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校花同居的日子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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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校花同居的日子续- 第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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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生活,所以体现了轻松、字中也洋溢着青春,可是续集却描写的是当他们走向这个社会,面对这个下水道般的社会时,所遭遇的挫折和压力,所以不可能在像第一部那样去描写他们的生活,如果说第一部是喜气洋洋中透露着一丝忧伤,那么续集就是断断续续的忧伤里,透露着一丝轻松。可是由于我还没有走出校园,所以我第二部几乎是描写了一个我根本不熟悉的生活状态,所以有些地方描写的不到位、不准确,这也是这本小说最大的硬伤。很多读者喜欢这本小说的原因是因为喜欢秦可一,我承认我在写这本书的同时,我也逐渐的喜欢上了秦可一这个人物,就好象金庸写鹿鼎记的时候爱上了韦小宝一样。书里的几个人物包括秦可一在我的生活中都有影子,但是小说就是小说,不要过多的联系到实际生活里,更不要过多的联系到我的生活里,这本小说里有我的生活,但是不多,而且很琐碎,我只是把我部分的生活砸碎后融入到了这本小说里,所以希望大家以后不要在问我关于秦可一的事情或者要看她的照片,因为我的生活里没有秦可一这个人……

  许多读者和我聊天的时候,都问过我的写作经历或者是怎么混迹到网络文学圈的。其实我写小说也可以说是很巧合的一件事情,当时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闲着没事,二是和寝室的人打赌说以证明我扯淡也能扯出一本书来,所以在给予以上两点原因的促使下,我开始写了《和校花同居的日子》。

  作为一个对流行趋势不敏感的人,当我踏上网络文学这辆末班车的时候,才发现位子上已经坐满了文人骚客美女作家,无奈之下只好找了个犄角旮旯蹲着。从一开始,我就把我的风格定位为扯淡,既然菊花教主的风格是浪漫、极地阳光的风格是唯美,那我也只能扯淡了,我把我所感兴趣的方方面面写出来和一些朋友共享,偶尔再写一些扯淡的东西或者生活杂记以满足众多偷窥爱好者的需求,总体风格是既严肃正经又插科打诨的。对我来说,些网络小说就是这么个简单的东西。至于某些专家鼓吹的那些所网络文学理念的狗屎,我更希望一坨不拉的塞回他的嘴巴里去。以前我是个不学无术的混混,除了看书、打篮球、上论坛和别人吵架、泡妞之外,就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后来我发现,现在的小妞都喜欢在昏暗的酒吧里谈论侯麦的格调男人,而我却一直以为侯麦是某种农作物。这不禁让我倍受打击,于是我也只能躲在小屋子里对着电脑打字。

  我一直都认为自己不是一个有才华的人,因为从小就没受过文学的熏陶。那时候写个什么抒情写景叙事的作文,简直就是要命,憋一节课也拉不出一个字来。再反观班上那些尖子生,一个个文思汹涌,才情盎然,就像一群发情的骡子,脸色赤红,眼睛直欲喷出火来。写完之后,才子仿佛射了一样亢奋,才女好似丢了一般欣喜。

  那时候我的作文基本上没有及过格。尤其是写景文,简直愁眉苦脸不知道该写什么。看看人家班上尖子生写的:那秋天的金黄与丰收,沉浸着独特的诗意。每当语文老师陶醉的在讲台上念的时候,那德性就好像第一次看到春宫的秀才一样。

  不会写作文这种状况一直到了高中才有所改善。在把古龙的书读了无数遍之后,我觉得写作文似乎也没那么困难。只要堆砌词藻再加上莫名其妙的废话,基本上就可以了。摸到门路之后,我觉得写作文简直就和做拼图游戏一样。你让我写冬天,我就写:冬天,是如此的寂寞。比如无尽的雪花,是上帝的头皮屑;你让我写夏天,我就写:夏天,是如此的伤感。仿佛倾洒的雨点,是上帝的眼泪。至于冬天是不是寂寞,夏天是不是伤感,那他妈管我屁事。文字就是用来操的,你操的花样越好看,老师就越喜欢。

  上了大学以后,原本以为不会再被这些恶心的文字给恶心到,没想到无意中逛了一趟学校的bbs,发现了一个叫西域浪子的牛人。天天都在BBS上发他的酸腐雄文,而且还有一团傻逼对他的文字赞叹不已。那时候上BBS最开心的事,除了和一群愤青互相拍砖以外。最让人享受的就是看西域浪子的雄文,看他到底能堆叠多少词藻来显示中文系的威力。此浪子的特点就是文章长,非常长,满屏的文字,估计他认识的字都写上了。最神奇之处也就在于此,一般忍着恶心看完通篇你会发觉完全不知道丫是要表达什么,又或者就是无病呻吟,或许真有那么次失恋的经历也能烘得整个BBS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其实说白了就是表达能力严重缺陷,基本的话没法说清楚,逻辑能力薄弱。

