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到她了,她轻轻地站起,我的心开始加速地跳。
“大家好!”天呀,多么有礼貌。“我叫姗姗。”然后害羞地低下了头,好像很怕别人看她。
“姗姗”——多么动听的名字啊!这三个字立刻刻到了我的心里,如果我记英语单词的速度能有这么快就好了。
“请大家多多帮我。”她害羞地说。
“好的。”我脱口而出,忽然发现全班都转过来看我,姗姗的脸一下子又红了,我觉得我的脸也红了,忙低下头。这时传来居来的声音:“雨笑,你今天怎么了?她又没说‘请雨笑多多帮我’。”我的耳根都发烫了,不知她是怎么坐下的,后面又是怎样进行的。
晚上我回到家中,在大院门口急切地等待着超的放学归来。超可以说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了,为什么说之一?因为还有个尧。尧和超可是我的结拜兄弟。
患难之交——我和超不能不提的往事
六年前刚来乌鲁木齐没几天的我没什么朋友,直到妈妈的同事来我家做客,带来了她的儿子——超。我兴奋不已,在家里很快就与这个黑黑的厚嘴唇瘦男孩混熟了。为了一表地主之谊,我问妈妈要了当时觉得很多的钱——10块钱,然后带着超去家边的延安公园玩。
同为四年级的我们都很兴奋,两人追追打打地进了延安公园,这个乌鲁木齐当时惟一不收费的公园。
刚进大门,超就愣在原地,眼睛睁得老大,惊呼着:“哇!”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延安公园的湖里几乎全是一丝不挂的小男孩,光明正大的裸泳让我俩大开眼界。我可是没有任何偏见的,觉得谁都是好人。我就带着他向湖边的小山走去。
羊入狼群,真的如羊入狼群。在一声口哨声响过后,水中的小男孩全向岸上冲来,我俩立刻被一群赤身裸体的同龄人围在中间,我可以从对方眼中看到一种近乎野兽的残忍的光。我的心狂跳着,看见超的脸被吓得煞白。
几个比我们大的男孩手中都拿着刀,其中一个一脚踢中超的肚子,超痛苦地倒在地上。我赶紧去拉他,却被另一个男孩拉住领子,然后我听到他恶狠狠的说:“钱拿来!钱!”然后一把把我手中握着的10块钱抢走,又把我俩身上翻遍,最后拿起自己的衣服扬长而去。
我俩趴在地上吓得一直不敢起来,直到超放声大哭,我也放声大哭,两个人抱在一起,我感到我俩都在发抖。后来我俩一路飞奔边哭边往家跑,见到一个叔叔,就哭着乞求:“叔叔,帮我要回我的10块钱!……”“叔叔,帮我要回……”
我和超认识后发生的第一件事就是这个。我俩可以说是相识在患难,又在患难中共同成长。
超现在长得和我一样高了,都是1米78。这六年里不是我比他高半公分,就是他比我高半公分,现在终于一样高了。
超现在也长得帅了,成熟了。经过六年的共同生活,我俩的爱好几乎完全相同:爱足球烦篮球,爱骑自行车乱跑,爱玩电脑游戏,爱在楼顶向下扔炮,爱养宠物……惟一不同的就是他爱流行音乐而我不爱。
但毕竟我俩的共同语言实在是太多了,从那时起我就知道这辈子我俩算是分不开了。
终于看见超远远骑着车子过来,我迎头冲去一把把他从车子上拉下来,超吓得问我:“你没事吧?”
我兴奋地对他说:“我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了!”
超惊诧地说:“你不是早有云夕了吗?”
“云夕?”好熟悉,好像有这么个人。对了,所谓的我的女友吗?她算得上什么呀!
“不是啦,云夕和我是朋友,我以为我喜欢过她,但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什么是‘喜欢’的感觉!”超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真的吗?那快说说,快说说!”他边问边把车子扔到一边,急切地拉着我,问我详情。于是我便把今天对姗姗的感觉一股脑地告诉了他。
……
“好美啊!”超听完,感叹地说,“你等我一下!”超拖着自行车就向家跑。“在你家等我,我给你听一首歌!”话音未落已冲进了楼里。
听歌?我疑惑地想着,他应该知道我是从不听歌的啊,我是只听古典音乐和摇滚音乐的!我边想边上了电梯,看着显示屏上的数字越来越大。
刚进家,超就拿着他那个老式录音机跟着冲了进来:“快,把所有灯关了,窗帘拉上。”说着就去拉窗帘。这时已经是晚上了,真不知拉窗帘干什么,但我还是关了所有的灯。“不能有一丝光。”超拉紧了窗帘之间小小的缝隙,然后让我坐下,我摸黑坐了下来,超轻轻按响了录音机。
在漆黑安静的客厅里,那个破旧的录音机放出了一个男子的歌声,我的心一下子就醉了,从此我一听到这个前奏便想起了这个夜晚,便想起了姗姗。
“baby,你在我心中是最美……”我想到了美丽的姗姗,“……我无法安然入睡……”姗姗看我一眼,我就会崩溃。
“你的美,无声无息,让我追随……”那头秀发,那双眼睛,那件红色的毛衣。
“……每一个微笑都会让我沉醉……”天啊,姗姗对我轻轻一笑,我就会沉醉。
“……你在我心中是最美!”对,是最美!最美!!!“彷徨失措,我不后悔……”对,绝不后悔,怎么会后悔?我是多么想“伴你相随”!
