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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们现在可以让他有所改变,”萨莎说。这是个老套的故事。她的艺术家大多都把自己的妻子逼疯,他们自己作画却靠别人支撑他们的才华。利安姆和他妻子并不是第一个因为艺术的缘故而造成婚姻紧张,甚至解体的事例。她以前就听说过。“如果能有所帮助的话,我可以先给他一点启动金。我得看看他晚餐时怎么说。或许可以帮助他和她摆脱困境。”
“可能意义重大。对他来说时机太好了。他的大儿子明年上大学。他需要这笔钱。”
“但愿我们可以让他赚多一点。但这不是过一晚上就能发生的。”不过他们俩都知道有时候事情就是这样。听了塞维尔对她说的话以后,她希望这样的事会发生在利安姆身上。他的家人当然和他一样配得到这样的结果。特别是当有个孩子要上大学的时候。利安姆看上去不像有个将近二十岁孩子的人。他自己就像个十来岁的人。
塞维尔与母亲拥抱了一下,答应第二天早上一起吃早餐。他们说定十点钟会面,她早上还要打几个生意上的电话。她打算在十二点动身去机场,在离开伦敦之前的几个小时她都想和儿子在一起度过。
“晚上规矩点,”她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向他发出了母亲的警告,而他笑笑就离开了。至少这次利安姆不和他在一起了,萨莎暗自思忖着。既然她自己要和利安姆见面,那就不用太担心他对塞维尔的影响了。她猜塞维尔是对的。利安姆或许看起来像青少年,显得不成熟,但是不会伤人。
“早上见!”塞维尔挥挥手,上了自己的车,不一会儿他就得意地开着车走了。这个下午他们干得不错。利安姆起步腾飞了。他刚刚开展的事业获得了戏剧性的上升的转机。
第五章
萨莎的司机开车在七点三十分整接到了利安姆,然后在七点四十五分开到克拉里奇宾馆接萨莎上车。按照先前说好的,她在楼下等他们,他们一到她就钻进车子坐到了利安姆的身边。他穿了一身看上去很体面的黑色西服,和一件原来是白色的但被他涂鸦成红色的衬衫。他忘了这就是他对那另外一件好衬衫、没有被他用来给汽车上过蜡的衬衫所做的事。有天晚上,他喝醉后给衬衫上了色,觉得这样做很好玩。赴宴的当晚他发现这现在是他惟一的一件衬衫。他希望萨莎会喜欢。她不喜欢,但未加评论。他是位画家。她儿子也是,倘若塞维尔以这身装扮到亨利酒吧去,她会杀了他的。然而利安姆不是她儿子。
不露声色地,她瞅瞅他的鞋子,鞋子还算体面,但也不够好。鞋子是成人穿的比较庄重的黑色皮鞋,应该是有鞋带的,但不知为了什么荒唐的原因,他把鞋带扔了。在穿鞋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可能把它派过用场,也许用来捆寄到什么地方去的包裹,但他再也想不起来了。他觉得鞋子没有鞋带看上去更好,他就喜欢这样。他修面修得很光洁,刚刚冲过澡,身上散发着好闻的味道。他的头发光洁无瑕,长长的金色马尾辫上还拴了一根他自己用纯黑丝带缠绕的橡皮筋。他看上去帅气清纯,要不是因为衬衫和鞋子上没有鞋带的缘故,他应该显得很体面,但毕竟他是位艺术家。利安姆不按规矩办事,也从来没有按规矩办过事。他觉得除了自己的准则外根本没有必要遵循别人的规则,这也许是他妻子从七月份就呆在佛蒙特没见他的部分原因吧。除去染红的衬衫和马尾辫,他显然还具有英俊高贵的气质。他是个漂亮的男人,一个矛盾体。如果有其他的生活方式或从事其他的职业,他也许会做演员或者模特、律师或者银行家,但是他身上穿的染红的衬衫在说他不仅是个画家而且是个叛逆的小孩。他说:“瞧我。我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而你就是拿我没辙。”
“我看起来还行吗?”他紧张地问萨莎,她点点头,不想伤害他的感觉,这件衬衫,毕竟只是一件艺术品。直到站到了亨利酒吧里面,她才注意到他没有系鞋带。在他一跃坐上酒吧的凳子时,她又发现他没穿袜子。领班和萨莎很熟悉,没说一个字,就递给利安姆一条黑色长领带。领带一带上就与他的衬衫相得益彰。她帮他打好领带,就像帮小时候的塞维尔系领带一样。利安姆说他很多年没打过领带了,都忘了该怎么打了。他看上去一点也不在意。酒吧里除了他每个人都是精心装扮,男人穿着在巴黎定制的裁剪得体的套装和衬衫,女人则身着著名设计师设计的礼服,但这根本没有让他感到丝毫的不自在。利安姆不缺少的一样东西就是自信,只是对于萨莎他没有自信。他想给萨莎留下好印象,但完全不知道该怎样做。看到她如此能干自信,在聊天的时候如此端庄优雅,他突然感到自己像个无知的人。她像对待孩子一样对他。在他征求对自己装束的意见时,她对他说不错,并骄傲地跟在他身边走进饭店,表现得好像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应该像他一样似的。这让利安姆走在她旁边都差点觉得晕,就坐时他感觉自己就是毕加索。
