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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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我爱你- 第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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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辰逸像死猪似的躺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气,喘着喘着他突然大笑起来,笑的眼角流出了泪水。
   
   余喆,你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我永远不会告诉你,有可能和你抱错的那个孩子不是魏小墨而是叶倩!永远不会!
   
   让魏小墨去做鉴定,不过是想更进一步确认罢了。
   
   余喆,仿佛从地狱走来的修罗,带着满身杀气走过来,奚丽秀不禁又开始颤抖,她真的有些怕这个儿子。
   
   余喆把手伸到她面前,她看着这只手想起小时候,她总爱把余喆的手放在她的颈椎上,说这是天然的小火炉,可以暖的她脖子舒服。
   
   眼前的这只手,变的那么大,比小时候宽厚、有力,这是拿手术刀的手,可以救人命的手,也同样可以救自己的命。
   
   奚丽秀默默地流着泪,把自己的手放在余喆的掌心,一道力量从对面传来,她借着这力量得以站起来。
   
   “我们走。”余喆把她搂进怀里,让她感觉到这个世上仍有温暖。
   
   “阿喆,我和你们一起走。”余昌顺突然跳起来,然后跑到前面拦下他们,两只眼睛里布满血丝,他的样子真的有些可怜,憔悴许多,但他却坚定的说:“不管亲子鉴定的结果是什么,你永远是我余昌顺的儿子。”
   
   余老爷子讶然的睁开眼,眼前的儿子看起来极陌生,“昌顺,你疯了!”
   
   余昌顺把头转过来,对余老爷子摇摇头,“爸,从小我就被你们拿来作比较。我发誓,一定要超过大哥。可是,天不待我,我永远比不上大哥。你们笑着赞美大哥,鄙视我时,有谁关心过我的心情?我也想让你为我感到骄傲,我也想啊,我他妈的比谁都想!哪怕一次也好!可是,你给我的总是失望的眼神。你知道吗,看着你失望的转身,我的心……难过。我是多希望你能回头对我笑一笑,像对大哥那样怜爱的抚摸一下我的头,自豪的说一声儿子你真了不起!可你从来没有!我恨你!即使我恨你,我还是不得不去做一个乖儿子。知道我为什么把阿喆送出国吗?因为我不想他重蹈我的覆辙,让你们比来比去。我养了阿喆十年,即使他不是我的亲生儿子,我也会骄傲自豪的告诉您,他比辰逸优秀!我比不上大哥,可是我养的儿子比大哥的儿子优秀!!!”
   
   最后几句话,余昌顺几乎是吼出来,歇斯底里的脸爆红青筋凸起,但他眼里却散发着奇异的光,似激动又似入魔。
   
   余老爷子张着嘴,两行浑浊的泪沿着鼻翼往下滑。他从来不晓得,小儿子居然如此恨他,居然认为他不喜欢他。他哪里不喜欢小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他不过是觉得小儿子顽皮贪玩,不像大儿子自觉,所以他用严厉对待小儿子,拿他和大儿子比较,是想让他有个奋斗的能超过的目标。
   
   他错了吗?真的错了吗?他的苦心换来的是小儿子的恨!
   
   从会客厅走出来的余辰逸呆住了,他一直以为叔叔属于阴险奸诈的人,一颗心完全扑在余家的继承权和钱财上,生儿子、弃官从商就为了争夺家产。叔叔也是个没有责任心的人,抛妻弃女。
   
   其实,叔叔是自卑的。
   
   余喆和奚丽秀也被余昌顺的这番话吼呆了,余辰逸前一种以为没错,在余喆眼里,余昌顺同样是阴险狡诈的人,尤其见过生意场上的余昌顺,余喆甚至觉得,华盛由余昌顺管理比余辰逸管理的好,因为他能将奸商气质发挥的淋漓尽致。
   
   
 
 
 
 
 ☆、第 56 章
 
   每个人的心里住着一个魔;每个人的心有善恶两面,只不过,有的人能控制的住恶魔而有的人控制不住而已。余昌顺也曾有过阳光快乐的童年,只是在他大了后被一片更耀眼的光芒遮住了。
   
   十年前;一个叫做林泽雨的男孩来到余昌顺身边;用一种倔强陌生的眼神看着他。余昌顺看到这样的眼神感到愧疚;如果当年他勇敢的提出离婚;那么儿子不会像看陌生人一样的看自己。
   
   那一刻;余昌顺发誓;他会用全部的爱来感化儿子。
   
   他很想听见;从儿子嘴里发出爸爸两个音节是什么样的滋味;然而儿子不给面子;过了三个多月才开口喊了一声:“爸。”并且声音又低又小。
   
   没关系,这样的声音在余昌顺来说,已经足够响亮。
   
   他宠儿子,但是儿子是他的希望,所以儿子怎可以和灰姑娘在一起?他怎么也想不到,那个被他严厉警告和鄙视的小姑娘,是他的亲生女儿!
   
