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野怪谈》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乡野怪谈- 第13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特穆尔摇头:“不知道,死不死不关我事,不过应该死不了吧”。

    我看着炸药炸过后的一片焦土,死不了?简直是放屁,别说是个人,换成是铁球也给炸碎了。

    ……

    特穆尔看着中原,说:“我以前当王爷的时候,想把中原人都迁到江南,让中原长满牧草,成为我蒙古人的牧场。后来元朝没了,我这个王爷也当不成了,不过我却吃了不死药,这时候我又有了一个新的理想,那就是把喜马拉雅山拦腰截断,让印度洋的湿润海风吹到西藏高原,让那里变成江南水田”。

    他眼神炽热道:“刚才那八千斤炸药只是小试牛刀,我真正想做的是把喜马拉雅山炸了。哇呀呀,你能想象到世界屋脊崩塌的画面嘛,真是太壮观了。炸药,真是没的说,掌握了这种移山填海的热武器,什么王朝、皇族啊,都是臭狗屎”,他掐着腰大笑:“我要去把喜马拉雅山炸了,我在喜马拉雅山脉附近买了三万吨炸药,可惜没核弹,不过炸几座山还是可以的……”

    特穆尔眼神炽热的说着自己的理想。

    他的理想很伟大,可惜没有几个人知道。我体会到他这种心情,明明做的这么伟大,每个人夸赞那是不成的。如果我赞美他几句,这老孙子估计欢喜的跳高。

    “你有病!”我认真的说。

    特穆尔脸上的笑容骤然消失。他嘴角冰冷,眉毛上挑,说:“你才有病……”

    “你真的有病”。

    “你才真的有病”。

    “大佬,您歇着吧,没事去炸啥喜马拉雅”,我简直无法理解他的心情,或许是活的时间长了,脑子有些不清楚,该把他的脑子挖出来用水洗干净。
第十五章 结尾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特穆尔的理想是炸掉喜马拉雅山脉。这个理想确实有些神经病,不过想想他一个活了几百年的老妖怪,神经要是正常那倒是奇怪啦。在这草原大漠,黄沙落日之时,特穆尔向我陈述他的理想。

    他满脸狂热,黑黝黝的脸颊有一抹不健康的潮红之色。

    我心中暗想,他经历了几百年的风霜,如今一激动,想来身子也吃不消了,不过这老王八蛋就算死了也不关我事,估计藏族同胞还会拍手称快,庆祝人间少了一大害虫。

    这时,我呕吐起来,口中腥燥的马血味道让我有些吃不消。干呕了很长时间,却呕不出什么,只是吐出一些胃中的酸水罢了。瞧着乌娜家的蒙古包就在数公里外,我就走了过去,想讨口水喝。

    我来到蒙古包时,乌娜正在唱蒙古歌。

    我听不懂蒙古语,不过音调中的沧桑是能听的出来的,想来是这小家伙因为奶奶去世而伤心。

    我在乌娜家吃了晚饭,特穆尔也来了。

    特穆尔拿出几副牌,我们开始打牌。值得说明的是,乌娜这家伙的经验相当老道,我们斗地主,这家伙就没输过。我瞧着她小小的身体,已经怀疑这家伙也是一个活了几百年的老妖怪了。不会儿,羊圈里的羊儿咩咩叫了起来,我和特穆尔知道有事情发生,急忙冲出蒙古包。

    夕阳下,一个血肉模糊的人缓缓走了过来。

    他走的很慢,每一步都很吃力。身上在滴答着鲜血,他的身后是一条长长的、蜿蜒的血脚印。

    云飞竟然没被炸死,这家伙的生命力那是没的说。

    特穆尔嘿嘿笑道:“嗨,云哥儿,过来打牌了”,云飞洗净身上鲜血,他全身骨骼至少碎了一小半,不得不缠满绷带,像是个木乃伊一样。之后他又穿上一身新的校服,模样更是怪异。

    校服控不愧是校服控,我怀疑他脑子有问题。

    最后一位客人是龙人,它的蛇尾被炸掉了,两只黄金眼瞳冷视这特穆尔,简直要把他生吃了。特穆尔哈哈大笑,抱着龙人,拍打着龙人的脊背,说:“我的弟弟,你这模样真是比以前酷多了,瞧啊,充满力量的身躯,渍渍,老哥为了迎接你,特地放了个大烟花”

    龙人的名字叫做帖木儿。

    我瞧了瞧帐篷里的四个怪物,每一个像活人,我自己也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姑且称之为人吧。我们五个人打保皇,帖木儿在棺材里睡了几百年,不会打牌,教了他很久才让他明白。

    帖木儿打了一会牌,就不想再打牌了,而是抱着笔记本看小说。

    “看的啥书?”我问。

    “灵异小说,我喜欢看”,帖木儿那布满金鳞的狰狞脸颊上露出孩子般的笑容,这家伙本来就是个小孩子。我瞧了瞧电脑屏幕上的文字,说:“瞧瞧人家这故事,这世界背景,高端大气上档次啊,你再看看咱这故事。如果我们的人生也是一段故事的话,那写这个故事的人必定是个神经病”。

