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掏出手机来看看,时间已经过了中午十二点了。半天这么快就过去了!在阿芬眼里,时间就像一个穿着轻薄白衫的人,他的步子那么神秘,那么快。他在肯德基店的大玻璃外头一闪而过。她的心追随着这个一闪而过的人。她的心像风,像长了翅膀,飞得那么快。但还是追不上那个人的脚步。他在她前方,像一道光,像一片雾,很快就飞得只剩下了一缕渺茫的影子。她想大喊,叫住那个人。但她的嗓子,却发不出声音来。她感到恐惧,乃至绝望。
没想到,他一点铺垫都没有,直接就要和她去开房间。她感到意外极了,她又惊又怕,惊慌得就像猎人枪口下的一只小野兔。她说“我们还是早点回去吧”,不知道是不是言不由衷。她也许是真的不想和他去开房间,她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可是当他冷静地同意早点回去时,她的心又一下子收缩了。她恨自己,为什么要那么说呢,为什么要拒绝他呢?和他多呆在一起,和他走得更近贴得更紧,和他开房间,上床,这些,难道不正是她所需要的吗?那个穿着轻薄白衫的神秘的影子,忽然又飘回来了。又突然在她的眼前闪现,她为什么不抓住他?她为什么很简单地就又放他走了呢?他神秘地一闪,拐过一个街角,又不见了。
阿芬感到自己的身体在往下沉。而脚步,则轻飘飘的。街道泛着耀眼的白光,世界好像和那有着神秘脚步的影子在一起飘忽。
是不是她最终收回了自己的话,又主动地表示同意和他一起去开钟点房,阿芬已经记不清了。她处在一种恍惚的状态。她只记后面的细节。他让她出面去开房间,他的理由是,他没带身份证。他们找到一家合适的宾馆,他远远地躲在外头,站在马路边上抽烟。而她一个人,贼一样溜进宾馆大堂。她紧张得就像抢银行。但她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她故作镇定,走到服务台,问:有钟点房吗?然后拿出身份证,填了单子,付了押金。前台服务员什么也没问,她却主动说了她开钟点房的理由。需要理由吗?这需要理由吗?她解释说,她昨晚加班,今天一早又进城来办事,实在太累了,想开个钟点房休息一下。前台服务员对她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您好,您的房间是302,谢谢!”
进了房间,她给他发手机短信,告诉他,她已经到了302房间。
她洗了澡。洗完澡,她细心地冲干净了浴缸。镜子上雾蒙蒙的一片,她用毛巾擦去水汽,打量了镜中的自己。她上上下下地检查自己,她侧过身子,从镜子里看到了她的臀部。她的臀部令她满意,它饱满,上翘,显得精神,充满弹性。她要在将自己交给罗全力之前,严格地把关。她要给他一个合格的、完美的自己,不希望有丑陋的部分暴霹在他面前。她对自己总体还是比较满意的。
她用浴巾将自己的下体包好,然后用另外一条浴巾,披在肩上,将双乳包裹起来。两条浴巾都被她用了,罗全力来洗澡怎么办?她想好了,等他进浴室洗澡的时候,她就把衣服穿起来。然后将浴巾给他。她可以在外面递给他,从卫生间的门缝里送进去。
她很想在卫生间里给自己化一下淡妆。没有化妆的脸,看上去毕竟不够红润,嘴唇也显得有些干燥。但她的包在外头,她不可能出去拿。她更不愿意叫罗全力给她送进来。算了,她想,还是出去再说吧。趁罗全力在里面洗澡的工夫,她完全可以从容地化妆。
她在浴室里磨蹭得实在太久了。等她裹着两条浴巾,猫一样轻柔地走出来的时候,发现罗全力竟然睡着了。罗全力确实是睡着了,他打着呼噜,睡在床上,皮鞋也没脱。
她看着这个人,打量着他。他的眼镜戴得歪了,嘴像猪当样拱着。他的样子真是很可笑,同时也很可爱。她默默地看着他,内心涌上了柔情。甚至像是一个母亲,在打量自己熟睡的孩子。
她拿过遥控器,把电视关了。屋子里突然没有了声音,他醒了过来。“睡着啦?”她笑问。
他的手,向她的怀里探过来,他抓住了她一只乳房。她感到自己的乳房像兔子一样跳腾了一下。不知道是想要挣脱呢,还是欢乐的跳跃。她的两只手,一起按在了他的手上,好像生怕他的手突然逃掉。又像是她的乳房经受不住他有力的掌握,她不得不用双手前去救助一样。
他去掀她的浴巾。她阻止他:去洗个澡吧!
