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还是最新款的,有钱人哪。
我低头看看手机,再抬头看看小屁孩,内心在激烈地进行自我挣扎:收不收,到底收不收?
他保持着面无表情,抓着我的手把他的号码一个一个地输入手机中,顺道把他的名字给设置成快捷键1。
“以后就用它和我联络。我打来的电话不准不接!”
我嘟起嘴,“这个不准,那个也不准,你试用期还没过呢,就不怕我哪天把你给一脚踹喽。”
他双手环胸,直接无视我。
我横他一眼,反正他家钱多,这手机我就当路上捡的随便收了吧。
“你要去美国多久?”虽然嘴上在问,但我心里早已知道答案。
“5年。”小屁孩微皱眉头丢出这两个字,“我会尽量提前回来。”他保证。
我点头说:“好。不过太迟了,我就会离开。”
他不爽地眯起眼,“离开?离开去哪儿?”
我转头不说话。
总不能说我知道你?计划是5年,但后来因为你遇上了真命天女,就和她在美国拖到第6年订了婚之后才回国吧。
我在赌,赌日后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分量。
小屁孩,不准你喜欢上别人。
小屁孩,不准你和别人订婚。
小屁孩,不准你迟到。绝对不准!
“任金笙,等我5年,5年一到我就回来。”他保证,并向我索要承诺。
“我只等你5年。”我也明确划出我的底线。
“好。”停了两秒,他又板着冷脸补充,“不过在这5年之内你不准和别人交往,而且之前的5年之约也算数,等高中一毕业,我就试用期满。”
“……”你土匪啊。
“任金笙,要等我。”
“知道啦,知道啦。”
“不准和别人交往。”
“知道啦知道啦。”
“丫头,鬼鬼祟祟地干吗?”
才进家门,正轻手轻脚地往房里摸去的时候,听到太后的声音。我摸黑顺着声音挨到太后身边,把脑袋往她膝上一伏,忏悔了。
“对你娘还装!”太后啪的一声,扇了我脑门一锅贴,“三更半夜出门耗了两个钟头,干什么去了?”太后开始审案。
“你怎么知道我什么时候出门?”
“你在房里乒乒乓乓那么大响动,也就只有你爸睡得跟死猪一样,完全没反应。”
这样吗……我声音真那么大?
毫无诚意地反省一下,我就一五一十倒豆子一样全招了。末了,不忘摆一个“我很悲切”的表情,努力博取太后的同情。
太后摸摸我脑袋,“那你是打算等下去了?”
“您……不怪我?”
“我开明。”太后大手一挥,“你都这么大了,我相信你自有分寸。”
“可是我有点儿慌。”我抱着太后,闭着眼睛把头依在她肩上,“我心里堵得厉害。”
“那你后悔了吗?”太后搂着我问。
我摇摇头。
不后悔。
(第二卷?结)
番外篇1? 陈曦?那时的你和我
“任金笙,我想永远和你在一起。”
为什么会喜欢她?
曾?有段时间,她天天追着我问个没完。
说实话,其实一开始时,我是很讨厌她的。
准确地说,我讨厌笨蛋,尤其是又烦又爱引人注目的笨蛋。直到那天……
那天,同之前的每一天一样,早读课我站在讲台上带读,她提着书包在上课前几分钟才进教室,等她走到教室中央却傻了,像来错了地方一样迷惘。
▲虹桥▲书吧▲。
第33节:我相信,幸福是会重生的(31)
课间操时,她竟像完全不会一样地杵在操场上发呆,在动作一致的学生中,醒目得吓人。
“笨蛋,你就不能聪明点儿别老发呆吗?”
她愣了一下,带着几分惊吓地看我。
我不屑地扫她一眼,她在搞什么?装失忆吗,明明看她还认得人。
课间操结束后我嘲弄地对她说:“是睡了一觉后就忘了吗?”
她不答话,竟满脸通红地跑走。
犯花痴了?
虽然学校里?常有女生对我犯花痴,但不表示我会接受一个笨蛋喜欢我。
她很吵,每天下课后常和罗莉黏在一起大吼大叫。
她很呆,老是时不时对着窗外发呆或者上课睡觉。
她很讨厌,总是以一副长辈的态度俯视其他人,还对着我叫“矮冬瓜”——这点尤其是不可饶恕!
但奇怪的是,她的成绩一下子突飞猛进,硬是把我挤下了头名。
被一个整天发呆睡觉的笨蛋比下去,简直是奇耻大辱!
但不论我怎么苦读、追赶,直至我高二出国之前,她永远保持着第一名的位置。
老妈看我沉着脸不说话,试探地问:“是不是又是那个叫任金笙的同学?”