   可是,他不后悔!永远不会后悔!因为,他爱这个儿子,十年来儿子大大小小获得的奖励,带给他无上的尊荣,甚至比他自己得到这些奖励还要激动
   
   余喆扶着奚丽秀走出别墅大门,已经等的开始揪自己头发的魏小墨急忙跳下车。然后,她看见余昌顺也从别墅里走了出来,豪华大门关上,隔绝了里面的明亮。
   
   魏小墨疾步向前,奚丽秀抬头看了看她,沉默的了一秒后把头埋进余喆怀里。她不想见到魏小墨,到死也不想。已经欠了二十七年的债,干脆欠一辈子,反正她死了必然要进十八层地狱。
   
   “要紧吗?”魏小墨抬头问余喆。
   
   余喆对她微微笑,“我送他们回家。”
   
   “好,我自己回去。”奚丽秀不想见她,其实她也不想看见奚丽秀。魏小墨觉得这个时候同乘一辆车反而尴尬。
   
   余喆想了想,然后点头。
   
   魏小墨从车上拿出包包,余喆已把奚丽秀送上车,正从车后面绕到驾驶座,余昌顺一只手扶着后车门,不急着上车,带着些许的愧意看着魏小墨。
   
   “余总,上车吧。”魏小墨以前的记忆里,只见过余昌顺一次,并且是不愉快的气氛中见面。所谓爱屋及乌恨屋及乌,她对余昌顺并无好感。
   
   灯光下,余昌顺几不可闻的叹了一声,对魏小墨点了下头,钻上车。“砰”的一声响,车门闭合,魏小墨看不见里面,但里面的人能看得见她。
   
   “小墨,路上小心。到家给我电话。”余喆坐进驾驶座位,点火踩油门,从后视镜中看了一眼魏小墨,她一个人孤独的站在路灯下,将这初冬的夜衬托的愈发悲凉。
   
   “她不知道吧。”余昌顺收回视线,手抬起扶着前排座椅。他已分辨不清看见魏小墨是怎样的心情。
   
   余喆停了几秒才轻轻地“嗯”了一声。
   
   魏小墨吸吸鼻子,紧紧衣服,忽然有点想笑。是她自己不想上车与他们同行,也早已习惯一个人,真的不必在意他把她一个人丢在寒冷的初冬夜的路边。
   
   回医院吧!温暖的病房里有妈妈,有柳叶。
   
   突然,前面发出一阵刺耳的急刹车声,魏小墨惊得一抬头,已经开出去几米远的车停在了路边。半分钟后,驾驶座的门打开,余喆走下来,而后车门也打开了,余昌顺下车关门时回头看了魏小墨一眼,然后走去驾驶座当司机。
   
   车开走了,余喆站在原地暖暖的笑,微微弯曲膝盖张开双臂做等待拥抱的姿势。
   
   奶奶个熊,有点感人!魏小墨笑了,却是咬着下唇潮湿了眼眶的笑。她右手拿包在空中甩了一圈,拔足向余喆一路奔跑。
   
   她纵身一跃,跳上余喆身双手抱着他脖子,只感觉背上一紧,被两只有力的胳臂紧紧地抱住,身子转了一圈又转一圈。
   
   若不是担心把安保招来,她真想扯开嗓子大吼几声。
   
   余喆把她放下,依然搂着她的腰低头俯视,“刚才有个小傻瓜以为我又抛弃她了吗?”
   
   “才没有,是我不想跟你一起走好不好。”她才不会承认刚才有被抛弃的感觉。
   
   余喆把她拉进怀中,一只手抚着她背一只手抚着她头,用世上最最温柔的语气说:“再也没有抛弃。小墨,我爱你!”
   
   魏小墨闭着眼睛在余喆怀里蹭了蹭,嘴角弯起,懒洋洋的说:“说什么,听不见。”
   
   “坏蛋。”余喆宠溺的揉她的发,仰望天空大声的喊:“魏小墨,我爱你!”
   
   “混蛋。XXX,我也爱你!”魏小墨也仰望天空大喊一声,喊完了四处望了一眼,拉着余喆就跑。
   
   别墅区本就安静,一对男女青年扯嗓子乱嚎,招不来狼也会把安保招来。
   
   “哈哈!快跑快跑!追来了追来了!”魏小墨打了鸡血般的兴奋,边跑边喊。
   
   余喆没有把她丢下,这样一个混乱的夜晚,说出了世上最动听的三个字,她幸福的快死了。扯嗓子喊两声算什么,让她拿着喇叭去华盛顶楼大吼她也愿意。
   
   她愿意让全S市的人民群众见证他们的爱情!十年前开花却在十年后才盛放的爱情!
   
   余昌顺的车没开远,停在拐角处,他从后视镜里看路边两个疯疯傻傻的孩子,忽然觉得自己的决定简直英明神武。
   
   谁才是亲生的不重要,儿子媳妇或女儿女婿不过是个称谓,只要他们在一起,承欢膝下,他又何必计较一个称谓。
   
   真正寂寞的是那座金碧辉煌却冷得没人气的别墅。
   
   金碧辉煌却冷得没人气的别墅门口,一道黑影寂寞的转身进屋。
   
   魏小墨一翻身,腿习惯性的一跨,压住一双腿。她猛地睁眼,视线中出现一张慵懒却帅的一塌糊涂的男人脸。
   
   为什么每天她起床总是一脸睡意从没有过漂亮的时候?魏小墨嫉妒极了,伸手在余喆脸上一阵乱摸。
   
   余喆被她摸的哈哈直笑,晨起的勃/起让他有些激动,长臂一伸反身一压,某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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