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女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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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女传奇- 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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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醒来第一眼,一个淡雅如梨花的男子定定地看着自己,虽然眼神太过深刻,但我认为那种眼神并不适合他。他应该是那种淡雅而其韵味却绝不容忽视的男人,他的眼神却露出了太多的情绪。我不能确切的形容那种眼神,但我却深切的明白那是一种——复杂!

  见我醒来,他的高兴与担忧全都在他的眼中闪现,没错,那的确是高兴,而更多的是担忧,虽然他掩饰得十分迅捷,但却已经足够我明白。

  “宝贝,你还记得我吗?”淡雅如梨的男子力持平淡地问。

  “你是问我吗?”思索了片刻,我才谨慎地回答,因为,几乎在这一刹那,我发现这个男子我并不认识,接着在我试图要想起什么时,更发现脑中一片空白,“你是谁?”

  “我叫苏随,宝贝,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苏随语气几乎有些急促了,“仔细想想,宝贝,你一定能够记得我的!”

  摇摇头,我的确记不起他是谁,与我有什么关系,但令我更惊异的是,我连自己是谁都想不起,越想脑袋越痛,最后想得脑袋都快炸了,苏随见我痛苦的模样,略微心痛,将我搂在怀里轻叹一声,似有着一分小心翼翼:“宝贝现在想不起我来不要勉强,但是宝贝是否还隐约记得自己的名字呢?”

  “不记得,我什么都不记得。”想令我头痛欲裂,我不想再用脑袋了,“或者你能告诉我是谁?”

  “你是我最爱的人,是我的宝贝,自小两情笃深,我们本来打算要在你成年之时再成亲,但你在一次采药时从悬崖上掉下来,到现在才醒过来。宝贝,你吓坏我了,以后再也不许做那些危险的事情,我也不允许你再离开我……”记得苏随当时紧紧的抱住我,那种害怕失去我的心情我好象能体会到一点了。

  后来一位长得极魅又浑身充满霸气的男子拥着一个十分美丽的少妇带着三个孩子进来,少妇告诉我,她叫于燕,这三个孩子和她的命都是我一手救的,而且是划开肚子救的。现在看到他们一家人美满幸福我就从心里笑,虽然我对救她的事实在想不起来,但我见到还是有人这样幸福我就打心里高兴,我喜欢看到别人比我幸福,我就会觉得自己也是幸福的。那三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是个女孩儿,叫小昭,与我挺投缘,自从会走路后,每次都趁她的爹娘不留神,摇摇晃晃地跑到我的院子里来找我玩。可是我很懒,就喜欢一动也不动地呆在院子里,但小家伙还是特别喜欢赖在我的怀里,哪怕是睡觉也要赖在我的怀里,唉……

  快两年了,我没出过院子,因为不想动,苏随也常常想带我出去,但我都懒得理他,任凭他将我搬来搬去,我认为自己就这样下去也没什么不好,整天晒晒太阳,倦了就睡,睡了醒,醒了又睡。

  苏随很忙,忙得起早贪黑,他老是对我说:“宝贝儿,我要完成宝贝儿以前交给我的事,等我忙完了,我一定带宝贝儿出去游山玩水,宝贝就不用这样困在院子里了。到那时我们到哪都不离不弃!”

  “苏随,不必介意,我喜欢这样。”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生活,无忧无虑,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但是苏随却不干了,“宝贝可以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但是你一定要想我,因为我可是时时都念着我的宝贝,所以宝贝也得时时想着我!”看着苏随的固执神情,我不敢老实告诉苏随,其实自从他一离开,我一般是不会想到他的。因为脑中空白,没什么值得我挂念,我便可以什么都不想的懒懒地睡在太阳底下。大多数情况虽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房的,却知道一定是苏随在我睡着之时,将我又搬回房中的。

  抱着怀中两个软软的小女人,心里就盈满了幸福。一大一小,同样的毫无心机的笑容,同样的贪婪睡颜,都是我所百看不厌的。呵!我终于真真切切的拥有着她!

  在我流苏公子的二十五年的岁月,自命清高,自认为天下之才尽在我的胸壑中!哪可能将世俗女子看在眼中,只道这一生不可能有能与我比肩而站的女子!想不到玄玉一行,不仅被一个小女人给彻底打败,连心都输给了她,而她打败我包括清玉,只为了让我们三个国家出面替天下百姓修渠筑堰。为达到她的目的,竟然以身承受当世两大高手的一击。在那一刻,我震憾于她的聪慧的同时,更震憾于她的悲悯苍生之心!我的高傲,我的睥睨世俗,在她面前都化为齑粉。早在她打败我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情愿化为绕指柔紧紧的对她缠绕。

  早就知道,楼惊贤深爱着她,清玉对她势在必得!在楼惊贤面前我没有得到她的机会,若她落入清玉手中,我更没有机会。于是,在那两人没有回神之前封住她的大穴,尤其是损伤了她的记忆之神,借口天下只有我一人能医治她,最后用上古秘药让她假死,然后又偷偷将她从坟墓里扒出来,抱着专属于我一人的宝贝回到了我的意苑。从此只有我一人守着我心爱的宝贝了,再也没有人与我抢我最挚爱的宝贝。

