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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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历史- 第3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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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注册合资公司BGP,在尼从事石油勘探服务,是最早实际进入尼石油产业的中资公司。

    21世纪初,随着中国石油公司在海外的扩张热潮,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系统均以旗下多家子公司,如中石化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公司、中原油田、中石油物探局、大庆油田、长城钻井公司、长庆钻井公司和中海油海洋服务公司等单位在尼设立并运作,2003年2月,中石化经过一年多运作,作为本土公司技术支持伙伴,成功中标可采储量2130万桶、最高年产量330万桶的StubbCreek边际油田,并拥有100%开发权,开发总投资6,305万美元,操作费用8,748万美元,共计投资总额1。5亿美元,税后总利润7,342万美元,此为中资企业在尼石油开发中标之始,并为下一步参与区块开发打开了大门。

    2003年开始的新一轮区块招标中,中资企业全面出击,2004年12月,中石化和NNPC签署了开发尼日尔河三角洲两个区块的协议;2006年四月,在*主席访问期间,中海油以40亿美元加上参与炼油厂扩建等项目为代价,一举获得尼日尔三角洲地区4个区块的开采权。此外,中资公司还大力扩张股权:2006年1月,中海油斥资22。68亿美元现金,从尼日利亚南大西洋石油公司手中收购“O**130”AKPO油田45%股权,创下该公司迄今最大海外并购记录;同年晚些时候,中石化和尼日利亚卡杜纳炼油厂的股权并购谈判也取得实质性进展,中资将获得这个日产11万桶成品油、尼四大炼油厂之一的企业“控制性股权”。

    根据2005年7月中尼双边协议,2005-2009年间,中国每年从尼获得的石油进口量为3万桶/天。目前,中资企业在尼所获开发权的油田,都基本处在勘探、开发的前期工作阶段,距离规模生产尚需相当时日。

    看上去很美,吃到嘴很难

    不过对于许多在尼的石油公司而言,尼日利亚丰富的油气资源是“看上去很美,吃到嘴很难。”

    按照尼日利亚自1979年即开始实行的法律规定,尼境内区块石油开发必须采用与NNPC合资的方式,且后者原则上应占60%股权。由于尼日利亚经济结构严重不合理,年人均国民收入仅1000美元左右,NNPC资金周转困难,加上官僚主义和贪腐盛行,不能按要求满足合资企业股权参与协定所规定的维护及运营成本所需的份额,对石油工业投资产生了负面影响,阻碍了石油工业特别是陆上石油生产的发展。对此政府近年来加大了对石油开发的预算资金投入,但这些有限的资金相对于规模急遽扩张的石油开发摊子,以及越来越严重的官僚机构贪腐内耗,都不啻杯水车薪。

    针对此,政府不得不采取种种让步措施。

    首先是拆分NNPC并将之私有化,以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政府负担,增加石油开发的活力,早在1988年,政府就将NNPC拆分为12个子公司,近年来改革步伐更大,2002年5月,为增强NNPC自我生存能力,政府宣布实行“商业化运作”,并“尊重其独立性”。但私有化实质的结果却是企业控制权由政府转到和政府有密切关系的官僚、财阀集团或个人手中,如向中海油出售AKPO油田股权的南大西洋石油公司,就是由前国防部长丹约玛将军幕后操纵的,这样一来,原有的种种弊端几乎原封不动被传承下来;

    其次是降低国家控股比例,允许外国公司持有更多股权。如1989年以前,壳牌尼日利亚公司股权的80%归NNPC所有,经过几次转让,如今持股比例已降至“规定线”以下的55%。

    此外,近三、四年来,尼政府开始尝试一种新的收益分配方式——产量共享合同,以填补开发资金缺口。按此合同规定,运营商需完全承担勘探、开发、技术、设备和生产所需费用,生产开始后以原油年产量的40%用于偿还跨国石油公司的全部投资费用,并可获得余额部分55%的税收油。这就避免了过去因采用合资企业办法NNPC不能满足现金提供的要求而使重要项目陷于停顿。

    然而尼政府在石油开发中的角色让许多企业感到困惑。尽管提出种种“商业化”改革措施,但事实上开发权及承包项目的生杀予夺完全取决于政府官员的态度,加之腐败和官僚主义的盛行即使以非洲标准衡量也是极其严重的,使事情往往变得既简单又复杂;由于领导人物利益牵扯其中,一些关键性的政策、决定朝令夕改,变幻无常,如2000年,政府在外界压力下宣布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竞争石油区块开发许可证,以“杜绝腐败现象”,仅过了两年,他们即自食其言,在OPL256海上石油区块招标中举行了仅3家公司参与的“选择性投标”,并随即将许可证颁给美国OceanEnergy公司,据尼当地媒体揭露,该公司为此“额外”支付了1。45亿美元的“政府公关费用”。

