耸撬哪谌萦胩獠娜院臀颐墙袢沼龅降奈侍庥忻芮械墓叵担腥绻倭胖饕宓淖鞣纾任:τ诿鞒踩宰魉钣�20世纪的中国,前后有历史的因缘。 以下是我做研究工作的扼要报告,也把书中没有讲解得透彻的地方更加增强补充: 第一点,中国的传统社会有它自己的特色,断不能称之为封建体制,更不能与欧洲的feudal system相比。封建或feudalism必着重地方分权。所以〃裂土封茅〃,土地可以分裂为公国与侯国,受封则爵位世袭,永远遗传,茅是社坛上的旌帜,保有独立自主的气概。这种种情形都不可能为明清社会所容许。 在封建体制之下,领主向农民的征集,赋税与地租不可区分。即在日本德川幕府时代,不称土地税,而称〃年贡〃,或是〃本途物成〃,亦即是主要耕作物的收成。有时〃四公六民〃,有时〃五公五民〃亦即是领主与种田人对分,显然地与明清的田赋有很大的区别。 明清的体制是中央集权,皇帝直接向全民抽税,省级州县级的地方官吏全由中枢委派,他们本身都没有立法的能力。 这种体制最怕中层的力量凝固。不仅地方上的贵族建立不付税的庄园不能容许,即是大地主拥有土地至1万亩以上,再不分家析产,也认为可能威胁到朝廷的安全,官僚们必千方百计地将它们拆散。这当中常引起一段误解,明朝的记录里经常提及贵族的庄田,在16世纪最著名的乃是万历皇帝,由他宠爱的郑贵妃所生的福王常洵,据说他曾接受到田地4万顷,有说2万顷,亦即是400万亩至200万亩。其实经过调查,这些地主并不集中地存在,也不在亲王各自掌握之中。有如黄河改道,冲没的土地几十年无人耕种,后来开垦之后有了一点收成。长江里的沙洲,当初无主,后来也开发为田,各地方官也在该处抽了一笔小数目的税,当初也没有报告皇帝。后来被万历皇帝发觉,他就责成把这些土地的面积归并计算,称为福王的庄田。事实上这些土地无法实际归并,亩数既不对头,也始终没有由福王王府接管。所谓庄田不过皇帝要求各省,每年由这名目之下缴纳白银四万六千两,各地巡抚也向皇帝讨价还价。及至朝代覆亡,这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一) 传统中国的财政与税收(3)
在16世纪土地领有最集中的南直隶,即今日的上海、南京地区,有田地1万亩以上的未超过10余户。普通所谓大地主所领有的不过500亩至2000亩。领有每户500亩以上的户口不可能超过全境户口25%。每一县之内可能有1000户的土地在一二百亩之间,他们可以称为中等地主。其他小自耕农多得难以计算。苏州府有付税之户597019户,常州府有234355户。所以极大多数的小自耕农,每户只领有三两亩。 这种情形和民国初年的情形还相当吻合。从经济的立场上讲中国的问题,不是土地过于集中,而是分割过细。现今英国、美国私人的农场以250英亩为一般常态,每英亩当6华亩,所以一般都在1500亩以上。 第二点,中国土地税征收率过低并不是过高。因为税率低,政府的行政效率亦低。 各位看到原始资料内,有说不尽税重民贫的说法,我可以概括地说,所叙没有包括全部实情。本来税收之轻重,视人民之收入和政府企图行使职权的范围而定,没有经常不变的标准。可是以全国农作物的收成与政府的收入对比,中国明清政府所收之税至轻。即将所有附加税加入一并计算,除了极少数例外的情形,有如苏州府和松江府(当地官田的田租混入田赋一并计算),其他各地均在各地收成10%以下。有的不及5%。南直隶有一个溧阳县其税率不及收成1%。 一般记载说是税重,乃是当时没有最低限度免税的办法,亦无法行累进税制,三两亩的小户人家,本来就衣食不周,也要和大户人家有500亩以上同等税率付税。在当时抱怨税重的大部分代表地方官,他们深怕税收不能如额征完,他们自己卸不了责任。还有技术上的困难,公文上的统计不能和实地对账,有些富户人家割去一小块土地出卖,标价低廉,但是把他全部应付之税的一大部分割让过去,以致以后的买主得田有限,被割让过来的负担为患无穷。此办法也可翻转过来,富户可以出高价收买卖方的土地,但是只承应接受应付税的一小部分,让卖主留下小块土地去承担不成比例的租税。 今日西方各国的办法,地产付税过期,应加罚款,如再拖延,由法庭强制接收标卖,这些办法在传统农村社会里也无从施行。中国衙门里的办法,是抓着欠税的老百姓打屁股。再拖欠到一个时期只能呈请豁免。这种风气一开,即有力付税的人也徘徊观望,拖着不付税,以便在豁免时沾恩。明代的资料里还提及请人代杖的办法,亦即是一堆赖税的人出少数的钱雇得乞丐,要他或他们冒充欠税人,也私通衙门里的差役,让这些人在衙门前跪打,打后所欠的钱粮仍旧拖欠,以致最后政府只好豁免。有了这种种原因,中国的土地税率无法提高。