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大人物的手下给打死了。
惨啊。
魂飞魄散,连做鬼的机会都没有。
嗯?好像它们本来就是鬼,鬼差也是鬼吧。我想了想,不清楚这大人物为什么要把这个中转战打下来,好像没有什么利益。不过这种大人物一般都是阴间的巨擘,好家伙,都是了不起的牛叉角色。
阴间很乱的,打来打去。
有些孤魂野鬼就喜欢造反生事,因此阴间并不太平。还有些鬼占据山头当大王,感觉跟我大华夏的民国时代一样,军阀混战,鬼王们打来打去,今天我打你,明天你打我,后天我打他。
鬼王是阴间金字塔顶端的上位者。
只有鬼王才有这个实力,攻打下一座中转站。
想来占据这座中转站的就是一位拥有鬼王实力的巨擘,或许就是鬼王呢。这些鬼王们连阴阳巡守者都不怕,一个个拥兵自重,随时都想入侵阳间。
阳间在它们眼中就是一片净土,是天堂。
……
在阴阳两界的夹缝区域,像这样的中转站还有很多座。说句实话,在这里混的鬼比阳间的人要多出好几百倍。不过这里的中转站的数量却比不上阳间的城市多。大部分的鬼都散落在外,是孤魂野鬼。
就像那荒野公寓,里面可不就是住着一群鬼与一群奇怪的人吗?
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事情,须知,古往今来,无数个时代,无数的鬼魂都从阳间进入这里,这里的鬼能不多吗?鬼的寿命可远比活人的要多的多。而且鬼魂大限将至时,就会拼了命的去投胎,然后去阳间,然后再死,然后再成了鬼,然后再在这里逍遥自在……
这是一个周而复始,无始无终的故事。
我们暂且不谈。
我在思索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好吧,我暂时是不能离开的。我仰望天空,放下一层薄薄的青色光幕笼罩了整个中转站。就好像一个大罩子,把这里给罩住了。凭我的力量是打不破这青色光幕的。
而且就算逃出去又如何?
就算能逃出去,我也没有什么事情要做啊。首先,我一个人是回不到阳间的,必须找个熟悉这阴阳两界的人带我出去。其次,我还要去找那个兰州拉面店的陈瘸子,这个瘸子很重要啊,没他,我就到不了三水村。
刘德江并没有告诉我三水村的具体位置,显然是怕我泄露了三水村的消息,把组织的人招来,让三水村陷入危机。我只能去找陈瘸子,没有他,我可就走投无路啦。这真是一件让我抓狂的事情。
不过更让我抓狂得事情还在其后。
那就是这家店铺的主人来了,店铺的主人是一头青面獠牙的恶鬼,长的十分狰狞吓人,而且块头超大。它有着两根弯曲的狰狞的牛角,全身青色的皮肤,那模样能把小孩活生生吓死。
这头恶鬼看到我们吃了它的食物,气的是七窍生烟。
是真的七窍生烟。
它的鼻孔,耳朵、嘴巴都冒出腾腾的青烟,眼中闪烁着电火。这位鬼大哥看起来那是十分不俗的样子啊。
我满脸堆笑,心想是个鬼都不好惹。
就这么一头开店铺的鬼,放在阳间都是一定一的打手,非常牛叉。可看着样子,这种级别的鬼只是鬼市中很普通的居民呢……
第六章 阴兵借道
果然,我们还是被店主扔了出来。
不过这个结果已经算是很不错的啦,至少比被打一顿的强。此时街道上已经人来人往,和阳间的城市没有什么区别了,而且看起来似乎更急繁荣的样子。因为这里不仅仅有中国人,还有美国人、日本人、非洲土著人……
好家伙,大杂烩啊。
亦或者说大部分都是鬼,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是人。
路边还有很多摆摊的,我看到了一个印度阿三正在用笛声操控眼镜蛇。谁要是看了他的表演而没给钱,那他就让眼镜蛇缠着那个人,不让人走。这简直就是强买强卖的奸商啊,俗话说无商不奸吗。这种小本生意更要奸,这样才能赚钱嘛。为了钱,这些人连灵魂都能够出卖。
不,他们本身好像就是灵魂。
好吧,我们换句话。这些鬼为了钱连肉/体都能够出卖。还不对,他们的肉/体已经变成飞灰了。
无所谓了,反正这些鬼不是什么好鸟。
……
变成猪头的赶尸人那是回头率超高,鬼市上的人、鬼一看到这猪头人就清楚这是刚刚闯入这里的吃白食的家伙。吃白食会变成猪头的,所以千万不要吃白食。那猪头飞在半空中,嘴里还大啃大嚼着。
