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随她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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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随她的旅程- 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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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虾皮把教导主任打翻之后,后面观战的人都疯了:终于见血了!砖头石块雨点般飞向学校,这么干很过瘾,我也跟着扔了几块土坷垃。这时,大飞推着自行车从我身边经过,对我说:“呆逼,还不赶紧跑,把教导主任都打伤了,马上警察就会来了。”我恍然大悟,回过头问杨一:“你怎么办?”杨一说:“我还得回学校去上课呢。”   

  我撂下杨一,跳上自行车,跟着大飞往外逃,还没骑出巷子就听到警笛声从远处传来。大飞催我动作快点,万一被警察捋进去,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我这一身血衣,谁见了都会抓我。我们从一条僻静的窄巷穿出去,那地方警车开不进来。   

  路上,我向大飞抱怨,什么他妈的少女帮,搞了半天连冰棍都没吃到一根,还好意思出来混。大飞也很不满意,说虾皮这个白痴,根本算不上小混混,连基本常识都没有,一砖头把别人学校领导打伤了,这根本不是打群架,而是刑事犯罪。不过大飞又说,那几个女的长得都不错,胸很大,而且时髦。我错愕地看着大飞,这他妈的也叫“不错”?我心里很同情他,大飞每天跟舞厅里的老阿姨混在一起,黑灯瞎火的,全凭手感来鉴别美丑,他的眼睛已经丧失了审美能力,相反,那种摸上去凹凹凸凸的,对他而言就是美。   

  一九九一年的夏天,戴城的少女帮一战成名,她们把重点中学的教导主任拍花了头,当时我是目击证人。教导主任的脑袋能不能拍,这倒是其次,重要的是,这件事情居然是几个女孩子带头干的,这就太伟大了。她们的事迹很快在戴城流传开来,传说她们都穿着大红色的衣服,烫着爆炸头,身后站着几十个剃光头的少年。她们心狠手辣,风姿万千,手下打手如云。这简直太刺激了。   

  那年暑假里,红衣爆炸头忽然成为戴城最醒目的装束,很多女孩都这么打扮自己。我们这些小混混跑到街上,看见这种女孩,也不知道她什么路数,都不敢惹她们。这股风潮席卷戴城,到夏天结束以后,我忽然看见我三婶也穿着红色T衫,烫着一个冲天而飞的爆炸头,下面穿着紧身踏脚裤,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只野兽。我吓得要死,以为三婶也去做银荡女魔头了,结果她告诉我:这是今年最流行的打扮,是从香港传过来的。         

◇欢◇迎访◇问◇。◇  

第12节:戴城往事(1)         

  戴城往事   

  从前,戴城是个很无聊的地方,尤其是对技校生而言,去哪儿都是一样,几个游戏房,几个录像室,几个舞厅,如此而已。我所能做的就是在游戏房消磨时光,或者到录像室里看香港烂片,有时运气好也会遇到播放生殖健康的科教片,看到显微镜之下的精子卵子,跟动物世界差不多。假如我再胆大一点,就可以跟着大飞去黑擦擦的舞厅里跳Bo,可惜那地方全是阿姨,没什么意思,至少在我十八岁那年,我还是喜欢和同龄的女孩儿在一起,这也算是我的个人口味吧。我直到二十岁以后才喜欢姐姐型的女孩儿,她们比较懂事,也比我有钱,这些都是题外话了。   

  戴城很小,马路都很窄,但是人口挺多的。上班的时候,成百上千的人就被堵在路上,假如这时刚好开过一辆大粪车,那就惨了,人和屎都寸步难行,离粪车近的人经常被熏得昏过去。就在这种街道上,我见识过戴城流氓的群殴场面,两伙人拿着棍棒在巷子里打,堵得严严实实的,棍子还没抡起来,两旁住户的玻璃窗全都碎了。后面不知情的群众还在问:“怎么啦怎么啦?又抢购什么东西啊?”小流氓回身大吼一声:“打架!”群众更起劲了,堵在巷子两头看热闹,几百辆自行车停在那里。流氓打完架想撤退,那就得找个交警先疏通一下道路。   

  在这种小城市里,所谓的流氓,说白了就是些混混,很难混出什么名堂。犯毒绑架抢银行这些事情根本轮不到他们来做,他们主要的工作是给各种舞厅、录象室、游戏房看场子,工资微薄,难以为继。即便如此,还要竞争上岗。有些流氓平时在包子铺里兼职,大清早起来擀面粉,中午脱掉围裙,换上军裤去看场子,晚上——晚上的流氓是不干活的,否则就成劳模了。另一些流氓,连包子铺都不敢要他们,他们就出来打劫初中生。   

  我和杨一念初中的时候,几乎每个星期都会被人拦在学校门口,抢钱。要是掏不出钱,就会挨耳光。流氓不会亲自动手,他们把受害人拎到墙角,让这些人互相抽耳光,直打到他们满意。挨了耳光,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为什么不带钱,为什么又偏偏遇到流氓。回忆初中时代,我和杨一经常互抽耳光,有时抽得过于认真,乃至真的打起来,小流氓就会过来批评我们不守纪律,然后赏我们一人一个大耳光。   

