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之后,偷渡出去的简短笔记,而另一件便是这部行为准则。
奥利弗·坦博是个心思非常细腻的人,他认为我们应该审慎考虑一个解放运动组织是否能够运用刑讯来保护自己免于重大危害,这是个攸关重大的道德与哲学难题。同时他也服膺民主原则,因此认为这个问题应该交由全体成员议决,而不是由领导者一人乾纲独断。所以该准则的草案被提供给所有流亡海外的成员(以及部分在南非从事地下工作的成员)以预先讨论,以便各支部可以对相关问题表明立场。接着,各支部的看法被整理出来,并提供给会议代表。
我对这场辩论记忆鲜明。这部行为准则在会议上获得压倒性的支持。对于它把侵害组织的犯罪分为三类,并依其类别而分别制定调查程序与处分规则,与会者皆感到相当满意。这种层级化的设计,是针对三种类别的行为人:仅在支部集会时扰乱秩序者,酒醉驾驶或犯下伤害、窃盗、虐待妇女等罪者,以及受派潜入组织内部企图谋杀干部与瘫痪组织运作者。我们设置了与法院相仿的审判机构来处理第二和第三种类别的案件,职权独立的司法官、负责起诉的检察官、辩护律师、上诉权一应俱全。在会议上,毋庸置疑地可以发现,与会者都非常同意在组织内建置合宜的司法体制。
不过,另外有个问题特别的棘手,而且奥利弗·坦博认为该会议势必不可回避这个问题。这便是,这部行为准则是否该在极端严峻的状况发生时,破例允许“极端讯问方法”。“民族之矛”的年轻战士一位接着一位上台发言,对此表达他们的看法:绝对不允许。他们表示,从你允许例外或豁免的那一刻开始,非洲人国民大会的保安部门便会以它来瓦解禁止刑讯的原则。他们坚持一定要有清楚明确的规定,在所有的情况下,无条件禁止刑讯,不管我们赋予它多么委婉或动听的名称。他们没有像某些学者那样耐心地做理性的探究,讨论在何时、何处可以划出一条界线。可不可以将人刑讯致死,如果有一颗炸弹正在倒数计时?可不可以对囚犯使用电击、水刑'5',或睡眠剥夺?年轻的战士—以及没那么年轻的律师—斩钉截铁地表明了我们是什么样的人、我们是为何而奋斗,以及我们的道德和核心价值为何。亲身的经历告诉他们,刑讯不但剥夺了受刑人的人格,也让刑讯者自己失去人性,刑讯将他们的朋友,那些和他们一起放弃学业和大学并投笔从戎的伙伴,变成禽兽。为了和禽兽交手,他们让自己落入禽兽的状态,即使只是刹那间的事而已。发言者立场坚定。他们无法参与一个允许刑讯的组织。这点不容妥协。
第一章 恐怖主义与刑讯的故事(6)
此时此刻对我来说委实非比寻常。我们漂泊海外,处境艰险,对抗一群火力强大、组织严密并且残酷无情的敌人。任何时候,我们都可能因为一场特遣队的伏击或一颗从天而降的炸弹而身首异处。我们许多的朋友都被刑讯致死或遭到暗杀身亡。但是,我记得一位年轻的战士走向麦克风说道:“我们是为了生命而奋战的—我们怎么可以伤害生命呢?”他所说的生命不只是指生物性的活着,他所说的生命也包括了一种人格、人性尊严的展现。这份精神是我们得以在这场对抗不公不义的抗争中保持斗志与活力的泉源,我们岂可违背、离弃它呢?听着这些话,我的内心澎湃激荡不已。这不但呼应了就我所知是奥利弗·坦博深信不疑的信念,也符合我认为是不证自明的公理,同时也体现了反抗运动的核心精神,是它使我们的成员能承受这坚苦的奋斗所带来的颠沛流离,并使我们彼此紧密相连。h米h花h书h库h ;www。7mihua。com
而且这也与国际法得来不易的原则完全一致。
查阅今天的国际法,我没看到有哪个地方承认只要有倒数计时中的炸弹就可以暂时把《禁止酷刑公约》(TortureConvention)晾在一旁。刑讯就是刑讯,就是刑讯。你去到阿根廷,刑讯就是刑讯。你去到智利,刑讯就是刑讯。在这些国家,一整个世代的人受到刑讯,他们有切身之痛。他们亲身经历过它,对他们而言,刑讯这个难以释怀的历史创伤,仍然像恶灵一般纠缠着这个民族的灵魂,他们不可能轻易将之淡化为想象中的推理问题,像算账一样毫无感情地计算其利益与损失。
