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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爷爷讲诉这种叫承露的药草,每天早上叶子上会分泌出药汁,晶莹剔透,像清晨的露水,日出即消,喝下去后浑身舒泰,仿佛有用不完的力气,进山都不用带水。
元度酒度数太高,混合承露后变得香气宜人,口感清冽醇厚,说到酒李煜想到宾伯家的酒该搬回来了,再不搬宾伯估计该急得跳脚了,说不定要担心李煜是否是在糊弄他。
晚上爷爷果然搬出了百草酒,看着那熟悉的泥封的坛子,猴子两眼放光,就是李刚也双眼瞪得溜圆,兴奋的说,“幸福来得太突然了,我来倒酒。”
“一人一杯,可不许多喝。”爷爷叮嘱了一句。
李刚撕开泥封,一股浓烈的酒香弥漫开来,众人扇动鼻翼,只觉这酒香在鼻尖,心脾上萦绕,还没喝已经有了醉意,给每人倒了一杯,看着三郎拿着他的小木杯,期待的看着李刚,征得爷爷的同意,李刚也给他倒了一点,刚刚满杯底。
百草酒闻着不光酒香醉人,入口更是绵软香滑,喝下去,一股热气从腹部腾起,顿时全身如坠火窖,接着从头到脚一股清凉顺着神经血脉流下来,外冷内热,然后全身如泡温泉一样温柔,连手指尖都没力气动弹一下。
许美婷酡红的娇靥看着更添几分艳丽,连耳尖都是红的,猴子两样几乎直了,一眨不眨的盯着许美婷,连嘴角的口水流下来都不知道。
三郎拿着一根筷子蘸酒喝,小脸红扑扑的,眼睛贼兮兮的盯着李刚的杯子,嘴里还嘟哝着,“刚叔是小气鬼。”
正文 第三十一章 进山
readx;晚上黑狗子来电话,说是明天进山,让李煜晚上做好准备,猴子和李刚听见自然是兴奋的说,“我们也去。”
早上四五点的时候黑狗子就来了,背着一个大包裹,“你准备的东西怎么样了?”
李煜从家里的仓库翻出一堆杂七杂八的工具,家里有火枪,只是年久失修,也没人打理,用来防身有些不靠谱,最后选了一柄藏刀,藏刀刀身笔直,刀刃泛着寒光,很是锋利,刀鞘还能连接刀把,形似朴刀。
“这刀不错!”黑狗子点头道,眼里有些艳羡。
“这是爷爷二十年前从西藏带回来的,有些历史了,也不知道好不好用。”李煜拿在手里舞了两下,感觉挺顺手。
从李煜家往南走,翻过一个山坡,就到了青云山脚下,进青云山是没有公路的,山脚下有一个巨大的湖泊——垓雁湖,垓雁湖湖水碧幽,湖面清澈而平静,一条小瀑布流入湖里,垓雁湖是村里的生命湖。
几人把车停在湖边,去青云山要翻过眼前的陡峭的山峰,山体几近垂直,一条羊肠小径挂着山上欲隐欲现,摇摇欲坠,这条道还有个久远的称呼——马死道。
这条道葬下了赶马人的血与泪,赶马人这个特殊的职业在交通不便的年代很是流行,山里人家需要的物资都要赶马人送上去,马从山上下来的时候每一步都踏在赶马人的心里,稍不留意就摔了下来,粉身碎骨,赶马人基本靠马吃饭,没了马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一场灭顶之灾。
李煜走过马死道,上坡的时候咬咬牙也就硬爬上去了,下来的时候不光脚底打滑,膝盖直往前扑,感觉随时都要跪下,揪着两旁的树枝挪下来,到了山脚就会感觉膝盖已经废了。
这季节正是百合盛开的时候,星星点点的白色花蕾点缀在悬崖峭壁间,让人只可远观不可近摘,不负“云裳仙子”之名,百合花的花骨朵越多说明年代越久,经常可以看见一根花杆上六七朵百合同时绽放,百合花下面的球根可以食用,具有清火,润肺,安神的功效。
翻过陡山,眼前的树木突然茂密起来,几人抱的松柏昂首挺立,里面的丛林幽深寂静,视线被阻挡的严严实实。
“我们在这歇会儿吧!”黑狗子道,放下了背上的包裹,落地声音瓷实,也不知道装了什么东西,几人都好奇的看过去。
黑狗子打开包裹,拿出一柄黑色的弓弩,带着森寒的气息。
猴子突然惊呼道,“这是大黑鹰,你从哪儿搞到的?”
“这个你认识?”黑狗子诧异的看了猴子一眼,“前两年来了个深圳的大老板,找到我让我给他们带路,后来送了我这把弩防身。”
青云山广袤无迹,说是十万大山也不遑多让,山里经常有外地人出没,李煜听了倒也不觉意外。
大黑鹰作为一种专业两用狩猎弓弩,射程远,穿透力强,精确度高,搭配高档的军用光学瞄准镜,是很多冒险者的首选。
“狗哥,一会给我试试。”猴子看着眼热。
“你会么?”黑狗子认真的擦拭着弩身,头也没抬。
“当然了,我打工的时候,有次大半夜的老板叫我们起来,一人给了把大黑鹰,当时那感觉贼爽,指哪射哪。”
李刚听了好奇道,“你打的什么工?老板还给你们弓弩。”
“这个,”猴子含糊其辞,“也没什么,狗哥,咱们什么时候进去?”
