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舞派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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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舞派对-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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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旋梯边,我遇见了在重庆读大学时高年级的学兄。学兄是彪悍硕健的吉林人,写得一手纤纤美文,曾因三斤水饺的饭量传为笑谈,毕业后他娶了个玲珑的成都女孩。偶尔在报纸的副刊上看见他的文章,整个人性情大变,脚踏实地地写一些家长里短,都是与回锅肉、渣渣面有关的段子。幽默是幽默,但唯美的情致已灰飞烟灭。
  此刻学兄抱着脸色黑黄、啼哭不止的婴儿,等待疯狂抢购的妻子。我站定下来跟他聊天。他泛泛谈了两句,主要是抨击他的妻子,她容易失去理智,反复买回雕花的马桶圈垫,毛茸茸的软底拖鞋,水晶打磨的咖啡壶。而他们所栖身的中学教师的宿舍楼里根本不需要这类奢靡的物品。
  我在采访本上潦草地记录。人群推攘着我们,我的手臂时不时给重重地撞击一下,几乎每个字都变得面目全非。学兄哄摇着他的婴儿,嘴里嘤嘤唔唔蚊子似的哼唧着,婴儿毫不理会,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学兄茫然地盯着我在采访本上乱七八糟地划拉。
  〃 你这样,〃 他没头没脑含义不明地说,〃 是最好的。〃 我扬扬眉毛,我知道的,最初学兄意欲辞了教席,到报社里混,但渐渐变得惫懒,对奔波颠沛的职业望而生畏起来。
  有人抱着铺天盖地的卫生纸奔向出口,一位试穿处理球鞋的中年男人踮起一只脚,原地跳跃。我看着混乱的商厦。一张新版的五十元纸币从二楼的楼梯口晃晃悠悠地飘飞下来。
  〃 其实,很累的。〃 我心不在焉地回答他。我的学兄置若罔闻。他注意到了那张环保色的纸币,很新,很硬挺,像暗香浮动的书签。一位肥胖的老太太轻盈地跃身而起,拽住了它,并且高高举起,迎着光,端详当中的水印。学兄轻轻嘘出一口气,摇了摇他的婴儿。那小东西已经停止了嚎哭,一心一意啃吃爸爸的肩膀。
  〃 你这样,是最好的。〃 学兄斩钉截铁地强调了一遍。我没有说话。我看着他的眼睛。跟我一样,他的眼睛里有着某座城市的记忆,温柔的、温柔的,摇滚一般的记忆。尽管他置身成都,尽管他已经是一名哇哇大叫的婴孩的父亲,但记忆总还是在的。那是无法割舍的、纠结如乱麻的爱——慌乱青春和呕吐的感觉。
  一种芜杂的、高音的、淡色的欲念就在瞬间奔涌而来,突如其来地侵袭了我。我想起那些夜晚的江岸,我和维嘉坐在桥洞下,看沙水印着月光,慢慢唱一些怀旧的老歌。陈百强的歌。齐秦的歌。BEYOND的歌。但我喜欢维嘉唱《苏三起解》。喑哑的、凄苍的剧目。唱到末尾,维嘉的嗓子渐渐低暗,拖着一个游丝般的尾音,像一根轻媚的丝线,密密匝匝地绕在你的心上。
  维嘉。我忧郁的维嘉。
  学兄的婴孩再度哭叫起来,他看见了妈妈,作势欲扑。学兄的妻子拎着鼓鼓囊囊的购物袋,里面隐隐有绒布的马桶圈垫和一大叠拖鞋。我们总要搬家的,新房子会用得着。她怯怯地对面有不豫的丈夫解释。学兄为我们作了介绍,夫妻俩热忱地一再邀请我前去作客。我忽然间非常不甘心。
  〃 雅子,〃 我轻轻地说,这两个字像哽在我喉间的骨刺,〃 你记得雅子吗?〃提及、试探、征询,我已经很久无法尝试这些。我不能够眼睁睁地看着这样的机会稍纵即逝。我已经太久没有遇见曾经认得雅子的人。
  学兄将婴孩交给妻子,腾出手来挽起大包小袋。他蹙了蹙眉头,然后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似乎我提起了一个无比荒谬的话题。
  〃 是你们屋的雅子?〃 学兄反问,〃 她不是已经死了吗?〃 学兄的太太穿吊带、露背的裙装,娇嫩的苹果脸完全是〃baby face〃 ,她握着婴儿的小手,嗲声嗲气地叫他对我说再见。婴孩哼哼唧唧,探头钻向妈妈肌肤晶莹的胸口。
  在拥挤的人群里,思想起雅子、维嘉,还有还有,我的伍辰。想起他们,我不禁觉得一阵深茫的落寞。我记起从前写过的一篇小说,小说里有我,有维嘉,有伍辰,我们在黑暗中漫舞,挥奢我们的爱和欲望。
  许多年来,那是我唯一的一篇小说。是在念研究生的时候写下的。那时我仍在北湄。而维嘉、伍辰、雅子,他们所有的人,都已离开我很久很久。
  我痛恨小说这种体裁,它会让人在虚构与真实的边缘濒临崩溃。但我写了这样的一篇,同时对其中的故事以及人物对白倒背如流。小说的标题缘自一部台湾电影的名字,叫做——越快乐,越堕落。
  (C )
  一个地名的遐想苏画在北湄住了七年。这七年统统属于客居,而客居本身是残缺的,是与某种楚楚可怜的闭抑语态相联,宛如猫在屋檐划过的半声凄厉的尖叫。
