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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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 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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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与苏梳之间一定会发生一场美丽的故事。
  她像一个天使似的等待着爱情的降临。
  我从内心深处喜欢这种与我接过吻之后,再不与我联络的纯情少女。这种事只有纯情少女才做得出。
  我不知苏梳看到我那些呼唤爱情的少作,会作何感想。
  她会不会误以为我是一个已婚诗人?因为那本诗集里有诸如妻子、婚后、做爱之类的意象。
  记得其中收有一首叫《天涯》的短诗,把人生写得沧桑而复杂,但那只是我初中三年级时的作品。
  我在远离妻子的地方
  我就在天涯
  断了衷肠
  又丢失了多愁善感的瘦马
  我搬动乱石
  让水声更响
  狂饮这天涯之水
  抱头痛哭,以土洗面
  以明月洗箭
  撕破流水
  我看见妻子更瘦
  怀抱陶罐
  喂养啼哭的孩子
  天涯的水声更响
  我挽起衷肠,扶着瘦马的影子
  天更低
  天涯更加高远
  这他妈的简直是我这一生中最苍茫的情感了,那时我还刚开始遗精,连妻子是何方神圣还闹不太清,但我就写出了这样的诗作。
  想必苏梳也弄不懂少年的体验为何如此奇妙,如果我是古代少年倒也情有可原,岁成亲做爸爸,丢下岁的妻子岁的孩子,骑上瘦马,怀抱陶罐,背上弓箭,手持利剑,像一个侠客奔波于江湖之上。
  清华的风大有让我们入睡的感觉,不一会儿,疲惫向我袭来,若不是陷入对往事的回忆,我随时可以睡上一觉。
  清华学生们在林荫道那边走来走去,教学楼前有人在唱歌,隐隐约约听出是羽·泉的最新作品。唱歌的人不一会儿就消失了,教学楼前空无一人,但羽·泉的歌声好像在风中飘动。
  陈曼在草坪上睡得很香,左手轻轻放在腹部,那个部位柔软温暖,我不知多少次与之亲密接触,右手伸过来,压在我的大腿上。
  啊!多么甜美的春日微风,让我们的心为之沉醉!多么健康、丰腴而安静的女友,叫我如何不与之相爱!
  但让我忧郁,让我兴奋的是两个,而不仅仅是一个。北大和清华,这是两个浪漫而甜蜜的天堂,她们在这里读书,度过青春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陈曼和苏梳,就像草地上两朵迎风绽开的花儿,嫩嫩的叶片,坚挺的茎,粉红的花骨朵,花蕊在阳光的抚摸下打开,散发出春天的气味。
  我喜欢清华的阳光、清华的风、清华的春天,我也喜欢清华的女孩,喜欢花草一样生机勃勃的苏梳同学。
  我一不留神,苏梳不见了,从草地上消失了,天还是那样蓝,风还是那样轻,但她小鸟一样突然飞走了。
  〃我的爱情鸟,她突然飞走了。〃
  我的那本诗集《缪斯的情人》,还躺在绿色的草地上,远远看过去,就像苏梳遗落的一片卫生纸,就像爱情鸟丢下的一片羽毛。
  我轻轻把陈曼的右手从大腿上拿开,她还在春风中双眼微闭,鲜红的嘴唇吐气如兰,酥胸蠢蠢欲动,这位北大博士生可能是太累了,她需要在春风里好好睡上一觉。
  清华的男生和女生都换上了单薄的春装,他们青春的肌体散发出诱人的活力。
  我像一只在春风里奔跑的小鹿,与他们擦肩而过,在朱自清先生所描述过的那片荷塘边,我似乎捕捉到了苏梳那纤细的背影,她情诗一样若隐若现,把我弄得晕头转向。
  看来,八十年代出生的漂亮女孩,就是如此羞涩而有趣。
  荷塘还带着冬的味道,但残枝败叶经过春风的吹拂,就像陈曼的酥胸一样蠢蠢欲动,虽然把荷塘的残枝败叶比喻成陈曼的酥胸,无论如何是不恰当的,但面对春天,它们内在的萌动却没有什么两样。
  我在荷塘边站了半天,看清华女生把衬衣扣子解开,露出里面的紧身背心,举着V字形手势,脸上全是幸福的笑容,她们一遍一遍地摆出姿势拍照。
  至少有四五次我被拍进去成了她们青春的背景,我不知道她们以后翻看这些照片时,会不会注意到我。我叼着半截香烟,手拿一本诗集,三七开的头发乌黑发亮,俨然三十年代的风流文人。我东张西望的样子,不难猜出是在追寻某个女生。
  苏梳肯定看到了我,看到了我和陈曼在一起,看到了陈曼的手放在我的大腿上、离我的尘根很近的地方,作为一个清华女生,她肯定明白陈曼那只手意味着什么,我和陈曼之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既然陈曼躺在我身边,那她就不必躺在同一块草地上了,少女的心是敏感的,我想苏梳甚至是带着一肚子怨气跑了。
  在清华校园恍恍惚惚转了一圈,除了那些青草一样鲜嫩的学生,还是那些学生,在计算机系楼下看到一个背影很像苏梳的女孩,但赶上去侧脸一看,哦!是一个满脸雀斑的女孩,她的胸脯似乎没有,走路的样子也不太自然,我想她可能正来着初潮,对少女生活充满了困惑。
  没找到苏梳,我只得重返那片草地,在陈曼还没睡醒之前躺到她身边。
  但我赶到那片草地的时候,陈曼却已不见了。轻风吹拂,阳光普照,青草正在疯长。
  草地上有几只鸽子小资一样走来走去。
  陈曼躺过的地方青草倒伏,呈现出如同美人鱼般的人形。
  此情此景,让我不禁百感交集,真是世事如风,难以预料。
  刚才还是两个美女在一块草地上呈现诱惑状,让我困惑不堪,但转眼就无影无踪,空留几只无知的白鸽对着春天撒娇。
  清华的阳光是如此撩人,但我头脑里一片空白,不知是重新躺到草地上去,还是转身离去。
  我想我还是转身离去比较好。
  苏梳肯定是一位还没完全开窍的姑娘,就像热情、善良、头脑简单的东北大嫂一样,对男人的理解不可能有什么诗意,没有把我看成流氓就算不错啦!
