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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往南十米折向东走六十步就是我家老院了。父辈们分宅基地是按步丈量的,二十步一家,也就是说我家老院是临街南侧第四家。院落前面的土垣墙不见了,临垣墙的槐树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所新房子。院落里有南瓜枯藤,和层层的枯树叶,桐树还在,以前村里的桐树很多,因为它长的快,可以做梁用,现在认识到杨树长的更快且价格较高,造成桐树基本绝迹,杨树独步乡里。就是这棵桐树上,中学时在上面刻的自己的姓氏王还在上面,那时候觉得自己的字写的不好,虽然自己的字每次都被老师评为优秀。现在再看这一个字,真的很工整,横平竖直,我现在才明白老师为什么给我的字以优秀的评价,他看中的不光是我的字,还有我的认真。如果换作我,我也会给这样的字优秀的。现在的我不会再有耐性写那么多本子认真的字了。那时候自己真的是一个混合体,一个听话的乖学生,一个单纯的小伙伴,一个父母手中的乖宝宝,一个小动物的爱好者,一个花朵的护理天使,一个残害了很多动物的冷面杀手。没有一本书告诉我说要爱护动物,保护植物。除了我的祖母,也再没有人这样告戒过我。
时间卷走了一段漫长的记忆,我站在这里,再也找不到儿童时的心情,再也不会想只是为了一起到田地里捉蛐蛐而去找哪个人。我长大了,很多人长大了就失去了对很多东西的兴趣,我明白失去了的这些东西是人生中最宝贵的,没有它们,生命变得很苍白。
我又一次想到了刻在树上的那个王字,我想竭力回忆起刻那个字时的全部情节:工具是什么已经记不清楚了,当时我的年龄是多少也记不清楚,我的字不太好,手控制不了笔,所以,整本子的字只有一部分写的很好,笔势很弱。显然是由于老师的夸奖,我感觉我的字还算说的过去,于是想在树上刻下一个字来炫耀自己的字。肚子里没有墨水,不知道什么字古雅易写(当时我心里已经有文字能表达古雅意义的思想了)。基本上没有经过思考我就想到了写自己的姓氏王字,第一笔我写的很认真,而且写出来后觉得漂亮的超出了自己的期望,树流出了体液,我觉得自己做了件错事,不想再写下去,但是一种说不出的要完成自己作品的力量驱使着我让我不能停下手中的刀。每一笔都很认真,写完了,树上流下了很多的体液,由树的体液我又联想到琥珀,于是我想到不久的将来可以得到黄色透明的可以用来粘东西的琥珀,再看到工整的把我的水平完全发挥出来的字,我当时是很高兴的,想告诉自己的父母姐妹,让他们看看我写的这个字。还有一个写这个字的原因;是我最后才想出来的;我觉得把字刻在树上可以保留更长的时间;我想看到十几年后这个字的样子;我产生有这种想法的时候是很激动的;正是这种想法—这个隐藏很深的想法—决定了我非要写下这个字不可;我找到了原因;就像我站在这里一样真实的原因;时隔十几年;我苦苦寻觅生活的意义;原来我小时候的一个小小的愿望和我现在的经过深思后的愿望是一样的:要刻下生活的印记;不能让自己的一切像风一样轻飘。我在墙壁上寻找;找到的是歪歪扭扭的几个字;还有小时候对剥落墙面的诠释;那时侯我总会在墙面上看到一个个人头相;这也就是后来我爱好上绘画的真实原因了;我想用绘画把我在墙壁上看到的东西表达出来;在高中的时候我跟一个在绘画方面有点天赋的同学学过绘画;由于学业压力太大;只能半途而废;自己成年后的愿望不过是小时候愿望的延续。两三岁时的事我只记得一件;我用双手啪啪地拍着一个大西瓜;很想得到它;其他的就什么也不记得了。是不是婴儿时就有了成人的愿望也就无从知晓。
