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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丁在一年级的时候担任我们的语文老师,他早先是橡胶厂的干部,宣传科的,更早以前是个工人,他喜欢刷点小文章,那时候写文章的人比较稀罕,在报纸上发表几个小散文就可以混进宣传科。八十年代,他通了关系跑到化工技校来教语文,他妈的一个宣传科的干部,根本不是师范毕业的,教书水平很差。当然我们也不计较这个,野鸡学校的老师当然也是野鸡,我不嫌弃他,他也别嫌弃我。
老丁本人是戴城的散文家,他的文章经常发表在《戴城日报》的副刊上,署的是他的真名:丁培根。他的写作题材局限于风花雪月,比如学校围墙外面开了几朵瘌痢头花,他就能攒巴出一个五百字的散文。我本来还挺佩服他的,后来我们班主任说他是不务正业,小知识分子幻想自己流芳百世。我们班主任那张臭嘴,十年改造也没改好。
老丁本来不是教我们班的,我们班上男生多,特别混乱,他身体很差,觉得应付不过来。学校体谅他,也体谅我们,就给派了个年轻美貌的女老师过来。这位女老师不知是故意的呢还是无意的,上课时候穿着很薄的白衬衫,里面是一个血红的胸罩,这种装束加速了我们的性饥渴。只要她往讲台上一站,就会招来各种或淫或贱的目光,当然,我们只敢盯着她看,不敢耍流氓,但是即便如此,她还是被这种目光所震慑,半夜做噩梦有几十个男生车仑。女干她,二十连发颜射的女主角。一场梦做下来,累得连腿都抬不起来。她心理压力太大了,受不了,就申请调到别的班上去了,那些班级女生比较多些,男生的目光相对温和,她也不再戴那个血红胸罩了。
接替她的人就是老丁。我们非常不满意,血红胸罩没得看了,相反,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个花白头发、近视眼、佝偻着腰的中年男人,红颜换作白发啊,刚刚被勾引起来的性欲无处发泄,只能用怨毒的目光看着他。化工技校上午上课时会有纠察老师巡逻,凡是不守纪律的学生立刻被拉出去,蹲在走廊里反省。到了语文课,我们班会有成批的学生被拉出去,蹲满整个走廊,教室里反而稀稀拉拉的。上座率这么低,老丁也很羞愧,就对我们说:“你们上课时候不要说话啦,说话会被拉出去的啦。我允许你们打瞌睡,睡醒了你们还能学到一点点知识啦,在外面蹲着你们就什么都学不到啦。”
我真没想到,因为我上课爱睡觉,就被他看上了。这老头脑子有点不正常,老是期望着从技校学生中挖出文学苗子,什么叫缘木求鱼,我算是知道了。有一天他把我叫到办公室,翻出我的作文本说:“你的作文写得不错,很有文学潜质,你来做语文课代表吧。”当时我们班的语文课代表是个女生,因为打胎被开除了,我莫名其妙地顶替了她,可惜没过多久就期末考试了,第二学年再也没有语文课了。我生平仅有的一次做课代表,做了一个月就破产了。
那个月里我犯了一件事:有一天上体育课,我们照例是到街上去跑步,大飞顺手从一个水果摊上偷了个桔子,被店主发现了,抡着菠萝刀在后面追。我和大飞关系不错,总不能任其被砍,就在店主冲过来的一瞬间我伸脚绊了他一下,不料他一头摔到了阴沟里,断了一根肋骨。这件事闹到学校,班主任坚决要把我开除出去。学校里的老师都很开心,凡是开除学生,老师们就像过节一样,要全都开除掉了,他们就能直接放大假。
我以为自己死定了,直接开除,我就可以去做流氓了。结果老丁跑到校长那里,给我说了情,鉴于他是戴城著名的散文家,校长也给了他面子。老丁还跑我面前邀功,说我本来是被开除的,现在改为留校察看一年,至于大飞,他偷桔子,本来应该送到派出所去的,现在为了维护学校的名誉,就当他什么都没干过。这来龙去脉有点混乱,反正我是没想明白。
老丁成了我的恩人,尽管我并不在乎那张技校文凭,但真要是把我开除出学校,我找不到可以混的地方,也很麻烦。我欠了他一个人情,于是,给他家换煤气罐的任务就落到了我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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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人生若只如初见(2)
老丁有心脏病,嘴唇发紫,常年畏冷,不能从事任何剧烈运动。有一次上课的时候,讲着讲着就溜到桌子底下去了,我们还以为他气昏过去了,后来纠察队的老师冲进来,把他送到了医院,保住一条命。事后他对我说:“路小路,万一我昏倒了,你一定要马上把我送到医院去,一分钟也不能耽误。”我说:“有这么严重吗?”老丁就说:“我和死神之间是一场短跑比赛。”
他家住在白凤新村,六楼,用的是罐装煤气,要让他自己扛煤气罐的话,还没出门他就会死掉。我每隔一段时间会去他家换煤气,把空罐挂在自行车后面,送到化工局的煤气站,换上一瓶满的,再骑车回到白凤新村给他装上。
这老头是个离独,一个人住着一套两居室。上半年他偷偷告诉我,自己又结婚啦。结婚以前他邋里邋遢,长年累月穿一件暗蓝色的工作服,看上去像个衰老的政治犯。本来以为他婚后会变得干净点,至少有个女人能给他洗洗衣服,不料新娘比他还狠,是一位有硕士学位的地质勘探家,三十八岁还没结过婚的王牌老处女,一年四季都在沙漠里找石油,根本不回家。我很纳闷,娶了个老婆,跟没娶也差不多,这不是傻逼吗?
