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那是在1959年?
费:1959年。那时我成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委员。我被给予政治地位。贬黜算是结束。现在我可以去各地访问,但仅作为有组织的团体的一员而不是个别的旅行,那不坏。许多同样被谴责为右派分子的较年轻的人却被发送到艰苦的地方,过着艰苦的生活,而我没有。不过这时我没有声音了,没有人会出版我的任何东西。所以我变得默默无闻了。
巴:费教授,这是在告诉你右派分子已经摘掉以后?
费:1959年他们摘掉了我的这顶右派帽子。
巴:仍然没有人出版你的著作?
费:没有人会出版我写的任何东西。理论上我是恢复了名誉,但实际上没有改变。这时我被称为“摘帽右派”所以事实上我仍是一个右派分子。那是阶级斗争。“摘帽右派”成为像我这样的人的特殊称号。我们还是被当作右派分子对待,被剥夺许多权利,被当作一类特殊的人对待。这是阶级斗争。
那时我的思想实际上停滞了。我不能写作,这使我智力停滞。我开始怀疑自己。我到底是不是错了? 我是在保护资产阶级吗? 我错在哪里? 我不明白,但我也不认为他们是错了。麻烦就在于此。他们不应该这样对待我,我有这种感觉,但是我错在哪里? ……(转引自张冠生《青山踏遍·费孝通》第148—149页,山东画报出版社,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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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镇配给的粮票和各种票证(1)
1955年开始印制发行了统一的“全国通用粮票”,这一版全国粮票曾在1956年和1957年两次加印,面值有“壹市斤”“半市斤”“肆市两”(四分之一市斤,旧秤16两为1斤)“叁市斤”“伍市斤”等五种,一直用到1980年6月才作废;在1965—1966年又印制了新版的全国通用粮票,面值有“壹市斤”“半市斤”“贰市两”(五分之一市斤,新秤10两为1斤)“叁市斤”“伍市斤”等五种,一直延用到1993年。
此外,各省(市)、军队也印发了配给的正规粮票。
从20世纪50年代直到90年代初,我国城镇一直实行“配给制”,基本生活用品如每人每月20—30斤粮食(粗粮和少量细粮)、半斤或几两油、半斤或一斤肉,每年几尺布等,都凭“户口供应本”分栏记录、发给票证,配给到每户人家。
形形色色的票和证,乃是50—80年代我国城镇户口(排除农民)享受物质供给权利的凭证。没有购粮证,粮店就不卖给粮食;没有购物证,几乎就丧失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资格。
票证的配给数量和种类,各有差别。大、中、小城市不同,各种职业、工种的级别不同,最末一等是农民,不办户口本、不发粮油票、国家除了偶尔对于种棉、养猪给予有限的奖励以外,几乎什么配给也没份!
户口和票证乃是城镇专有的特权。职工从本单位或企业领取工资、奖金以外,还能凭票证以“平价”购买国家规定的配给品。当然前提是基本供应得到保障、物价相对稳定;一旦供应极度匮乏或物价上涨,那么职工的实际收入就低于名义工资。
“配给制”只对市民生活中的部分必需物实行配给,方法是定量、限额、凭证、凭票。一年四季,每季度将三个月的票证,通过各“单位”和街道里弄居民委员会,依照户籍分发到各家市民。在“供应本”上加以记录查核。有的按户计算,有的按人头计算;单身者如学生等,由学校按“集体户口”领发。政府设置专门机构(商业厅局、粮食厅局等)来管理这一复杂烦琐的事务。
20世纪60年代,我国职工家庭每人每月购买的商品中,有70—80 % 是凭票证定量供应的。另外有20—30 % (主要为食物和日用品)来自农贸市场和高价商店、高价餐厅。至于收入低的多数职工,几乎全部购买国家定量供应的日用必需品(平价商品),而根本买不起自由市场上的“议价”商品,也进不起高价餐厅。
上海市最早发给票证的回忆
作家何满子回忆说:建国的头几年,倒没有这票那票的,市场上也没有排长龙的现象。当时有个前苏联的艺术团体,芭蕾大师乌拉诺娃那一批吧,1952年到上海,年轻的男女演员们在上海淮海中路闹市一看,商店里货品琳琅满架,使他们大吃一惊,纷纷争购香水、发油等化妆品,可见在他们国内是难得弄到的。
大概在1955年,上海开始发粮票和布票了(引者注:1955年11月开始使用全国粮票和油票,1954年9月各地发放布票,1957年开始发放肉食票)。开头觉得很麻烦,上个馆子、买包点心,钞票之外还要加粮票,很不习惯。谁知麻烦的事情还在后头,一到“莺歌燕舞”、“我们一天天地好起来”的“大跃进”时期,什么票证都出来了,粮、油、布票之外,陆续添上了香烟票、糖票、火柴票、日用品票、副食品票、绒线票和现已忘了名目的花样百出的票证。
许多票证以编号表示。普通分为几十个“号”,文革十年期间,多达上百个“号”。
每月发下来一大叠票证,还要分上、中、下旬。有些还规定着商品等级,如“烟票”,一般按季度发给;城镇居民平时只能得到低档次的“乙级”“丙级”香烟若干包,节日才供应“甲级”香烟。烟票上印制“几等烟几包”,等等。
家庭主妇为了掌管这些票证大伤脑筋,搞得晨昏颠倒;而这些玩意又是命根子,稍一不慎,丢了或弄错了都是性命交关的。
其中粮票更是可以制人死命,是一点也含糊不得的。正当《人民日报》《红旗》狂吹亩产麦子、稻谷几万、十几万斤,据说怕粮多了没仓库堆放,听任大家放开肚皮吃,公社里办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的时候,忽然“人祸天灾”席卷大地。饿得眼珠发绿、浑身浮肿的人们,为了几斤粮票打死人的案子,何满子就听见过多起;还跟一个因抢十几斤粮票和少数钞票而在铁路边打死人的死刑犯,一同在宁夏中卫县公安局拘留所里呆过。那可怜虫看上去很善良,只因没日没夜的大炼钢铁,实在饿得发慌了,这才铤而走险的。如此票证悲剧当时不知有多少!