我的这些愿望从何处而来;我觉得他们不是凭空产生的;它不光和老师的教导;生理的遗传,社会背景有关;还应该和父母的教育有关;而父母的教育来自于他们的老师父母和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我的祖父。我想起了他。他把墨水倒进外面被浸黑的墨盒里,把工具箱搬到靠近院子东面墙的地方,箱子中杂乱地放着各种型号的洋钉,铆钉,小型铁锤,斧头,凿子,刨子,劈刀,小型锯。在屋子的靠里的墙根边摆放着大型铁片锯。圆木早放在靠近墙东面的地方了。他准备制作几条条凳。我是家里最有空闲的人,我的一小部分空闲时间是花费在祖父家里的,我喜欢看他制作各种家具。几乎每次都不放过。每次我都是带着很强烈的兴趣观看的,我觉得那是一件极不平凡的工作,把一些零碎的有的还很坚实的圆木用锛镢先斫成棱角和表面都显得粗糙的胚料,在用锯把弯曲没有用的地方去掉。那时我九岁,觉得自己是个大力士,有用不完的力量,当祖父第一次让我帮他锯木时,我摩拳擦掌地想,我可以大显身手了,要让祖父知道我是一个体格强壮的人,没有想到的是我握住锯把的一端使劲地拽,却怎么也拉不动,锯仿佛长进了木料中一样,那时,我感到很没有面子。祖父看到了我的窘态,他慈祥地笑了笑,让我先到树阴中玩耍,我在树阴里看他仿佛毫不费力地在做,我怎么就没有想到他也是很累的呢,只是他没有说出来。当我第一次闻到被锯开的干木块散发出来的香味后,我就永远地喜欢上了那种气味。耶稣是幸运和幸福的。当胚料做出来之后,他拿起刨子来把它们刨平滑,凸显出分明的棱角来。美丽的一条条的木块被制作出来后,地面上便堆起了一小片废弃的小木块和刨花锯末,我喜欢看到这些东西,也喜欢听到小木块撞击发出的清脆的声音,我喜欢的声音很多,北归春燕呢喃声,早晨天未亮之前麻雀的唧唧喳喳声,麻雀总是在天亮之前的那一段黑暗里歇斯底里地鸣叫,它们是在呼唤黎明吗?有一点是肯定的,那时,我是很少注意到这一点的,我或者在麻雀醒来之前起床,眼睛里里还有成块的眼眵的时候。或者在麻雀醒来之后,太阳已经喜欢上了树梢的时候。我是随着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表来调整我的起床时间的,我不喜欢那种被制定出来的生活。我注意到麻雀叫声的规律的时候已经二十四岁了。我还喜欢美丽的画眉的叫声,水流急匆匆地滑向低洼处的哗哗声,蛐蛐的叫声,肯定不是蛐蛐的叫声把我引向田野的,也不是田野的风光,尽管田野中的野草以一种近乎魔力的力量吸引着我,那时我也有收集美丽野草的嗜好,水萝卜棵,蒲草,茅草,九点灯。。。是我最喜欢的几种野草,我一直有心把它们移植到家里,还亲手专门为它们垒了一个椭圆形的三米长的花坛,里面铺了厚厚的干净的沙土。但是,邻居家的那头黑色的劣等猪却成了花坛的天敌,它在我不在家的时候一次次地拱坏花坛,那时,很多人家都养头猪的,都不养品种猪,因为猪肉的价格很便宜,养猪不是为了赚大钱,是为了年夜的时候卖点零用钱和吃猪肉,由于他们不把猪当回事,完全圈养起来的猪是很少的,我若为了自己的花坛而要求邻居家非要把猪圈养起来也是行不通的,我放弃了移植野草的念头。不是任何声音把我引向田野,我说不上喜欢田野,多数时间我之所以行走在田野的小路上是为了宿短距离,宿短我和河流的距离。小路把我和河流隔开了,烦人的路总是要走的。河流里的水和水中的鱼吸引着我,如只有鱼吸引着我,我也不会经常到河里去。春寒料峭时,村里的成人就会联合起来捕鱼,机器,水泵,木架子车,铁锹,铁盆,直径一米来长的塑胶盆,塑胶桶,渔网,都会用上,三五天下来,河里的鱼就会被逮尽。我喜欢河水,清澈而有浮力的水,我喜欢漂浮在水面上,曾梦想一种密度大于人体血液密度的水,这样就可以不用力而永远漂浮在水面上,就像死海。我因为喜欢游泳,也就竭力地往水上面游去。在水里面,不只是感到舒服,还感到有趣。或许只有对一样东西有了至少双重的兴趣才会永久地喜欢上它。直到现在,我仍喜欢河流。喜欢站在河边上专著地观望它。尽管我业已不到河流中游泳,也不钓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