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来说),而对自己脚下的大石头却可能视而不见被绊倒。
1985年年中,有关方面在准备召开全国工资改革会议。会上一个重要议题就是确定在全国推行业务职称制度,这自然是关系到许多人切身利益的问题。在谈到新闻界是否也要评职称的时候,当时劳动部的一位领导认为,新闻界本身就没有什么学问,不应该在新闻界评什么学术职称。新闻界当然不同意这种看法,新闻是有学问的,而且新闻界是知识分子密集的岗位,如果只靠行政级别,靠“当官”才能提工资,那矛盾就会非常尖锐。
当时人民日报社有一个工资改革小组,想把新闻界的这些看法向中央反映。于是,他们希望通过记者部找个记者向中央写内参,内参必须赶在工资改革会议之前送上去,不然就来不及了。记者部领导又把这个任务落实到当时担任机动记者的艾丰头上,并且说,他是中年记者,如果没有职称,中年人的待遇就会遇到问题,他有切身体会,做这件事最合适。艾丰二话没说就领了这个“为民请命”的紧急任务。
艾丰抓紧时间工作,他先向工资改革小组全面了解情况,写成内参初稿之后,又请他们审阅,定稿后署了个人的名字准备上送。这时一位在中央办公厅工作过的同事跟艾丰说,时间这样紧迫,以个人名义写的内参,恐怕中央领导不能及时看到,会误事的,最好以报社的名义上送。艾丰请示了报社工资改革小组之后,到报社办公厅加盖了报社公章把内参及时送上去了。
见到报告后,胡乔木同志很认真地写了两页意见,总体是说新闻界很艰苦、很重要,应该评职称,但其中有一句含义不是很清楚的话:“记者不要和教授、副教授攀比。”胡乔木的批示传下来,劳动部不给新闻界评职称的意见被否定了,但是他们抓住了其中那句含义不是很明确的话,提出了一个方案:记者、编辑的最高职称只能相当于副教授,并把这个意见告诉了###。
中央领导的批示和劳动部的方案到了###,###的有关领导一看就急了,最高才是副教授,这怎么能行?谁让《人民日报》写的信?电话打到报社总编辑办公室处,总编辑李庄当时不知道这件事,到办公厅一查,是艾丰来盖的公章。这位一向温和可亲的老领导一下子就火了,批评办公厅的同志,什么材料你们都盖章吗?反革命传单也盖章吗?然后询问报社工资改革小组的领导,那位领导一时没弄清缘由,汇报说不记得同意盖章这件事。于是,这个内参不仅把事情搞糟了,而且成了艾丰擅自盗用报社名义的无组织、无纪律行为了。
报社内掀起轩然大波,这一消息也很快在全国新闻界传开了。传言说,艾丰急于向上爬,为取得胡乔木赏识,主动提出方案把新闻界压半级。
报社社长秦川从日本回来,一听说这事后就立即召开编委会。那时候艾丰是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在编委会后找他谈话,指出这是典型的无组织、无纪律行为,不给处分是不行的。艾丰把事情的整个经过原原本本地做了汇报,任务是谁布置的,材料是怎样形成的,盖章是谁同意的,最后是怎样送上去的,说完之后,他说:“我是典型的有组织、有纪律行为。”经过机关党委向有关同志反复核实,证明艾丰说的都符合实际情况,处分一事才算作罢。
处理虽然免了,但艾丰却痛苦到了极点,因为事情毕竟没有办好。自己受了冤枉,当然难受,但事情没有办好是大事,不行,不能到此为止,一定得挽回。于是他又赶写了一份材料,通过一位熟人送给了胡乔木,反映他批示以后发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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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亏是福(2)
过了不久,胡乔木召集###、国务院职称办、劳动人事部的同志,就职称问题开了一个座谈会。会上,他“顺便”提了一句:“我上次批的不能和教授、副教授攀比,说的不是待遇问题,我指的是它们劳动的性质是不同的……”
此话一出,那个最高职称是副教授的方案立不住了,重新又回到了原来的方案——这就是现在新闻界执行了若干年的方案。
新闻界的职称终于有了圆满的结局,但就个人得失来说,艾丰“损失惨重”。出于艾丰的性格和当时各方面的情况,在四五年之内艾丰都没有向报社领导解释过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直到1992年,艾丰作为《人民日报》编委,春节去给早已离休的李庄同志拜年的时候,才向老领导说明了事情的原委。领导不了解事情的全面情况,对艾丰形成了片面的印象也就是必然的了。
艾丰回忆说:“这不能怨别人,自己的风险不去想,受了委屈还不找人说,这是我致命的缺点之一。”
笔下人物多争议
“我报道夏任凡这一人物,当时主观上是想为中国的改革鼓与呼,夏任凡是中国千千万万个改革者中的一分子,他改革遇到的非难和挫折带有时代所具有的普遍性,所以这也是我把关注的焦点对准他的根本原因。”
