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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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客- 第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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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一会儿你就明白了。”阿托斯说,“他把她带回庄园,使她成了全省的头号贵夫人;应该说句公道话,她与她的地位非常相称。” 
  “后来怎么样?”达达尼昂问道。 
  “后来怎么样吗?一天,她与丈夫一块打猎。”阿托斯声音很低,又说得很快,“她从马背上摔下来,昏了过去。伯爵赶来救她,见她身上的衣裳令她窒息,便用匕首将衣服划开,让她露出肩膀。你猜得到她肩膀上有什么东西吗,达达尼昂?”说到这里,阿托斯大笑起来。 
  “我可以知道吗?”达达尼昂问道。 
  “一朵百合花。”阿托斯答道,“她身上打了烙印!” 
  阿托斯一口喝掉手里的一杯酒。 
  “真可怕!”达达尼昂大声说,“你瞎扯些什么?” 
  “我说的是真事,亲爱的,天使原来是魔鬼。可怜的姑娘曾经偷盗过。” 
  “伯爵怎么处理的?” 
  “伯爵是一个大领主,他在自己的领地有从上到下的审判权。他把伯爵夫人的衣服剥光,将她的双手反剪在背后,然后把她吊在一棵树上。” 
  “天哪!阿托斯!这岂不闹出了人命案子!”达达尼昂嚷起来。 
  “不错,一桩人命案子,没别的。”阿托斯脸色苍白得像死人,“可是,看来这酒不够我喝了。” 
  他抓起剩下的最后一瓶酒,对着嘴,一口喝得精光,像寻常人喝一杯酒一样。 
  然后,他将脑袋伏在手上。面对他这副模样,达达尼昂感到恐怖。 
  “这使我绝了追求美丽、浪漫、多情女人的念头。”阿托斯抬起头来说道,但并不想继续讲伯爵的故事。“现在天主也给了你绝了这种念头的机会。喝酒!” 
  “那么她死了吗?”达达尼昂含糊不清地问道。 
  “那还用问!”阿托斯答道,“把你的酒杯伸过来。吃火腿呀,怪家伙!”阿托斯嚷着,“酒我们不能多喝了。” 
  “那么,她的哥哥呢?”达达尼昂胆怯地问道。 
  “她的哥哥?”阿托斯重复道。 
  “是的,那个神甫呢?” 
  “噢!我去打听,想把他也吊起来。可是他抢先了一步,在先天晚上就抛下本堂神甫的职位逃走了。” 
  “至少弄清了这个坏蛋是什么人吧?” 
  “大概是那个漂亮娘儿们的第一个情人和同谋,一个有头有脸的人。他装扮成本堂神甫,大概就是为了把他的情妇嫁出去,使她最终有个归宿。但愿这家伙受到四马分尸之刑。” 
  “啊!天哪!天哪!”这骇人听闻的故事令达达尼昂目瞪口呆。 
  “吃这火腿,达达尼昂,味道好极了。”阿托斯切了一片火腿放进小伙子盘子里。“真遗憾,这样的火腿地窖连四个都没有。不然,我要再多喝五十瓶。” 
  这样的谈话使达达尼昂都要疯了。他再也听不下去,便用手枕住头,趴在桌子上假装睡着了。 
  “现在的年轻人都不会喝酒啦,”阿托斯怜悯地望着达达尼昂说道,“然而这一位是年轻人中最优秀的。” 





 


