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在不能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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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在不能醒-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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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实在承受不住!她想要他、被他弄的快要疯掉;她不能要他、拼命在残存的理智中寻找压抑的勇气……近乎赴死般的痛下决心,孟苡蝶猛地推开身上的男人,“这样不行!”来不及抹去唇舌上他的痕迹,打开车门无比狼狈地跑了出去。

南城新建的一个名为金色家园的小区,两个即将步入礼堂的新人精心准备的婚房就在这里。三房两厅的格局,宽敞舒适,处处透着温馨喜庆。墙面上大幅的海景婚纱照里,可爱、精灵的新娘在洁白神圣的婚纱里洋溢着说不出的温柔妩媚;儒雅俊逸的新郞轻抚着她的腰,满目宠腻。

童谣正坐在电脑前,全神贯注地盯着屏幕上张牙舞爪、满嘴掉汤的恐怖怪兽,两只手忙得不可开交。

“老公,渴。”
一杯茶水摆到了电脑桌上。

五分钟过去了,童谣一动没动过,甚至姿势都没变一下。

“老公,薯条。”
一包乐士摆到了电脑桌上。

十分钟过去了,童谣扭了扭屁股,手还是紧握着鼠标。

“老公,想尿尿。”
“……”

刘大志无奈地摇了摇头,只得放下手中的书,慢慢踱了过来。

“哎,快让开,你挡住我的血条了。”童谣毫不客气地拨了拨面前的儒雅男人。

“你这游戏有那么吸引人么?连厕所都没工夫上了?”刘大志推了推眼镜,转过身瞧了瞧屏幕,实在想不通那只庞大的、面目丑陋的、不知名的物种究竟好看在哪里。

“我在组队走不开,不行,憋不住了……你来帮我打。”童谣不由分说,把那个菜鸟按到了椅子上。

“我不会。”不知所措的男人无辜地看了一眼娇妻,希望得到救赎。

“你点着鼠标满屏幕乱跑就行了。”童谣边说,边冲进了厕所。

再出来的时候,屏幕上扛着大刀的角色已经灰蒙蒙一片倒在了地上。“笨死了!”

刘大志忽然心生感慨,命运真是个离奇的存在,是不是当初她当他学生的时候被他骂得太多了,才会有今天这种颠倒的局面出现?

“咦?这哪来的?”童谣这才发现桌子上面躺着一个精致的盒子,打开一看,竟然是一对情侣表。“Cartier啊!”声音竟然瞬间提高了好几个分贝。

“我刚才就跟你说了,你没听到么?”刘大志也走了过来,从身后环住新婚妻子的腰,真不容易啊,跟电脑抢老婆的人悲哀得可以!

“谁送的?”童谣一面拿起女款,往手上比划着,眼中满是倾慕。

“林天翔,今天送来的。”刘大志也很奇怪,那个人,他没教过他;怎么竟然想得起送他们新婚礼物。

“林天翔?”童谣也是一惊。

“他来的时候,我邀请他参加后天我们的婚礼了;既然人家都送了东西过来,到时候不请他去恐怕不合礼数吧。”刘大志看了看童谣脸上复杂的神色,连忙解释道。

“哦……”童谣仍旧把东西放在了桌上,却独自发起呆来。这,是什么意思呢……

摆在眼前的现实是没办法回避的,可能一对Cartier情侣对表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但是既然送来了,你的婚礼邀请人名单上就不能没有他!这是不言自明的……

童谣当然不会认为说林天翔会单单为了祝贺一对平时根本不会联系的新婚夫妇而特意送来礼物,唯一的可能性只能是纠结在自己最好的朋友孟苡蝶的身上;那么,林天翔,你这又是意欲何为呢?!

这些天来,吴顺京强烈地感觉到有一些事情正在悄悄地变化。上个星期,他的顶头上司——瑞林旗下的恒盛酒店集团董事总经理林天翔曾经在三天之内跟他单独而正式地长谈了两次。

他不清楚这个让人看不透的年轻人究竟有什么打算;但是言谈之中,他倒是归纳总结出一件事;那就是林天翔在进一步地确定他的忠诚度。

有些费解,自从在Wharton与林天翔结识,已经整整五年;并且在这个企业、也可以说是在林天翔的身边工作整整两年,无论是对公司、还是对这位总经理本人,他几乎都可以说称得上是死心踏地的尽忠尽责;如果说这位曾经的学弟、现在的上司,对自己还有哪怕一丝不确定的因素的话,都不可能让他担任这个几乎参与公司所有重大事项的职务;那么现在,当这位年轻的老总又把这件早就应该被确认的事情再次拿来确认,又是什么原因呢?

善于思考的特助并没有过多久,就被揭示了这其中的关键所在——当他从林天翔那里接到准备在英属开曼群岛注册公司的指令之后,他终于想明白,在这之前的两次会谈,林天翔让他表的决心,不是对恒盛、也不是对瑞林、而是对他本人!

他甚至站在林天翔的立场上进行了考虑;比较着与自己相同职务的特助陈嘉平,他想了很久,觉得自己被挑上无疑是最妥贴不过的事情。

相对于从瑞林转调到恒盛的陈嘉平而言,自己几乎可算得上是林天翔的嫡系;从性格上讲,自己谨慎有余、灵活不足,可是相较于圆滑趋利的陈嘉平来说,更能让人放心;最重要的,他是林天翔带过来的。自从在Wharton结识了这个学弟之后,他的所有工作成就几乎都与他有关。放弃他,就等于放弃之前这许多年的一切努力!

