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派出所交罚款的钱当成房租交上来,他们要大皱眉头,“交房租?”这太没劲了,所以一定得让他们怕你。
“这样的话我没法揽下整个小区的活儿。”
麻烦就在这儿,对于那些喜欢交的人房东们根本用不着专门雇他来干,而对那些不喜欢交的人那就得完全漠视他们的感受了。
“你来干吧!”他说,“你准能把他们吓住。”
“我?”
“是啊……”
他又开始讲起收房租的乐趣来了,比如每月里的那一大沓一大沓虽然不属于自己但拿在手里也备感舒服的钞票。杜蓝早就想睡了,她看过了表,已经快四点了,但这小子在红茶咖啡因和对未来的美好展望的驱动下的那张嘴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打算。其实她在后来的大部分时间里根本什么都没听,完全看在那两千三百块钱和那一杯热气腾腾的红茶的分上,才没有公然表示什么,但是她的心突然一下子收紧了。
“嫁给我吧。”他热切地望着她,双手举在胸前,盘腿坐在地上的身体呈现出一种向上升的趋势,“嫁给我吧!”
“你疯了吗?”杜蓝的眼睛吃惊地睁得很大,而且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我可是一个婊子呀!”
“彩色照片”
要是我告诉村里人我一个月能挣两千块钱,那他们准得排好队挨着个儿地来摸我的脑门子,然后对我爹妈讲上三天三夜安慰的话,目的是让他们老两口不至于因为独生儿子想钱想疯了而过于悲痛。
要是我没有在二十四岁上因为加减一分钱的算术算得过于激动,从而抽了村长小舅子一个大嘴巴而被迫逃亡的话,我现在肯定仍然在茄子的价格问题上继续使用减法,并且很可能会学得心平气和一些,相应地也会认为一分钱并不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没有必要为那种事情使用暴力。
因为暴力自有它的用武之地,为一分钱而使用有失对它的敬重。
我是前年十月份进的城,找到的第一份工作是负责向每一位坐到那些只值十五块钱的桌子上、面对前一位食客剩下的泔水发愣的消费者们传送一碗即将变成泔水的汤面,每天五点钟起床,晚上九点钟拼起饭桌睡觉,折腾一天挣七块五毛钱。还得忍受那位每两个星期才正正经经地洗一次澡的老板的唠叨。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也睡饭桌,也吃店里所卖的泔水,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当老板,大概是为了每两个星期可以到澡堂子去挥霍上五块钱。
干了两个月后,我实在是受不了了,倒不是受不了苦,因为我那时的确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比七块五毛钱更好的工作,不知道睡饭桌和人道主义之间的关系,也不知道八小时工作制和五天工作制。那时的我狗屁不通,除了卖茄子和做高中习题以及把碗放到桌上时千万不要让碗里的汤飞溅到一尺以上之类的事情以外狗屁不通。所以我的痛苦不是这
些,以前我在农贸市场上待一天,把鼻子冻成脚后跟了也不过就挣十块钱,这还是毛利不是纯利,因为以我的脑子根本算不清我们家茄子的生产成本到底是多少,等我走了以后我爹开始做批发生意就更晕了,我看他老人家是在赔本经营——只要茄子还能卖出去有现金回笼就大致还得干下去。没什么,说起来丧气,导致跳槽的主要原因是我受不了这里所有的人,虽然我的跳槽现在看起来非常成功,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我的天性里有很大的弱点——我为什么受不了这些人?
他们的主要特点就是互相仇恨,不管认识不认识,互相仇恨,好像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自由地杀死遇见的每一个人,最低限度也是可以自由殴打每个看上去不顺眼的人,而几乎所有的人他们都会看不顺眼。由于法律的关系他们不能明确地表示自己的态度,所以只好选择一种一有机会就互相咒骂、互相陷害的方式来宣扬他们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后来我想,如果我能以一个大小伙子的身份,整天对着他们哭哭啼啼,可能就会多少让他们满意一些,从而不用这么窘迫地离开那里,把自己逼到铤而走险的地步。
那时,我的手上只有四五百块钱,外加一个铺盖卷儿。
首先我想到了投资效益的最大化,这就是说,如果抢劫的话我就得投资一把刀,外加一笔无形资产——十数年的自由,偷窃的话投资会少一些,但也是我同样不能接受的价格。我唾弃了那个面馆后发觉自己又面临着另一个面馆的诱惑考验,这让我非常生气,一怒之下我作出一个绝对荒唐的决定:拿出一百块钱买书。
