大志两眼放光,他似乎觉得他已经抓住了我的破绽。

    呵,总算是当了八年的警察,脑子虽然差点儿,但也不算是完全没有。

    “这个并不难解释。因为从始至终,并没有激烈的打斗存在。”

    我自信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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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关键处】………

    “没有打斗的存在?怎么可能!难道歪倒的桌椅,满地散乱的书本纸张是长了腿儿,自已到处乱跑?”孙大志是嗤之以鼻。(看小说到顶点。。)

    “呵,子不语,怪力乱神,我又不是在编神怪小说,当然不会拿这种子虚乌有的东西来当理由——死者是一位十四岁的少年,我们都很清楚,这个年纪的人如果不是经过特别训练,又或者身体有病,睡觉的时候通常会非常沉,这一点您是否赞同?”我笑着问道——现在不是纯粹的斗嘴,没有自已的分析,只会大嚷大叫的咋呼是赢不了的。

    “这,同意。”孙大志很想说‘不’,不过要是在这种常识问题上也咬牙坚持,只会让别人知道自已的白痴。

    孙大志承不承认其实并不重要,我之所以先问他,就是要打击他的气势——一个人在同他人辩论时常常会产生一种思维惯性,总是说‘不’或者说‘对’,很容易在回答下一个问题时接着着说下去,老练的商人就经常在谈生意时使用这样的技巧,先是讲出一大堆所售物品的优点好处,使客人不得不回答‘好’,然后再不经意间点出那些不足之处,客人往往就顺口把‘好’字说了出去,而一旦这个‘好’字说出,再想收回来就难于登天了。

    我把头转向那个专门服侍李云天的丫环,“春桃,对吧?你是服侍小少爷的下人,对李云天的情况最了解,他平时睡觉是很沉还是很轻呢?”,我问道。

    假设只是假设,终究不是事实,常识只是常识,终究还存在特例的可能,所以,对于这个问题只有和死者生活在同一个院子里的人的认可才会被他人认同。

    “呃,是的,我们小少爷晚上睡觉很沉,很少有时连起夜都醒不过来,结果把床都尿湿了。”春桃答道。

    十四岁的人尿床,这种事儿还真不多,不过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李云天的觉睡得有多死。

    有了春桃的证言,我心里就更有把握了。

    “好,现在我们已经知道,死者睡觉时很沉,而死者房间的门晚上通常只是虚掩而不是从里边插上,那么我们就可以这样假设——在夜深人静,每个人都进入梦乡的时刻,凶手悄悄潜入死者的房里,来到死者的床边,然后取出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套住死者的颈部,同时自已的身体坐在死者的腿上猛然发力,死者此时虽然惊醒,但颈部被勒住,嘴里无法发出声音,腿被压住,也无法动弹,两只手虽然还能活动,但小孩子的力量有限,加上颈部被制,无法呼吸,很快便失去意识,晕死过去。然后,凶手把死者抱到衣柜旁,制造出死者自缢身亡的假象,之后,再把屋里的东西翻乱,桌椅放倒,当然,这些动作都是由屋内倒退着一步步向门外进行,故此,虽然屋内地上虽然扔满了书本纸张,上边却没留下凶手的脚印。

    孙探长,这个假设您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讲完自已的推理,我微笑问道。

    “我”孙大志无语,一对牛眼叽里咕噜乱转,搅尽脑汁想要找到其中的不合理之处,但情急之下,以他的智力又哪里想的出来。

    孙大志是这些警察的头子,他卡了壳,其他那些手下也不敢说话(当头的不灵,你当兵的出头算怎么回事儿?显得你比当头的还聪明吗?),一时间大眼瞪小眼儿,全都蔫了菜。

    “呃”,警察们哑了火,那个女记者却似乎有话要说,可能慑于我大侦探的头衔,又或者方才刚被孙大志训过,心里底气不足,怕自已提出的问题过于幼稚被人笑话,嘴巴张了两张,终究还是没有问出。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那是千门弟子的基本功,胡小燕欲语又止的样子虽短,却没逃过我的眼睛。

    “小姐,有什么问题吗?”我彬彬有礼地问道。

    胡小燕没料到我会主动询问,眼睛一亮,露出惊喜、感激的神情。

    “,江先生,您的推理很精彩,在逻辑上没有问题,经过您的分析,我也觉得这是他杀案件的可能性很大。只是这样一来就有了一个问题——门闩是怎么插上的?凶手是怎么离开,怎么制造的密室呢?”

    “呵呵,好问题,这位小姐,你算是问到点儿上了。”我微笑点头,给对方一个赞许的鼓励,被这样一赞,胡小燕的脸微微一红,有些羞涩,也有些骄傲。

    “”,孙大志听了也是眼睛一亮,可不嘛?甭管你推理的有多精彩,解释不了密室的问题,什么都是白说。

    “对,对,窗台上的尘土没有被蹭过的痕迹,说明凶手不是从窗户出来的,而房门又是从里边插着,凶手是怎么出来的呢?这种结构的房门虽然可以在外边用刀从门缝伸进去把门闩一点点拨开,但关门时,门闩是斜着的,门缝宽不过一指,再想用刀照原样拨回去,那根本不可能!”

    好象抓住了救命稻草,孙大志脸红脖子粗地叫着。

    “呵呵,这个问题的确是此案的关键,解开这个问题,此案就等于破开了一半。”我坦然一笑,又到了发挥我口才的时候了。

    “大体而言,所谓密室无非两种,一种为真,一种为假。所谓‘假密室’其实是有出入口的,只不过出入口极小,例如通风口,小孔,栅栏铁窗的空隙等等,人不能从那里出入,而某些利用于作案的工具或人体的某一部分可以进入。所谓‘真密室’,则是真正的密室,房间内外,没有任何出入的地方或供作案工具使用的通道。不管是真密室还是假密室,这类‘密室杀人’的‘密室’都是在被害人死之前就已经形成,大多都是被还未死的被害人自已锁起屋门和窗户,然后才被杀掉,从作案手法来讲,此类杀人一般以毒杀居多。

    杀人之后再制造密室,这种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密室杀人’。其手法很多,其中有一种是先离开,然后再在屋外锁门。此类作案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让人以为门不从里面锁不上。而实际上,通过一些小道具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

    我侃侃而谈,一方面需要时间回忆从认识的几位侦探朋友那里听到的探案知识,另一方面也是思考下一步的对案。

    所谓术业各有专攻,探案知识除非专家,有几个人会去下功夫去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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