    由于历史积怨、民族矛盾等复杂原因,尼联邦政府和油田密集的三角洲地区当地部族伊博族在石油收益分配等问题上态度对立,伊博族认为,在自己家园土地上进行的石油开发本应给自己带来好处,但结果却是政府、与政府有关的官商阶层以及“外国人”分享了石油收益,而伊博人非但没分到钱,原本从事的农、渔业也由于地盘被油田挤占或污染而难以为继,不但如此,由于石油产业对劳动力要求高,当地人很难从油田获得就业机会作为补偿,这一切都导致“三角洲”地区针对油田和外国石油企业的绑架、爆炸事件频发,仅去年一年就有不同国家、公司的100余人被绑架。这些暴力活动常常阶段性导致尼石油生产能力降低1/4甚至更低。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石油大国尼日利亚竟是个“结构性缺油”的国家。原来尼石油产业畸形,近百万平方公里领土上竟只有4家大型炼油厂,其中两家在哈库特港,一家在卡杜纳,一家在瓦里,设计日处理能力仅44。5万桶,本来已大大不敷需要,由于管理维护不善,设备毁损严重,近年来面临周期性的技术故障,从而导致周期性的关闭,其实际产量仅有能力的一半,这导致产油大国尼日利亚的汽油供应竟经常出现短缺,导致油价飙升和民怨沸腾。许多无力承担高油价的贫民和一些意在牟利的不法商人乘机大肆盗截输油管偷油,不但导致大量经济损失(仅2005年头4个月盗窃原油就达609万桶),还经常造成爆炸伤亡等恶性事件。更危险的是,这四家炼油厂都处于矛盾错综复杂、危机一触即发的三角洲地区,这里在60年代曾爆发过3年大规模内战,并导致数百万人死亡。

    本来“产量共享合同”可以提高跨国公司的投资积极性,并降低其风险,但尼政府尽快获得石油收益以贴补经济,而该合同规定最初几年所产石油份额将主要用于公司弥补勘探和开发成本,这样政府将不能从中较快获益而使石油收入受到影响,这使得政府实际上并不情愿大规模推广这一做法。由于该做法仅限于海上油田开发,因此近年就出现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尽管海上石油前景更广阔,但政府却把更多资金和精力投入到三角洲地区的陆上石油开发中,原因很简单:尽管那里问题多多,但他们可以更快分到更多的钱。

    无疑,上述种种现象正越来越沉重打击着跨国公司的投资热情。

    中资企业不可能独善其身

    和西方跨国公司相比,中资企业是后来者,更是小字辈。

    2005年底,壳牌在尼的日生产能力为22。5万桶/天,埃克森-美孚更高达75万桶/天,并计划在2011年达到110万桶/天,而中国几家公司在尼的石油生产才刚刚起步;

    中石化也好,中海油也罢,所参与的股权合作还限于区块、企业等低层次,而壳牌等竞争对手已直接插手NNPC这个尼石油主管企业的股权,不论是利益和话语权的获得,还是权益的保护,双方都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

    站在更高的角度上看就更能说明问题:2005年中尼双边协议规定的3万桶/天5年石油进口量,而同期对美出口则为115万桶/天,并计划增加到180万桶/天,后者占总出口量45%,而前者连零头都比不上。即使以中国自身标准衡量,尼日利亚石油地位也远不如非洲伙伴安哥拉、苏丹甚至乍得。

    由于资历浅,经验少,因此中方在尼日利亚石油产业中所获得的成绩未可高估。

    如去年中海油所中四个区块,实际上是西方公司中标后主动放弃的,原因是当时爆发的多次恐怖事件导致尼石油日产量下降到正常日产量的20%,在此背景下许多跨国企业暂时关闭油田,甚至拒绝交付中标保证金并干脆退出尼日利亚石油市场。这些企业在非洲和尼市场浸淫多年,有完善的市场分析和风险规避机制,他们的退出绝非一时冲动,而中国企业的迎潮而上,究竟是“高风险高收益”的出奇制胜之招,还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的盲目之举,只有时间才能作出裁判;

    再如尼四家炼油厂的私有化计划,奥巴桑乔总统2002年即签署法令,计划出售51%的股权,并向壳牌等七家大公司发标,但由于工厂管理混乱、工潮和罢工不断,加上尼方管理层腐败颟顸,各公司对炼油厂前景均不看好,对招标态度冷淡,政府不得已和印度、马来西亚和中国公司接洽,原本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已传闻中标,但他们却在印度内阁授意下故意流标,让中石化接手。虽然不能据此断定中石化接到的一定是颗定时炸弹,但它显然至少是个不太好剥皮的烫手山芋。

    尼虽经济拮据,但在黑非洲却是无可争议的大国,传统上和中国关系并不密切,中国对非的两**宝——援建体育场和医疗队——在尼就全无市场;中国轻工产品对尼一方面满足了其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却也打压了其原本有一定规模、在西非市场曾占相当份额的民族轻工业,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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