——艾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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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任凡浮沉(1)
在艾丰笔下的新闻人物中,无论如何也得提一下夏任凡这个人。在艾丰眼中,他是一个有着诸多缺点的改革者,是我们这个时代所需要的“英雄”,而且从夏任凡阐发开去,艾丰还进一步丰富了自己首倡的多侧面报道思想。然而,令所有人始料不及的是,15年后的2003年,夏任凡竟作为沈阳“慕马腐败大案”的第二批涉案人之一,因贪污、受贿行贿巨额财物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改判死缓。这着实令艾丰欲说还休……
2003年2月10日上午9时30分,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十一号法庭内庄严肃穆,座无虚席。沈阳巨贪、原沈阳客运集团公司总经理夏任凡正在接受一审宣判,上午10时30分,审判长宣布:被告人夏任凡贪污犯罪10起,贪污公款总计8189万元;挪用公款犯罪5起,挪用公款共计18378万元;受贿8起,共计668万元;行贿一起,数额388万元。被告人夏任凡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以上是某媒体对“夏任凡案”报道的一段。
“南有红楼,北有夏宫。”沈阳“慕马案”被彻底揭开后,在沈阳以改革出名的夏任凡更是名噪一时,据检察机关指控,夏任凡利用贪污公款建造的庄园造价竟高达2000多万元,堪与厦门远华案的“红楼”相提并论。夏任凡的贪污腐败给国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是难以估量的,仅在任沈阳市客运集团总经理的最后一年里,这家国有企业亏损即高达1个多亿。夏任凡就像耗子搬空粮仓一样,大到数百万元的庄园工程设计费和工程款,小到数万元的家具、装饰品、生活用品等费用支出,甚至连庄园的购煤款在内,皆出自客运集团或与集团有关的经济活动。夏任凡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所得的2000多万元堆起了一座豪华庄园。失去制约监督的夏任凡,成了上级领导不说、同级领导不敢说、下面职工见不着的独断“一把手”。
据《中国青年报》披露:
15年前,夏任凡的仕途并不得意,在其任沈阳市电车公司经理期间,由于一些老干部联名举报他存在“多吃多占”等违纪问题而被调查。但随后某中央大报的一篇宣传文章彻底改变了夏任凡的命运。1986年10月,夏任凡任沈阳市长途汽车客运公司经理……
被《中国青年报》所指的“某中央大报”即是《人民日报》,而当时“彻底改变了夏任凡的命运”的记者就是艾丰。夏任凡是如何与艾丰“结缘”,并成为艾丰笔下的人物的,这还得从故事的源头说起。
夏任凡毕业于辽宁大学经济管理系,是“文革”后恢复高考的首批毕业生,毕业后被分配至沈阳交通系统工作。上任沈阳市电车公司经理以后,夏任凡锋芒初露,在拥有8000多职工的电车公司里,大力推行综合配套改革,在短时期内即取得了明显效果。例如全公司有660多名年轻司机,虽然和老司机一样开车,但月工资只有30多元钱,改革后,实行岗位工资制,最低线定为54元,报酬偏低的状况一下子有了改观。这些骨干力量的积极性马上被调动起来,带动了各条线路面貌的变化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作为大型公交企业,与京、津、沪同行相比,在三项经济指标上都向前挪动了位置,分别居第一、第二、第三位,还破天荒地在1984年盈利164万元——这个数字也是空前的。夏任凡像窜出的一匹“黑马”,令人刮目相看,成为沈阳市的改革新星。1985年1月,夏任凡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年企业家,《中国青年报》刊登的十大青年改革者的头像,夏任凡排在第一位。
这时,意想不到的事却发生了!
1985年4月,沈阳市交通局党委派整党联络组进驻电车公司,对夏任凡进行调查,并发动干部、群众对他进行“评议”。当年8月底,交通局又给夏任凡定了私长一级工资、用公家钱自己定做西服、违反财经纪律、违背中央政策、带老婆游山玩水等“罪名”。
夏任凡浮沉(2)
原来,在夏任凡到北京开会期间,一些人在电车公司一位领导人的支持下借机告了“黑状”,多封告状信送到了一位已退居“二线”的老同志手里。这位在当地很有权威的老领导批示一定要调查。夏任凡到北京开“群英会”,还受到了中央领导的接见,他准备回去大干一场,没想到,一回沈阳,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一到家就受到了一遍一遍的“传唤”调查,紧接着经理的职务也被撸了。他如何接受得了?在家蹲了一个月“闭门思过”,有好几天卧床不起,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