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溯一本正经并用很专业的语气说道:“做模特的人,胸都不能太大的。”
“……”
强忍住要抓狂的冲动,小凝告诉自己,忍耐,是一种美德。
于是小凝强行抢过遥控器,把电视机关掉,拖星溯来到饭厅,品尝她忙活了许久的劳动成果。
星溯惊讶,“今天的菜,看起来还都能吃诶!”
甩了他一个大白眼,什么话!
无辜回了她一个眼神,大实话。
记得前一次她兴致大发是在一年前,那次做出来的菜,完全难以分辨哪个是抄鸡蛋,哪个是抄牛肉。所以相比起来,今天做的饭菜简直该颁发个进步最快勋章了!
“我的意思是,宝贝,我真的很感动,你能做得这么漂亮!”星溯的手很自然地搂过她的腰,把嘴唇凑过去,“来为了嘉奖你的艰苦付出,亲一个!”
“闪电光速拳!”勇敢坚强美丽的魏凝嫣打退了袭击者,捍卫了最后的正义!
幽怨地看着她,星溯捂着脸,不甘地拿起筷子。
虽然有进步……可是……真的是“还都能吃”而已……
小凝一脸期待,等了半天,他还在埋头苦吃,都没有注意到她“关切”的神情。
瞥瞥嘴,好么,她也知道这味道跟星溯自己煮出来的,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星溯抬眼,见她低头不语,赶紧安慰道:“宝贝,没关系的,你给我温饱我就很满足了,不要求奔小康的!”
“……”
第二十二章 欢歌
星溯他们法学院的考试战线拉得很长,考最后一门的时间要比小凝他们晚了整整一个礼拜,为了可以搭星溯的顺风车回家,小凝决定在学校多等他一个礼拜。
无疑,这一个礼拜对于小凝来说,是快活似神仙的!考完一身轻松啊!
不过朵朵要先回家了,临走时还叫小凝寒假有空就去找她玩。
送走朵朵,小凝开始过她醉生梦死的生活了。以前宿舍有朵朵的时候,她被迫每天整理桌子一次,三天小扫除一次,一周大扫除一次,一个月还得彻底清扫,标准是窗明几净,一丝不染,整得跟个无尘室似的!
在朵朵走后不足三天,无尘室彻底沦陷成猪圈。
这天晚上八点半,小凝一边吃署片一边疯狂地打着泡泡堂,她拿起手边的杯子喝了口水,忽然手机铃声响起。
手机被她放床上了,玩游戏哪里有时间去接啊,铃声响了阵子就停了,她也没在意,敲着键盘玩结束一盘后才爬上床去找手机。
恩?竟然是宗谚息?
小凝思索了一下,打过去。
很快接通了,小凝直接问:“你找我?”
“恩。”电话那头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低沉。
小凝顿了顿,见他不说话,便小心翼翼地问:“找我有事吗?”
“可以出来吗?”
小凝张大了嘴巴,她没听错吧?他在约她?!
说真的,圣诞节跟他接吻过后,他们在学校也遇到过几次,他只是对她笑笑,没有进一步的表示。其实说真的小凝还是很害羞的,这一个吻,比他们那次在床上醒来还让她尴尬!
毕竟上床发生的全过程她完全不记得,而这次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并在很清醒的时候被吻了。
内心深处小凝是有些期待的,又有些矛盾,复杂的心情让小凝自己都懒得去理清。
星溯说的对,她这只丑小鸭,人家王子殿下怎么会看得上?
论坛里那些人说得也对,人家一躲鲜花怎么会跟她这什么那个什么……
“小凝?”见她没反应,宗谚息叫了她一声。
“恩!好!”小凝赶紧回答。
“我就在你楼下,不见不散。”说完他就挂了,留下目瞪口呆不知如何做反应的小凝。
手忙脚乱了一阵,对,先把睡衣换下来,再随手揉了揉头发,带上手机带上钱,喝口水灯一关就冲出门去。前后总共花了不足五分钟。
简直是超人小凝啊!
气喘吁吁跑下楼去,便见树下有个身影。因为天黑,看不清楚脸,但小凝知道那一定是宗谚息。
“抱歉,让你久等了!”跑到他面前,因运动而显得红润的小脸在微弱的灯光照耀下煞是可爱。
“没关系,走吧。”宗谚息很自然的牵起魏凝嫣的小手。
感觉手中传来的暖意,不禁让魏凝嫣心中泛起一丝涟漪,这是宗谚息的手啊!
“你的手一直这样冷吗?”宗谚息皱眉。
“恩?恩!”小凝紧张地点点头。
宗谚息笑了,笑的很温柔,“放松点好吗?”
“恩!”小凝僵硬地点头。
他把她的手捂在手里,一起插进他的衣服口袋,说:“不问我带你去哪里啊?
“去哪里?”小凝几乎机械地回答。
他笑叹了口气,轻柔地说,“去听我唱歌。”
“诶?“小凝终于有了正常人的反应,被宗谚息塞进出租车中。
站在酒吧门口,小凝细细打量。灰白色粗糙的墙面石,粗旷着装饰的外墙,其中亮紫,墨绿和金属银的荧光灯呈流水型随意泼墨在墙面上,无论从颜色质感或线条上说,这都更像是件艺术品。
并且有个很艺术的名字,叫“丢失的米开朗”。
宗谚息带着小凝才进去,就迎面而来一个长波浪卷发的美女!