那时我背着一个铺盖卷儿,右脚的袜子里塞着四百块钱,左脚的袜子里塞着五十,在街上东躲西藏了三个多小时后(那个卖泔水的老板拒绝将证明我合法身份的暂住证发给我,因为他认为这是他的投资成本之一),我发现了一个同样在东躲西藏的骑三轮的小伙子,他的车上用麻袋捂着一大堆旧书。我肯定是自暴自弃了,大不了再去找一份儿七块五毛钱的活儿,可这会子先发泄一下做大买卖的欲望,于是我拿出了一百块钱,把凡是书名上有“钱”和“富”两个字样的书全买了下来,最后还饶了一本——《怎样让你的雇主欢心》。
行李变沉了。
其后的三个月我一直在用一份儿六块钱的活儿和这些书消遣自己,我负责看住一个拾破烂儿的所积攒得整整一篮球场的破烂儿不被其他拾破烂儿的捡走,六块钱不管饭,每天可以在一间纸板搭的小屋里睡五个小时,晚上十点到夜里三点,根本没电不能安电灯,又要注意防火安全第一不能点蜡,好在我后来发现了这小子嘶存的差不多有一万多节各式各样的废电池,就在那堆破烂里组装了一个电池灯,每天花三到四刊、时翻捡还有点电的废电池。也够我忙活的。
和所有的臭屁篓子一样,我只能买那些富含甲烷价钱便宜的碳水化合物吃,只能饮盗泉之水——要是不顺些东西卖给其他那些破烂大王,我挣到的钱绝对不会使我的胃满意。一有机会,我就拿出我的书来;其实这里也有很多书,什么都有,如果细心翻找的话,有些书的封皮上也有“钱”和“富”的字样,但确切地说,这些书全是垃圾货,我绝对不能允许自己的人生受垃圾的影响。好歹我的书还是被当作书卖给我的。
读了一段时间后,我有了一些想法,把这些写书的家伙分成了三类。一类是一些所谓的“经济学家”,他们的特点是自己没钱,又看不上小钱,所以就胡扯上一通被称为理论的东西蒙人,企图指导别人怎么挣钱和花钱——虽然不是自己亲手干的但多少能取得一些心理安慰。属于找感觉派,爽一下也算。一类是无名小卒,不仅没钱而且没身份,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谁,但谁都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写这本书,他们根本不管你看了以后有没有屁用,反正只要你掏钱买了就万事大吉。每写一个字他们就知道自己挣了五分钱,每写一个他们就会暗自得意直到凑成一本书。这号人都是天生的数学家,他们中最负责最有良心的家伙只会为下一本书换个新笔名,以免被别人抓住后往脸上涂墨汁。最后一类是一些真正有钱的人,那些呼风唤雨的家伙,动不动就想买下整座城市的人。他们写书绝不是为了休闲,如果你认为他们写书是为了闲着没事儿和你唠唠嗑,那就上大当了。一般来说,他们写书的目的是为了保持市场秩序,也就是说,如果每个人都铆足了劲儿一心要当百万富翁,那准会让那些已经当上百万富翁的人坐立不安的。这涉及什么市场划分啊,再分配啊,或者重新“洗牌”啊之类的事情,即使这帮笨蛋最后根本没当上,也会搅和得一团糟,蛋黄蛋白一塌糊涂。所以有钱人写书,开篇便讲奉献、讲集体精神、讲任劳任怨、讲企业文化——其核心内容就是如何让员工们心甘情愿地上当受骗。至于自己的钱是怎么挣到手的,又使用了什么手段,则讳莫如深,一字不提。还有个非常好的理由:说钱就俗了!
这一切对于我这么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是个沉重的打击,我马上想到了自己那每天在损失的一块五毛钱,那意味着五个又大又白又暄的馒头,也意味着我可以摆脱目前的这种可耻的生存状况——每天都在偷东西,而且是在偷垃圾填肚子。
我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乡镇中学毕业的高中生,高考成绩虽然不是很好(好了也没用,上不起)。但“政治”总算及格了,而且是考得最好的一门。鄙乡的人一致认为卖茄子用不着这么高的文凭,所以才跑到城里来发展,可到头来城市人都告诉我要奉献,要任劳任怨,这是我不能接受的。我的眼睛饿得像一对过年的烟花炮仗似的,我还是一门心思想着发财致富。看来看书是没什么用了,理论制胜完完全全地失败了,我必须引入新的思维和新的方式。这时的我变成了一个机会主义分子,我决定涉足目前最有发展前景的一项事业——伟大的房地产业。只有在这种大风大浪里锻炼,才能凸现自己的价值,因为据本市日报的报道,去年经济增长点的九分之一来自于这个行业,而且那些卖房子的已经夸下海口,今年经济增长点要翻一番。年增长100%,只有傻瓜才会去干别的!
我必须为自己投资一套西服、一双皮鞋和两只有一个眼的袜子。这项决策几乎搞得我全身都是静脉曲张。
后来我才知道静脉曲张只不过是一桩可以忽略不计的小毛病,真正的大问题是这个行业根本没有做好接纳我的准备,他们面对我的求职请求时总是让我去找一个不存在的家伙:
“这事你去找老王吧。”
“他在哪儿?”
“不知道,你去找找看。”
要不就是:
“我正忙着呢,你去找一下老王。”
“哪个老王?”
“还有哪个?就是那个老王。”
还有:
“噢,是这样啊,你找过老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