第二十八章 归途

  阿托斯吐露的那件骇人听闻的事情,使达达尼昂惊愕不已。然而,那番半遮半掩的吐露之中,还有好多东西模糊不清。首先,这事儿是一个完全喝醉了的人向一个半醉的人讲的。尽管两三瓶勃艮第葡萄酒落肚后,达达尼昂觉得脑子里雾蒙蒙的,但第二天早晨醒来时,阿托斯的每句话,他都记得清清楚楚,仿佛那些话一句句从阿托斯嘴里吐出来时,就都印在他的脑子里了。一切疑问都使他产生更强烈的愿望,想把事情了解清楚。所以他跑到朋友的房间里,决心继续昨晚的谈话。但是,他发现阿托斯已经完全冷静下来,就是说重新变成了最精明、最摸不透的人物。 
  而且,这位火枪手与达达尼昂握了握手之后,自己先亮明自己的思想。 
  “我昨天醉得很厉害,亲爱的达达尼昂,”他说道,“今天还感到不舒服,嘴里黏黏的,脉搏也跳得很快。我敢打赌,我昨天一定讲了许多荒唐的话。”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定定地盯住自己的朋友,使朋友都感到有点局促。 
  “没有呀,”达达尼昂答道,“我如果记得清楚的话,你说的全是很平常的话。” 
  “唔!你说的可就怪了!我以为对你讲了一个最伤心的故事呢。” 
  他注视着年轻人,仿佛要窥透他的内心。 
  “说真的,”达达尼昂道,“我好像比你醉得还厉害,因为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阿托斯并不相信这句话,便又说道: 
  “亲爱的朋友,你不会不注意到吧,各人有各人的醉态,或悲伤或快乐。我呢,喝醉了就忧愁。我小时候,我那个愚蠢的奶娘往我头脑里灌输了许多悲惨的故事,所以现在我一喝醉酒,就爱讲述那些故事。这是我的缺点,主要的缺点,我承认; 
  除此而外,我的酒德是不错的。” 
  阿托斯这些话说得极为自然,达达尼昂抱定的想法都有些动摇了。 
  “哦!的确是这样,”年轻人还是想弄明真相,便这样说道,“的确是这样,我记起来了,我记得的情形就像在梦境里一样,我们谈到过吊死人的事。” 
  “啊!你看得很清楚,”阿托斯刷的脸变得煞白,但强作笑颜说道,“可以肯定,我在恶梦中常看见吊死人。”“对,对,”达达尼昂又说,“我想起来啦,对,那是……等一等……是关于一个女人。” 
  “是么,”阿托斯几乎面色如土,“那正是我那个金发女郎的故事,每次我讲这个故事,都是醉得要死了。” 
  “对,不错,”达达尼昂说,“是金发女郎的故事,她高高的个儿,模样儿俊俏,有一双蓝眼睛。” 
  “对,她被人吊死了。” 
  “是被她丈夫吊死的,他丈夫是你认识的一位领主。”达达尼这样说着的时候,目不转睛地盯住阿托斯。 
  “唉,你看,一个人不自觉地胡说八道起来,会怎样影响别人的名誉。”阿托斯耸耸肩膀说道,就像可怜他自己似的,“我可不想再喝醉了,达达尼昂,这习惯太坏了。” 
  达达尼昂沉默不语。 
  阿托斯突然改变了话题,说道: 
  “对了,谢谢你给我带来那匹马。” 
  “你喜欢吗?”达达尼昂问道。 
  “喜欢,不过那不是一匹耐劳的马。” 
  “你错啦,我骑着它不到一个半钟头跑了十法里,而它看上去只不过像绕圣徐比斯广场转了一圈似的。” 
  “啊,你让我后悔啦。” 
  “后悔啦?” 
  “是的,我把它输掉了。” 
  “怎么输掉了?”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早晨,我六点钟就醒来了,你睡得死沉死沉的。我无所事事,因为昨晚喝得太多,人还昏昏沉沉。我下到楼下大堂里,看见昨天那两个英国人之中的一个正与一位马贩子讨价还价,想买下一匹马,因为他的马昨天中风死了。我走过去,见他出价一百比斯托尔要买一匹焦栗色的马,便对他说:‘真凑巧,绅士,我也有一匹马要卖。’ 
  “‘那可是一匹很出色的马,’他说,‘昨天我见过,您朋友的跟班牵着它。’ 
  “‘您看它能值一百比斯托尔吗?’ 
  “‘能值,您愿意以这个价卖给我吗?’ 
  “‘不卖,不过我想拿它与你赌一盘。’ 
  “‘你拿它和我赌一盘?’ 
  “‘不错。’ 
  “‘怎样赌法?’ 
  “‘掷骰子。’ 
  “说赌就赌。我输掉了那匹马。唉!不过,”阿托斯继续说,“我把马铠赢了回来。” 
  达达尼昂脸一沉。 
  “你感到不高兴?”阿托斯问道。 
  “是的,坦率讲我不高兴,”达达尼昂答道,“那匹马能有朝一日让别人在战场上认出我们。它是一个物证,一个纪念。阿托斯,你错了。” 
  “哎!亲爱的朋友,”火枪手说道,“你设身处地为我想一想吧,我无聊得要死。再说,老实讲,我不喜欢英国马。得啦,如果仅仅是要让某个人认出我们,那么,鞍子就够了;那个马鞍子可真是相当出色。至于那匹马嘛,没有了就没有了,总可以找出理由解释清楚的。真见鬼!一匹马总要死的,就当我那匹患鼻疽或皮鼻疽死了吧。” 
  达达尼昂仍然板着脸。 
  “这真叫我不痛快,”阿托斯接着说,“你似乎很看重那两匹马,而我干的事还没讲完呢?” 
  “你还干了什么?” 
  “我输掉了我那匹马,九比十,你看这比分!于是我又想拿你那匹来赌。” 
  “是么,我希望你克制了这个想法,对吗?” 
  “没有,我立刻将这想法付诸实行了。” 
  “啊!真有你的!”达达尼昂不安地嚷起来。 
  “我下了赌注,又输了。” 
  “输了我的马?” 
  “输掉了你的马,七点对八点,差一点——这句俗话你是知道的。” 
  “阿托斯,你真糊涂,我向你发誓。” 
  “亲爱的,昨天我对你讲我那些愚蠢的故事时,你才该对我这样说,而不是今天早晨。我把马连同全套鞍具都输掉了。” 
  “真气人!” 
  “且慢,你根本不明白,我只要不固执,就是一个很出色的赌客,可是我偏偏固执,就像喝酒一样,我固执地……” 
  “可是,你什么也不剩了,还拿什么去赌?” 
  “有呀,有呀,朋友,我们还剩下你手指上那枚闪闪发光的钻石戒指,我昨天就注意到了。” 
  “这枚钻石戒指!”达达尼昂叫起来,赶紧用手捂住那枚戒指。 
  “我是行家,因为我自己曾经拥有几枚钻石戒指。我估计你这枚值一千比斯托尔。” 
  达达尼昂吓得半死,严肃地说道: 
  “但愿你绝没有提我这枚钻石戒指吧?” 
  “恰恰相反,亲爱的朋友。你知道,这枚戒指成了我们唯一的财源:用它我可以把我们的鞍具和两匹马再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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