我现在来谈一个常常在讨论恐怖主义时忽略的主题,亦即,国家恐怖主义。比起“非正规团体”,国家恐怖主义所重伤、灭绝、屠戮和谋杀的人远远超过前者许多。国家除了一般所具有的可以杀害、中伤、刑讯和折磨人的权力之外,也同时因为掌控媒体而能恐吓那些本欲挺身而出的证人,使得众人对国家一切的为非作歹噤若寒蝉,从而使自己得以逍遥法外。我并未参与武装抗争。我的职责是当律师和写作,以及(后来)在欧洲及美国推动终结南非种族隔离。然而,武装冲突与国家恐怖主义主动找上了我—南非的特务来到莫桑比克,在我的汽车上装设炸弹。我幸而未死。但收到邮包炸弹的露丝·福斯特(RuthFirst)则不幸殒没,她当时在位于马普托的蒙德拉内大学'6'的非洲研究中心任职。马普托墓园葬满了被南非特务谋杀的人。我们身边已经死了好多人,所以当我在马普托中央医院里暂时苏醒过来时,我感到胜利的喜悦。我活下来了。作为一名自由斗士,你每天都会猜想这一刻什么时候会到来,会是今天吗?会是今晚吗?会是明天吗?我在面对它的时候能保持勇敢吗?它真的到来了,而我活了下来,活了下来,活了下来。基于一种深切的信念,我知道只要我能康复,我的国家也将会康复。
而这个盼望果不其然地成真了,我们也终于设置了“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处理种族隔离期间所发生的暗杀与刑讯事件。该委员会带给南非人相当大的震撼。我们借此听到了许多的故事,而许多的细节都因此公之于世。重要的并不是事实、数据、记录,甚至不是结果。重要的是看到受害者们的面孔、听到他们的声音、目睹他们的泪水,以及看着凶手痛哭流涕着承认暴行,并寻求原谅。这是大家掏心挖肺、坦诚相对的一刻。这些是我们的同胞,而非陌生且被贴标签的个体,诸如:“仇敌”、“刑讯者”及“国安警察”。这是某某警官。这是某某女士,述说她看到她的儿子回到家里,头发褪落,而被下毒的身体日渐枯槁。这就像一场举国投入的戏剧,生动地上演着,我们每个人都参与其中。
第一章 恐怖主义与刑讯的故事(7)
有个有重大象征意义的插曲格外让人难忘。那是一场发生在两人之间的对话:非洲人国民大会武装部队的托尼·杨格尼(TonyYengeni),以及本塞因(Benzien)警官,他曾刑讯前者,而现在他乞求赦免。我们在电视上看到,托尼要求本塞因警官对委员会示范他当初是如何将浸湿的帆布袋套在囚犯头上。“示范给委员会看你当初是如何让我们窒息,害我们以为自己溺水、以为自己即将窒息而死。”于是委员会请一个人平躺在地板上,一个布袋套在他头上。“请示范给我们看,你当初是如何固定那个布袋—还有你绑住它多久。”本塞因警官跪在地上把那个布袋固定住,并持续一阵子。在他站起身后,托尼对他问道:“你可以解释给我们听,为什么人能够对人做出这种事情?”这位警官接着便哭了起来。此人曾经手握生杀大权,威胁恐吓了许多人,如今竟然当庭落泪。他的两眼浮肿、双颊通红、泪下如雨。他过去曾是国家的刽子手,双手可能夺去好多人的生命,如今我们却眼睁睁地看着他泣不成声,但他的流泪不是因为受到严刑峻罚,而是被问了一个简简单单的问题:为什么人能够对人做出这种事情?
而某种程度上这成了委员会所面对的主要问题:为什么一群人可以对另一群人做出这种事情?想到这个问题总不免让人感到惊骇与不可思议。这样的行为威胁到我们社会的基本价值判断。这并非仅是计算某项国家政策的利弊得失,在各个利害关系之间做权衡轻重。此事攸关我们是什么样的一群人。我们关怀什么?我们的国家是怎么样的一个国家?我们有羞耻心吗?若有,那什么样的事情会让我们感到羞耻呢?而所有的证据与反省都指向一个确切的结论,即绝不可重蹈覆辙。不管你是什么人,不管你的动机是什么,不管你带着什么样的使命,有些事情就不该是人类对人类彼此相加的。或许在整个真相与和解的听证中,最让人永志不忘的场景就是那位过去的施暴者流泪的画面。
本塞因警官得到了赦免。他坦白揭露真相。假设我们可以找到必要的证据将成千上万如他这样的人定罪,并通通关进监狱里,对我们来说反而所获有限。但若民主能在南非落地生根,我写道,那么代表纯洁和殉道的玫瑰与百合花将从我的断臂上开出。而这就是我温柔的复仇。温柔的复仇是强而有力的。我在被监禁时所立下的誓言,现在终于实现了,但不是在意识形态斗争上击败对方,而是升华为一套哲学与情感的圭臬,勾勒出我心中的理想人格、我想要生活于其中的理想国家,以及我愿意奉行恪守的理想宪法。
故事继续下去。我后来成为宪法法院法官,披上绿色的法袍,和其他十位法官一同列席法院,思索恐怖主义对我们的新宪法秩序所拥戴的核心价值有何影响。在我这些同事之中,至少有一半的人大半生都被视为恐怖分子,而另一半则是恐怖分子的辩护人。我的许多同事都曾忍辱含垢而活,不仅是因为三餐不得温饱而已,更因为由于他们不是白种人而被羞辱、歧视。现任的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