小凝愣愣地瞧了人家半天,那美女大约三十来岁,满眼的风情,一举一动都充满了女人味!连同为女性的小凝都脸红了半天。
“嘿!”宗谚息伸手在小凝面前晃悠了两下,对美女笑道,“红姐,你看,这傻姑娘被你迷住了。”
还没等小凝羞得把头埋伏起来,她就被宗谚息拉着手,走进去坐下。
“今天,你有幸看到我的专场表演了。”宗谚息俯身在小凝耳边说道,眼里晶亮。
“今天是周末,每个周末我们都会有现场的表演,这家伙平时怎么请他都不理,刚才忽然跟我打电话约了今晚的场,还好乐队都是熟人好说话。”红姐在小凝身边坐下,看着她笑道,“我当怎么回事呢,原来是为了女朋友。”
“我……我不是……”小凝虽然没听明白这红姐在说什么,但还是红了脸手足无措起来。
红姐去吧台让人调了杯酒,拿给小凝。小凝刚张口要喝,忽然被音响里猛然想起的声音吓了一跳。
“别给她喝酒!”宗谚息在台上调着话筒还没开唱呢,见小凝要喝赶紧出声阻止。他这一叫,不但吓着了小凝,还把其他客人都吓了一跳,于是接着又开始道歉。
其中有老客人注意到他,叫道:“哇!J!今天是J的场!”
老客人的惊喜带动了新客人的好奇,本来周末人就多,这下更热闹了,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全集中到了宗谚息身上。
红姐换了杯果汁给小凝,笑着说:“你可拣了个宝。”
“恩?”小凝没听明白。
红姐挑挑眉,笑道:“虽然有很多女生来给他捧场,可J从来不主动带女生来哦!你是第一个!”
而且还不让她喝酒……这句话红姐没说出来,只在心里偷笑。
男人啊,只有对自己在乎的女人,才会不让她喝酒。
脱下厚外套,露出里面的白色衬衣和黑色V字领毛衣,宗谚息卷起了袖子。
很简单的开场白,“今天我会连场三小时,到点。谢谢。”
一声尖脆撕叫般的弦音响起,贝斯以其特有的高亮把气氛热了起来,下面开始有人尖叫欢呼起来。鼓点跟上,接着键盘,连小凝都开始觉得自己兴奋了起来。
不同的乐器声慢慢从分散开始融合到了一起,组成了一段熟悉的旋律,一段音乐过后,宗谚息开唱,死了都要爱。
死了都要爱
感情多深只有这样
才足够表白
死了都要爱
不哭到微笑不痛快
宇宙毁灭心还在
把每天当成是末日来相爱
一分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
……
小凝掩住嘴,两眼睁睁地望着台上倾长的身影,心跳得快到了嗓门口。
这样的感觉,只有在现场聆听才会明白,那种声音的力量,震撼,和感动。况且,他在唱的时候,一直在看着她。
深深地,赛过了灯光的闪烁。
一晚三小时,他没有停过,因为灯光照着太热的缘故,他把毛衣也脱了,只剩一件白衬衫,解开胸前的三颗纽扣,把领子翻了起来,他唱疯了。
是的,他唱疯了,下面的人也听疯了。
汗水随着头发的甩动迸发了出来,他越来越兴奋。小凝却随着那样的兴奋,担忧了起来。
他摆脱了一直以来似笑非笑的面容,在孤傲,放纵的狂歌中,她隐隐感觉到了一种空荡荡的寂寞,和透着仿佛世界末日般的绝望。
情绪越是高昂,他的笑颜越是灿烂,那种感觉就越是深刻!分明离得很近,却又觉得很远,她总觉得在他振奋的情绪下隐藏些着叫人不安的东西。
他整个人站在灯光下似众星捧月,却又脱离了这彩光肆意的舞台。仿佛在他心中,所有人,所有音符,所有嘈杂都消失了,仅有他孤独的一个人,在撕心裂肺地呼喊着那些不可与人道来的话,又恍若困兽,哀求着,却在弹指一挥间,整个世界都支离破碎了,落下一地星辰。
这种感觉是如此清晰,清晰得几乎可以伸手便触摸到他深深掩埋的哀伤,然而能看到的却只有他完美的面容上汗水的淋漓,和慵懒的笑意。
小凝困惑无比,自嘲地摇摇头,怎么可能呢,她多心了吧。
三个小时后,宗谚息抬手看了眼手表,不顾底下观众的挽留,只说了两个字“谢谢”,就跟乐队主唱使了个颜色叫他来顶上,自己下台了。
宗谚息坐下喝了杯酒,见小凝闷闷的不作声,于是只跟红姐随意说了几句话便带着她离开。
走到门外,寒风吹来一阵哆嗦。
“好可惜,本来想唱完跟你一起去看星星的。”宗谚息抬头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