    “是啊,他可是拥有宇宙最粗的神经”,特穆尔说。

    这个老蒙古鞑子叹了一口气,说:“像我这种伟大人物,本来就应该睡在水晶棺材里,然后放在北京展览。游客们要想看我,得买门票。多么有趣的人生啊,可我竟然还活着,娘的,活的时间长了也会让人发疯”。

    我心中哼哼了两句,心想你要是睡在水晶棺材里,估计没几年就进化成湘西尸王……

    ……

    草原上的夜很黑,风很大,草皮上一片风霜。

    我掐指一算,啊的一声大叫,原来今夜是大年三十。这时云飞从背包里拿出一款很潮的手机来,开机,给家里打电话。

    电话接通,我隐约听到一个懒散的女人声音:“喂,小飞飞吗,妈妈想你了,什么时候回家?”

    云飞说:“我现在正在杭州,再玩两天就回家。嗯,今天安好,我吃的很饱,玩的很开心,你勿担心。还有,你按时睡觉,春晚看一会就好,另外记得明天早上不要睡懒觉,冰箱里有现成的速冻饺子,不用你自己包,免得切菜馅的时候切了手……”

    他啰嗦了很长时间。

    妈妈是个娇嫩的女人,就像温室里的花朵。不会做菜,不会洗衣,更不会照顾小孩。小时候没有爸爸的他就是被这样一个笨女人拉扯大的,那个女人从来不会去管他做什么,就算这大年三十在外忙碌也是如此,只要他能按时给她打个电话就好。他的妈妈有些傻,年轻时的妈妈在一个夏天因为贪图凉快,就在一个洞里抱着一条大蟒蛇睡觉,然后就有了他,正常人谁去干这事。

    乌娜在一旁低声对我说:“他妈妈绝对死了!”

    “不可能,明明正打电话吗?”我不信。乌娜说:“待会等他睡着,看看他的手机就清楚了”。

    事实证明,乌娜是对的。

    云飞睡着后,我和乌娜偷偷拿了他的手机,查了通信记录,上面显示今晚并没有通话。我又点开录音机,里面就只有一个文件,我点开,“喂,是小飞飞吗,妈妈想你了,什么时候回家?”这句话我听了很多遍,心想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啊。夜渐渐过去,黎明前的最后一段时光是最黑暗的。

    当朝阳跃出地平线,光芒就洒落人间。

    如果是夏天,这时候就有牧羊人起床放羊了,让羊儿吃清晨最新鲜的草。不过此时是冬天,那几只羊也是饿的瘦骨嶙峋,再说它们是吃饲料长大的,羊肉比不上那些吃牧草长大的羊儿肥美。

    ……

    特穆尔,帖木儿,乌娜要离开草原了,说是要去西藏,去实现自己的伟大理想。云飞穿上自己的黑袍,全身都隐藏在阴影中,像是一头孤狼一样离开了。

    “他日江湖相逢,定将杯酒言欢”,特穆尔像是侠士一样,很牛逼的说了声另类的拜拜。

    不知不觉,我身边已空无一人。

    我哈哈大笑了起来,那龙骨终究还是归我了。

    我跑到被炸药炸出来的大坑中,瞧着碎石的一角隐隐有红铜色的龙骨,心中大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龙骨拖了出来,然而此时阳光洒落龙骨,龙骨燃烧起火焰,不多时就烧化了,灰烬中留下一块舍利。

    我很是惋惜,不过再怎么说也是龙舍利,也能卖几个钱。

    ……

    我回了家,过完了年,又把祖宗们的坟墓迁到一处风水宝地,在坟头上插了几柱香,青烟袅袅,也算是祖坟上冒青烟啦。

    迁坟的过程中有个意外之喜:我在爷爷的坟中发现了一个烟斗,卖了好几百块钱呢。

    老家的事情忙完,我一家人返回了城市。

    之后又过了三个多月吧,大哥在工地干活时发生意外,被从楼上掉下来的钢筋贯穿了脑袋,就这么去了。我因大哥的死而哭了三天三夜,整个人一下子落寞起来,但觉人生无甚意义啦。

    韶华易逝,时间无情。

    日子是一年年的过去,时间快的让我都惶恐起来,眨眼间就是十来年的时光。这是我也安安担心自己的寿命,根据苏瑛所说,我余下的寿命也就只有十来年。不过这玩意,尽人事,听天命,我也管不了那么许多,虽然担心却也没有法子,毕竟我有没有长生神药……

    小妹高中毕业后就不想上大学了,不是因为钱的原因,这时我手里已经有不少钱了,毕竟这些年来也没少东挖西挖的搞考古,从古墓里弄了不少古董。后来小妹嫁了人,家里就只剩下我和傻子三妹。

    我估计得照顾这傻姑娘一辈子了。

    不管如何,我的青春就是这么逝去啦。

    ……

    (本卷完)

    ps:第一卷结束,写个卷尾语。

    我最擅长的还是写仙侠,仙侠我已经熟透于心,怎样写开头,怎样写吸引人,也都很清楚。灵异,�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