  直到现在,我依然写不出那种优美的文字,那些花骨朵一样华而不实的词汇,我是怎么想也想不出来。我天生就对叙事、抒情这种东西不感兴趣,文字吸引我的主要方式就是比喻。用最刻薄和形象的比喻来进行讽刺,那就是我最喜欢干的事情。有些时候,我喜欢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仅仅是因为其中有几个极其有趣的比喻。比如《挪威的森林》,我唯一有印象的就是那个“春天的小熊”的比喻。亚理士多德曾经说过:“比喻是天才的标识。”这句话真是相当的有道理。记得看《围城》的时候,我对钱钟书那些浩瀚而别致的比喻叹为观止,除了天才之外,再没有别的语言可以形容。他自己也曾说:“比喻正是文学语言的根本。”钱钟书可以通过短短几个比喻就能把一个人刻画的活灵活现,胜过王安忆之流的千言万语。人物对话的时候无需过多的修饰,尽量在对话时用生活中的口语,就是尽可能少用形容词来修饰一句话的内在情感,而是让这句话本身产生力量。。

  码字其实就只是一种表达,而表达的欲望是一种人类本能,也无需堆积那么多空洞的词语,关键你的文章能体现出一定的思想,作者自己的思想,让读者在读物完后,能感受到一些东西,哪怕你所表达的思想不成熟。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中提倡白话文写作应该“不作无病呻吟、不避俗字俗语”,并且“须言之有物”。正是抱着这种想法,我开始试图把小说写的有趣些或者扯淡些,并且稍微加入点思想。虽然思想现在比贞操还不值钱,而我的思想也不见得就是对的,但我还是希望我的小说不至于那么浅薄。这也就是为什么一群读者天天说我废话太多,过于啰嗦而我却依然我行我素的原因。而想写好东西,阅读也是最不可缺少的,一个人读的东西多了,自然有一天他读的那些东西会关不住,总想着要表达出来,我想这时候下笔一定流畅。我之前还经常自鸣得意的认为自己看过很多书,结果两本小说写下来,我才发现我几乎就像个文盲一样,要读得东西太多了。

  如今中国每天在不停码字的人与日俱增。这得归功于互联网以及博客的诞生。中国可是有上千万的博客,若是再加上非常讨厌的Q…ZONE以及一些人喜欢在论坛里写长篇。可以想象这时候有些人不高兴了,就是那些把文学这种东西视为只适合少数人,即一个圈或一个坛或XX兴趣小组的人。这些人会不自觉地认为只有自己懂得文字的美,懂得舞文弄墨,在一个圈子里互捧,淫淫自得。博客和网络小说的诞生让这群人崩溃了,他们完全接受不了神圣的文字被这么糊弄,纯洁的纯文学被这么玷污。于是他们中有的人开始像余秋雨一样,托着腮帮开始为中国文学的前景担忧,又或者干脆歇斯底里地呐喊着中国文学已经死了,必须得来一场文艺复兴。对于这类生活在自己幻觉里的文学青年或老年(包括那些牛逼得诗人)说什么都于事无补。且不说这个世上一个人本来就很难真正懂得另一个人,一个人想要说服他人更是难上加难。更何况是在文学这种定义模糊,其实也就是稀里糊涂的东西上。

  于是在受到这些人影响下经常有人在书评上或者qq上和我说,“写的还可以,不过过于通俗,缺少大家风范……”之类的话,给我的感觉就好象是,一个耐不住寂寞的知识分子去嫖妓,但当射完后,却很害怕妓女和周围的人鄙视他来嫖妓,所以在给钱的时候不免给妓女讲些人生大道理,给人一付纯粹是为了挽救失足女青年才不得以深入妓院一样。

  关键是,谁他妈的在乎你是什么身份,什么爱好。你嫖完给钱就走,妓女会很高兴,你他妈的嫖完了却扯出那么多道理试图抬高自己的时候,恰恰就是被妓女鄙视的时候,说不定碰到有个性的,还会把你递过来的钱一把甩在你的脸上。你来妓院无非就是为了乐和,解释再多也是扯淡,上网来看小说无非就是想通俗,却总有人在享受通俗带来的快感后还总舍不得脱下所谓的高雅外衣,大众并不丢人,起码比一群人封闭在一个小圈子里“手淫”,却称作高雅要强的多,名名是一首通俗歌曲,你却非要用歌剧的标准来评论,你不是有病嘛。我虽然不怎么喜欢易中天这个老学究,但是他的一句话我还是很欣赏的,“真正的最高境界是雅俗共赏”。我从来也没标榜吹嘘我的东西多么高雅,多么有思想,多么好,我也不想生活在任何人给我强加的希望中,本来活着就很累,还有那么多人意淫出一套套希望抛给你,更他妈的累。

  站又不是文学院期刊,大部分作者都是喜欢写作(我属于小部分)才来到网上贴出自己的小说,又不是为了得诺贝尔文学奖而来,讲究那么多有个屁用,自己心情好才是最重要的。何况什么规范、形式、大家风范本来就是一套很傻逼的尺度,而且在每一个傻逼的心里,这些标准还不一样,克鲁亚克曾经说到,“Remove literary,grammatical and syntacticalinhibition”,翻译成中文就是,“抛弃所有文学、语法和章法的限制”。

  很多人对我争议很大的,还并不是我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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