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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胆的一次,是我拿了叔叔办公室的钥匙,偷偷带她进去。同学都在上晚自习,我们就在副校长办公室的沙发上摸黑坐着。三言两语,她主动贴上来,还一手抓住了我的JJ。那海绵体如同得到命令般迅速变大变粗,我前所未有地感觉酥麻,心跳得快要炸开了。
跟电影里的情节一样,关键时刻,突然门锁转动起来,那咔咔的声响吓得那女生一声尖叫。门开了一条大缝,我已经看到叔叔灰色中山装的前襟了,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我一个箭步从沙发上蹿过去,把门挤住了。
外面的叔叔愤怒地撞门,我当时觉得这扇门就是保护一切的屏障,死死抵住。
叔叔放弃了,我清晰地听到一声绝望悠长的叹息声,然后是沉重的脚步声。
女生逃走后,在同学的出租房又一次得到独处的机会,她很突然地把T恤脱掉,只穿着胸罩,我很怂地跑路了,荒唐的一切终于结束了。
叔叔没有和任何人讲这件丑事,包括我妈。我家风严璞,放旧社会,我妈估计是烈女那级别的。这么丢人的事情,叔叔估计不是怕我脸上挂不住,是怕我妈自杀。
复读创造奇迹,我去学校拿录取通知书,我叔叔的症状跟疯子没什么区别。他满脸红光,和喝了酒一样,带着我去五个代课老师家里轮番造访,提着点心,一家一家地感谢,还去了揍我的胖子班主任家。其实这些老师也感觉挺意外的,但是能让副校长开心,自己就顺水人情了,虚伪的话说了一遍又一遍。只有数学老师,似乎意料之中般,热情地倒茶递烟,最后说,这小子本来就有这能量,挺好。
这不算完,我叔叔在校门口,带着我站着,像傻瓜一样乐。逢人就说:这孩子啊,在这里给我丢了四年的人,你猜怎么着,考了第一名啊。
我不知道该自豪还是该惭愧,觉得自己是个小丑。在他的大嘴巴下,我的事迹广为传播,和以前带着“媳妇”上学,被女同桌胖揍一样,这消息也传得很快。
不同的是,我在成为风云人物的时候,就是告别学校的时刻。
高考的狂喜淹没了一切,老王家和老梁家都沉浸在一种梦幻的气氛中。
我和“媳妇”却在工厂的车间里相对无语。我当时正在帮爸爸赶一批轴承,戴着早已看不出白色的油光发亮的工作手套,裸着上身,车床停止了轰鸣,我从工作裤里摸出一盒皱巴巴的红塔山,掏出一颗点上。
“媳妇”说,一年中,她已经换了两个男朋友。
拉过手,亲过嘴,还被摸过咪咪。
她坚持说没有XXOO。
操!老子不信!!!
第十一节
她的解释是:大学的生活很无聊。
无聊就和人家亲嘴啊,无聊就被人家摸咪咪啊?操,我觉得这解释根本就不算解释。老子为了你连脱了衣服的女生都不要,需要你的时候你不在,一晚一晚打飞机。忙完了左手忙右手。你TMD倒好,让别人爽去了。在信里还写什么社团很好玩啊,图书馆很多书啊,原来你丫入社团就是搞对象去了。
话说回来,很想问一下,社团是个神马东西。为了掩饰自己的无知,装做很懂。我觉得社团就是有男有女,看对眼了就摸咪咪。
妈的,大学真是大染缸。一个村姑都发展成荡妇了。
卫校那个贼心不死的“娘娘腔”动作神速,因为是同系同专业,俩人又是旧相好,大学里面气氛估计超级好,都是双双对对的,“娘娘腔”很快就得手了。根据“媳妇”的讲述,同宿舍的六个女的,有两个在军训结束的汇演后就被人追求到手了,还有一个和另一所大学的高中同学火速勾搭上,她也不甘落后,身为“梁老四”,第四个举起“告别单身”的伟大旗帜,跟人家花前月下去了。
我“媳妇”说,大学的课程不紧张,除了上课和吃饭,几乎没事情做。“娘娘腔”和她一起上课,一起打饭,一起去溜达。经常去一个叫“北京路”的地方逛街,买衣服。还一起坐船,国庆长假,还一起去爬白云山,他们一起去吃“麦当劳”,一起吃煲仔饭,吃大排档……
“麦当劳”?老子只知道麦当娜。改一个字就可以吃了?为了维持老子的尊严,还是不问。我说过了,梁家闺女是个实诚人,不用别人问,就老实交代那种。丫说的这些细节搞得我更加光火。
“那除了这个‘娘娘腔’,还有谁呢?”我忍不住打断了,受不了了,这个傻B再不制止,就该跟我说亲嘴的事情了,我不想听。
她说她参加了一个诗社。诗社的负责人之一是广州人,比她高两个年级。是个热心人,告诉她广州的风俗习惯,还教她讲白话。
“等等,白话是什么?”老子只知道黑社会讲黑话,强烈的好奇心,让我顾不得掩饰自己的无知了。
“就是广东话。”
“哦……你接着说吧。”我有些后悔,干嘛问这种白痴问题。
她说那广州的师兄请他去家里做客,让她吃地道的粤菜,还带她去小区里的游泳池游泳,他爸爸在政府上班,妈妈是医生。
又是医生?妈的,老子逐渐对这个行业产生仇恨心理。要是能搞到一把AK47,我就冲进县医院把所有的白大褂都突突了。
“娘娘腔”的条件,和广州仔比起来简直屁都不是。我“媳妇”说,大学一学期过后,她暑假没回来,是因为师兄帮她找了份勤工俭学的兼职,她家里不是很富裕,所以想自己赚点生活费。师兄带着她风雨无阻地发传单,做家庭调查。因为他会广东话,所以她的问卷调查做得很顺利,做一份能有30块钱,她完成了200多份。
“后来,有一次下雨,没赶上公车……回不了宿舍,他陪我走回去。”她回忆的时候,居然神情甜蜜。
“别TM说了!”我狂怒。猪都想得到,这孙子趁雨打劫,在路上摸她咪咪了。
“但是我们真的没有……那个。”她无力地辩解。
反正老子是乡巴佬,只会讲黑话,听不懂白话,你TM说没有,我能有什么办法。
“别说了,就这么着吧。我警告你,以后别来我们家。”我愤怒地把抄起扳手往地上一扔,摔门而出。扳手
砸起了地上的铁屑,把我小腿肚子扎破了。
一见这个败家娘们我就见红,真是丧门星!我去爸爸的办公室兼会议室兼客厅兼卧室找创可贴。屋子里老王
和老梁正在品茶抽烟,两个老小子太兴奋了,没注意到老子都快哭了。
隔壁一帮娘们正在工厂食堂做饭。她妈爽朗的笑声让我觉得恶心:一听就风骚,生个女儿都贱货!