它不怕变猪头,因为它本身就是个猪头。
我顺着街道行走,一路上看了不少东西。这里受到阴间的影响很重,阴间的风味极浓。比如车上跑的车子不是轿车,而是阴阳鬼车,也就是马车。这鬼市给我一种十九世纪欧洲城堡的感觉。
鬼市的中心是一栋高楼大厦,有好几百层,这种摩天大厦在阳间都极少见。这大厦是:阴阳事务所,也就是这鬼市的中心。原本这里是中转站枯处理事务的那些鬼差们办公的地点,可惜办理事务的鬼差都被杀了。
这中转站彻底沦陷了,成为了某位大人物的私人产业。
这才叫霸气,一方诸侯啊,想想都让人兽血沸腾。乱世出狗熊嘛,阳间太平,哪有什么割据战争,这样安全的环境也容易滋生狗熊。还是这阴阳夹缝中好,有人也有鬼,阳间的一切烦恼都可以忘记。
过了大约有三个时辰,赶尸人的那颗猪头终于再次变成人头,这样看起来就感觉舒畅多了。人身子上就得顶着一颗人头,这颗人头要是变成猪头亦或者猴子头,那感觉就是相当的怪异了。
这种怪异的感觉让我浑身不舒服。
不过接下来我们要怎么办,难道要露宿街头?此时天色已经完全漆黑,鬼市也热闹了起来。这鬼市白天是很安静的,晚上才是真正热闹的时间。对这些鬼居民来说,晚上才是白天。
这句话虽然有些怪,不过只要能理解就行了,话糙理不糙。
一盏盏红彤彤的大灯笼把街道映的灯火通明,比霓虹灯都要亮,也不知道里面点的是什么灯油。我仔细查看过,发现这些灯笼里根本不是电灯泡,而是一种散发着奇异香味的油脂。
我不清楚这种油脂来自何种生命,不过我还是不要清楚的好。真要是弄明白了,我可能会感到恶心,甚至会被人抓起来,也熬制成这种油脂。到时候这可就糟糕了,因为我不想死啊。
……
我们走累了,找了个街角蹲了下来。
这街角还有一张破凉席,好几个破碗,也不知道是那位乞丐仁兄留下来的宝贝。不过有总比没有强。
一些路过的鬼行人,会时而打赏几枚硬币。
叮叮当当~~
硬币与破碗碰撞发出的声音实在是太美妙了,美妙到让我的每一颗细胞都在沸腾。有硬币就代表着我们可以去吃东西,去住旅馆。我算是明白了,在这里没钱,那是什么都在做不了,这里比阳间都恐怖,没钱是寸步难行。所以没有什么也千万别没钱,没钱的人是没有前途的。
钱途嘛。
这些鬼都长的不咋地,有的长者狮子头,有些长者蛇头,还有的更是长的不像人类。不过习惯了就好,这些鬼至少还有智慧,这点它们与人类没有什么差别,完全可以与人类和谐共处。
我甚至看到一些人类中的小青年和一群女鬼处对象。
不要大惊小怪,世界上的一切真理都是可以推翻的,从电视里的鬼片中得到的结论永远是错误的。
鬼,并不可怕。
可怕的反而是我们这些人,人才是最可怕的东西,因为人心似鬼。有些人的心都变成黑色的了,这些黑心之人比鬼更可怕,更狰狞,更不是东西。
……
靠乞讨来赚钱是一件非常慢的事情,太慢了,慢到让我等不了。
赶尸人说:“想个法子赚些钱,我本来也是有鬼市货币的,只是这次在路上遇到太多波折,我的钱都扔在路上了,现在真是一分钱难倒英雄好汉”,赶尸人擤鼻涕,他冻的不轻,因为鬼市的夜晚很冷。
鬼,本来就是一种喜欢冷环境的生物,难倒鬼市还热腾腾的。
鬼市是阴风阵阵,那些大红灯笼都被刮的不停摇摆。幸好路上有很多的行人,周围的环境也非常吵杂,不然这种阴风阵阵的环境会把人吓死的。我擦了擦被冻的红彤彤的鼻子,问赶尸人:“你也是经常来这里的,难道没认识几个熟人?”
赶尸人道:“我一个赶尸的,能认识谁?没熟人,赶快想法子赚些钱吧,有钱才能去旅馆、饭店。这天就快到午夜了”。
“午夜?什么意思,难道午夜以后,这街上还要戒严?”我问。
赶尸人不耐烦的说:“别问了,你听我的就行”,他不愿再多说。不过对我来说,赚钱还是轻轻松松的。或许大家还不清楚,咱也是有三只手的。第三只手轻轻一捞,就抓来无数银钱。
不过我是轻易不会做这个的。
所以,我就成了一个街头艺人,准备靠卖艺来赚钱。接下来的两个时辰,我用自己那破锣般的嗓音为观众们唱了几首经典老歌,是什么走四方、东方红之类。我的声音让这些死鬼们感受到了异域他乡的情怀,所以是得到一致的好评,而且赚了一点钱,虽然不多,不过足够今晚吃饭、住店的了。
至于明天吃什么?
明天再说。
找个地方好好吃一顿,然后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