  准确地说,北湄并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行政区划,它附着于一座真正的、古老而洋派的大城市,像一只手上的第六根指头那么萎顿。从地图上看,北湄是一片细小的羽翼。
  苏画不喜欢北湄的〃 湄〃 ,尽管不少风土自恋的文人在这个婉约的字眼上作尽了花花草草的文章,加诸游鱼、溪涧、桃花源等等子虚乌有的意象。苏画认为〃 碚〃 和〃 峡〃 显然更合适,而〃 湄〃 则阴气十足。相反,北湄居民毫无阴损之气,他们悠闲、率真,肤色健康,生活在猪肝、樟树、倾斜的坡道和各种残破的门廊内。花朵的清香、鸡鸭的血腥相互沁染。他们没有任何狂傲之气,也没有落魄、酗酒的民风,像所有的城镇居民一样,皱纹和狡猾的趋进步履一致。
  伍辰是北湄人,他的父母在北湄相爱并结合,他在北湄出生和成长。苏画来自阳光充盈的海岛,她在北湄的七年,没有节奏,没有快慢,可以浓缩成一张标本,散落在灰苍的北湄、萧瑟的风里。恋爱是这七年长得最绿的一株植物。伍辰却不同,他告诉苏画北湄有他族类的骨殖,在北湄,他从清凉的早晨开始梦想马匹、美酒、绛红的稻穗洁白的书信,它们照亮了他的奔跑。
  江对岸的陆地与北湄一衣带水,北湄人用简单的〃 对岸〃 指称它。对岸有所中专校,伍辰在那里教体育。事实上苏画没有去过对岸,不过她对那个地方了如指掌,她知道某条街凹进去的角落有个凉粉摊子知道废弃的车库发生了凶杀案知道中专校的大爷生了个漂亮的女儿女儿嫁了个秃头的生意人守门的大爷于是不守门了专职给女婿看家,这些事全是伍辰说的。
  第二章  水粉画华尔兹
  (A )
  我喜欢勃拉姆斯。我不喜欢施特劳斯。但他的《水粉画华尔兹》是个例外。我迷恋这支曲子。作为股东之一,我们的咖啡馆就叫做〃 水粉画华尔兹〃。
  〃 水粉画华尔兹〃 座落在二环路以外,卖咖啡与欧式小点心。沿着一个下面铺满缤纷花朵的玻璃台阶缓步走进去,如踩着水晶行走。地方很大,用影影绰绰的凤凰木隔了一个舞池,铺陈了昂贵的法国樱桃木,舞曲低回,只能跳慢舞,很轻很轻的音乐,很慢很慢的舞步,两个人紧紧相拥——浮生若梦呵。
  那个地段的咖啡馆不成气候,但我们的生意却是好的。我陆陆续续投进去了五万块钱。股东一共有四个,都是我们部门的名记们,薪水可观,满脑子不切实际的投资规划,做这个正好。头儿是大股东,单单装修费就飘进去二十来万。头儿的老婆是写诗的,头儿原来也是写诗的,两口子年近四十了仍然不愿意为人类的繁衍壮大作点孵化工作,动不动就玩人间蒸发,跑到格尔木、贡嘎岭、呼伦贝尔盟什么的去溜达,搞脱几个胶卷,写两首天涯豪情的诗。
  前几年,头儿脱离了自由撰稿人的身份,当上社会新闻部主任,他老婆寂寞,加之正流行诗人玩票,想想就开了间咖啡馆,一吆喝让我们几个也沾光过了把老板瘾。大多数夜晚我都在这儿泡着,干侍应生的活儿。我挺乐意的。
  客人们往往眼露怜悯,我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瞧着清清秀秀气质上佳的一个小女子,可惜屁本事没有,就会烧烧咖啡维持生计。他们认为我专职干这个,但我不是。哼!我心里偷着乐哪。你以为你是谁?!
  林梧榆给我打传呼的时候,我在睡觉。夜里失眠,我的梦都是在天亮以后做。梦见骷髅,梦见奸杀,梦见裸泳,梦见空无一人的走廊,梦见柔情密意的男人。很常规的梦,缺乏创意。100 个女人有99个都会梦见的内容。
  告诉你,上午十点钟以前我极少进入工作状态,我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早晨发生的新闻半数是虾虾蟹蟹,真正精彩的、大个的,都在后头。
  前两天得了个报社内部评定的新闻一等奖,奖金三千元,水电费终于交上了。迫不及待地开了一夜空调,我头疼得要命。握着话筒,我不甚清晰地喃喃念叨,林梧榆,林梧榆?
  〃 你忘了?就是四根木头啊!〃 他自作聪明地提示。四根木头?我更糊涂了。我不很确定地诘问,先生你是不是打错了?
  〃 我们在你妹妹宿舍见过的,还有大毛,〃 他锲而不舍,声音里丝毫没有挫败感,〃 吃冰淇淋的大毛??〃 呵,是,大毛,我记起来了,很有〃 狗格〃 的一只狼狗,不肯腻在妹妹的怀里扮柔弱态的男狗。当然,我也记得他,与狗分食一只冰淇淋的男人。倒不是因为狗,而是那天他恰好穿着和维嘉一模一样的意大利乔治白衬衫,灰蓝色的。
  我记得他。林梧榆。
  我们约在〃 水粉画华尔兹〃 见面。晚上8 点钟他来了,天还没有黑透,灰紫色的盛夏的天空里布满了沉沉的蝙蝠,缓慢地飞过。黑的、忧伤的剪影。油画似的。
  林梧榆从灰暗的斜阳光里走来,依然穿着那件灰蓝色的意大利乔治白。我注意到他行走的样子很精神,双腿绷直,步子行云流水地带出来,爽脆轻捷,一看就是当过兵的。当过兵的男人走路腿不会打弯。
  〃 你好,苏画。〃 他说的是,你好,而不是我们惯常用的招呼语〃 嗨〃。他的口吻慎重其事,我又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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