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害会遗千年,不用那么早做决定。」
倪珑笑出声来,不顾叶筝抗拒,伸手揉乱那头柔软的栗色发丝。
他知道待会儿在叶格晞面前,这小子就会收拢起利爪和黑翼,展现出另一副为人所素知的乖宝宝模样。
嗯,还是让老师一辈子都以为他的儿子是天使好了……
在校庆落幕后的某一天,一组来源不明的男男性爱照片忽然被张贴在学校网站首页上,引起一片哗然。
照片内容可媲美某香港男艺人的著名情欲照,只不过男艺人的角色换成马旭,众多女角则由他的一票狐群狗党担任,其中甚至还有马旭穿SM女王装的照片,画面可怕到叫人看了三天吃不下饭。
因为太逼真了,任凭马旭一群人怎么喊冤,都没人肯相信那是合成照。照片在网路上四处流传,几乎人手一份,尽管校方在第一时间就紧急拿下照片,还是无法遏止「马旭gay照事件」在校园迅速发酵扩大。
在彻查网站如何被入侵方面,也一无所获,因为骇客手法非常高段,完全没有线索可循。
马旭成了学生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以前自封为老大横行校园的气势,已不复见。
「爽!简直爽翻了!」伍天玺乐得合不拢嘴,从照片事件爆发以来,他天天心情都很好。「看到马旭那张脸没有?跟苦瓜一样囧!哈哈!」
叶筝淡淡嗯了声,对这件事似乎不怎么关心。
「话说回来,那些照片到底是不是真的啊?贴照片的人又是谁?听说学校查了半天,都查不出所以然来。」
「也许再查一阵子就会知道了。」
「是吗?凭学校那群老头的能力,我看还是算了吧!如果他们肯拉下脸找你这个电脑天才去帮忙,说不定还有点希望。」
叶筝嘴角轻扯,起身提起背包。
「天玺,我先走了。」因为不用参加晚自习,他下课时间一到就可以自行离校。「我要去公园附近的文具店一趟,需要顺便帮你买什么吗?」
「不用了,谢啦!明天见。」
伍天玺看着叶筝背影离去,心里实在佩服好友的修养,之前马旭处处找他麻烦,现在出大糗了,他却还能不落井下石,真是太了不起了!
「……李家的小孩是吧?最近半个月天天都跪在公园那边,很奇怪啊!」
从文具店老板与客人闲聊中听到「那个小男孩」的事,叶筝欲离开的脚步顿了顿。
「不是他爸爸罚他跪的吗?我之前看过两三次了。」
「好像不是。这阵子都没看到他爸爸人影,不知道又跑去哪里,丢下小孩一个没人照顾,也不知道有吃饭没有。」
「听说李先生好像在外面赌博欠了一大笔债,为了躲债,才带着小孩搬来这附近。」
「哎呀!那要是那些讨债的跑来这边闹可怎么办……」
不再继续听下去,叶筝转身走出文具店,行往和公园相反的公车站牌方向。
走到站牌时,正好上一班公车刚开走,下一班还要再等十五分钟。他看看手表,决定改用走路的回去。
他最近刚搬出家里,新住处是步行可到的距离,途中刚好会经过公园。
没有刻意要去看那个男孩,但走到公园外时,叶筝还是稍微放慢脚步,侧眸往里头扫去了一眼。
没想到果然在灌木丛间看到那抹小小身影,他蹙起眉,穿过树丛走进公园。
只因为他随口一句话,他就真的在这里跪了半个月?这小鬼脑袋坏了不成。
「不要跪在这里了,起来,回你家去。」
垂着脸的男孩闻声一震,迅速回过头来,一见是朝思暮想的人,脸上表情像变魔术,由原本的黯淡顷刻迸发出光彩来。
「姊……」男孩喊了一声便顿住,露出疑惑神色,似乎对身着男生制服的叶筝感到不解。
「我再说一遍,我不是你姊姊。」将呆跪着的小男孩一把拉起,叶筝拍拍他身上灰尘,掏出一张纸钞塞进黑黑小小的手掌里。「去买点吃的,然后回家去。」
自觉义务已经尽了,他转身离开公园,但走没几步,眼角就瞄到小男孩又跌跌撞撞跟了上来。没有追近,只是有些畏缩的保持在十几公尺外的距离,一路跟着他返家。
他无所谓,由得他跟。就当作遇到一只会跟着人回家的流浪狗,不理会牠,自然就会自己走开。
新住处是一幢座落在台北高级住宅区的花园透天洋房,完全无可挑剔的房子,除去它门牌上写的是「倪」字。
他会住进这里,纯粹因为这是父亲答应他搬出来的交换条件之一。既然父亲这么说,他没有任何异议。
拉开一人半高的雕花铁门,叶筝头也不回走了进去。
「啊……」
远远看到大门阖起,男孩心里一慌,急忙想跑步追上,结果因为久跪的脚肌力不够,又重重的摔了一跤。
非常非常痛,手脚和胸口都是,头也晕得让他看不清眼前事物。但这次他没有哭泣。
怕只要慢个几秒,那人又会消失到找不着的地方去,男孩咬着牙关,凭一股执拗的意志力,颤巍巍的又站了起来。
门铃响起时,叶筝刚从浴室走出,炉上焖煮的浓汤正好也到了火候。他将炉火关掉,擦着头发走到电脑萤幕前。
安全监视系统显示来者是住在附近的女高中生。他刚搬来这里不久,便收到几次她和她母亲送来的水果或点心,是一对从外表到个性都很梦幻的母女。
「有什么事吗?」
他穿过庭园走到栅门前,昏暗天色下,并没有漏看杵在少女身边的矮小人影。这小鬼还没走?