我从来没见到过地质学家,对此非常好奇,就问老丁:“你老婆到底是什么样的?”
老丁说:“你问我哪一任老婆?”
我说:“当然是地质学家啦。”
老丁就仰望虚空,说:“她是一个非常可爱的人。”那种神情好像半空中有个女神,只有他能看见。
我说:“你吹牛吧?三十八岁还没结婚的女人,怎么可能可爱啊?”
老丁说:“路小路,三十八岁的已婚女人,你觉得可爱吗?”
我摇头说:“不可爱,全是悍妇。”
老丁说:“那你的逻辑就出问题了,你到底喜欢三十八岁已婚的还是未婚的呢?”
我说:“我全都不喜欢!”
老丁说:“你的意思是,让我娶个十八岁的?”
我一下子绕不过来,只好抓自己的头皮。老丁就说我根本不了解女人,也不明白何谓可爱。后来他拿了一个木制的像框给我看,里面嵌着地质学家的照片,在一片苍茫的戈壁上,站着一个黑头黑脑的女人,脚边放着一个大背囊,她的长发被想象中的热风吹得四散飘逸。我心想,这么难看的女人,有何可爱而言。当然喽,回头再看看老丁那副怂样,他能娶到一个女硕士也不容易。女硕士对我来说简直就是火星人。
跟他混熟了,我也就不好意思喊他的绰号了,他在学校里的绰号叫“怪丁”,又叫“阿根”。我给他面子,在公共场合喊他丁老师,私下里就喊老丁,比较亲热。老头自从和我建交之后,就变得没大没小的,经常教育我,说我傻,说我没教养。我和他之间的关系太古怪了。起初,我是一个嚣张的学生,他是一个奴颜婢膝的老师,后来混熟之后,我经常向他表示出尊敬的意思,他居然变得很嚣张,动不动就嘲笑我,还他妈的让我多看书。我问他,什么样的书比较适合一个技校生。他就从家里那个散发着霉味的书架上抽出几本书,对我说:“这是一套《约翰·克里斯朵夫》,傅雷先生翻译的,比较适合你。”我看到这套书,后脑勺立刻像挨了巴掌一样疼,忙不迭地落荒而逃。我搞不懂,为什么这帮语文老师都要让我读《约翰·克里斯朵夫》,我也搞不懂为什么要尊称傅雷为先生,又不认识他,干吗拍他马屁。
我骑上那辆新偷来的自行车去白凤新村。路上,我看见一群人在打架,十几个人打一个人。挨打的那位满脸是血,在街道上狂奔,后面那群人紧追不舍。挨打的那位眼看跑不掉了,忽然扑过来抢我的自行车,说:“车子给我!”我说:“不行,我还要去换煤气。”那个人急了,用力拽我的自行车龙头,我照着他脸上打了一拳,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后面那群人追了上来,瞬间将他淹没在拳脚之中。
这种场面我见多了,一点也不内疚,要是我把自行车给了他,那现在就该是我被人打死了。
虫工木桥◇BOOK。◇欢◇迎访◇问◇
第18节:人生若只如初见(3)
这就是夏日的戴城,无数青少年像捅了窝的马蜂一样,没头没脑到处乱窜。这群乌合之众用拳头和砖头维系着彼此之间的关系,用木棍和砍刀去认识这个世界,包括我在内。
就是那天,我遇到了于小齐。她是我在欧阳慧之后遇到的又一个女孩儿,两次恋爱之间相隔将近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里我的变化非常大,从我纵身跳下重点中学的围墙开始,我在空气中滑翔,快乐地向下坠落,在即将脑壳着地的时候遇到了她。
那天她坐在白凤新村六楼的一套两居室里,一边吃雪糕,一边翻弄老丁的破书。后来她听见有人用脚在踢门,以为是抄水表的,她拉开门看见一个头发蓬乱、满脸是汗的人站在眼前,此人穿着戴城农药厂的夏季工作服,一种纺绸的深蓝色衬衫,下面穿着一条西装短裤,再下面是一双塑料拖鞋。他叼着半截弯弯曲曲的香烟,神色慌张,目光游移,一条左腿按照迪斯科的节奏抖动着,和街上的小混混完全一样。于小齐心想,这准不是个好人,大概是个打劫的,她试图把门关上,可是这人力气比她大,从门缝里挤进半个身子,还问她:“丁培根呢?”
这个人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