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螭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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螭吻-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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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讨厌你是理所应当的吧。
    “为什么呢?姐姐不想要弟弟吗?”
    “和想不想要弟弟无关,我纯粹就是看你不顺眼,瞧你现在这样子,比泰国的人妖还妖,是男人还穿女装穿得那么欢,只会刺绣弹琴,在太阳下走不到一刻钟就喊累,一点都没有男孩子该有的样子!”
    最重要的是,弟弟不能拿来当凯子泡!
    我承认滟漓如果换上男装肯定有成为天王巨星的资质,他穿女装轻易就迷倒了一片小男孩就能看出他的电压有多高,他的身材和多数男生一样显得修长,像个天生的衣架子,什么衣服套上去都好看,长长的头发保养得比女生还好,又飘逸又柔润,乌黑亮泽可比爱壬出产的珍贵黑珍珠,眼睛永远是不染尘埃的干净,五官更是端庄可爱。
    小小年纪就是个美人胚子,长大了还得了,将来必定风靡八岁到八十岁的女性生物,以他的堂堂相貌绝对能成为万千少女怀春的梦中情人,少*妇倚栏的远望对象,中年美妇翘首的神思之痴,老年怨妇心中永远的痛……
    不过,其中肯定不包括我,总之和他有关的事我是说什么也不会参入到其中的,我再喜欢帅哥也不会去搞**,科学证明,近亲结婚生下来的孩子不是畸形就是死胎,要我生个怪物那是不用想的!
    还有一点大家可别忘了,他是瘟神加扫把,我对他的厌恶是从有记忆开始累积的,我时刻都不会忘记每天送我一个血光之灾的是谁,这笔账咱们没完!
    “姐,如果我不是你弟弟,你会不会不那么讨厌我?”
    不是我弟弟?
    “那敢情好,你要不是我弟弟,娘就不会护着你,你以为在你现在还能轻松自在地穿着女装跟我一起骑马吗?就冲你每天在我完美无暇的肌肤上留下伤痕,即便府里的侍卫没有替我干掉你,我也会亲手送你去见阎王的!”
    本小姐天生丽质,别人妒嫉也是应该的,可想在我美美的肌肤上留下伤痕,那就不是一顿拳头能解决的严重事件!
    滟漓听罢落寞地垂下头,叹息道:“姐姐果然非常讨厌我……”
    “对,讨厌到看都不想多看你一眼!”
    “可是我还是喜欢姐姐,其实……姐姐是个很温柔的人,至少,你现在能允许我这样抱住你,还让我靠你这么近,我以为你会将我一把推开的。”
    “我是很想将你一把推开……”
    喂,让你靠近完全是因为娘的旨意,不然冲你这次害我伤得那么重,你永远也别想越过我的警戒范围!
    懒得再和他争辩什么,我专心驾驭马匹,希望能借从身旁吹过的风吹走刚才那些无聊的话题。
    我可没有他想的那么好心(汐:嗯嗯,你黑心大家都知道),允许他抱住我可不是什么姐弟情,好吧,我承认也有一点担心他,但更多的是怕他摔下马受伤。
    他现在可是我娘保住“归海家女主人”地位的宝贝,要是有什么闪失我娘会把我剥了,出身在大贵族家,凡事首先要从利益的角度出发思考,然后才是个人,我一点也不怀疑我娘对我的爱,我的肉体始终是她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血浓于水这是不能争辩的。
    然而,看多了宫闱小说和电影,熟知大家族之间钩心斗角的阴暗,我更清楚天心对地位的强烈欲望。
    出身在男尊女卑国家的女人对地位的执著是非常可怕的,她们的卑微身份使她们没有后顾之忧,可以放手去争夺她们生存的权利,而出身大家族的女人无疑是将女人的悲哀体验得最深切,聪明如她们也知道男人的心是最靠不住的,越有地位的男人越无情,所以她们需要属于自己的地位当后盾,一旦失去地位,她们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很不幸我娘也不能从封建的枷锁中解脱,当我的存在和她需要的地位相冲突时,她让我打扮成男孩,如果不是兰臻国重女,滟漓再能干也是男孩,将来万一穿邦我还能有作用,我想她会在确定我不适合修习玄术之后就将我杀死或干脆丢到某个角落任我自生自灭,她身边不需要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
    若将来有一日她必须在我和归海家中作出选择,我相信她会毫不犹豫地舍弃我,我也早有此心理准备,故而也不对她抱太多的感情免得日后难受。
    纵使我确实是从天心的肚子里爬出来,我是穿越者的事实也不能改变,也许我始终放不下自己前世的亲人,毕竟我前世的父母再吝啬,他们却从不会对我吝啬他们的亲情,正是记得亲人的温暖,对于天心,我嘴上叫她“娘”,心里始终不能将她当成亲人,我们之间更像互相利用的关系,她给我成长的环境,我帮她保住她在归海家的地位……
    就在我感伤的时候,胯下的马儿好像受到什么惊吓,忽然嘶叫着乱跳,而后不受控制地狂奔起来。
    
卷一 穿越重生 第十七话 坠马
    “啊,姐姐!”
    马忽然高高抬起前肢,差点就把我们掀翻下马,滟漓害怕地再一次紧抱住我的腰,脸上尽是恐慌的神色。
    “该死的,捉紧了,掉下去不死也要掉少半条命!”