  那时候我们也去拜大哥,找个地面上的混混,请他吃饭,平时给点钱,他就能罩着我们。即便如此我们也会遇到骗子,附近包子铺里有个伙计,绰号叫飞天大侠,早上擀面,下午就穿了一条军裤,背着一把中国式的宝剑出来晃悠,极度威风。我们这伙初中生跟他有点熟,他答应做我们的保护人,条件是必须去他店里吃包子。飞天大侠的背景很深,据说他是戴城大流氓“五哥”的小弟,我们都深信不疑。结果,小混混来抢钱时,我们报出飞天大侠的名号,小混混哈哈大笑,说从来没听说过这个人。有人跑到包子铺,把飞天大侠喊出来,这哥们倒也真不含糊,拎着宝剑骂骂咧咧冲过来,还没把剑拔出来,脑袋上挨了一板砖,躺在地上。小混混踩着飞天大侠的脑袋,问:“你再说说,你跟谁混的?”飞天大侠哭着说:“我谁也不跟,放了我吧。”         

◇欢◇迎◇访◇问◇。◇  

第13节:戴城往事(2)         

  结论是:装傻最安全。把大钱藏在内裤里,身上只揣硬币,尽量在人多的时候上下学,没有成年人陪同就不去公共场所,独自出入时候动作要快,不要相信你的同学,不存在集体的力量,挨打的时候护住脑袋,大声惨叫,绝对不要用仇恨的目光注视流氓,低头,跪下,喊他们爷叔。最后,你就盼着时间尽快流逝,噩梦一般的初中生涯结束,就可以加入混混的行列。   

  从不良少年,到小混混,到流氓,到大流氓,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真正成为大流氓的人很少,而小混混又是如此的无趣,并不能让我立志投身其中。天哪,我的故乡是一个多么无聊的地方,在这里,就连做流氓都乏善可陈。   

  整个初中时代,老师都为我们担心,这群孩子天天跟暴力打交道,将来长大了,要是国家不打仗,简直不知道干什么好。老师也经常教育我们,少去那种三乱场所,要做个爱学习的文明孩子,躲在家里看书是最安全的,最好去图书馆借点课外书啦。我们响应老师的号召,跑到戴城图书馆,那是一幢很老的洋房,年久失修,墙面都酥了,老鼠沿着落水管爬上爬下。我们办了借阅卡,借了两本书,《约翰·克里斯朵夫》,我借了上册,杨一借了下册。这本书是语文老师让我们读的,他说:“不读《约翰·克里斯朵夫》就不知道什么是理想。”借到书,我们心里很得意,觉得自己像个有理想的孩子。刚走到街上,迎面来了一群小混混,看到我们就非常亲热,用手臂夹着我们的脖子,拖到附近的小巷里,先把我们身上的零钱都抄走了,有一个戴眼镜的小混混看见我们手里拿着《约翰·克里斯朵夫》,就把书抢过去,卷起来抽我们的脑壳。我们说,干吗打人,钱都给你们了。戴眼镜的流氓说:“谁让你们爱看书的?还看约翰克里斯朵夫!你们就欠一顿抽!”我和杨一哭得涕泪横流,不知道约翰克里斯朵夫怎么得罪他了。   

  “我操你妈啊!!!”我至今记得杨一在十四岁那年的惨叫。   

  那以后,我们再也不去图书馆了。我们躲在家里,混迹于同样胆小如鼠的同龄人之中,战战兢兢地长出了胡子和喉结,模仿香港录像片里的打斗动作,随兴地练练肌肉,和小混混结交,混在人堆里看群殴。后来我们就长大了。   

  我和杨一经常讨论,戴城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后来我们得出一个结论,这是个非常无聊的城市,生活着很多傻逼,一群自以为是的傻逼和一群自以为什么都不是的傻逼。面对这样一座城市,唯一的办法就是离开它,Forever,再也不要回来。   

  很多年以后,我和杨一都长大了,离开了戴城。我们在一个派对上遇到个女孩儿,她穿得很暴露,鼻翼上拴着耳环,耳朵上挂着项链,脖子上有一个玫瑰花的刺青。别人告诉我们,这女孩儿是戴城人,很风骚,把她搞上床非常容易。我从来没有想到,戴城这座乡下小城也会出产这样的奇异果。我和杨一都想和她睡觉,我们走过去搭讪,说:“嗨,我们也是戴城的!”女孩儿说:“你们这两个乡逼,滚远点。”这让我们很羞愧。“乡逼”这种骂人话,是戴城的特产,那座城市被农村所包围,仅隔一条运河,就能区分城里人或乡下人。城里人管乡下人叫乡逼,乡下人管更乡下的人也叫乡逼,到了上海我们被上海人称为巴子。巴子这种骂人话很恶毒,但比起乡逼真是善良了一千倍。她用这句戴城特有的脏话证明了自己和我们是同乡。显然,她不愿意再和戴城的男人发生任何关系,她的身体排斥着故乡,或许还排斥着祖国。其实我和她一样,假如我能走得更远,我就把身后的一切归结为:乡逼。   

  书上说,人在十七岁的时候是一个转折。在此之前,所有的快乐和悲伤都和这个世界没什么关系,那都是你与生俱来的东西。在此之后,你就会被逐渐折磨成一个傻逼,快乐也好,悲伤也好,都是这个世界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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