  害怕宝贝醒来还有先前的记忆,小心试探,发现宝贝果然一点记忆都没有,我心中狂喜——从此宝贝就真的是我一个人的了!果然,在这两年来,没有人知道宝贝还活在这个世间,更没有人打扰到我与宝贝。

  看见怀中的宝贝长长的睫毛动了动,知道她要醒来了,忙收敛好自己的神情,果然:

  “苏随,回来了?”爱死了宝贝这种慵懒的神态,我几乎要醉死在她的笑颜中。

  “嗯,宝贝儿今天过得好不好?小昭有没有调皮?”宝贝儿越来越惹人怜爱,越来越令人不想分开片刻,可是,我还得再忍耐一段时日,我一定要亲自完成宝贝儿交给我的任务,否则,我就对不起宝贝儿的一片苦心。

  “嘿,小昭怎么每次都把我当成了她的娘了,光赖在我的怀中睡得香甜。”宝贝傻笑着看到躺在自己怀中依然睡得香甜的小昭说,我也如她那般傻笑着看着宝贝。

  “宝贝儿什么时候与我也生一个像小昭这样漂亮惹人怜爱的小小宝贝?”我傻笑,象往常般,宠溺地吻吻宝贝的额头,但这次我却不想那么快移开,宝贝的香甜让我忍不住向下延伸,宝贝有一双独一无二的眉毛,不同于别的女人那种弯弯,而是那种稍稍斜向鬓间飞去,柔中带着几分阳刚,很有点英气的味道,给人一种飞扬的感觉,宝贝的独特就是从眉开始的;如果眉能显出宝贝的刚性,(女人之中这种特色是绝无仅有的),那么,那双蕴含着无数风情的黑眸就将眉柔化了,为眉添上了另样的风情;而那秀挺的鼻头更会将眉眼媚化;嫣红的唇瓣更是引诱我一亲芳泽的罪魁!温柔缠绻,宝贝的香甜柔腻是我白尝不厌的。内心轻叹一声,两年了,宝贝还是如此僵硬,看来我还得加紧努力让宝贝熟悉我的碰触!终于不得不放开宝贝,却发现宝贝满脸通红,我那稍微沮丧的心情随即飞扬起来!呵!功夫不负苦心人,宝贝儿终于对我有反应了!贪婪地看着脸色红润的宝贝,只觉一股更燥热的气流从某个地方冲上脑部,俯到宝贝耳边低笑道:“宝贝,可不要再引诱我!我不能保证在宝贝未成亲前不会要了你。”

  宝贝的脸更是通红,不错,这就是我要的效果!我是个正常的男人,我要让宝贝儿知道我对宝贝□裸的□!宝贝的情思未开,只有让宝贝习惯了我以及我对她的□,她或许就可以理所当然地接受我!

  将宝贝儿和小昭放到床上,把小昭从宝贝儿的怀中挪过一旁,却想不到这个小家伙有时也很黏人,但她却只黏我的宝贝。虽然小家伙与宝贝一样逗人喜,但我还是喜欢这个小人儿不要在这个时候打扰到我与宝贝的亲热!看吧!宝贝见小家伙离开她的怀抱,将要醒来之时,马上又将小家伙抱回到她的怀中。我只得暗哼一声,从身后拥住宝贝。嘿,我马上发现这个姿势也不错,因为宝贝也更能感受到我的僵硬与灼热,在宝贝身上抚摸流连……每当将宝贝儿完全拥在怀中的时候,我还是不免有些得意,得意于在宝贝最初醒来之时便决定与宝贝同屋而居,同床而眠。

  我在宝贝的脖颈蹭着,啃咬着,轻噬着宝贝的耳垂,低声附耳:“宝贝,我真想等到你赶快长大,可是我只怕会等不到那一天就会做出伤害你的事来……”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看文的亲亲大人,翎还是十分有道德的,坚持爬了上来更文。不过只先更本章的一半,另一半今日之内一定会送上来。唉,原谅翎吧,其实我本是个很坚强的人。

  原因:真是奇怪,翎与老公在半月前同一天大脚指头被感染化脓,老公在我的指导下下狠心将脓全部挤出来,不出三天就全好了。可翎对自己下不了狠心一拖再拖,时至今日才想找个小医院准备做个简单的处理,可是居然连跑了几个比较大型的医院都被回绝:没有医脚趾头这项服务!翎郁闷极了!后来只得跑到距家较远的一家前十年常去光顾的中医院

  医生见了翎的情况,二话不说,硬绑绑地甩出三字个:拔趾甲!

  呜……我就知道是这样,所以才拖到今日才来的!好歹翎的医学知识可不比那些专业挂牌的医生差!

  可是在翎的心中,原装货再差那也是原装,不是盗版!

  好在翎的身体比小强还小强,自小没什么毛病。但翎也是小心之人,害怕因小感染而惹出什么大麻烦,所以才光临这鬼医院。花了一百元钱(实在心痛啊),还得亲自指导那医生怎么给我拔,那医生脸色青白交加,最后实在忍不住我的罗索,吼出一句:我知道该怎么做!

  翎心里十分腹诽:若非在我这个内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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