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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寿夫所率领的第六师团是最早攻陷南京城的日本部队,它是由中华门进城的。直到十二月二十一日开拔去攻打芜湖为止,这个师团一直驻扎在中华门一带(包括雨花台在内)。这一时期是日军在南京暴行的最高峰(那时除匿庇于所谓“国际安全区”者外,日军几乎见到中国男子便杀;见到中国女子便奸,奸后再杀;见到房屋店铺便烧;见到金钱财物便抢);而中华门一带又是日军杀人最多、暴行最烈的地区。因此,谷寿夫对南京大屠杀负有严重责任,他是死有余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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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十一国法官简介(5)
同谷寿夫第六师团合攻南京城的还有中岛第十六师团、牛岛等十八师团、末松第一一四师团,共四个师团。这四个师团在占领初期都驻扎在南京,都曾野兽般地参加了那些无法无天的暴行。至于中岛、牛岛和末松三人的下落如何,是在战争后期战死了?还是在日本投降后自杀了?抑或是被其他盟国引渡去判处了?我不清楚(他们都不是“甲级战犯”,因而没有一个是在远东国际法庭受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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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率这四个师团攻占南京城的是恶名昭彰的松井石根大将。自日俄战争以后,日本军制中便没有“元帅”之称号,是故“大将”便一直是军阶中最高的一级。直到1933年,日本政府加封继本庄繁之后任关东军司令官并兼任驻伪满洲国全权大使,又指挥关东军侵占了热河全省的武藤信义为男爵,同时把武藤的军阶由“大将”升为“元帅”,这就正式恢复了“元帅”的军阶。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为了鼓励士气,奖励冒险,日本政府先后擢升寺内寿一、杉山元、俊六等人为陆军元帅,永野修身、山本五十六(此二人是偷袭珍珠港的主谋)等人为海军元帅。他是当时日本华中派遣军总司令官,也是攻打南京的最高统帅。对南京大屠杀事件,他无疑地负有直接的最高的责任。
松井石根,由于他的地位高、罪责大,故被列名于日本“甲级战犯”之中。他是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受审的二十八名日本首要战犯之一。这二十八名战犯都是法西斯日本的元凶巨魁,其中四人(东条、广田、平沼、小矶)曾任日本首相,其余的亦多曾任陆相、海相、外相,或重要战区的最高指挥官。这些战犯大都属于大臣、大将一级,是长期骑在日本人民头上的人物。他们对于日本侵略国策的制定和侵略战争的遂行是负有重大责任的。远东国际法庭一九四六年五月三日开始审讯的日本首要的二十八名甲级战犯是:荒木贞夫、土肥原贤二、桥本欣五郎、俊六、平沼骐一郎、广田弘毅、星野直树、板垣征四郎、贺屋兴宣、木户幸一、木村兵太郎、小矶国昭、松井石根、松冈洋右、南次郎、武藤章、永野修身、冈敬纯、大川周明、大岛浩、佐藤贤了、重光葵、岛田繁太郎、白鸟敏夫、铃木贞一、东乡茂德、东条英机、梅津美治郎。在漫长的审讯过程中,松冈洋右(前外相)和永野修身(前海相)病死狱中;大川周明得了神经病,亦中止审判。因此,在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宣判时仅有被告二十五名,其中判处绞死刑者为七人(东条、广田、松井、土肥原、板垣、武藤、木村);判处有期徒刑者为二人(东乡,二十年;重光,七年);其余十六人均为无期徒刑(日人称为“终身禁锢”)。按列名日本“甲级战犯”者共有约七十名,均经逮捕羁押,准备交远东国际法庭审判。当时盟军总部的国际检察处(远东国际法庭的起诉机关)以案情过分庞大复杂,而一案审讯的被告亦不宜太多(那时欧洲纽伦堡国际法庭审讯的纳粹德国首要战犯仅二十二名),于是遂决定分为两批或三批向法庭起诉,由法庭作为两案或三案审理。第一案的这二十八名被告都是二十年来在日本政治上、军事上和外交上负首要责任的元凶巨魁。至于其余的那些金融实业界巨头、大财阀、大军火商(如岸信介、久原房之助、鲇川义介等),以及在政治、军事、外交上地位虽稍低但恶名昭著的那些寇酋(如西尾寿造、安藤纪三郎、儿玉誉大夫、青木一男、谷正之、天羽英二等),则拟留待将来第二案或第三案中起诉受审。但是,由于第一案的审理进程旷日持久,又由于美国的有意包庇,麦克阿瑟以盟军最高统帅的身份指示国际检察处(一个完全由美国人操纵的机关)以“罪证不足,免予起诉”为借口而把这余下的约四十名甲级战犯分为两批全部擅自释放了。第一批释放是在一九四七年秋天,共二十三名(臭名远扬的上一届日本首相岸信介,以及曾经两度来华访问过的久原房之助,都是这一批释放的)。第二批释放是在一九四八年年底,共十九名(参加日本国会议员访华代表团访问过中国的须磨弥吉郎是这一批释放的)。因此,到了远东法庭对第一案二十五名被告战犯的判决执行之后,日本所有的“甲级战犯”已经全部被释放得一干二净,再也没有人提起第二案、第三案的问题了。远东国际法庭既已无事可做,只有无形中归于消灭。那时各法官亦都归心似箭,纷纷离日返国(在十一位同人中,我系惟一的例外;由于前面说过的某种政治原因,我一直在日本逗留到一九四九年六月上旬)。奇怪的是:在远东委员会的决议或盟军总部的文告中,始终找不到任何明文规定法庭解散的日期或其结束的程序。远东国际法庭的无形消灭是美方擅释战犯的专横行为所造成的实际结果。