吃饭的时候大家都显得喜气洋洋,包括我俩。其实我们都是纯朴的孩子,孝顺是第一位的,我们自己的不愉快,不想让大人知道。两人强颜欢笑,神经大条的家长们居然毫无察觉。她妈妈注意到我小腿上的创可贴快掉了,还屁颠屁颠跑去找纱布给我包扎。她低头时我看到她花白的头发,相当内疚,我不应该因为自己不爽就把人家当成风骚的人。梁阿姨人挺好的,对我跟对她的孩子一样好。
送走梁家,我回车间继续干活。其实车工也是个无聊的行当。把原料和模板固定好,调好尺寸,保证车刀锋利且不会打滑,开动机器,然后就是死等了。等完成后再卸货,加工另一件。我的习惯是在这过程中看书抽烟。我家人没反对我抽烟,这一点比较开明。男人嘛,烟酒是免不了的。
实在是心乱如麻,我站起身,一脚把机器踹停了,出去洗手洗脸,换衣服。“你要干嘛去?”我妈在屋外探头探脑。“去玻璃厂找朋友去,约了今天,过生日。”“晚上还回来吗?”“不一定,不回来我就打电话。”
我去车库推出我的野狼125摩托,一溜烟出厂房,奔玻璃厂去了。都是刘德华惹得祸,在我那个年纪,几乎人人都想搞一辆摩托,很拉风,很危险。
我们那个地方玻璃器皿产业很有规模,劳动力需求量大,本地都不够用,河南四川的民工也来打工。我的初中许多同学读书读不出个名堂来,第一选择都是玻璃厂。做吹杯子的技师。说是技师,其实就是流水工。年纪小的就送货,推着小车装运,年纪大的就吹杯子。我们用的玻璃杯,都是人工吹出来的,这个工种待遇不错,但是对人的身体伤害大,肺病就是职业病。
年轻哪知道那么多。我有同村的三个好友都在同一家工厂,且都混到工头级别了。19岁的工头,让人羡慕。他们初中毕业就干这个,四年下来,咳嗽连连,真TM惨。不好好读书,只能去赚血汗钱。
上菜上酒,开吃开喝。我也不瞒他们,说了我“媳妇”跟别人搞对象的事情。哥儿几个是看着我们长大的,一听就炸了锅了。“就是那个人妖吧?我早就说了,上卫校的不是好东西。今天晚上咱就去他们家,老子给他放血。”冬生的仗义没得说,且深得我心。我知道他家的地址,我也想过去揍着小子一顿。
“本来是他,后来换人了,换了个广州仔。”我咕嘟嘟喝了一大杯啤酒,说出更丢人的事情。
“哦……操TMB的广州仔,生个孩子没屁眼……*&&……%%¥”冬生不敢再放豪言了,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去广州揍人,丫活这么大只去过临近的几个县,连省会都没去过,更别说广州了。不能帮忙揍人,只能帮忙骂人。
哥儿几个一看帮不上忙,只能不停地劝酒。“别在意,真的,你那‘媳妇’算什么。你现在是高材生。去了广州,睡两个广州妞就赚回来了。”朋友的开导是那样的脚踏实地。我趁着清醒,给家里打了个电话,今晚就睡他们宿舍了。
几个醉鬼去了一家小歌厅,开始唱歌。冬生和歌厅的老板娘有一腿不是秘密,他们去另外一间屋子XXOO去了。我们五音不全鬼哭狼嚎。“啊……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流泪……”我边唱边哭,今晚那些庸俗的流行歌曲每一句都像给我写的,越唱越伤心。
晚上在宿舍,并排躺下抽烟,像小时候一样。冬生醉得舌头直打结,还是坚持跟我说:“兄弟啊,我其实有句话想说,但怕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