总之,这都是在科学技术尚未充分发达,交通通信种种条件不够,立即实行中央集权,由皇帝直接向全民抽税,并且抽税及于三亩、五亩小户人家的后果。 明朝的土地税共征米麦2700万石,因为有的折银,有的征实,征实的又加转运费,折银的也高低不等,高的至每石折银近于二两,低的只0。)25两,所以缺乏确切的统计。我们大略估计再加人力役折银部分,可能值银2500万两,这总数与清朝在太平天国发难之前全部土地税值银3000万两和清朝末年、20世纪初年全国土地税值银3300万两的数目大致符合。 各位要注意这是一个很小的数目。同时从地方的方志看来,各府州县的税额极少能够如数收齐,大概一年能征收到80%,已经算是了不得了。1619年辽东战役前后,明朝对付清太祖努尔哈赤,曾在各省遍增辽饷,以后又增剿饷、练饷,每次不过每亩加银三分五厘,但是到1632年全国有1/4的县,应缴不及数额之一半,尚有其他134县分文未缴,不仅增饷无着落,以前经常的田赋也无下文了。这不是中国之财富无力承担,而是财政税收水平的分配,缺乏重点,抽税及于最低贫的下户。政府的能力只能与最低的因素看齐,好像一根链条一样,最脆弱的环节首先破裂。 16世纪后期中国人口,据估计已近于亿口。政府每年的收入,除了上述之2500万之外,尚有食盐公卖,每年余利200万两,其他各种商税、开矿的利润、罚款、捐输纳盐的收入种种名目加起来,也不过300余万两,无逾于400万两,所以整个加起来略近于3000万两,亦即计口数每口不过银两钱,亦即两。 在同时期欧洲威尼斯人口10万人左右,只和中国一县的人数相似,政府每年的收入已突破300万金托卡(ducats),等于36万盎司的纯金,亦即每口3。)6盎司的纯金。 两白银与盎司的纯金,两相比较,产生很大的差距,约略200倍至300倍间。固然威尼斯的收入不尽自赋税,政府也经商。各位也可以说:中国是一个穷国家,威尼斯是一个富国家。其实不然,中国是一个富国家,最初开始威尼斯是一个穷国家。一部叙述威城的历史,曾提到它在公元500年前后创设的经过。 他们(威尼斯之草创者)都是难民,为数4万余,在5世纪被蛮族逐出他们的故乡,在这海沼之中避难。此处土地经常移动,处于咸水的沼泽之中,难民发现无土可耕,无石可采,无铁可铸,无木材可作房舍,甚至无清水可饮。 这样威尼斯才锐意经商,它的财富是商业上的财富,不是农业上的财富,威尼斯不产金,它铸金托卡好几个世纪,所用金都从德国输入。威尼斯可算一个特殊的国家,它可算资本主义的最先进。可是中国也是一个特殊的国家。它首先就把农业上的财富发展到世界各国之前,以后几百年却没有进步。  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一) 传统中国的财政与税收(4)
我们也可以拿它与两者之间的英国比。英国在光荣革命之后,在1692年第一次统筹抽土地税200万镑。当日它的人口不过600万口,即以每镑值纯银3盎司计,也是每口平均负担1盎司,这时候中国已入清朝的康熙年间,英国以每口计算(per capita)它的土地税之能力,已为中国之8倍。而且今后这力量还呈直线式的上升,终至它的税收总额也超过人口百余倍的中国。 第三点,明清财政体系与中国经济之不能展开有很大的关系。 表面看来,我这种说法甚为费解。政府抽税轻,民间就应当多有剩余,多剩余即多资本,多资本即经济发达。这种想法也是财政税收系统的设计人朱元璋的想法。在14世纪他就标榜政府不要〃聚敛〃,不要〃与民争利〃,而要〃藏富于民〃。甚至毛泽东也受这传统思想的影响,他在1939年说及:〃中国封建社会内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会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这种想法也认为经济之发展达到高峰称为资本主义者,可以由民间策动,自然而然地形成,不待政府之参与。 其实一个国家经济之发展,国家与政府消极地不加阻拦不算,还要积极地参与赞助,因为商业上的财富,着重流通,经常赊欠放债。一方面借,另一方面就投资,在这进出之间合同一定要有保障,所以民法一定要规划得详尽,个人的权利义务一定也要大家都有共识,简单明了。这些都属于法律。政府不仅要有立法权,而且要有执行的能力。从政的人员必须经过特殊的训练,首先即要在社会上和教育上养成这种习惯的风气,影响到宗教。这也是一个大整体的组织与运动,与我前面所说的〃立〃字相似。 虽然我不能说中国过去五百年缺乏进步,应由明太祖朱元璋以来一脉相传之财政税收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