在车上的时候,他已经两次问过合同的事了。为了减轻他的紧张感,也为了减轻自己的,她在餐桌上把合同给了他。他看都没看就签了名,根本没理会她事先的警告,接着就容光焕发地冲着她笑起来。他现在是苏文利画廊的画家了。这是他过去十年以来一直盼望和梦想的。终于实现了,他要尽情享受现在的每一刻。他知道这将是他永远不会忘记的一个夜晚,也是萨莎永远不会忘记的夜晚。她猜也许某天他们会嘲笑这个夜晚,说他穿着自己涂上色的衬衫走进了亨利酒吧。虽然他外形年轻滑稽,但他身上散发着了不起的气质。
在他喝了马丁尼之后,她又为他们俩点了香槟为他祝贺,他也向她敬了酒。她喝了两杯。接着,利安姆眼都没眨一下就把剩下的喝完了。在那之前,他已经对她说过他是他们家里的害群之马。他父亲是银行家,住在旧金山,两兄弟一个是医生,一个是律师,两个人都娶了个刚出道的女子做妻子。利安姆说从一开始他就与众不同。他的兄弟羞辱他,说他是养子,实际上他不是的。但从一开始,他就是与众不同。他讨厌他们喜欢的所有东西,讨厌运动,功课也不好,而他们都是优等生。两人都是所在大学生足球、篮球和曲棍球运动代表队的队长。而他,他一个人坐在房间里作画。他们无情地取笑他,还把他的画给扔掉。利安姆告诉萨莎说,他父亲很早就让他明白他让家人失望至极,让他们感到难堪。在某个噩梦般短暂的一年,作为成绩太差的惩罚,他被送到了军事学校。有天晚上,他溜进餐厅,在墙上替所有老师画了漫画像,有的还是色情的,他想出这个聪明的计划以使自己被开除,他咧了咧嘴笑着告诉萨莎说,很奏效。但一回到家,家人对他的折磨又开始了。到最后,不知道还能拿他怎么办,他们干脆对他完全不闻不问。表现得他好像不存在似的,故意忘记告诉他晚上吃饭,他和他们同处一室时也不屑于和他说话。他在自己家里成了不存在的人,最终成了彻头彻尾的被抛弃的人。他们对他越差劲,他就变得越坏,行为也更出格。由于他格格不入,不肯向他们替他立下的规矩和计划妥协,他们彻底地与他隔绝了。不止一次,他听见父亲说自己有两个儿子,而不是三个。利安姆不和家人的行为方式保持一致,因此遭到回避。终于,他在学校也成了被抛弃的人。只是在戏剧俱乐部要画布景,或者有需要画张贴画和告示时,人们才会喊他。其余的时间,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家里,都根本没有人注意他。其他学生喊他是“画疯子”,他起初觉得这是极大的侮辱,但后来他决定喜欢上这个称呼,并干脆将之发挥到极致。有时候,作为一个十来岁的少年,他也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疯子。
“我的推断是,如果让自己就像他们说的,当个画疯子,我就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所以我就这样子了。任意妄为。”后来,由于他从不在意学业,他被从一个学校赶到另一个学校。在上大四的那年他终于辍学了,但他从不管毕业的事情,后来还是在结婚后他妻子强迫他取得文凭的。然而学校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不过是个他因为与众不同而备受折磨的地方。据利安姆自己说,除了母亲没有人曾认识到或在意他的艺术天分。在他们家里艺术并非可以接受的职业。他们在乎的只有体育和学业,而他这两方面都不行,也根本没想行。萨莎怀疑他是不是有尚未被发现的学习障碍才会这么抵制学校。她的艺术家有很多都是这样,这造成了他们从内心深处感到不快乐,但艺术天分补偿了他们。不过她和利安姆还没有熟悉到可以问这种问题的地步,所以她没有提,只是带着同情饶有兴趣地倾听着。
他坚称他一出娘胎就知道自己想成为画家。在某个圣诞节的早上,人们还都没起床之前,他在起居室里画了一幅壁画,后来又画上了大钢琴和沙发床。身上这件衬衫显然是他新近创作的同样类型的艺术作品。在那个致命的早上他只有七岁,还不能明白为什么没有人喜欢或欣赏他的作品。父亲揍了他一顿,用一种不连贯的而又充满感情的语气,他说在那之后,他妈妈就病重了。妈妈在夏天去世的,从那以后,他的生活就犹如一场噩梦。惟一保护他 ,惟一爱他、接受他的人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