羽·泉的歌完全唱出了我的心声,我从此深深爱上《最美》,爱上了羽·泉的每一首歌,爱上了最美的人,随着时间的继续,我对《最美》的感触与日俱增。
我便和超就这么一直听着这首歌,我相信,他也应该有了自己的“最美”,不然他不会这么理解我此刻的心情,不会立刻想起并且激动地让我听《最美》。
十九太保 正文 迷人的姗姗
章节字数:5686 更新时间:07…07…08 01:22
文科班刚刚组建,学校里就一片哗然。这将不是一个普通的班,这绝对是个不平凡的班,从男生便可看出。以前历届从没超过10个男生的文科班,到我们这届竟然有19个男生。以前文科班的男生都是弱不禁风,而到了我们这届全都是一些传奇式的人物。
我申请和王思雨做了同桌,高一一开学我的同桌就是王思雨,现在又在一起了,两人格外地开心,又开始变得无话不谈。
“T。B。G。FNO。1”这个称呼又开始在我俩之间互相用上了,用“TheBestGoodFriendNo。1”来形容我俩之间的关系一点也不为过。
我俩谈起了高一时的“淫笑”组合,谈起了高一每次英语考试是如何抄雷永琳的卷子的,又谈起了暑假的“南山事件”。
我们一直回忆着高一一起度过的欢乐时光,最后我对她讲了我对姗姗的感觉。
“我真的是喜欢上她了。”我认真地对王思雨说。
“我们的雨笑终于长大了!”王思雨用手轻点了一下我的额头。
“别笑话我了。”我继续对王思雨说,“我该怎么办呢?我知道你会帮我的,对吧?!”我期待地看着她。
“现在就打住,什么都不要想了,千万别陷进去,因为她已有男朋友了。”王思雨的这一句话就如晴天霹雳,我的脑中一片冰凉,心被冻得几乎不会跳动。
“不会吧?”我心存幻想地问王思雨,希望她刚才是在开玩笑。
“骗你干什么?我是为你好!你这是情窦初开,如果失败会伤得很深,所以千万别陷进去,你们连朋友都不能做!”王思雨握住我的手,认真地说。
我把手缩回,我太难接受这个现实了,不知道现在该如何,就好像生活中所存的希望一瞬间全部破灭,精神支柱一瞬间全部倒下,这也许便是那种叫做“心灰意冷”的感觉吧。
姗姗美丽的面孔在我的脑中一次次出现,我静静地趴在桌子上,心里无数次地问自己:“就这样放弃吗,就这样放弃吗?”
第一节课过去了,下课时刘恒来找我,我听见王思雨对他说:“让他想一想。”
第二节课过去了,下课时居来来找我,我听见王思雨对他说:“让他静一静。”
第三节课过去了,刘恒和居来叫着苏洋、刘曦一起过来,然后问王思雨:“他是不是傻了?”王思雨小声说:“再让他静静地想一想吧。”
第四节课刚下,居来、刘恒、苏洋、刘曦一起冲来,我忽然坐起,然后郑重地对他们说:“我想好了,我不放弃,只要她在我身边就好!就算只做个普通朋友。”
姗姗对我太重要了,我做不到不去认识她,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我做不到认都不去认识,更何况她是我的心上人。
刘曦高兴得跳到我旁边,用力地拍着我的肩膀,说:“我最怕见我们快乐的笑笑难受的样子了,只要雨笑想干我们就一定帮他干!你们说对吧?”说着向苏洋他们看去。
“那还用说!”苏洋笑着说。
“嗯!”刘恒点点头,然后重重地抱了我一下。
“没什么好怕的。”居来的话好像包含着什么很深的含义,但我知道他也是要来帮我了。
“既然这么决定了,那我也就不劝阻了。雨笑,如果别的忙帮不上,至少我还可以给你分析女生的心理。嘿嘿!”说着顽皮地一笑。
我的心里好受多了,刚才那种窒息的感觉一下消失了,顿时有种雨后见彩虹的感觉。我暗自做了决定:我只要能和姗姗做个朋友能摸摸她的头发就行,绝不会让她知道我喜欢她,因为那样会伤害她。只要天天看她高兴我就感到幸福。
最后一节课的铃声响起,等到姗姗美丽的身影从视线消失,我才收拾东西回家。
刚出校门就被苏洋迎面挡住,苏洋边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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