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回地衰老。一直以来,我的童年没趣,少年忧郁,青年失意,中老年嘛,还不是等着死去。越长越难看,越大越难过,就这样得过且过吧。
我已经越来越少想起马振海,想起许风,想起自己,想起我们拥有过的日子。生命那么漫长和无聊,只要拥有一些美丽的瞬间就足够了,我靠着这些闪光的瞬间就可以活下去。
第十九节 班级采风
五一放假的时候,系里面有一次采风实习,其实就是类似于去春游,大家坐着一辆“哐哐”作响的校车去到一个被认为有点文化气息的地方逛一下,玩一下,然后再回来。
采风期间,我们去参观了学校旗下一间公司的一个珍珠养殖场,看到一个个被分隔开的海水养殖场里养着一堆堆不太丑陋的专门用来产珍珠的蚌,还看到了它们产出来的一堆珍珠,一颗颗都闪着明亮的光泽。
望着那堆珍珠,我对星儿说:“星儿,如果你是珍珠,我们就是沙粒,专为衬托你。”
叶星儿却不接受我的赞扬,“我才不愿意当沙粒里的一颗珍珠呢。”
“为什么?”我诧异地问。
“因为它在沙粒中显得那么耀眼,很快就会被人发现,给捡去打磨抛光再串好,戴在一截滚圆的脖子上,遭受汗臭的熏陶,日益磨损,那得多难受。”
我点点头,佩服于她的丰富想象力。
唐默默就问:“你不想当珍珠,那你想做什么?”
“当然是钻石啦,我是一颗大钻石,我一定会闪亮的。”她的表情那么自信。
我就说:“钻石也要被人用来装饰啊。”
“至少它不会直接接触肌肤,还能永恒。”她沉默了一下,“不过能永恒的东西其实挺恐怖的,你想想看,在你出生之前,它就存在着,在你死了以后,它也存在着,你只拥有过它一段短暂的时间,它还毫不知觉。是不是很恐怖?”
“对哦。”唐默默歪着头看那堆珍珠。
“所以如果你拥有一颗钻石,就应该把它传递下去,传给你的女儿、孙女之类的。”
“就是把爱传递下去啦。”我接上她的话。
“对啦。”她点点头。
旁边的龙俊庭听到了,就插嘴说:“看你们女人就知道谈论珍珠钻石的,没一点素质。”语气里带着不屑。
“那你要谈论什么,我们奉陪到底,看看你的素质有多高啊。”叶星儿又跟他抬起杠来。
“要谈就直接谈钱谈钞票呗。”他笑嘻嘻地说。
“去……”我们鄙视地轰了他一声。
龙俊庭就寻求帮手,看到不远处的蒋成杰,拉住了他,“成杰,你来应付一下这帮女人。”
“应付什么?”蒋成杰还是那副深沉样。
“谈谈你是要珍珠还是钻石,或者直接拿钞票。”
“全都要一点吧。”蒋成杰也幽默起来了。
“哈哈!聪明。”
“我总得生活啊。”
龙俊庭又继续问,“除了这些,你是不是还有更好的?”
叶星儿就抢着回答:“人家有知识啊!”
“我知之不多。”蒋成杰谦虚地答道,“而且我也更愿意做海边的一块礁石,坚硬而冷峻,人人都要借助我的身躯来眺望远方。”
龙俊庭就不耐烦了:“跟你们这种高深人士真是没共同话语,况且你做礁石也会天天被人踩啊。”
“那有什么关系,大地不也是天天被人踩吗?还不是一样坚实辽阔。”
“就是有那么多人踩,所以大地才有地震啊。”
蒋成杰就瞪了他一眼,不再说话,自个儿慢慢走开了。龙俊庭讨了个没趣,我们也面面相觑,继续参观。
班里的马东明最关心的问题当然是那些珍珠可以赚多少钱,他还特意和养殖场的老板攀谈了一会,请教了一些做珍珠生意的问题,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我们要离开的时候,这间公司送了系里面每个人一颗珍珠,以作纪念。那颗珍珠的质量没有我们看到的那些好,颜色有点暗沉,仔细看还能看出里面的杂质,但大家的脸上还是表现出意外和兴奋,有礼物可收总是好的。我拿到后,也把它小心地放进了背包的隔层里,害怕弄丢了。
晚上我们住在旅馆里,洗完澡后,我把那颗带回来的珍珠从背包里翻出来,然后把我脖子上戴着的那根黑色丝线解下来,再把它从珍珠中间的圆孔里面穿过去,让珍珠正好处于那个白金戒指的圆环中央,它们看起来是那么相配,互相辉映。
唐默默看到了我的动作,就夸张地叫起来:“哇!好有心思啊!好好看啊!你是怎么想到的?”说着她就跑过来拿起它端详。
叶星儿也看到了,先称赞了我一句,“挺好看的嘛!”