① 松井石根在两年多的受审过程中一直装出一副懊丧、忏悔的可怜相。在最后一庭,宣布对他判处绞死刑时,他吓得面无人色,魂不附体,两足瘫软,不能自支,后由两名壮健宪兵用力挟持,始得迤步走出法庭。他的绞刑是和其他六名绞刑犯于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黎明执行的。在走上绞架的时候,他们都高呼了三声“天皇万岁!”“大本营万岁!”这些元凶巨憝们的死硬顽固,有如此者!他们的尸体在火焚成灰之后,是用军舰在海上撒布的,任其随风飘去,使无踪迹可寻。据说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对待被处死的国际战犯的一般办法,对被纽伦堡国际法庭处死的德国战犯也是照此办理的,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复仇主义者抓到一点遗骸或骨灰之类的东西便大事铺张,给战犯们隆重安葬,立墓立碑,把他们扮成“殉国烈士”或“民族英雄”的模样。但是,同盟国的这种目的并不能完全达到。近日,日本的某些人花费了一千五百万日元在名古屋市为被处死的七名大战犯树立了一块庞大的纪念碑,以“表扬”他们的“功绩”。主持这件事的,就是当年担任东条英机的辩护律师、现在担任日本国会众议院议长的自由民主党要人清濑一郎。远东国际法庭经过两年半的审讯(开庭共八百一十八次,审讯记录达四万八千多页),是在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四日上午开始举行宣判庭的。那个一千二百一十八页的在篇幅长度上打破世界记录的判决书便宣读了八天之久。宣布各被告的个别刑罚是在十一月十二日下午(最后一庭)举行的。对松井石根,远东国际法庭判处的是绞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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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十一国法官简介(6)
三
由于南京大屠杀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非常突出的事件,而被告松井石根对此事件又负有最高的直接责任,因此远东国际法庭对于这事件的审理是特别严肃认真的。据我的记忆所及,我们花了差不多三个星期的工夫专事听取来自中国、亲历目睹此事件的中外证人(人数在十名以上)的口头证言及检察和被告律师双方的对质辩难,接受了一百件以上的书面证词和有关文件,并鞫讯了松井。
由法庭的审讯中,我们可以看出日寇在南京的暴行确实是“现代战史上破天荒之残暴记录”。比起德军在奥斯威辛单纯用毒气的屠杀,日军的杀人方法是残酷绝伦、多种多样的,真可谓光怪陆离,无奇不有。
现在就将我所能记忆的、给我印象最深而使我永世难忘的一些暴行实例,以及远东法庭在审讯和判决中所确认的一些事实和论断,作一番最简单的挂一漏万的回忆和叙述。语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相信,这样的回忆和叙述不是毫无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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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国际法庭判决书上说:“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早晨,当日军进入市内时,完全没有遭遇到抵抗。”“日本兵完全像一群被放纵的野蛮人似地来污辱这个城市。”“南京市像被捕获的饵食似地落到了日本人的手中;该市不像是由有组织的战斗部队所占领的;战胜的日军捕捉他们的饵食,犯下了不胜计数的暴行。”“日军单独地或二三成群地在全市游荡,任意实行杀人、强奸、抢劫和放火,当时任何纪律也没有。许多日军喝得酩酊大醉,在街上漫步,对一点也未开罪他们的中国男女和小孩毫无理由地和不分皂白地予以屠杀,终至在大街小巷都遍地横陈被杀害者的尸体。”“中国人像兔子似地被猎取着,只要看见那个人一动就被枪杀。”“由于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屠杀,在日方占领南京的最初两三天的工夫,至少有一万二千的非战斗员的中国男女和儿童被杀害了。”
法庭的语言是慎重的,估计是保守的。以上这些认定都是根据法庭认为确凿可靠的证言而写入判决书中的。然而,仅仅从以上的几句话里已经可以看出日军是怎样穷凶极恶、无法无天,以及我数十万呻吟于敌寇铁蹄下的南京无辜同胞的命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