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上次在楚兰的认亲宴上闹得不太愉快,所以苏子易和木嫣离都不是很待见楚霸天。无奈,这是在人家门前,所以两人也不好表现的太过不满。
不过,看着不爽,他们走人还不行么…
与林老爹打了声招呼之后,两人便齐齐的从楚霸天身边离开了。
眼看着两人眼儿都不带瞟他一眼就手牵着手离开了,楚霸天的鼻子都差点被气歪了。
看着两人的背影,楚霸天一边咬牙,一边问了一句不怎么搭噶的话:“你们和苏家是什么关系?”因为心中不怎么高兴,所以语气自是不怎么好。
而站在一旁的林老爹,听到楚霸天不怎么客气的话语,虽然心中诧异着这是何人这般无礼,不过与林清晨一样,这林老爹也是个好相与的,所以听到这话,也没怎么生气,反而回答道:“苏家是我们的恩人。”一边说,似是想起了苏子易对他们家的恩情,林老爹的脸上满是感激。
林老爹是实说实话,可听在楚霸天耳朵里可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因为苏木两家的联姻,所以连带着对于苏家,他都抱有成见,本来对于那拐了自己小女儿的穷酸小子就不怎么待见了,这下听到这穷酸小子家里还受着苏家的恩情。
对于林清晨,他心中是更加鄙夷了,而对于苏家,他是更为厌恶了。
欠着苏家恩情的穷酸小子拐了他楚霸天的宝贝女儿,这口气,他楚霸天如何能咽得下去?
平日里在朝堂上一直被木凌风压在下面已经够让楚霸天恼火,而这件事一出来,无疑更加助涨了楚霸天的不满之意。
也许楚兰也没有想到的是,就因为这件事,楚霸天对苏木两家是更恨了,所以连带着对她白日里的话语,也不免更加动心。
因着知晓了林清晨和苏家的关系,所以,连带着对自家女儿,楚霸天的心中也不禁少了一丝不舍,多了一丝怨怼。
这一怨怼吧,楚霸天是连楚氏想去看望女儿都不准了,不仅如此,为了怕楚氏偷偷跑去,还禁了楚氏的足。
用他的话来说,自己做的选择,就要学会自己承担。
等到楚荷哪一天熬不下去了,知道错了,到时候再让她自己回来。
面对如此的楚霸天,楚氏虽然心中郁郁,不过终也是无可奈何。
只是期待着,这楚霸天能够早日解了她的禁,好让她去看看女儿。
经过再三的思虑,楚霸天最终终于决定,以后归于相党一派。
因为他知晓,只要云氏当家,那么不管是当今皇帝,还是以后的太子继位,苏木两家只会风光更甚,而他们楚家,终是得不到重用。
不管是为了楚恒的前途,还是为了出心中的那一口恶气,这楚霸天,终于如了楚兰和凤漆墨的愿。
……
听到楚霸天说愿意站在自己这一边的时候,凤漆墨的脸上并无一丝惊讶。
楚兰背地里做的那些事,他面上虽未提,不过心中却是比谁都清楚。
心中不是没有诧异过楚兰这么一个弱女子竟然有这等心计和手段,不过,对于他来说,楚霸天愿意站在他这边的这个结果,才是他最乐意看到的。
因为,楚霸天完全站在自己这边的这一刻开始,就代表着,他有实力完全可以和皇帝撕破脸了。
楚霸天虽然一直屈居于木凌风之下,不过现今的云国,武将中,除了木凌风,最盛的就是楚霸天了。自己想要把皇帝拉下马,那么,在云国中,就必须要有一个实力足以与木凌风抗衡的大将。
就算是不能相媲美,至少,也不能相差太多。
这样,到时候,真正行动起来,才好里应外合。
楚霸天手上的军权,到时候会是他强大的助力。
此刻,丞相府的书房里。
手中拿着刚刚送到的一封书信,凤漆墨自上浏览到下,末了,嘴角微扬,虽然笑意很淡,却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看着凤漆墨手中的那张信纸,总督林方略微伸了伸头,有些诧异的开口:“丞相,三皇子如何说?”
“一切顺利。”
薄唇中轻轻的吐出四个字,看着林方松了口气的样子,凤漆墨扬了扬眉。
把手中的信纸重新塞回到信封中去之后,凤漆墨站起身,行至到屋内用来取暖的炉子边,骨节分明的手轻轻一扬,那封信就落在了炉中,瞬间就变成了灰烬。
“丞相,现在那楚霸天也已经站到我们这一边了,那我们的计划…”
看着那炉中的灰烬,林方的视线一转,看向还站在炉边的凤漆墨。
“林方,我现在就写一封书信,你一会儿就派人送到风国去,记住,必定是要可信之人去送。”
并没有正面回答林方的问题,凤漆墨一边开口,一边回到桌前,伸手拿过一支狼毫,就开始写起信来。
听到凤漆墨的嘱托,林方只是呵呵笑了一声,便就开口:“丞相,我林方办事,什么时候出过错?”