  而陈曼,陈曼就不同了,她说不定是被他老公宋秋波叫走了,这段时间她一直与我在一起,宋秋波能在清华的草地上找到她,旁边还并没有我这样讨厌的家伙,那他们是多么浪漫啊!在春风吹拂下双双离去。
  我这样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转到了清华东门,经过重新修建的清华校门高大漂亮,怀揣梦想的大学生们在阳光下走来走去,我不知他们到底要干什么。
  在清华东门旁边一家小卖店里,我买了三瓶灰尘很厚的燕京啤酒,店主老大妈要用抹布擦啤酒瓶上的灰尘,我说没这个必要,不碍事,拎着啤酒我一直走到清华与北大相连的那条河边,在途中我还从一个报贩手里买了好几张报纸,诸如《京华时报》《北京娱乐信报》,还居然有印刷精美的《广州青年报·都市周刊》,这张报纸在全国发行至少超过了万份,成了中国追星族的必读物。据说清华北大的大一学生把这张报纸都贴到了寝室床头,这张报纸的老板是我的一位老朋友,年代诗坛名人曹剑先生。
  在河边我一边看着报纸,一边喝着啤酒。不一会儿,我就把《京华时报》读完,这张报纸似乎都是广州来的报人在操作,它的风格酷似《南方都市报》,大图片,版式硬朗鲜明,说不上彻底市民化,这点与武汉的《楚天都市报》区别很大。这帮广州报人深受《南方周末》的影响,看得出他们还保留着市场化了的人文理想,他们除了弄通俗有趣的市民新闻,还搞了不少历史、文化与国际性的东西,只是包装得更生动。
  喝完一瓶燕京啤酒,我感觉到胸口发热,但屁股与后背发凉,这毕竟是初春的河边,于是我把《广州青年报·都市周刊》的铜版纸封面铺到草地上。这期封面是刚演完《橘子红了》的周迅,她穿着旧式旗袍,一付红杏出墙的小妾模样,对不起了,红得发紫的周迅小姐,对不起了,老朋友曹剑兄,我只能一屁股坐到《广州青年报·都市周刊》上了。
  初春的河水发绿,在我的印象里,这条河从来没有清澈过,其实,在我看来,这条河就像一条臭脐带,把北大与清华紧紧围着。
  当然,它唯一的好处就是为北大清华的学生提供了一个谈情说爱的场所。
  同时,它也为我们的诗歌兄弟、北大毕业生戈麦提供了一个投河自杀的可能。戈麦是继海子、方向等〃诗歌烈士〃之后又一位自杀的短命的诗歌天才。
  我费了好大劲,才用牙齿撬开了燕京啤酒,我连续灌了好几口,一股变质的麦芽气息充斥了我整个肠胃。
  我在想,当时戈麦在这臭水河里挣扎时,会是什么感受呢?河水在夺他命的那最后一刻,他是不是违背他的意愿呼喊〃救命〃?我想有可能。
  我又灌了一口啤酒,春风吹得我有些醉意。
  我想,假如我当时在河边喝啤酒,又碰巧戈麦在这里投河,投河的一般都不会游泳,会游泳的人投河只能像屈原那样怀抱一大块石头跳到河里去,我游泳还行,我肯定会跳到这臭水河里把戈麦救起来。
  但戈麦肯定不买我的账,决不会把我看成救命恩人,尤其是想自杀的诗人,他的自尊心一定非常强烈,自杀在他看来是诗歌艺术的一部分。
  他一定会对我破口大骂:〃你这酒鬼,为什么把我救起?还不赶快把我送到河里去。〃
  〃老兄,何必自杀嘛,你的诗写得那么好,虽然读者不多,但身边肯定不缺漂亮美眉,何不与我一起干了这变质的啤酒,玩玩你喜欢的美眉,青春非要这样淹死不可吗?〃
  我的话使戈麦若有所思,他抹了一把脸上的臭河水,但水草还沾在头发上,他结结巴巴地说:〃你怎么像周星驰一样胡言乱语?美眉是什么东西?是狗屎吧?〃
  说着,他一把夺过我的啤酒,仰起脖子,〃咕咚〃〃咕咚〃把一瓶啤酒喝完,〃我说,老兄,你去玩你的美眉吧!我走了。〃
  他纵身跳进河里,臭河水把他的头一下子淹没了,他完成了他神圣的诗歌之旅。
  我看得目瞪口呆,诗歌的诱惑如此巨大!在戈麦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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