他根本不理她。他一意孤行,把眼镜摘下来,放到床头柜上之后,就疯狂地把她剥了个一干二净。
她被他压着,她的手摸索着,找到了遥控器。她把电视机打开了,她让房间里有了嘈杂的声音。她在这声音里感到安全。
他们离开宾馆的时候,阿芬去结了账。因为那儿有她的押金。返回小镇的车上,她以为他一定会把开钟点房的钱给她。阿芬不是不愿意花钱,她不是一个小气的女人,事实上她花起钱来,非常的大手大脚。但这钱不同。在她看来,这钱由罗全力出,是天经地义的。这钱完全不应该由她来出。她出了这钱,会显出她的贱来,连她自己都瞧不起自己。可他丝毫不提这事,他是忘了吗?也许他根本就认为让阿芬出这钱也挺好,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阿芬感到委屈,心里只要一想起,就酸酸的。
他们坐在农公车一个比较靠后的座位上。这一车人中,有好几个熟悉的面孔。这趟由县城开往小镇的末班车上,坐着好几个小镇人。这些人从一上车,就发现了阿芬和罗全力。他们都认得阿芬和罗全力。其中,还有一个女人是阿芬的客户,她每个礼拜都到阿芬的店里护理一次头发。但她在车上,却是完全不认识阿芬的样子,不打招呼,连看都不看阿芬一眼。有一次,她侧过身子偷偷地向阿芬这边看,正好阿芬抬起眼睛,看到了她。她赶紧将目光躲开了,并且脸也有了一点儿微红。好像偷偷和一个男人一同出县城的,不是阿芬,而是她。
阿芬知道,当这趟车在小镇车站停下之后,关于她和罗全力一同去县城的消息,也就会在小镇上传遍。说不定呀,这一消息,已经通过谁的手机,提前传回小镇了。阿芬一点都不害怕。她不怕人们知道,也不担心人们会怎么想象。她把身子轻轻地靠在罗全力身上,感到幸福极了。此刻,要是让她和罗全力两个登上舞台,在舞台上做出各种亲昵的动作,然后全镇人民呢,都在台下看,她也愿意。对于小镇人的爱管闲事,对于他们对她隐私的窥视和打探,她一点都不反感。相反深怀感激。她处在被关注的焦点,她的幸福感被放大了,她感到温暖。她坐在车窗口,身子向罗全力靠去。她希望车里认识她的人,都能够看到。事实上她也知道,他们的确是都看到了。他们虽然假装没有看见她,但他们一定都早已看到了她。他们始终在注意着她,关注着她的一举一动。他们虽然坐在她的前面,但他们仍然觉察到了她的一切。他们是一群后脑勺上长眼睛的人。她很开心。
只有想到居然是她付了钟点房的钱时,她才感到心里很委屈。
罗全力的脚,在座位底下像兴奋的小狗那样,一刻都不停,磨蹭着阿芬的脚和小腿。阿芬穿的是一双百丽皮鞋,是新买的。这双鞋尺码偏小了一点,有点硌脚,但她很喜欢它的式样。她想,他那么动弹,也许要把她的新皮鞋弄坏了。但她决定不心疼皮鞋。她的脚,也像蛇一样扭动着,去回应他。他们的脚,在座位底下缠来绕去,就像小时候玩饴糖那样,三根小竹签,把一团饴糖反反复复地绕,越绕越稠,越绕越甜。这么暗暗地绕来绕去,阿芬感到幸福极了,身体上也有反应了。
她的目光,一刻都不停地在车厢内巡视。她看到所有人的眼睛都长在了后脑勺上,这些眼睛像星星一样明亮。
阿芬回到家,母亲对她特别殷勤。她对阿芬,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情的笑容了。她显然已经什么都知道了,她在阿芬面前,罗老师长罗老师短地说个不停。阿芬对于母亲不断提到罗全力这个人,虽然并不反感,但是,对于母亲的问长问短,她懒得去回答。母亲的形象,在她眼里,显得有些陌生。阿芬印象中的母亲,从来都是古板的,不够温柔的,甚至是凶狠的。但她现在是那么和蔼可亲,脸上简直堆着巴结的笑。阿芬知道,自己一直没有男朋友,这一定是母亲的一块心病。只要自己一天不出嫁,母亲就一天不会有好心情,就一天都不会有好脸色。现在罗全力突然走到了母亲的面前,她能不高兴吗?阿芬娘没文化,自己的名字以前都不会写,是阿芬教了她近一个礼拜,她才学会了画出自己的名字来。也许正因为如此,她对文化人有一种特别的好感。罗全力这样一位中学老师,在小镇上自然是属于高级知识分子了。同样重要的是,他戴了副眼镜。他在阿芬娘眼里,基本是高不可攀的。现在,罗全力从天而降,消息是紧连着他与女儿一起去县城开房间一道来的。
在焦急等待女儿回家的那段时间里,罗全力文质彬彬的形象,不时在阿芬娘面前浮现。她后来换了一个角度来思考,她更愿意相信,小镇上的人们,其实是以羡慕的口吻在议论着阿芬。有这样的女婿送上门,谁会不要?谁不要谁就是大憨卵了!这样的好事,竟然没有任何先兆地落到了阿芬的头上,落.到了她的家里。虽然他们还没结婚就那个了,虽然他们认识不久就去县城开房间了,但是,现在的年轻人,不都是这样吗?
阿芬娘为女儿做了很多好吃的。仿佛阿芬这一趟跟罗全力去县城开房间,是一次光荣之旅,胜利之旅。阿芬娘像是中了福彩大奖,快乐得步子轻盈,脸上堆满了笑,说话也十分的低三下四。她拉着阿芬问长问短,什么都问,最后竟然轻声问女儿:“你,你,他,他戴套了没有?”
小镇上的人们很快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