就何满子自己家里说,大女儿不小心,姐妹俩一个月的粮票被人扒窃了。老伴只得用家里的衣物以不等价的交换方式换成粮票替补。各地都有粮票和各种票证的黑市,难以指责这种黑市的法律和道德问题。谁应该受到历史的谴责?是哪些指点江山穷折腾的始作俑者。
由异想天开的瞎胡闹带来的物资极度匮乏,逼迫人们为了活命而卑微萎琐。举一小例:1961年何满子回上海医病,住在一个老朋友家里。朋友们的孩子只要一放学,就到街上去看商店里有没有不要票证的什么商品在排队出售。何满子寄居在朋友家里,心想也该为他们尽点力。一天经过一家大商场,从里到外,人们排着一条长龙,问是卖什么?排队的人也都不知道。何满子就跟着盲目排队,好容易排了两个来钟头,轮到何满子了,原来是卖一包发酵粉!真是啼笑皆非。
在城镇配给的粮票和各种票证(2)
以上说的还只是保障最低生活条件的票证。至于高一档的,如牛奶要票、自行车要票、缝纫机要票、新婚夫妇新房里置办家具要票;此后到80年代电视机要票、电冰箱要票……票可以换钱,可以送人情,可以拿好处费,可以搞贪污!这里头花样百出,司空见惯。
配给定量的波动起伏
凭票证供应的最要命的生活品是粮食,如大米、面粉、粗粮,特称为“主食”。根据年龄、性别、工作性质、地区的差别,各人的口粮定额有所不同。一般平均为每月20—30斤左右。女性比男性标准低、脑力劳动者比体力劳动者口粮少。每人每月可向国家购买多少斤,保证每人可吃到的米面。经济困难时期,则强制性地减少“定量”。
20世纪后半叶直到90年代,中国人食品的构成中,粮食(主食)多于副食、粗粮(玉米小米高粱米、灾害时期包括薯类)多于细粮(大米面粉)、蔬菜类多于肉禽鱼蛋。一顿饭往往需要半斤到一斤“主食”方可填饱肚子。大城市每人每月半斤油、一斤肉;难得吃一顿饺子、包子就算是“改善生活”了。因此人们(特别是孩子、学生)经常受饥饿煎熬。见面的问候总是:“吃了吗?”
上海市居民的“定量”算是最受照顾的了。一般上海人养成习惯,精打细算、节约自己核定的粮食数额。少数的还有多余,若不购米回家煮饭而愿意在饭馆吃的,也必须向饭馆付出所消耗粮食数量的符号——粮票,如吃了半斤饭,就得付给饭馆印有“五两”(80年代后改印为250克)字样的粮票(这粮票如二分之一火柴盒或一张邮票那么大小)然后再付饭钱。而在住家附近指定的粮店购米、面,不但要付人民币和粮票,还得出示定点供应的“购粮证”,做到了绝对有计划、有分工地管理和供应粮食。
从50年代初政府就对此采取了措施,而且限量配给,粮食的价格几十年没多大变动,维持在人民币1角几分1市斤(500克)。60年代初将1角钱1斤的定量配给“米价”,提高到1角2分1斤,还要将职工由此受到的损失用“米贴”来加以补偿。在发工资时责成各单位、企业一并每月发给职工。
类似的还有猪肉、食油、白糖、卷烟、黄豆制品、鸡蛋,都要票证,少量供应。本来还有纺织品,1984年间因人造纤维敞开供应而取消了“布票”。不过猪肉的配给出现了“二进宫”,虽然1985年“肉票”曾一度取消,但由于各种原因农村养猪减少,加上个体商贩争向农民购猪肉、然后抬高价格,使职工在菜场上买不到、或只能买到大肥膘肉(大家已不像经济最困难时期那样爱吃肥肉),引起市民不满,1988年又重新纳入“按人口定量供应”每人每月1市斤半(750克),比最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