「我看到这个小男孩一直坐在你家门前,刚才还想爬上墙,差点就摔下来了呢。」王紫函抚着胸口心有余悸的道,看看叶筝,又看看身旁的男孩。「那个……你认识他吗?」
叶筝不语,垂眼与抓着门栏的男孩四目相对。
还是那样直勾勾眨也不眨的目光,强烈近乎无礼,让他打心底感到不耐。
「姊……」小男孩才开口说了一字,就察觉到叶筝明显不悦的一瞪,缩缩身体闭上了口。
「他是我远房表弟,不知道怎么跑到我这里来了。」叶筝沉稳说着,打开铁栅门将小鬼拉进来。「谢谢你,紫函姊。」
「不会……还有叫我紫函就好了啦。」
王紫函害羞的笑笑。叶筝虽然年纪比她小,却是她一见钟情的对象,此时头发微湿的模样更是让她心头小鹿乱撞,连忙道声别就红着脸匆匆离开。
「你家在哪?你爸爸妈妈呢?」王紫函一走,叶筝立刻放开小男孩的手。
男孩紧闭嘴唇,摇头不答。
看来这小子这一晚是赖他赖定了。他皱眉,指着花园角落浇水用的水龙头道:「你脏成这样,别想进我屋子。去那边把脸和脚洗干净再进来。」
男孩点着小头颅,跑过去笨拙的扭开水龙头,整个人愣愣的站在开到最大的水柱下面。
等叶筝走过去像拎小鸡一样抓起他,男孩早已全身湿漉漉,成了名副其实的落汤鸡。
「算了,你站在这里不要乱动。」
把男孩搁在玄关,叶筝叹口气,回房间拿了毛巾和T恤,命令小鬼将不知道几天没洗的厚重衣服脱下,蹲在他身前从滴着水的头发开始帮他擦起,再擦脸和手脚。
没有衣服包覆的幼小身躯比想像中更瘦弱,几乎是皮包骨,而且全身布满诡异的伤痕和疤痂。叶筝第一次知道原来人瘦到一种程度,膝盖看起来会是小腿的三倍宽。
其中有几道伤口还在渗血,他拿来药箱帮男孩上药包扎,随口问道:「你很常跌倒?」
男孩摇头。
「常跟其他小孩打架?」
男孩还是摇头。
叶筝没再继续问下去,将大人尺寸的T恤往他身上一套,再拿着脏污的毛巾起身径自走进屋里。他知道小鬼会自己跟上来。
「吃吧。」
餐桌上,叶筝舀了一小碗刚炖好的汤,放到不烫才端给站在桌旁的男孩。
男孩一开始还不太敢碰,怯怯的尝了口后,忽然丢掉汤匙,捧起碗大口大口的喝起来,转眼碗就见底。
「吃慢一点。」
叶筝托着腮,陆续把自己碟里的鱼、青菜、牛肉都分了一半给男孩,等他吃完一样才夹下一样。
听说久饿的人不能一下子吃太多,他不想因为害小鬼噎死或胀死这种乌龙事而登上新闻版面。
「你几岁了?」
晚饭结束,从小就擅长家务的叶筝很快收拾好碗盘,放到水槽里清洗。男孩站在他旁边,手里捧个刚削好的梨子慢慢啃着。
「……八岁。」男孩含糊说道,虽然听从对方的话放慢进食速度,还是吃得手脸都沾满果泥汁液。
叶筝皱眉,抽来一张纸揩着他的嘴,命令他丢掉果核后立刻洗手。
八岁?这张完全不通世事的脸和这副异常瘦小的身材,怎么看都不像已经八岁,他以为他还不到五岁。
「为什么没去上学?你应该小二了。」
「上学?」男孩愣愣的重复,一脸茫然。
连学校长什么样子都没看过吗?在这时代简直不可思议。照理说学龄儿童没去就学受义务教育,社会局应该会介入关心才对。
算了,反正不关他的事。
「不认得字的话,以后会很辛苦的。」叶筝淡道,转身走出厨房。
「我、我会认字!」察觉自己似乎被看扁,男孩跟着他走到客厅,看到桌上有纸笔,连忙趴下来,认真无比的写了三个大字。
「你看!我会写我的名字,以前姊姊教过我的!」
「……」
叶筝看着纸上支离破碎的三团东西,勉强认出那依稀是「李伊离」三字。
嗯……最后一个字笔划实在少了太多,他也不太确定。
「我可不记得我教过你什么。」拿走男孩手中的纸�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