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掳婚-致命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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掳婚-致命沉沦- 第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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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家做饭从不做西餐,所以别指望夏小离的水平能有多高,面包烤得有点焦,柏亦谦切了一块,刚咬一口,立马就给吐出来。

    “这么久你的厨艺就没长进点?”做饭不是女人的天赋吗,就是他妈他妹虽然不需要自己做饭,但厨艺也是杠杠的,闲来无研究研究菜色,把生活过得精致点不也挺有情趣的。

    “我又不是厨师,厨艺那么好干嘛?”小离小声地嘀咕,眼睛亮亮:“要不,你回家吃?”柏亦谦的窝很多,这里绝对不是他的大本营。

    柏亦谦笑,一幅我人很好相处的样子:“厨艺一般,但还是勉强可以接受。”他虽然对美食挑,但吃着吃着其实也不是那么难已入口的,这也就是夏小离了,换了别人试试,看他会不会吃得下,不丢出去算是好的了。

    勉强?是有多勉强啊,小离心里默默道,别人做情人,她也做情人,为毛还要兼职当保姆?

    “你厨艺很好吗,怎么不见你煮?”小姑娘不服气了,她猜柏亦谦一定是个生活白痴,再说她也不认为男人一定不能进厨房,厨艺好不好是一回事,夏小离希望的生活就是当她煮饭的时候,她的老公给打打下手,她做饭,他洗碗,房子不需要大,但一定是很温馨,她会亲手布置他们的房子。

    柏亦谦沉默了许久,似在思考,很认真地看着她说:“我只会做给我妻子吃。”

    夏小离继续吃她的,心里很平静,她是想象不到将来会是怎样的女人有荣幸坐在柏太太的位子,也许是名媛,也是高官之女,总归不是她就对了。

    “手链呢?不喜欢吗?”柏亦谦一瞥,突然说道,发现夏小离并没有戴着他送的手链。

    夏小离摸摸自己的手腕,微笑:“不是,戴着手不方便。”

    吃完饭,夏小离自动自发去洗碗,她可不敢指望柏亦谦,那是完全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让他去洗碗估计比听到他破产还难。

    洗完碗出来,夏小离发现原本早就该走的人居然神奇地还在看报纸,这人可是工作狂耶,好像他一天不去上班,公司就会倒一样,好奇地问道:“你不用去上班吗?”

    柏亦谦闲闲地把报纸合上,顺手抄起桌上的车钥匙:“今天放假,走,带你出去玩。”

    “我要上学。”跟柏亦谦待一整天?别逗了,她没这勇气。

    柏亦谦斜斜地看着她,眼神有点冷:“需要我打电话询问一下你们校长吗?”夏小离的行踪在他眼底子底是清清楚楚的,她的课程表甚至摆放在他的办公桌前,敢跟他耍心眼,有意思吗?

    就会威胁人!

    “不用了,我们走吧。”小离这回倒是学乖了,主动地挽柏亦谦的手臂,她发现柏亦谦这个人有时很好哄,只要她示示好,一般他都不会跟她计较的。

    出了门,司机在外面等着呢,不是老杨,是另外一个,老杨几乎已经成了夏小离的专属司机,柏亦谦没有让司机开车,自己接过钥匙。

    柏亦谦今天心情好呀,决定带夏小离出去逛逛,女人都喜欢逛街,他平时肯定是不乐意的,嫌麻烦,但是夏小离不一样,他现在对她可新鲜着呢,愿意宠着她,搁手心里护着她,就想她的全身上下全挂满他的标志。

    他给夏小离准备很多衣服,当然不是他亲手准备,他没那么多闲功夫,是他万能的秘书给准备的,全部按照她的尺度订,并不确定夏小离喜欢哪种风格,他甚至让秘书各个类型全给订了,自觉对哪个女人都没这么宠过,哪怕是他妹妹,但夏小离似乎并不喜欢,从来就没见她穿过,所以他决定带她亲自来选,再挑,总能选到她喜欢的吧,他的女人自然不能穿得那么寒酸。

    柏亦谦的衣服全是订做的,他也不知道去哪好,带着夏小离就直接往本市最大的商场去了,那里有各个专柜,方便好挑又省事。

    “你要买衣服吗?”小离问,据说男人都不喜欢陪女人逛街,男人买东西目的性强,女人喜欢慢慢逛,精挑细选,再货比三家,男人通常是没这个闲心的,像柏亦谦这么大男人主义的,应当是个中的翘楚,她当然不会自恋到认为他是来陪她逛的,只是以为柏亦谦想买衣服。

    夏小离一想,也是,她见柏亦谦来来回回似乎就那么几件,其实是她out了,柏亦谦衣服当然不止那么几件,只是他就认准了一个牌子,衣服款式都差不多,她对柏亦谦也没那么上心,自然没察觉到。

    柏亦谦本来没这个打算,但是夏小离一提,他觉得其实也是可以的,由自己女人亲手打理的衣服,也许会有不一样的感觉,他父亲的衣饰就是母亲一手打理的,从不假借阿姨之手。

    两人走到男装部,销售小姐两只眼睛经过千锤百炼,哪个不是火眼金睛,一看就知道柏亦谦是条大鱼,呼啦呼啦全围上来。

    夏小离自动闪远些,漫不经心地看看衣服,她本就不懂这些品牌,一件一百块的衣服和几万的衣服,她看不出有什么不同,但她肯定是不会拿几万去买一件衣服的,几万抵过她全家好一年的生活费用呢,她的生活环境注定了她跟柏亦谦有不同的人生追求,她是能进小超市就绝不去大商场的,而柏亦谦是连大品牌专卖店高贵的脚都是懒得踏进去,那境界能是一样的吗?