    我赌咒一声,也不管是不是会拉到伤口,死死捉住缰绳伏到马背上,把坐在我前面的滟漓压在身下。
    凭我八岁的体力和耐力制不住受惊的马儿,我也是第一次遭遇马儿发狂的情况,心里不免有些惊慌,手上死拽着缰绳,太用力的后果就是右手手掌的伤口又裂开了,手背的绷带渗出了血红,想必手心也好不到哪里去,可我不能放手,掉下去可就完了!
    撕裂的疼痛让我差点晕厥过去,真该感谢滟漓那“每日一伤”的诅咒锻炼了我对疼痛的忍耐,才八岁就对如此剧痛能保持清醒,因疼痛流出的冷汗很快就布满了我的额头,后背的衣衫也被打湿。
    “姐姐,怎么办,马儿跑出官道了,姐姐……”滟漓惊慌失措地叫着。
    “闭嘴!”我好不容易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天晓得我现在有多疼,没把两个字变成一声哀号就是我的克制极限了。
    大概是我的脸色真的很难看,滟漓赶紧闭上自己的嘴巴,一双眼睛弥漫的水雾透露他的惧怕,他的手依然紧抱着我,却不再勒得让我透不过气,我这才好受一点。
    听滟漓说马跑偏了方向,我心里也是很着急的,谁知道发疯马会跑到什么危险的地方去,对这里我人生地不熟的,即便没碰上盗匪,可要是它跳到猎人设下的陷阱里,我们不是也得跟着受罪么?
    我可以忍住疼痛不昏迷,可眼泪还是不受控制地漫上了眼睛,和因紧张流出的冷汗模糊了我的视线,我知道模糊不清的视觉对当前的情况来说非常危险,但我双手必须紧握着缰绳,没有多余的手能腾出来拭擦,再听滟漓在我旁边哭哭啼啼我心情又更加厌烦。
    真后悔这一次贪玩跑得太远没有带护卫和侍女,现在马又不知道跑到了什么方向,身体的疼痛与马上的颠沛于我是度秒如年。
    没有一块手表能告诉我自己被马带着跑了多少时间,更不知道自己和队伍拉出了多大的距离,现在我只好寄希望于自己的伤势能坚持到马跑到累了,或者坚持到侍卫来找到我们,但我很清楚情形并没有那么乐观,随着马匹的狂奔,原本就裂开的伤口疼得几乎麻痹,且马快节奏的奔跑迫使我握缰绳的手承受一次次的拉扯,每一次的拉扯我都能感觉到自己手上的伤口被撕开一点点,疼痛毫不留情刺激着神经。
    我不得不承认事与愿违,出行的马匹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千里马,可以保持高速跑上很时间,可我年幼的身体并不能在马背上承受那么长时间,时间拖得越久越不利,我的意识已经开始模糊了,也许要不了多久我就将无法保持正常的思考,我必须在疼痛和疲惫使我昏迷之前想出办法才行。
    显然我不指望自己能让马停下来,马已经疯了,无法驾驭,我更怕马会把我们带到什么危险的境地,不等侍卫来找我们,我们就先因为种种危险而死亡了。
    现在唯一的方法就是直接跳下马!
    权衡利弊之后,我拉住滟漓就往旁边比较平坦的一块草地上跳去,原想让他和草给我垫底的,石头要磕也磕他身上,我不是那种会舍己为人的人,相比起我娘见到滟漓受伤后的怒火,我更想在此刻保住自己的安全。
    形势匆忙得让我我忽略了一个极其严重且起决定性作用的问题——古代的女装和男装是很不一样的!
    男子经常在外奔波,男装的款式多是为了方便男子行动,款式简洁,但女装却是为了突出女子的身段,衬托出女性的娇媚妖娆,因此古代女子的衣衫非常繁杂,且大户人家小姐衣服上的结带用得就像西洋裙的蕾丝一样习惯,结带多了容易勾到东西。
    滟漓作为天家的“小小姐”,他裙子上的结带光看就叫人眼花缭乱,此刻也很自然地被马鞍扯了一下,就是那么一秒钟的事,我们下落的姿势就变成他上我下,垫底的人很不幸地成了我。
    也许有人会说,电影里不是经常有跳车的镜头吗,也没见得演员们受多重的伤,想必跳马也就是那么回事,没啥大不了的。
    我可以告诉诸位,这么想绝对是大错特错!
    首先,坐在骏马上比坐在车上的海拔高度要高上那么一米左右,可不要小看着一米的高度,看看人家跳楼的,一楼是观众席,从二楼跳纯粹是想吓吓人,从三楼跳是闹闹抗议,从四楼跳是想落地了给救护车抢救的时间,从五楼跳可能造成残废,从六楼跳才是真的玩命,从七楼跳,那么恭喜,如果没有意外可以托黑白无常办理移民地府手续。
    由此可见逐级递增的伤害是成正比的,即便只是一点点的高度,我们也要重视再重视,人家盖大桥的还可能因为尺度的些微偏差,导致整条大桥使用寿命从二十年缩成两年,可见其中厉害呀。
    其次要考虑的是,我们现在跑的是古代的荒山野岭,不是高速公路,虽然春天雨水淋过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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