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的婚礼》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我要的婚礼- 第1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要搁其他人说,怕是一点感觉都没有呢。”
  “说说看,让我们也感觉感觉。”小贱贱诡异地笑着。
  阿慧:“现在没感觉,等有感觉了,再告诉你们。”
  我:“对了,那后面怎么说?你跟六子的窗户纸也捅破了。”
  阿慧摇摇头,又无奈地深深叹了一口气:“我也不知道。从昨天到今天,他就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也没有联系我。”
  荷花:“逃避?这男人怎么想的?”
  小贱贱:“哦哦,我大概知道是什么事情了。能怎么想,不过是艳遇一场。”
  荷花:“不是你想的那样!”
  小贱贱:“那也不见得就是你想的哪样。”
  噗……沉默许久的壮壮突然笑了起来,那种笑十足Y荡:“你们知不知道我来丽江的第一天发生什么事情了?”
  我:“跟我们去植树,然后高反。”
  壮壮:“不是不是,那是第二天。”
  丁宁:“那是什么?”
  壮壮:“你们猜?”
  小贱贱:“别猜。你们越猜,他就越吊着你们的胃口。你们不说,他自己会提得的。”
  一听这话,我们也就集体沉默了,夹菜,扒饭,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安静了五分钟,壮壮终于忍耐不住:“好吧,我告诉你们。”
  那个时候的丽江还没有通火车,多半来丽江的人都会在昆明倒夜班的卧铺大巴。前面部分的卧铺分成三列,而最后的一排是五个卧铺连成一块的大通铺。上车时候有个□□的女人,和壮壮一样,也是后排的位置。那一天,车上的人并不多,后排的五个床位也就只睡了两个人,一左一右,离得远远的。
  可到了后半夜,壮壮就感动了异样:一个温暖柔软的身体正慢慢向他靠拢。女人很自然地把头埋进了壮壮的怀里,一条腿搭到壮壮身上,一条胳膊又悄悄地伸进了壮壮的衣服里。很快,便是干柴烈火熊熊燃起。
  壮壮:“那种感觉,提心吊胆,就怕被别人发现。但就是在这样的场合,哦,那种因为紧张、刺激带来的快感绝对没有那一次能比得上。”
  阿慧:“说得好像偷情一样。”
  壮壮:“就跟偷情一样!”
  丁宁:“我记得一句话,那种心跳的感觉,要么是初恋,要么是偷情。”
  我轻轻咳嗽了两声:“知道吗?我的初恋也要结婚了,跟大国的初恋。他们两结婚的日子跟我们的正好是同一天。”
  萧萧:“这么狗血?”
  我:“嗯,就是这么狗血。”
  丁宁:“他们这是在报复你们吗?”
  我弱弱地点点头:“我想是吧。”
  荷花:“芙蓉,你能不能别装了啊,你的初恋就是大国,大国的初恋就是你。你们两的初恋当然跟你们同一天结婚。”
  “好绕,”萧萧说着,又扭头看着我:“那现在你们还会有那种心跳的感觉吗?”
  我:“不心跳,那不就死了?”想想,又大叫了起来:“差点忘了一件事情,我的伴娘比我先结婚,我没有伴娘了!”
  “我我我!”荷花赶忙举了手,兴奋地说着:“不过,我已经做过三次伴娘了,再当一次就嫁不出去了。”
  我:“你是多喜欢做伴娘啊?”
  荷花黑溜溜地转着眼珠:“你是我最爱的女人,我做不了你的新娘,就做你的伴娘啊!”
  阿慧:“额,那你还得提防着一下大国的伴郎。看人家是不是也是这样想的。”
  我:“哪个男人没个基友,像小贱贱跟壮壮。也恭喜萧萧,正式加入小贱贱的基友团。”
  话一说,便是一阵哄堂大笑。也只有叶子一直是安静的,一口一口地扒着饭。看她木讷的表情,又像灵魂出窍在四海神游一般。
  我:“叶子,想什么呢?”
  “我在想你们刚刚的那句话”叶子摇了摇头,若有所思:“什么是,女人的gao潮只有憋尿憋到爆的时候才会感觉到?”
  噗……萧萧正吃着,听叶子这么一说,大口的米饭随即像点了炮仗一般喷涌而出。所幸捂得紧,没有四溅出来。但桌对面的壮壮和阿慧迅速地端起他们所能触及的四盘菜,像触了电一般敏捷的跳开。又听到劈里啪啦一阵,就见壮壮被凳子绊到,像个乌龟一般四脚朝天地躺在地上,汤汤水水淋了一身。
  一旁的荷花还没有反应过来,伸着筷子停顿在半空说:“发生什么事了?”
  因为这一场令我们手足无措的尴尬,萧萧提出要请我们去K歌。
  我不大唱歌,却也喜欢跟他们在一起的日子,欢声笑语,总是源源不断。
  8个人,单小贱贱一辆车是不够的。趁着壮壮洗澡的功夫,很快,萧萧又开来一辆。却不是那天的红色敞篷跑车,而是一辆白色的越野车。
  “这个我喜欢,”我说着:“原来那辆呢?”
  萧萧:“还给朋友了。”
  “这辆呢,也是借的?”我挠了挠头:“谁这么大方,给你借车一点都不含糊?求介绍,求包养!”