    衣服上肯定是没挂价钱的,能进来买这些衣服的人哪个是会看价钱,夏小离也不知道价钱会有多恐怖,所以她很淡定,淡定得很。

    柏亦谦招招手,把她叫过去。

    她是小狗吗?招招手就得过去?心里不爽归不爽,她还是乖乖过去了,这就是强权政治压迫下的人呀,都有奴性了。

    柏亦谦让她挑,她哪里懂呀,不过是柏亦谦付的钱,又不是她的,夏小离就不客气地指啊指,什么颜色都来。

    柏亦谦开始脸上表情还是很好,到后来脸色却越来越黑,他不是心疼那钱,而是这女人,粉红色,她什么时候见过他穿粉红色,这是他的风格吗,能穿吗?

    “我,我就是觉得粉色的挺好看,”小离缩了缩脖子,很会给自己找理由,“你成天穿黑白两色,偶尔也是可以换换颜色的,粉色多好,精神,看着就年轻。”

    柏亦谦今年二十八岁,可以说是男人最好的年龄,但是夏小离却只有十九岁,十九岁,多嫩的年纪啊,面对夏小离那么嫩的脸,他有时也会想自己是不是太老了?当然,这个他打死都不承认。

    于是,败家的某人大手一挥把专区粉色系列全买了。

    小离傻眼了,当她什么都没说行吗?

    买完柏亦谦的衣服,手里也没提着,直接给人地址,让人送货到家,本来是没这项业务,但是做生意嘛,凡是得变通,柏亦谦自己买完还念念不忘给夏小离买。

    小离不知道电视里那些遇到王子后的灰姑娘被男主丢进豪丽的宫殿时是什么心情,总归是不太好就是了,一大堆人围着你转,众星拱月,所有人都在奉承你,说着好话,把你赞得天上有,地下无的,但是事实呢,她们眼里藏着的是对你的鄙视,麻雀再伪装,也成不了凤凰,夏小离方才那一身衣服进来,眼尖的店员就已经在心里估量她的身价,这社会笑贫不笑娼,但是她们在恭维你的同时,却同样在心里深深地唾弃你。

    伤害多了会麻木,夏小离却发现自己还没到那个功力,惨淡一笑,柏亦谦把她丢在这里,像个傀儡一样任人摆弄,也许他是觉得女人都喜欢当公主,他给她这个机会,她就该感恩戴德地谢主隆恩,可是他不知道伪装公主的平民,尤其是在所有人知道她的身份,却假装不知道才是最可悲的。

    人靠衣装马靠鞍,夏小离本就是个美人胚子,衣服一换,整个人的气质都不同了,连身的大衣,公主连帽边是奢华浓密兔毛,整体设计,修身大气,纽扣采用大颗亮钻修饰,袖口是复古的马蹄袖,整件外套的剪裁,修身,精细,配上白色的长靴,低调的奢华中带着清新甜美。

    “还不错。”柏亦谦很满意地点点头,夏小离是块璞玉,由他亲手打磨,一点点,绽放光芒。

    刚买完东西,柏亦谦的电话就响起,这个大忙人,哪怕在放假也得为公司的事忙着,有多少付出就有多少回报,别人只看到得到柏亦谦的风光,谁知他背后付出的辛苦,没有哪种收获是平白无故的。

    趁着柏亦谦在打电话,夏小离走下楼去,楼下的东西比较平民化,适合平遍民众,小离停留在毛线区,她突然想到天冷了,该给叔叔和伊宸织件毛衣,伊宸从小的小手套,小帽子都是她给织的,后来她学会了织毛衣,叔叔舍不得买衣服,她就年年给叔叔和伊宸织,记得第一年时,叔叔可宝贝她织的毛衣,逢人就炫耀,至于婶婶和伊晴都是属于比较时髦的,没瞧上她的手艺。

    伊宸喜欢白色,但白色不耐脏,他又喜欢打球,很容易就会弄脏,不实用,还是买深蓝的吧,至于叔叔,最简单了,永远的灰色就好。

    夏小离在这边入神地挑选颜色,没注意到柏亦谦早已挂断了电话,正站在后面看着她,眼睛划过一丝光亮。

    女人厨艺不怎么样,织毛衣的手艺他倒是可以期待,虽然他不一定会穿。

    其实吧,您老人家是真想多了。

    柏亦谦方才的电话是一个朋友的约,别以为柏亦谦就没朋友了,大院里的发小,生意上的朋友,应酬就没少过,他一回来,立刻就有人找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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