“还是小心点为上,越是在节骨眼上,就越是不能出什么纰漏。”
听到林方的笑言,凤漆墨淡淡的瞥了他一眼,一边把墨汁轻吹干,一边低声的嘱咐。
“丞相放心。”心知此事重大,一点玩笑都开不得,所以,林方收敛了笑意,略微严肃的冲凤漆墨点了点头。
“对了,林方,你说方宗,能不能为我们所用?”
眼看着纸上的墨汁已经干了,凤漆墨一边把纸塞进信封,一边瞟了林方一眼。
“丞相是想拉拢他吗?这可着实不易。”
一边伸手接过被递到面前的书信,林放一边把它小心的贴身放好,一边皱了皱眉。
谁都知道,太子同苏家的二子苏子文,方太傅家的二子方宗担任自小一起长大,如今,两人更是已经成了是当今太子的左膀右臂。
这要想收为己用,恐怕?
第一百十三章 万花会
“不易吗?”听到林方的话,凤漆墨勾了勾嘴角,他要的便是不易!
“去送信吧,记住了,一定要是可靠的人。”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之后,就在林方疑惑的眼神中,凤漆墨并没有把话说明白了,只是用眼神示意林方去送信。
“属下明白。”主子不想说明白的,做属下的就别多问。俯身向凤漆墨行了个礼之后,林方便出了书房的门。
看着林方的背影,凤漆墨眯了眯眼。
……
上京有个传统,每年三月的第一天,都是全城同庆的日子。在这一天的晚上,烟花和花灯几乎会遍布上京的整个角落。也因此,这一天,被上京人称作是万花会。
一年一度的万花会,几乎是一大早,苏家的女人们便早早的起来了。上京有上京的传统,他们苏家也有苏家的传统。
每年过节要用的花灯,几乎都是她们亲手做的。
在蓝月嫁进苏家之前,砍竹子削竹签的任务基本都是由苏家的那三个儿子包揽。而如今蓝月进了苏家,这任务自然而然也就转给了她。
用苏子易的一句话说:大嫂做出来的花灯没法看,不过这削起竹子来可是谁都没她顺溜。
被苏子易的笑言给夸上了天,这蓝月削起竹子来就更带劲了。
只是苦了苏子文,因着这苏府之中只有他的院里头有竹子,所以,每年,一到这一天,都免不了要去他的院里砍两根竹子。
以前倒还好,好歹是自己动手,可如今这差事给了蓝月,每次看着她举着大刀的时候,苏子文都要心惊肉跳好久。而每当看到自己那秃了一块的小竹林,苏子文也只能默默垂泪。
他这个大嫂,每次砍竹子都毫无美感,瞅准了哪里的看着最顺眼,大刀挥过去,直接就是一片倒。
这手笔,也着实大了一些。
今年同往日一样,一大早,蓝月就举着自己的大刀,往苏子文的兰苑去了。
瞅着院门口被书写的行云流水般的两个大字,蓝月撇了撇嘴。
其实,早先的时候,他们就调侃过苏子文,为何要取兰苑这么个像女孩子家住的地方的名字,却道当时苏子文只是挥着折扇笑笑。
兰花,美其名曰就代表了那品行高洁的君子,对于他们这种文人来说,真是再喜再适合不过。
而每每苏子文这么说,苏家人都要感觉到一阵恶寒。
品行高洁,有见人这么夸赞自己的吗?
不再去纠结院名,蓝月直接扛着大刀进了兰苑。
一路上,兰苑里的小厮丫鬟们见到她都忍不住都要憋笑,而蓝月,只是一路往竹林行去,对于那些丫鬟小厮们的举动,就只当做没看见。
因为每次自己砍竹子的时候苏子文都要在一旁心疼的跳脚,所以,到了最后,苏子文竟也就不来瞧了,随她怎么弄,干脆来个眼不见为净。
左右瞅了瞅,蓝月咧了咧嘴,这丫鬟小厮们笑着这样欢,这老二肯定是怕自己到时候承受不住先跑了。
心中这样想着,蓝月又忍不住要叹一句苏子文的矫情。
一路来到被苏子文当做宝贝一样护着的竹林,与以往一样,蓝月先是在一旁扛着大刀打量,转了几圈,直到找到令自己满意的了,蓝月直接大刀一挥就给砍下来了。
因着只是做几盏灯,再想起苏子文回来后定是又要心疼的又吟诗又长叹的模样,蓝月撇了撇嘴,倒也没多砍。
三棵竹子砍下来,蓝月正要过去扛,却道一旁打的丫鬟小厮们眼疾手快,在她之前先给她扛起来了。见状,蓝月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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