黑狗拿出两把匕首插在腰间,再把用来当包裹的布裹在身上,李煜这才发现,里面居然是兽皮。
猴子和李刚也全副武装,随身拿着利刃,黑狗子在前带路,穿过柏树林,入眼绿色的藤蔓,卵形的叶子,覆盖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上。
“这蛇疙瘩的茎叶这么粗,也不知道长了多少年!”李煜感叹道。
蛇疙瘩就是何首乌,制首乌可补益经血,乌须发,强筋骨,补肝肾,是名贵的药材,记得原来有个赴完夜宴的人,晚上经过一个坟群的时候,看见一座坟堆上长满了儿臂粗的何首乌茎叶,当时喝了酒,也不觉害怕,把那坟堆掀开后,在看见棺材里看见一个人形何首乌,眉眼清晰,根须发白,那人酒也醒了,抱着何首乌就跑了,这事轰动了好久。
“咱们要不要挖一下试试。”李刚提议道。
“不要浪费时间,我们是来打猎的,蛇疙瘩的根都很深,你要去挖说不定今天都耗在这了。”黑狗子打消了李刚的念头。
林子里的大树遮天蔽日,偶尔洒下一丝一缕阳光,可以看见蛛丝密布,地上荆棘纵横,完全无路可循。
几人都没说话,只能听见簌簌的脚步声和树间偶尔的鸟叫,李煜四处打量,黑狗子走的路线是很多年前赶马人走的路,这条路除了进山的猎人很少有外人踏足,已经被野草和矮树丛掩盖了,要是不细看基本看不出来痕迹。
突然一阵扑翅的声音从前面传来,一只野鸡从草里飞了出来,飞得不高,但是林子密,眨眼不见了踪迹。
黑狗子端起了手上的大黑鹰,身体紧绷,神情突然变得严肃,眼睛鹰眸一样的四处扫视,“都注意点!”黑狗子是老猎人,李煜三人听了都握紧手里的刀刃,心里有些紧张也有些期待。
李煜只觉自己被什么盯上一样,这种感觉十分不舒服,仿佛被老虎看中的羊羔,自从服了灵魂液之后,他的灵觉变得十分敏锐,黑狗子常年在深山里行走,虽然没有喝过灵魂液,但是对危险有一种异于常人的嗅觉,李煜将刀鞘接在刀把上,横刀在前。
几人缓步前行,李煜感知到不舒服的感觉开始渐渐消失,知道盯着他们的莫名怪物放弃了,黑狗子这时也放下了手上的大黑鹰,身体松弛下来,猴子和李刚虽然经验匮乏,但是看黑狗子和李煜的样子也知道刚刚出现了状况。
林子里除了蛇虫蚂蚁和野鸡兔子外,其他的猎物几乎不可见,其间黑狗子射中了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不过看他表情应该是不满意。
黑狗子叫向林,除了猴子不知死活喊他狗哥,李煜和李刚都是喊他林哥,李煜也知道山前这块几乎被里猎人刮地三尺,能剩下几只野兔已经不错了,当下说,“林哥,我们去碧音潭吧!”
黑狗子想了想,说,“行,不过你们都多带双眼,到了里面一切听我的。”
李刚和猴子都不是胆小怕事的,听到要去青云山的禁地不仅不害怕还十分期待,自然是满口应诺。
第三十二章 碧音潭
readx;碧音潭是青云山的一处禁地,在村里老辈人口里讳莫若深,但是对于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来说是梦寐以求的冒险天堂。
碧音潭方圆几里,水面碧绿如漆,看不透深浅,潭水冰冷刺骨,但是寒冬腊月不结冰,即使雪花飞舞,上面常年雾气萦绕,不知源头源尾,老猎人经常告诫后辈,“不要离水潭太近,更不要下水。”
几人悄悄的靠近潭边,隔着一簇树枝向前看去,只见潭水上面飘荡着雾气,潭边有两只棕褐色的动物在徘徊,朦朦浓浓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动物。
“好像是野猪。”黑狗子看了半响道,端起了手里的大黑鹰,瞄准了前面的野猪。
两只野猪低着头在潭边的软泥地上拱来拱去,似乎毫无察觉已经被人当作猎物了,野猪喜欢晨昏出没,这深山密林一年四季不见阳光,对于性喜阴冷的野猪来说简直是天然的繁衍地。
猴子压低声音连连催促,“狗哥,快射,快射。”
黑狗子对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随着野猪的移动调整着弩箭的方向,神情专注,身上蓦地腾起一股嗜血的气息。
李煜吃了一惊,黑狗子身上居然有杀气,猎人他见过不少,即使打了一辈子猎的黄骨头也没有黑狗子身上的杀气凝若实质,似乎自己小瞧了这个敦实的汉子。
突然,只听一声锐响,接着野猪的嚎叫响起。
“射中了!”
李煜定睛一看,只见一只野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