我没回答她,对着老爸说:“从这个月起我每天要加一罐牛奶。”
升上初中的头天军训,看着她从头到脚装备?严的模样,我与其他人一样默然无语。
就算成绩变优秀,笨蛋也果然是笨蛋。
走到她跟前,我比比两人的身高,大家现在都已?差不多了,以后你别想再俯视我。
她眨眨眼睛,完全在状况外,令我挫败地甩头。
我错了,我不该指望一个笨蛋能理解我的意思。
不想,军训的第二天我就中暑了,爸妈劝我向学校请假养病,我毫不犹豫地拒绝,咬着牙继续撑下去。
她都没倒,我怎么能比那个笨蛋先倒。
强撑了几天,在下午军训时我眼前发黑,不由自主地向后仰倒。在倒地的瞬间,一个柔软的身体接住我。
回头,对上一张同样煞白的小脸。居然是她。
难道她一直都在注意我,才会在我一倒下时便及时接住?
在医务室里犹豫良久,我艰难地开口:“刚才……是你……接住我?”
她低低“嗯”了一声。
“那个……谢了……”
说完,我闭上眼转身背对她,不想让她看见我微热的脸。
窗外的知了麻雀叫得正欢,闭上眼睛后更能清楚地嗅到阳光和泥土的味道。
回想起来,那是个不错的夏天。
好像……她也没那么讨厌。
我和她算和解了吧。只是没想到,才开学第一天她就被一个高二的校篮球队队长表白。
第二天,那个篮球队队长又递了封情书,看着她犯花痴地捧着情书不放,我只觉得胸中有一把火烧起来。
任金笙,之前你不是盯着我的脸犯花痴吗?既然你喜欢我,怎么这么容易就被一封情书给动摇了。
我一?之下将那封该死的情书毁了,回家时?过一家超市,在玻璃橱窗前我停下来。
看着橱窗里映射出的我,想起了她对我说过的话:“……虽然我很喜欢你的脸,但要跟我交往你至少要长到180!”
进超市,我买了个篮球。回家后我沉着脸对爸妈说:“以后每天早上,我要多喝两罐牛奶。”
180是吧,这可是你说的。
每天中午,在放学后我都会带着球到篮球场锻炼一会儿,然后再浑身大汗淋漓地回教室上课,没想到她竟然嫌弃地闪得远远的,不准我靠近她。
体育课,操场上迟迟不见她的身影。我心不在焉地打了半节课篮球就退场四处找她,最后,终于在教学楼后的角落找到她。
她靠在一棵高大的树下睡觉,点点明亮的光斑透过层层枝叶洒在她脸上,她侧着脸,在睡梦中泪流满面。
我单手撑在树上,俯身向她。
?本我只想擦去她的眼泪,看到她哭我心中竟也不由得隐隐刺痛。
等我回过神时,才发现自己的嘴正覆在她唇上已不知多久,忙捂着嘴狼狈地退开,看着她被吻得微肿的唇而脸红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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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我相信,幸福是会重生的(32)
她的嘴很软,尝起来……尝起来就好像小时候吃过的棉花糖。
她醒来后摸着嘴还以为是毒蚊子咬的,我移开视线也做太平无事状,只是不知道脸上的烧退了没有。
?着她的手走在秋日的操场上,我故作不?意地问她:“喂……你为什么哭了?”
“啊,可能是因为做了个噩梦吧。”她笑着擦干眼泪,“一个很长很长的噩梦啊。”
她不知道,此刻她脸上的表情有多伤心。
我紧了紧?着她的手,撇撇嘴说:“笨蛋。”
任金笙,我发誓,不会让你伤心,不会让你再做噩梦。
我想……我喜欢上了一个笨蛋。
她很吵,我还是觉得她和从前一样吵,现在还多了个王木木,吵起来就让人想把她们仨都丢到楼下去。
她很呆,我还是觉得她和从前一样呆,整天在课上发呆、睡觉,但还是很可恶地稳稳霸着年级第一名的位置。
但我知道,我不像从前一样讨厌她了,我开始不自觉地记起她的一言一行和她的喜恶。她不会煮饭,虽然声称饭菜面全能,但其实她只会做蛋炒饭和西红柿蛋炒饭,菜也只会炒蛋、煎蛋、荷包蛋还有西红柿炒蛋。
当然,她还会煮泡面。
好吧,为了以后自己的胃着想。她不会,那就由我学。
煮出第一道菜时,老妈神秘兮兮地冲我眨眼,“又是任金笙?”
喜?无常的她,总是忽冷忽热若即若离得让我不知所措。
最长的一次是在过年后,她整整躲了我将近一年。
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那时自己是做错了什么。
她还意志薄弱。有男生约她都会兴冲冲地去赴约,李遇和那个高中部的?有什么好,不就是高了点儿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