  “这车不错,”余下的人陆续出门,小贱贱给院门上了锁,转身说道。
  我:“我正想问呢,奇瑞什么时候有这样的车了。”车标是个椭圆,这其中有个倒V。
  小贱贱:“这难道不是吉利的吗?”
  壮壮:“我看是长安。”
  荷花:“明显就是三星的好不好?”
  阿慧:“三鹿啊,这都看不出来!”
  叶子一脸狐疑:“为什么你们用这样的语气说,这难道不是奇瑞吗?”
  这边的丁宁已经笑弯了腰:“这是英菲尼迪。服你们了,居然把一百多万英菲尼迪QX56说成了奇瑞。”
  满脸黑线,默默地,我钻进了小贱贱的二手夏利里。
  记得在《爱情呼叫转移》里有这样一个镜头,原先是一对情侣在日式的餐馆里吃饭,渐渐地,隔间的门被一道道打开,桌子被一张张排起,认识不认识的,八竿子打得到打不到的人都围坐在了一起。
  就如同电影的画面,原先只是8个人K歌,要了一个中包。渐渐地,海格,老驴,强子等人也都纷纷赶来,就像是蚂蚁闻了蜜香,越来越多的人从丽江的角角落落聚集在一起。中包换成了大包,大包又多加了十来个凳子。还有人打开了房门,几个家伙搬着墩子坐到了走廊上。
  被挤在沙发转角的我一手抱着爆米花桶,一手使劲地往嘴里送爆米花,听荷花和阿慧合唱着:莫言(小贱贱),我就喜欢你,深深地爱上了你,没有理由没有原因……                    
作者有话要说:  

  ☆、艳遇之都

  有个学生摸样的小贩在天桥上卖鹅卵石。石头是他从金沙江边捡的,色彩缤纷,形态各异。每个石头上都画了一些,或是在沙漠行走的骆驼,或是攀爬巨石的小女孩。画面与石头的纹理、形状相互融合,浑然一体。
  古城口的巡警正帮着过路的妇女整理襁褓。女人把孩子背在背上,背带松落,襁褓垮垮地直往下坠。巡警牢牢地用双手托住小婴儿,女人则弯着腰,重新调整背带的松紧。
  身后又两个小孩大叫着:“阿姨,阿姨,你东西掉了!”小男孩气喘吁吁地追上我。摊开手,正是我的自行车钥匙。想他们从熙熙攘攘的人流中找出我并追上我一定是废了不少劲的。
  一朵灯盏花从水渠边的石缝里努力地探出头来,灿烂如阳光一般。一个穿长裙的女孩蹲下身,尽可能地挨着灯盏花,却没有采摘,而是歪着脑袋冲着一旁朋友的相机说:“耶!”
  路过四方街,有一拨老太太排成一列,等待对面同行的老头给拍合照。一个外国老太太拍了拍老头的肩膀,比手画脚地说着什么。老头不明,挠了挠脑袋。对面的一群老太太大叫着:“笨啊!人家叫你过来跟我们一起,她帮忙拍!”
  很多人问我什么是艳遇,又问我丽江到底有没有艳遇。每每被人这么问,我总会反问对方:你期待什么样的艳遇?
  都说丽江是艳遇之都。但对于艳遇的理解,多数人都将此等同于一夜情。殊不知,与美丽不期然遇,这就是艳遇。
  或许是擦肩而过的一个倩影,或许是转身回眸的一个微笑,或许便是如上述形形□□让人觉得温暖的小人物。但凡是遇见了美丽的人或事、物或景,这样的一场的旅行便是一场艳遇。
  在□□上跟小猪聊天,说起现任昨天带她买钻戒的事情。
  小猪:“你们买了吗?”
  我:“没这个打算。”
  小猪:“戒指、手镯、项链,照道理男方都要给女方这老三样的。”
  我:“对首饰什么的我好像都没有什么兴趣呢。”事实正是如此,无论是从生理还是心理上我都不愿意被束缚。别说是首饰,哪怕大冬天穿个高领的毛衣,我都会有种要窒息的感觉。而每天回到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脱鞋脱内衣。对于戒指,手镯,项链,或者是手表,那些象征身份、地位、财富、品味的东西,对我而言,就只是禁锢。
  “其他东西可以没有,但戒指必须得有。”小猪说着:“是不是钻戒无所谓,哪怕是个银戒指也是可以的。戒指不是用来炫富的,是用来警戒的。”
  似乎真是如此,提醒自己已婚,提醒别人:本人已婚。
  □□群的图标又闪了,阿慧在群里问起元阳,问有没有人想一块去的。
  对于元阳,我最深的记忆不是数以万计层层叠叠的梯田,而是漫天迷雾。雾气弥漫,就从脚下的地面缓缓升起,触手可及,又遥不可及。迷雾在我四周缭绕,徘徊,流转,宛若置身仙境。稍远处,雾越浓,景越美,远山变得如此空灵,如流水一般婉约,若隐若现,如梦如幻。
  晨曦落下,透过层层浓雾。远处山峰蜿蜒,重峦叠嶂中,一抹绯红,一抹橙黄,如神女的五彩丝带,悄然遗落在了人间,流光溢彩,连同那连绵起伏的山峦也变得如此炫目。
  红日一跃而出,勾起天边的一小片朝霞。朝霞缓缓流动,轻灵飘渺,似那女子指间的薄丝帕,随微风起伏�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