办公室的墙上的时钟已经指到了二十一点,总经理办公室内依旧亮着灯;林天翔从里面走了出来,神情疲惫却透着兴奋。英挺的男人走到特助办公室,吴顺京从一堆工作中抬起头,“顺京,下班吧;走去吃饭。”






第18章 第十八章
五月一日劳动节,正是星期天。

孟苡蝶早早就开始梳妆准备起来;可临到换衣服的时候,还是惆怅了半晌。被指责为“没品味”的那件蓝灰色小礼服,无论如何是没有勇气再买下来的。

最后只得另选了日子挑了一件米色的短款礼服;虽然是短袖、圆领的保守设计,颜色也很柔和,但却胜在裁剪合体;腰身处贴合得巧妙而不浮夸,完全符合童谣“不许显眼、不许掉身价”的标准。

怡生园酒楼的休息室里,孟苡蝶半趴半坐地瘫在沙发上面,看着精力充沛、而且兴奋异常的童谣把身上那件差一块钱两万的婚纱脱下来,只好认命似地再站起身仔细接好。一清早那跃跃欲试的美妙心情,早已被这一天马不停蹄的劳累消耗殆尽。

陪着新娘化妆、做头发就用掉一个上午。吃过午饭又开始张罗着到酒店里进行布置;然后跟着近三个小时在门口接待嘉宾,好不容易盼到晚宴开始,又被那风趣幽默、极擅长整人的司仪硬逼着跟伴郞进行了超级无奈的互动……

孟苡蝶苦了脸,眼泪汪汪,不禁在心下盘算“想不到当伴娘也是件斗智斗勇的体力活……”

手上的婚纱已经整整齐叠放在了它原来的盒子里,一抬眼却看见童谣那大红色的晚宴礼服刚刚穿到一半,忙不迭上前把那超长的拉链帮她系好。

“要敬酒了,孟苡蝶,你做好心理准备!”童谣一面忙着在镜子里扭来扭去地欣赏自己,一面郑重其事地提醒着身旁这个精神可嘉、却是能力不足的伴娘。

“喝酒么,早知道了;”受到提醒的人看样子还没意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我早跟我妈说了,今晚要是醉得爬不回来,让他们不用给我留门了。”

“你不光是喝酒,”童谣忽地转过身,语重心长地说,“你还得帮我喝!最大的考验来了,你一定要撑住!”

在童谣殷切的目光下,表情瞬间木讷的伴娘想了良久,痛下决心,“好吧……”

转眼间却见新娘子狡黠一笑,“逗你玩的……”说着拍了拍眼前那张斗志激昂的小脸,指了指地上的几瓶酒,“咱们敬的酒里,有一半里面装的是白水,就你这么实心眼儿;要是真酒,一桌桌敬下去,早趴了!”

孟苡蝶赶忙蹲下来仔细研究了一番,果真有半数瓶子上是有记号的,不由得钦佩之极。

“你记好,到了年轻人的桌子边上,咱们就得喝真酒;到了自家亲戚和年纪大的人桌子上,就倒白水来。这个任务很艰巨,你不要给我搞砸了!”童谣两只手各拿了一瓶,左右比较着。

就在这换瓶出招的造假活动,正在细心而大胆得进行得顺利的时候,孟苡蝶忽听得原本纷杂的大厅里,有那么几秒钟安静了下来。扭回头去一看,心里却像是被打翻了油盐酱醋的瓶子。

林天翔还没走到里面,竟是忽忽啦啦的有几个人站起来迎了出去。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现实!如果说这迟到的人,只是个交游广泛的痞子,多半此时只会遭到不满的质问和罚酒;如果说这迟到的人,只是个英俊潇洒的帅哥,多半此时大家也只会比手划脚的笑看他的脸;一旦这个交游广泛、英俊潇洒的男人原来正是全国十大地产集团的太子爷,那么一切对他姗姗来迟的质疑就都不成问题了。换句话说,连迟到都变得可爱起来,毕竟人家能够从百忙之中抽出这点时间来,就已经是很大的面子了。

林天翔的到来,让这造假的活动也暂停了下来;因为除开孟苡蝶习惯性的盯着手里的酒瓶子之外,其它敬酒的人、以及被敬的人无一例外地也将视线投向了来人。林天翔热络地和旧相识们逐一打过招呼,径直来到了一对新人面前。

孟苡蝶觉得脸很热;估计已经红透了。虽然喝下去的只有一少半是真酒,可对于这个既没天赋也未经过后天历练的女人来说,效果还是立竿见影的。感觉脸上温度很高,恍忽听着那迟到的嘉宾跟新郞新娘寒暄祝福,礼貌却不生疏,间或开着无伤大雅的玩笑,众人倒也捧场,气氛登时活跃起来。

旁边的人越是热络,就越显得她别扭得有些矫情;孟苡蝶觉得自己应该抬起头打个招呼、或者点一下头也好,以融入这和谐的气氛。想到这里,被酒精渲染了两腮的伴娘转眼望了过去;林天翔正巧也朝她瞧了过来。

带着尴尬、却强自坦然的礼貌微笑,费了很大力才被孟苡蝶口是心非地挂在了脸上;不料那男人根本是冷着脸,无理地漠视。甚至,似乎还皱着眉头瞪了她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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