但是她接着又转了口气,我就知道她会这样做,我习惯了。
她说:“不过饰物都是冰冷的,温暖人的是感情。”
我望着她,“你看太多张爱玲了。”
“你还不是看太多李碧华。”她反驳我。
我就静了一会儿,“那你把它给扔了吗?”
“没有,干嘛这么浪费,我要把它磨成珍珠粉,用来敷脸美容。”
“好浪费哦。”唐默默笑了起来,“不如吃掉它吧。”
“珍珠也可以吃?”我惊异地问。
“当然可以啊,你不知道吗?”
“不知道。”
“你这个‘大乡里’,珍珠粉可以内服的,还有药用。”唐默默居然教训我,看来对于自己不熟悉的东西,人人都可能变成“土包子”。
“哦。”我不在乎地点点头,“最怕你吃了拉肚子。”
“不会,我的胃是超级无敌的,什么都能消化。”
“那不就是垃圾桶?”叶星儿脱口而出。
“讨厌。”唐默默立马把东西还给我,然后跑过去追打叶星儿。两个人就在三张床铺之间闪来闪去,一边闪一边发出清脆的笑声。
我看着她们两个,也咧开嘴开心地笑了,笑声在房间里回荡,我知道这样的快乐机会已经不多了。
第二天我们去参观了一个大果园,园里面种着一大片凤梨树,更厉害的是,每棵树上都结满了成熟的果实,茂密的绿叶丛中冒出一个个金黄色的凤梨,场面确实很壮观,所以龙俊庭反应机灵地把这片果园取名为“菠萝的海”。
一些女生刚看到满树的水果,就兴奋得哇哇大叫起来,唐默默就是其中一个,简直高兴得合不拢嘴,张开怀抱就向它们扑了过去,一点也不怕树上的刺,仿佛在迎接一个久违的爱人,不在乎他身上带着的泥土灰尘。
没想到果园的主人居然很大方地让我们任摘任吃,我们听了后觉得没有这么大一只青蛙随街跳,就很犹豫。领队的老师就走过来告诉我们,说大家在果园里所花的费用是从系里面准备的采风经费里出的。我们听了后,想到既然有人买单,也就不客气了,慢慢吃了个痛快,吃到嘴唇发涩,最后不但自己装了一堆凤梨在肚子里,回来的时候还给宿舍的王宁带了几个。王宁这学期也恋爱了,对方就是她们文学社里的一个成员,一个理学院的男生,也是大一的,不清楚是不是才子,应该是个文学爱好者吧。
在果园摘水果时,叶星儿面对着一个这么乡土的地方,又做着一件这么乡土的事情,突然感叹了一句:“我多么热爱大自然啊。”听起来真是矫情。
我就白了她一眼,算是取笑她的虚伪情调,“你们这些长在大都市里的人,鼻子吸多了汽车废气,当然都会说热爱大自然。”
“对啊,谁不渴望天天呼吸着新鲜空气,喝上甘甜的泉水,看来住在农村是挺好的。”
“挺好?”我转过头望着她,“农村还没接上互联网,也没有大商场,你还愿意住?”
“那也是。”她笑了起来,“虽说我热爱大自然,但是千万别把我扔在大自然,我想那只有饿死的份。”
“看吧,你们就是适合去农村度假的人。”
“嗯,我还是最爱大都市,爱它的喧哗、它的寂寞,更重要的是在那里有我最爱的人。”
“谁呀?”我好奇地问。
“当然是……我爸妈呗。”
在五月的阳光下,我们眯起眼睛笑了。
后来我想了想叶星儿的那些话,觉得生长在大都市里的人确实挺可怜的,从小到大一直面对的都是坚硬冰冷的钢筋水泥,高楼大夏,各种交通工具,连花草树木都没见过多少,更别说小溪河流了,小鸟的叫声也没听过几次。以前的人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现在的都市人则是只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跑,甚至连一头完整的猪都没真正见过,不知这蠢物究竟长啥模样,也没兴趣打听。他们只知道“米是从米铺里来的,肉是从市场里来的,”或者“所有东西都是从超市里来的”,仅此而已。
虽说城里的孩子从小就很机灵,但总是少了农村孩子的那种天真憨厚,少了一种生而为人的纯朴本质。说到底,那些生长在大都市里的人,当然具有很强的社会竞争能力,不然就生活不下去,但是长期处于这种喧嚣、沉闷的环境里,他们的心理也更容易扭曲,而且扭曲程度会越来越大,终致崩溃,成为一具戴着面具穿着厚厚伪装的行尸走肉。
至今我一想起那些“罐头车”、那些摩天大厦,我就感到心慌。人类仍然在兴致勃勃地给自己建造“牢房”。
采风回来后,系里面要求我们写一篇近千字的采风后感,很多人在QQ空间里写的后感就是中国游客在旅游时的一些经典做法:上车睡觉,下车撒尿、拍照,回来一问,什么都不知道。好像事实还真是这样。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写一篇六千字的论文,说是要为将来的毕业论文打好基础。我选了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的那篇《小径分叉的花园》,分析了一下他在小说中写到的关于时间的说法,网上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